个人代理合同【篇1】
立合同人: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艺员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兹因乙方诚意委托甲方作为乙方演艺事业的唯一代理经纪人一事,经双方认真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本合同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曰起,甲方为乙方之唯一代理经纪人。本合同双方间权利义务均仅限于本合同的全部约定。在此乙方保证:乙方是以自由身份(除国家公职外)不受任何合约或职业之约束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义务努力谋求乙方演艺事业的发展;努力为乙方取得一切演艺事业范围内之最佳受聘机会;在一切有关演艺事业的发展问题上提供乙方专业咨询和建议;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不同时期要根据演员的工作计划。
(三)甲方保证:甲方为乙方所安排的演艺活动均不得有任何非法及不道德的目的。甲方安排乙方所进行的演艺行为,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或有伤社会风化。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所有有关乙方演艺事业的一切事宜及签约权均交由甲方全权代理,并作为其演艺事业的唯一代表。在与第三方签订有关受聘合同前,甲乙双方应当本着相互尊重,协商一致的原则安排确定具体事宜。一经确定,与第三方签订受聘合同后,双方应认真履行该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认真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如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为宣传促销之目的,可无偿使用乙方之姓名、肖像、简历及有关甲方之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之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电影、照片、文稿等。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应接受甲方为其所作的一切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相关的活动。但甲方应在安排活动之前,提前通知乙方。同乙方共同协商,并得到双方的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参加非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任何活动。
(七)乙方应随时将其最新联络地址及电话号码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得以顺利地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避免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八)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在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中,获得经济收益后乙方按纯收益的百分之三十(30 %)的比例支付给甲方作为经纪人佣金。凡乙方所得之酬金,皆由甲方代为结算并将经纪人佣金先于乙方收益中扣除后交给乙方并帮助乙方完成税务方面的工作。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______年4月27曰至20______年4月27曰;如本合约期满,甲方享有与乙方签署新经纪人合同的优先权。
(十)在本合同期内前三个月,即自20______年4月27日至20______年7月27日为双方试用考量期,以甲方演艺经纪来源、专业咨询和建议以及乙方自身形象、声音、歌唱、舞蹈、表演、演出等方面为考量内容。如试用期满,双方一致认可对方有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则本合同继续履行,并互相出示书面认可书;如有一方不认可,则本合同立即失效。
(十一)本合同所称“演艺事业”指包括一切有关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的活动(即舞台、电影、电视、电台、现场演出、录音、录象、网络、广告制作的表演等)以及一切有关著作权、邻接权的产生利用转让权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曰期:曰期:
个人代理合同【篇2】
甲方:公司
乙方:(代理人)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形式:甲方向乙方提供总售价___元的产品,作为乙方向顾客推销的实物样品,同时提
第二条产品款式可以由乙方自由选择,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月业绩进行结算,并在次月向乙方账户汇入本
第三条乙方可以介绍其他人代理甲方的产品,并可获得一定的奖金。
第四条乙方代理条件及义务
1、守法,讲究个人信用。
2、认同甲方品牌文化,学习相关产品知识。
3、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所在地域的经济和工作环境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个人销售一律按甲方的要求销售,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折扣标准。如因地域经济情况特别,需
第六条申请人向甲方交纳___元作为甲方提供的总售价为___元的产品的押金。乙方如与甲方解约,
第七条乙方获得代理资格后即可代理经营甲方的产品,头3个月为甲方对乙方的考察期,乙方至少在开
第八条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如有遗失,即按该产品的定价___元进行赔偿:如有损坏,
第九条乙方应当以热情耐心的服务态度为其顾客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中采用欺诈,胁迫或暴力手段,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依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协议,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协议期满,如乙方愿意与甲方续约的,应当按着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续约申请,甲方对此保留最终审核权。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代理合同【篇3】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态度热情,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
二、拜访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拜访应选择客户适合的时间。
三、与准保户接触时,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本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
五、在与准客户讨论保单时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给代理人的展业宣传材料,且必须使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加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传说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
七、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尽可能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
八、对于长期寿险应主要宣传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直接比较。
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测利差返还收益。对保险利益的描述应特别强调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楚地表明,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未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
十、在与其他类型的保险或投资比较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阐明每种保险或投资的特点。
十一、尽可能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负担能力。
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能力处理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意见。
十三、不得对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或任何其他保险中介人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陈述。
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需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准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推荐的险种。
十五、在完成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
1.避免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
2.必须提醒准客户注意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
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可为达到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丧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准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
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要按规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垫交保险费。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件、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立即转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件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确规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担责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誉做担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签发保单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担责任。没有本公司的授权,不得对本公司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单附件做出保证。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怀疑投保人的职业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代理人不得将本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批单等递送给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与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顶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检。
二十七、除进行正常代理活动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实务处理和客户的信息。从事正常的代理活动时,也应努力杜绝向准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类信息。
二十八、未经本公司许可,代理人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转让的业务。
二十九、代理人无权向他人表示其有权接受损失通知书、协议理赔条件、支付任何损失赔偿或承担本公司部分赔付的节余部分。
三十、不得与客户或其他人串通,制造虚假索赔给付案骗取保险金;也不得接受或试图接受本公司支付给客户的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三十一、不得兼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营业单位推销保险。
三十二、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传播媒体上做有关本公司的广告,不得签署散发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体致函反映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情况,也不得印制、签署和散发带有本公司名称或图标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致使本公司承担法律诉讼时,代理人个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金。
三十三、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变更有关职级、职称等内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竞争已属于本公司的客户,或代理合同终止时仍与本公司商谈的客户。
三十五、代理期间,代理人不得引诱、怂恿或试图引诱、怂恿任何本公司的员工或代理人员脱离本公司。
个人代理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法》、《_____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_____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_____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_____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_____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_____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_____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_____费之后在_____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_____费,乙方缴至甲方的_____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_____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_____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_____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_____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_____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_____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
(一)签发_____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_____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_____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_____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_____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_____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_____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_____、送单、咨询、协助变更_____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_____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一)《中国人寿_____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_____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中国人寿XX___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
中国人寿XX___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态度热情,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
二、拜访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拜访应选择客户适合的时间。
三、与准保户接触时,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动出示《_____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本公司业务情况和_____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
五、在与准客户讨论保单时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给代理人的展业宣传材料,且必须使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加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传说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
七、对_____条款的解释,应尽可能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
八、对于长期寿险应主要宣传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直接比较。
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测利差返还收益。对_____利益的描述应特别强调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楚地表明,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未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
十、在与其他类型的_____或投资比较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阐X每种_____或投资的特点。
十一、尽可能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负担能力。
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能力处理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意见。
十三、不得对任何_____公司及其产品或任何其他_____中介人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陈述。
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需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准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推荐的险种。
十五、在完成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
1.避免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
2.必须提醒准客户注意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
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_____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可为达到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丧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准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_____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
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_____费;收到_____费后要按规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_____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垫交_____费。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件、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立即转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件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确规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担责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誉做担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签发保单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担责任。没有本公司的授权,不得对本公司签发_____单或_____单附件做出保证。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怀疑投保人的职业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代理人不得将本公司签发的_____单、批单等递送给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与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顶替投保人或被_____人体检。
二十七、除进行正常代理活动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实务处理和客户的信息。从事正常的代理活动时,也应努力杜绝向准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类信息。
二十八、未经本公司许可,代理人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转让的业务。
二十九、代理人无权向他人表示其有权接受损失通知书、协议理赔条件、支付任何损失赔偿或承担本公司部分赔付的节余部分。
三十、不得与客户或其他人串通,制造虚假索赔给付案骗取_____金;也不得接受或试图接受本公司支付给客户的全部或部分_____金。
三十一、不得_____从事_____代理业务;不得为其他_____公司或营业单位推销_____。
三十二、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传播媒体上做有关本公司的广告,不得签署散发有关本公司或其他_____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体致函反映有关本公司或其他_____公司的情况,也不得印制、签署和散发带有本公司名称或图标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致使本公司承担法律诉讼时,代理人个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金。
三十三、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变更有关职级、职称等内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竞争已属于本公司的客户,或代理合同终止时仍与本公司商谈的客户。
三十五、代理期间,代理人不得引诱、怂恿或试图引诱、怂恿任何本公司的员工或代理人员脱离本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代理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打造中国清洁行业的知名品牌——布神,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在平等、诚信、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考察公司,一次性缴纳(3800/6800/9800)元加盟费签定加盟合同后,正式成为甲方加盟商,终身享受“布神”品牌权利,以后无需再交纳品牌使用费和管理费。
二、在乙方筹备开业10日内,甲方将安排2名专业人员上门进行技术培训、员工管理、市场推广、业务指导等综合服务,工资费用(车费、食宿费等)由乙方支付。超过10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给付,按150元(包食宿)每天每人计算。
三、甲方免费赠送网络推广3个月,3个月后乙方要延期须按300元/月支付给甲方。
四、乙方须认真维护布神公司的一切权益,不得损害“布神”品牌形象,不得随意转让“布神”品牌,保守公司秘密,遵守布神员工守则,虚心学习,诚信经营。否则甲方查实后随时可以终止加盟合作关系。
五、加盟地址:
六、加盟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家庭开荒用品
1、清洁桶2、清洁球3、清洁布4、清洁刷
5、清洁铲6、喷嘴水壶7、双面擦8、毛拖
9、单面擦10、伸缩杆11、鸡毛掸12、清洁器
个人代理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发展和风险共担的原则,就共同开拓甲方所有 产品的销售市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淮南区域甲方所有产品总代理。
2.乙方在授权期内有权使用甲方所有产品地区总代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 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发生变更时,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法律行为和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二条 代理销售的产品
本合同所指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是 。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 壹 年(从20x年 月 日至20x年 月 日)。此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于期满前十五天申请再行续订合同,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负责产品的媒体广告投放,以及地面宣传所需要的宣传印刷品,如产品宣传单页等
2、 甲方负责产品的升级和研发;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及服务培训,并尽力向乙方提供技术咨询,解答有关产品功能性能相关的问题
3、 甲方提供代理产品的维修服务并制定售后服务规则(详见服务规范)
4、 甲方负责将产品发送到乙方指定仓库,由甲方承担干线物流费用;
5、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或销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同类产品,并造成甲方产品市场价格混乱的,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从取消之日起不再承担对该代理的价格和其他支持。
6、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市场的稳定,杜绝其他代理商恶意窜货,保证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的代理权,如发现恶意窜货行为,甲方为乙方清理市场,并协助追讨窜货人或窜货单位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市场损失。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有责任维护甲方公司的渠道体系、价格体系以及市场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或甲方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以及所代理产品形象的行为。若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甲方其他合作伙伴的违约行为,并协同甲方追究违约合作伙伴的违约责任。
2、 当甲方在乙方及其供应的销售商所在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员及合理的设备予以配合。
3、 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宣传以促进产品的销售,
4、 乙方须具备成熟的产品销售经验和销售网络,配有专业销售人员,并承诺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5、 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的宣传方式销售甲方产品;在销售上出现任何问题(非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帮助协调处理。
6、 乙方应向甲方及时提供产品经销计划,反馈产品的市场状况,以便甲方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并调整市场策略。
7、 乙方不能对终端客户承诺超出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范围的额外技术承诺,如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交货与验收
1、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五日内(按货款到帐时间计)发货。如因一方责任造成发货失误,相关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乙方定单所需产品允许分批交货,允许分运、转运。发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仅限乙方公司住所地)。
3、 为了保证市场秩序违例的可追溯性,甲方出厂前在产品内编有序列号,乙方需对甲方的出货逐一做好记录:出货单位全称、型号、数量、单价、产品序列号及相关票据等。
4、 验收: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装箱单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任何货物短缺、故障、损坏或与协议规定不符合之处,乙方必须在二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甲方。若乙方逾期不报,则甲方将视为乙方一次性验收合格,甲方将不再履行质量保证条款。对乙方验收不合格产品,经甲方指定人员确认后,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换货手续,如甲方无同样合格货物,双方可协商办理退换手续。
第七条 产品结算价格及货款支付
一、 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合同
结算方式:扣去税额及货款后的利润,按照矿方的付款方式同期内(一周内)付给乙方。具体金额按照甲乙双方签定的单笔购货合同为准。
二、 以乙方的名义签定合同
1、结算方式: 签定合同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5%的订金,货到矿验收合格后支付75%,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在订购新货时随订金支付。
2、甲方接受灵活的付款方式,包括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承兑。币种:人民币。
3、乙方在办理完付款手续后,应及时将付款凭证(电汇单、转账支票、汇票等)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按付款时间的先后次序安排发货。
4、发票开具:甲方根据乙方的到帐货款和实际发货数量、金额,开具发票
第八条 售后服务条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达成的其他补充协议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自20x年 月 日至20x年 月 日止。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代理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____________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___________系列产品。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经双方书面同意的____________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分别指__________和__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ci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经销权
甲方给予乙方以________(商标)和______(专名)向_____________(地区)内客户总经销________(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管权
1.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2.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4.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
1.价格
(1)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
(3)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______的折扣。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3.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服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第七条双方关系
在协议有效期内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1.特许:乙方可以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它们的简称、变称,并可以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2.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满时终止本合同。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1.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人力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等天灾或机械故障、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相应的地位。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2.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3.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____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是否有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4.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和英文作成书面形式,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__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5.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____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第____条的规定和解释。
6.仲裁: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7.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8.保留权利: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侯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9.其他约定: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