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思考方案网专题“管理提升工作方案”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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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篇1】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散片旧楼区居住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新旧居住区均衡发展,按照xx市20项民心工程的部署,现制定中心城区散片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以下简称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xx的总部署,进一步扩大旧楼区提升改造受益面,按照以区为主、条口服务的原则,以居民受益、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综合提升居住功能、解决群众急难问题为重点,以各区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指导推动为抓手,全力开展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让群众住得更加舒适,生活更加幸福。
二、主要任务
(一)改造范围。本市外环线以内,3幢楼以下(含3幢楼)、建成年代较早、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老化、影响居民正常居住使用的散片旧楼区,包括公产房(单位产、直管公产)、私产(房改购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等)、宗教产和军产以及早期建成且无人管理的商品房。不包括历史风貌建筑、新建商品房、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未经加固处理的住宅楼房和已列入近拆迁计划的旧楼房。
因拆迁计划调整等原因,遗留的中心城区成片旧楼区一并纳入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计划。
(二)工作目标。9月底前完成852个小区、806.21万平方米旧楼区改造任务,约12.2万户、30万群众直接受益。其中,散片旧楼区819个、666.85万平方米;成片旧楼区33个、139.36万平方米。
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工作纳入对各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目标。
(三)整修内容。散片旧楼区参照三年成片旧楼区规定整修项目,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确定整修内容;遗留的成片旧楼区仍按照中心城区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规定整修项目实施。
相关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小区实际和群众要求,安排增加非规定整修项目。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月底前)。市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旧楼区指挥部)下达投资计划,组织工程招标。相关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辖区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工作方案;落实工程招标等政府采购工作,并签订施工合同;开展群众宣传动员工作;确定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的整修项目和施工组织方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3月至8月底)。按照3月份启动、5月底前全部小区开工、8月底前竣工的目标,相关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工程。
治理私搭乱建、清理燃气和消防等设施占压、清理绿地和楼间杂物等工作,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先行启动。对屋面防水、外檐整修等受雨季影响较大的项目,早安排、早施工,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工。
(三)竣工验收阶段(5月至9月底)。相关区政府组织本区旧楼区分指挥部、总承包单位、监理公司、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及区民政等部门和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小区,同步移交属地街道,纳入社区管理。市旧楼区指挥部对各区上报验收合格并已移交的小区,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整修质量和移交接管等情况的抽检。
四、资金安排
散片(含遗留的成片)旧楼区提升改造总投资计划约为5.59亿元(不含节能改造、自来水管和燃气管改造等项目的专项资金),按照市、区两级财政各50%比例承担。在具备围合条件小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所需经费以区为主,市财政在市级负担投资中适当给予补贴。对住宅电梯、高层住宅消防系统维修改造的,所需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无所有权人的以区为主,市财政在市级负担投资中适当给予补贴。节能改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与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结合的项目,应安排专项资金,按照相应资金渠道解决。各区增加的非规定整修项目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五、职责分工
(一)相关区人民政府。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范围,研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落实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并按时到位;加强对区旧楼区分指挥部的领导,组织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提升改造工作,并对竣工小区进行验收;研究制定散片旧楼区长效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
(二)市旧楼区指挥部。指导推动各区人民政府有序实施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检查、监督、指导、推动、服务和验收抽检工作。
(三)相关部门和单位
1.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中综合配套相关工作的牵头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强弱电管线整理、电梯维修改造、信报箱更新补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消防系统维修改造、楼道公用表计安装等综合配套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检查工作。
2.安局负责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行综合判定,指导推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验收工作;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组织推动、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3.政局负责指导各区民政部门协调有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群众宣传教育、施工对接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区民政部门做好竣工小区验收工作;负责散片旧楼区的长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各区确定管理模式,指导相关街道落实管理服务单位,对验收合格小区做好接收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的监督管理、评议考核工作。
4.政局负责对市财政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5.划局负责对涉及私搭乱建行为的确定,指导协调缺失单元门栋地名牌、楼体地名牌补建等工作。
6.土房管局负责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的牵头工作;会同市旧楼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的指导、协调、推动、检查工作;指导推动各区房管部门实施房屋综合修缮、物业用房配建等工作。
7.委负责推动散片旧楼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管理;推动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中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户外供热设施整理、自来水户管改造、燃气户管改造、燃气灶具连接管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8.容园林委负责指导推动各区开展治理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以及绿荫停车泊位和社区绿化提升工作;牵头相关单位做好小区甬路维修、排水管网疏通更换、路灯安装维修、楼门地名牌补建等外部环境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检查工作。
9.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10.场监管委负责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鉴定,指导推动各区做好电梯的维修、改造,并按照标准组织验收。
11.通运输委负责按标准对养管范围内的楼间甬路进行养护维修,指导推动各区做好排水管网疏通更换和养管范围外的楼间甬路维修工作。
12.育局负责体育锻炼器械的配置、验收等工作。
13.信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楼道内通信、网络等相关管线的整理规范工作。
14.政管理局负责信报箱更新补建的指导、推动、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15.力公司负责楼道公用照明设施的表计安装以及供电线路的整理规范;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小区路灯按原标准进行维修、养护,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小区路灯做好协调移交,对没有安装小区路灯的组织补建等工作。
16.xx广播电视台负责楼道内有线电视线路等相关管线的整理规范工作。
17.宣传部指导新闻单位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
18.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协助配合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相关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按时间节点盯进度,按标准抓质量,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全年工作。市旧楼区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工程有序实施。
(二)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各区旧楼区分指挥部要强化组织协调,深化成员单位联动机制,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加强现场检查和施工考核,确保各项目应修尽修、整修到位、质量合格。
市旧楼区指挥部要坚持考核通报、专项督办等工作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区,要采取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确保工程按时间节点推进。
(三)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敞开大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小区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要多种渠道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改造效果让群众满意。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四)落实接管,严格验收。按照谁接管、谁验收的原则,属地街道要提前参与改造工程,为后期接管移交创造条件;要根据散片小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前落实后期管理,确保修管紧密衔接。各验收单位要共同把好验收关,不让一个不合格项目过关。市旧楼区指挥部要落实好合格小区抽检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暂停下拨市级资金,督促区旧楼区分指挥部全面整改。
(五)精打细算,用好资金。坚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优中选优,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参建企业,用最合理的投入建设最优质的工程。市、区财政资金要按时、足额到位,并建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主要成效,切实增强旧楼区群众参与支持改造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总结工程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为散片旧楼区提升改造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为提升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和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小城镇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升小城镇管理水平,巩固街容街貌,维护镇容镇貌整洁有序。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根据工作需求,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xx镇小城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小城镇日常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协助镇长做好具体工作。
(1)镇环卫站负责市政设施管理及维护;
(2)镇行政执法中队负责镇容镇貌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3)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负责治安管理;
(4)镇国土规划所负责辖区居民、村民建造房屋的规划造址和服务;
(5)小城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市政设施管理及维护
(1)人行道铺筑平整,无松动、缺失,与人行道井、树池、周边围墙连接平顺,无障碍设施完善,盲道与周边彩砖等连接平顺,无松动、破损等病害,整体完好。
(2)混凝土路面无沉陷、严重破碎等病害,沥青路面无坑槽、沥青颗粒松散脱落等病害,路面平整度良好。
(3)排水管网插接口完好,坡度顺畅,管壁无破损、无泄漏,井盖井座完好、吻合、安放平稳、启闭灵活。
(4)垃圾回收桶无明显破损,日常按时清理,无长期囤积现象。
(5)市政照明路灯正常使用,灯杆无乱贴乱画,污损现象。
三、治安管理
(1)镇内治安管理由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三个单位联合开展。派出所要组织警力对镇区例行巡逻检查,定期开展严打斗争;司法所要协调相关村庄搞好民事纠纷调解;综治办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社会稳定。
(2)各村(居)要落实好属地管理,积极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由治保主任牵头组建联防队伍,在重要时间节点配合做好村民治理工作。
四、规划建设管理
(1)符合建房条件的住户,应当先向所由村委会对住户的申请进行预审和选址,然后到镇国土所进行审批。镇国土规划所对村庄提交的住户建房申请核查审批,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施工手续,报镇政府审批后上报县国土规划部门备案。
(2)在镇内进行临时建设,应当由镇人民政府批准。批准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使用期满或因政府规划需要必须无条件拆除。禁止在批准的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五、镇容镇貌和镇区卫生管理
(1)镇域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以及公共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镇容貌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和树木上张贴、刻画、涂写各类广告,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并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和市场等公共场地堆放杂物,因需要确需占用的,必须按规定到管理办公室申报。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如不及时清运、责令限期清除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3)镇辖区内实行门前“三包”,生产生活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自觉保持卫生整治。辖区内各村(居)各自负责村庄卫生日常保洁,确保主要道路两侧美化、绿化、亮化。各村(居)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统一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镇政府统一外运县垃圾焚烧厂进行集中处理。
(4)道路两侧不得设置临时摊点,不得占道经营和堆放其它杂物。
六、处罚管理规定
(1)在镇域内,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或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影响镇区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在镇区内擅自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临时建筑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货运车辆在镇区运行中,泄露和遗撒液体及杂物,影响道路整洁的,责令清除,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新建工程竣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清运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清除。
(5)因施工等原因损坏路面、公路设施、花草树木等,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修复的,责令修复。
(6)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乱搭乱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7)以上所涉及的处罚,由管理办公室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报呈县直相关部门联合执行。
七、管理考核内容
(1)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小城镇管理中各项分工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分管工作无失管、失责情况。
(2)建立基本资料台账:建立小城镇管理的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应有工作计划及总结、工作台账及清单、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等。
(3)日常巡查工作:合理安排巡查人员明确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时间、巡查发现问题报告及追踪解决的程序等。重点路段巡查人员每天必须巡查一次。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对危及车辆和行人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对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的,应追踪报告,直至解决。
(4)日常维护管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预防性养护,发现病害及时处治,做到维护道路路面平整,排水设施运行良好。要求做到施工前期有审批,过程有记录、有监督,工程质量有验收等。
(5)建立应急事件处理机制,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值班制度落实,积极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设置专项应急值班记录,记录齐全真实。接通知后半小时内应到现场查看,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处置措施,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处置完毕后立即向上级部门通报信息。
(6)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巡查中及时发现非法挖掘、占道、非法接道等行为,督促责任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恢复挖掘占用道路。作为道路管理主体单位,有责任协调解决我镇辖区内不属我镇管理范围的设施问题。
七、管理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
(1)日常考核由各分管工作部门根据本考核办法自行组织人员对分管工作进行自查,做好自查相关资料的统计、记录并汇总。
(2)年终考核由镇分管领导牵头成立考核小组,由管理办公室牵头对镇环卫站、镇行政执法中队、镇派出所、镇司法所、各村(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做好检查考核相关资料的统计、记录并汇总,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依据本办法对本镇市政设施管理的考核结果,做为年终工作目标考核、评选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依据,同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篇3】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衡量城市品质的重要指标。由于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小区品质差异化、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老旧小区,业主无理由拒缴物业费或物业公司因经营成本高而直接撤出小区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破解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更好地提升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已然成为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
一、基本情况
以目前老旧小区量最大的招宝山街道为例,招宝山街道辖区内共有58个住宅小区(不包括散居楼群),总建筑面积226.73万平方米;其中老小区33个、占比57%,总建筑面积达140.19万平方米、占比62%;即不管是从个数上看,还是从建筑面积上看,辖区内近六成的小区都是老旧小区,这还不包括散落在各片区的散居楼群。由于历史原因,几乎所有的老旧小区均无专项维修基金,物业服务用房和经营用房均存在配备不足的情况,无法有效补充老旧小区日常物业管理开支。
物业管理形式方面,以准物业管理为主,近半的老旧小区由招宝物业公司管理(街道下属物业公司,享受街道财政补助),四成左右的老小区由社会化物业公司管理。物业补贴方面,所有的老旧小区均在不同程度上享受街道物业补贴或设施养护上的补助。物业收费标准方面,处于较低水平,在0.35元/平方米.月—0.5元/平方米.月之间。物业服务质量方面,一般只负责小区治安和保洁工作,对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任务基本不涉及。
二、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新小区的不断建设,万科、绿城等一批高档规范化物业小区的出现,居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与居民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老旧小区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
一方面,由于当时的建设和规划标准较低,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不全、设施设备破损问题严重,各类管线随意穿空架设,门岗设施多而陈旧落后;另一方面,老旧小区普遍缺乏必要的物业经营、管理用房,制约小区的正常管理和运行,导致老旧小区管理难度和成本较大。
(二)业主权利义务不清,小区自治能力不强
由于历史原因,老旧小区大多由不同产权属性的散居楼群整合而成,造成产权形式多样,有房改房、安置房、商品房等,特别是房屋在多轮交易后,导致产权关系更加界定不清。居住人员结构较历史更为复杂,在认知水平和消费观念上存在巨大差异,大多数居民对自身权益的期望值过高,而对美化公共空间和环境,优化物业长足服务机制等基础性、长远性的公共问题兴趣不大。居民“重权利轻义务”的问题较为严重,侵占公共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诉求也呈多样化,很难达成一致意见。部分老旧小区虽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甚至成立了业主自治组织,但由于物业矛盾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自治成员存在年龄较大、专业知识缺乏等问题,业主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十分有限,尤其是在调节物业纠纷、决策小区事务、推进民主协商机制、宣传物业法律法规方面,往往力不从心。
(三)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低
由于历史原因,老旧小区物业规模小、管理复杂、收费标准较低,大部分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需要政府补贴,一般以满足物业公司的基本营运作为测算依据,亏损部分则由街道财政直接补助。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主体市场培育不够完善,市场竞争意识差,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低,不能真正有效的参与市场服务毫无竞争。在物业服务内容上,由于物业服务水平低,一些本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解决的,诸如环境维护、房屋日常维修、停车有序管理、公共设施日常管养、公共安全管理等日常工作,往往需通过有关管理平台推却给属地社区和街道,造成居民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加重了社会基层管理的成本,也加剧了基层矛盾的发展。老旧小区居民诉求多,物业服务内容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又引发了居民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而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因收缴率不高而经营难的问题。
(四)主体责任难落实,政府职能难发挥
物业管理涉及政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等多个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如房屋质量、供电、供水、供气、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等按理都不属于街道的管理职责,但是根据属地原则,只要该小区属地在街道,街道都得出面解决。同时街道(社区)还承担了大量居民投诉和物业调解工作,导致街道(社区)在人力上、财力上不堪重负,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矛盾加剧老旧小区管理问题面广、量大,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单位需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才有可能改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三、意见及建议
由政府主导的准物业管理模式已不再适应现阶段物业管理的新形势。因此,加快进一步加强老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问题已迫在眉睫。建议如下:
(一)组团成片,探索“大社区、大物业”管理模式
建议由区物业办牵头,针对老旧小区管理成本大的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在充分征集社区和业主的意见上,适当调整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特别是对邻近的规模小、门岗多的小区和散居楼群,可因地制宜,在条件成熟的街区或社区推行组团式集中连片管理,从而降低物业管理成本,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二) “党建引领”,强化业委会自治水平
按照“谁使用、谁享受、谁付费”的社会准则,老旧小区管理的主体理应是业主本身,因此应始终把提高小区自治水平、加强小区自治能力建设作为工作的落脚点,着力推进老旧小区管理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建议通过“党建引领”的方式,要求小区内的党员必须也应当参加业委会竞选,积极主动带领小区居民进行自治管理,引导业主明确自身在物业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按自身承受能力选择符合实际的物业服务项目和服务档次。
(三)完善小区物业管理体系
随着城区规模的扩大,小区物业管理已经成为社会基层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各级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体系,形成政府职能部门、街道物业办、社区物业站的三级管理体系,着重于区、街道、社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规划、市场培育与竞争、科学考评、信息公开等建设。同时,通过建立不同层级的服务机构,帮助指导小区的物业大中修施工咨询、公共采购、资金和项目审核、项目评估等工作,形成公开透明的物业服务环境。
(四)建立老旧小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体系
由于历史原因,1999年以前的商品房基本上未建立维修资金制度,公房出售房屋和集资建房房屋虽然建立了维修资金制度,但基数较小,标准不一,部分2000年前的房屋没有列入统筹范围,导致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资金依然缺乏。建议由区建交局牵头,会同区财政等部门,建立老旧小区专项维修资金补充办法,解决现有老旧小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缺失问题。
(五)加强联合执法,形成老旧小区管理合力
建议结合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的“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制度”,明确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中行政监管与执法部门的职责。通过公开物业管理区域各方主体服务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联合执法勤务室例会制度等措施,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各方主体权利明晰、责任落实。同时各相关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管理合力,同心协力提高老旧小区管理力度。
(六)加强行业监管,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
建议区物业办牵头,制定物业企业服务考核办法,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发挥市场在物业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物业服务企业的优胜劣汰。特别是老旧小区,要进一步培育符合老旧小区管理实际的物业公司,培育一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品牌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竞争意识、开拓意识,努力使物业服务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篇4】
为有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抓紧施工黄金期,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实施,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工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老旧小区“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住房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党建引领、小区改造和依法自治结合起来,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把这件重大民生民心工程办实办好。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我县的重要民生工程,已纳入省政府对我县的绩效考核,纳入民生工程管理中。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惠及民生工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旧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各单位要设一名业务副职领导为专职负责人,负责协调完成专班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施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包含改善房屋功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居住环境等四个方面。
(一)改善房屋功能。维修屋面防水;修复楼道灯;修缮破损的楼宇门、屋檐、台阶、楼梯扶手;维修改造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具备条件的设置门禁。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节能、节水器具。
对房屋安全检测达标、建设条件允许、居民协商同意、建设资金落实的,开展加装电梯试点工作。
(二)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缮,优化对外交通通道;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通讯、有线电视等各种管线设施和计量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线槽;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小区路灯,充分考虑未来5G网络建设;设置自行车、电动车棚;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停车场(库);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居住区相关的城镇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纳入改造范围。
(三)改进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把幼儿园、托儿所、养老、助餐、文体、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作为重要配套,纳入规划设计予以建设或改造。将老旧小区治理体系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四)改观居住环境。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违章设施;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污染;规范沿街建筑物立面;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
四实施方案
(一)县2019年1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于4月17日全面开工,8月26日完成改造工作。力争9月底项目全部竣工。
(二)县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计31个小区、50栋楼、2022户,总建筑面积17.88万平方米,建设单位已制定2020老旧小区项目开工实施方案:
1.由我局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召集电业、通信、供热、有线及相关部门,落实相关联络员,明确工作任务。
2.组织社区、物业及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对改造小区楼栋号进行核查,明确施工顺序,对小区楼栋号现状拍照留存,顶楼住户入户登记。
3.开工同时推进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4.施工工期
预计8月底前进场施工。
9月10日-10月15日,共计36天,任务目标:楼体标段(完成屋面防水、外楼梯加固修复)。
9月10日-10月10日,共计30天,任务目标:基础设施标段(完成区域内供热管网施工)。
9月10日-10月30日,共计51天,任务目标:基础设施标段(完成小区室外地面结构层)。
5.质量安全管理
严格要求按照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条例施工,加强自我安全意识,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在确保施工人员及小区居民的自身安全、旧改工程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旧改工程如期竣工。
6.长效机制建设
本着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对拟改造小区,街道党组织要动员居委会、各类群众团体和居民,组织成立居民小组推选代表全程参与改造方案评价、施工过程监管和工程验收,使旧改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启动旧改的同时,要建立“社区党组织引领、居委会主导、业主委员会协同”的管理机制,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组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落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养护管理机制。
五、组织实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会议中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各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如下:
(一)建辉集团:建辉集团为项目主体,负责项目相关合同签订、招投标手续办理、项目实施工作;设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资金专户;做好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资金拨付;编制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定期复核项目工作进展,保证项目良好有序开展。
(二)局总工办:负责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解决项目技术难题;统筹管理项目工作。
(三)局城乡建设科:协调发改局、财政局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及项目实施工作;负责省厅旧改办布置的相关工作;统筹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预算控制;协调局属各单位与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工作的推进开展。
(四)物业管理中心:编制发放《征求意见表》、《改造选项表》、《管理承诺书》;对接市容局完成拆临拆违工作;对接政数局建立“互联网+共建共治”的线上线下沟通议事平台,为居民解释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与施工问题;协调街道、社区、各管线单位完成老旧小区走访调查工作,建立相关台账;协调街道、社区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组织社区党员、居民党员成立楼栋长制,全程参与改造工作;解决施工期间居民信访诉求,保障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改造后长效管理方案,建立常态化养护管理机制;协调配合好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涉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补缴。
(五)局综合办公室:收发政府公函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编制项目相关文件材料。
(六)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协调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提供拟改造小区的管线基础档案,完成各自管线维修改造工作和架空电缆的整束落地工作;为项目施工单位提供市政道路相关管线的接口位置、标高;项目竣工后,建立排水管线相关资料档案。
(七)沣泽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管理中心、集中供热管理中心:对城区内老旧小区开展实地调查,结合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及十四五规划,制定三年工作方案和各年工作方案,提前谋划争取上级资金;完成各自管线维修改造工作;项目竣工后,建立各自管线相关资料档案。
(八)安全鉴定中心:对县城区内老旧小区进行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建立相关档案;审核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名单,不得将已鉴定为危房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计划;协调县小区综合整治小组完成拆临拆违工作,特别对楼房主体结构乱开洞(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界定。
(九)征收办公室:审核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名单,不得将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拆除新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计划。
(十)房屋产权管理中心:调取老旧小区房屋产权档案信息,协调自然资源局调取老旧小区土地档案,将相关档案材料复印件报送局专班。
(十一)建筑工程管理中心:配合建辉集团完成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十二)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十二)局计划财务科:监督管理项目相关资金往来。
(十三)局安全科:落实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督导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局信访科:协助物业管理中心解决上访居民诉求,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十五)城乡建设档案馆:协助物业管理中心调取老旧小区相关档案;负责项目竣工后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