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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实用

2024-08-29 来源:华佗小知识

日常生活中,根据上头委派的任务,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优秀的实施方案是什么样子的?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实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扶持、发展和壮大肉牛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根据《肉牛产业“六个重点”实施方案》和《县20xx年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围绕打造“中国的和牛”——黄牛的总目标,聚焦肉牛和牧草品种培育、适度规模养殖和延伸产业发展,为把“牛、牛天下”靓丽品牌作出应有贡献。按照县委提出“力争在5至10年把肉牛产业链打造成千亿级的特色产业”,以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畜牧富镇”的实现。

(二)目标任务。20xx年,稳定养殖牛存栏达9600头,其中实现能繁母牛养殖4800头;新增能繁母牛1200头,稳定发展专业合作社1个、新增养殖200户,完善家庭农场申报40个,实现新增肉牛养殖规模养殖场8家;强化牧草及饲料加工,全镇加工收贮青贮饲料1000吨;完成肉牛人工授精配种2500。

二、工作重点

(一)巩固能繁母牛群基础。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规模”的原则,重点发展饲养3头以上能繁母牛养殖户,增加能繁母牛养殖量。

(二)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自繁自养,重点发展存栏肉牛20—50头、年出栏肉牛50—100头的专业养殖户和家庭农

场,对年出栏50—100头的养殖场(户)实行标准化提升。打造“黄牛”品牌,走高端化路线,建立健全相应的品种标准、饲草标准、饲养标准、技术标准、品质标准、食用标准和环保标准,让肉牛养殖各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养殖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管理农户的优势,让农户、贫困户积极参与并广泛受益。推进肉牛产业实现重大突破,带动更多贫困户通过养牛脱贫致富。

(四)扎实做好牧草及饲料加工。通过招商引资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饲料加工厂,开发生产符合肉牛营养需求的全价料、配合料。鼓励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增加亩产,开展青贮饲料加工和标准化收贮。

(五)稳定推进品种培育和改良工作。科学合理开展黄牛培育工作,在充分发挥现有畜牧专业技术人才作用的基础上,重点培育培育黄牛品系,走特色化、高质量道路;同时引进改良国外优势品种,走规模化、大众化道路,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提高效益。坚持“母牛本地化、商品牛杂交化、配种服务市场化”发展模式,规范全镇肉牛人工授精输配服务制度,结合市场需求推广利木赞、红安格斯、西门塔尔、黑毛和牛等优良肉牛品种。镇农业服务中心2名技术人员牵头,各村(社)明确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牛产业统计、疫病防控等技术服务指导,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开展培训,对养殖农户及贫困农户培训做到全覆盖。

(六)做好肉牛精准统计监测。建立肉牛产业统计工作制度和数据库系统,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各村(社)按春秋两季上报生产情况,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农业服务中心、统计站加强对产业信息、品种结构、产品价格、市场流向等主要指标信息监测,综合分析研判,提供科学决策参考。加大与上级部门协调对接力度,确保肉牛产业信息数据统计准确。

(七)做好肉牛疫情防控。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和外来动物疫病防控,将牛口蹄疫纳入强制免疫的范畴,对其他疫病因病设防。严格执行跨境引种规定,从疫区引进肉牛。严格落地观察机制,对引进的肉牛执行隔离观察制度和牛场定期消毒制度。wWw.03KkK.CoM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镇肉牛产业专班的作用(名单详见附件2),严格执行县肉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各村(社)主要负责同志对肉牛产业发展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切实抓好产业发展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根据肉牛产业相关工作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定期分析研判,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推进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对饲养3头能繁母牛的养殖户,执行“见母补犊”政策。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过程中,修建标准化养殖场的农户执行基础设施补助,优先支持粪污综合利用和种养循环模式发展的养殖户。对以饲养黄牛为主且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的集中育肥场,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推荐申请项目补助。对全镇养殖场(户)执行肉牛养殖保险政策(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3,肉牛保险相关事宜以保险方案为准)。对利用冬闲田土种草用于养牛的,由镇农业农村局无偿提供牧草种子。对新建规模化养牛场所需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下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肉牛产业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用材、环评、微企等方面手续,尽量简化审批环节,给予肉牛项目更多的支持和帮助。镇农业服务中心积极争取县农业农村局涉农资金,用于能繁母牛发展、龙头企业培育、牛犊繁育、服务体系建设和品牌打造。镇农商行制定落实相关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以及召开群众会、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结合产业技术培训会,向广大农户宣传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坚定产业发展信心,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检查考评。将肉牛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各村(社)单项目标考核。按季度对各村(社)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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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牧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县特色农牧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构建县域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纵向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横向拓展农业功能价值,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思路

立足全县资源优势和地域特色,在海拔1800米以上的高山地带种植以党参、羌活为主的中藏药材,以刺五加、乌龙头为主的经济林果,发展以从岭藏鸡、中华蜂养殖为主的特色养殖;在海拔1500—1800米之间的半高山地带种植以柴胡、板蓝为主的中藏药材,以核桃、花椒、金丝皇菊为主的经济林果,发展以从岭藏鸡、黑土猪、中华蜂养殖为主的特色养殖;在海拔1500米以下的河川地带发展以羊肚菌、黑木耳为主的设施农业,以葡萄、大果樱桃为主的经济林果和观光休闲农业。突出河川、半高山、高山优势产区,狠抓全产业链建设,发展适度规模,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林牧互补、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水平,努力走出一条绿色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增强发展合力并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产业承载经营主体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瞄准需求定产业,找准销路定规模。针对农牧业产业体系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强化政府服务,加大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群众协同发力,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推进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与拓展产业链条并重。立足全县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地域特色,合理确定各乡镇主导产业,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为农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量身制定扶持“菜单”,灵活开展“菜单式”产业扶持。加大对农牧产业标准化种养示范基地扶持力度,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带动引领性强的农牧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丰富农业商品种类,拓展销售渠道和市场,促进农牧业由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由初加工向精细化加工转型,由单一产业链条向全产业链条发展。

(三)坚持适度规模与提质增效并重。突出发展以经济林果、中藏药材、从岭藏鸡、黑土猪、中华蜂和羊肚菌、黑木耳、金丝皇菊、玫瑰等为主导的特色富民产业,在坚持适度规模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品种改良保护,努力形成“独一份”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广党建引领合作社发展“模式”,以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拓展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抓好品牌培育,提高产品质量,加快产销体系建设,提升全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坚持产销对接与健全物流并重。坚持以销促产、产销衔接,积极发展订单农业,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减少流通环节,确保种养户获得稳定可观的经营性收入。建立健全农产品储藏、运输、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冷链物流体系,延长农特产品的销售时间,改善生鲜农产品外销条件,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四、目标任务

以产业振兴为目标,以产业调整为核心,紧盯“五无·美丽”建设目标,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投入扶持资金5760万元(其中扶贫资金2903万元,东西部协作资金82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812万元、财政预算资金220万元),提档升级以从岭藏鸡、中华蜂、黑土猪为主的特色养殖产业,做精做细以党参、黄芪、羌活、当归、柴胡、板蓝根为主的中藏药材产业,大力发展以羊肚菌、黑木耳为主的设施种植产业,改良提升以核桃、花椒为主的经济林果产业,稳步增加金丝黄菊、玫瑰、美人椒、藜麦、油用牡丹、金银花等新型品种种植面积,不断调整产业空间布局,优化种养产业结构。力争年内全县养殖从岭藏鸡115万只、中华蜂5.6万箱、黑土猪5.5万头,种植中藏药材13万亩、羊肚菌5000亩、黑木耳800亩,栽植乌龙头600亩、刺五加400亩、花椒1000亩。

提升改造已建成从岭藏鸡养殖基地16个、中华蜂养殖示范点31个、百亩药材示范种植基地13个,升级改造绿脉农业观光园和南峪乡南二村小杂粮豆制品加工车间。扶持新建5万只从岭藏鸡养殖基地2个、七彩山鸡特色养殖基地1个、集中连片百亩以上中藏药材示范种植基地5个、千亩中藏药材种植基地1个、金银花种植基地1个、百亩半夏种植基地1个、百亩绿色赤芍育苗基地1个。扶持新建花椒收购加工包装生产车间2个、山野菜和中藏药材收购包装加工车间各1个,柿子、藜麦、苦荞加工生产线各1条,有机肥生产加工厂1座、废旧农膜加工回收网点3个、农业产业观光园2个。

五、重点任务

(一)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高地。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拓展乡村特色产业,建设富有特色、规模适中、辐射带动力强的乡村产业聚集区,努力构建乡村产业“圈”状发展格局。投资30万元编制完成19个乡镇产业发展规划,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个,每个乡镇培育壮大1—2个主导产业,打造一个优势特色产业群,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特色产业品牌。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做精做细中藏药材产业。投入扶持资金275.6万元,其中扶持新建5个集中连片百亩以上种植示范基地资金25万元,扶持新建1个百亩半夏种植基地10万元,已建成13个百亩药材示范种植基地扩建扶持资金65万元,育苗基地提升扶持资金69.6万元,已建成收购加工基地提升扶持资金20万元,金银花种植扶持资金20万元,重楼推广种植扶持奖励资金60万元,种植技术指导及工作经费6万元。

以打造省级中藏药材重点县为目标,在高山地带种植党参、羌活、大黄、当归等5.2万亩,在半高山地带种植红芪、柴胡、板蓝根、重楼、白芨等7.8万亩。在镇种植金银花200亩,对20xx年已建成的4个收购加工基地进行标准化打造,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药材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全面落实“五无·美丽”建设要求,中藏药材种植全面禁止使用化肥,推动中藏药材产业向无公害、绿色、有机方向发展。

方案推荐: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


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镇全域旅游发展,规范辖区内旅游业的经营、管理、建设、服务和发展,加快镇旅游建设,完善旅游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新常态下转变发展思路的重要新引擎,深化镇文旅融合,以街为核心,以光尊寺、卧佛寺等文保单位和乌铜走银、百年老茶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在激活古镇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等元素的同时,将文化、旅游、康养、饮食等产业与旅游相融合,打造出集“吃、住、玩、游、购、娱”于一体的综合体,逐步形成全域发展、全产融合、全民参与的美丽旅游模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两级的决策,全域旅游发展要求,沿袭以街为主骨架的传统街区格局,保留、恢复重建部分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古戏台、古民居;在现有河道基础上穿插引导,再现昔日小桥流水,结合布置绿化恢复旧时外八景之一的“北津烟柳”、“梅花古渡”等景观;正确处理保护与更新,把古镇打造成为一个独具特色的“南方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重现“南方丝绸之路”的辉煌,力争成为国家历史名镇;利用北庙水库周边优美的自然环境,应旅游市场需求,结合现有的龙王塘、孟官温泉、乌龙社区的草莓采摘、西番莲采摘等景点,开展乡村休闲游。将古镇打造成市中心城市的后花园,建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融美食、田园采摘的田园旅游,建成集商贸、观光休闲、文化体验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历史文化旅游商贸区。

1.旅游基础设施

镇有320国道及大保高速公路沿镇政府驻地由北向南贯穿全境,并设有高速路进出口,交通高速便捷。

镇域内道路硬化率较高,交通便利;人畜饮水水质水量达标;邮政通行便捷齐全;环卫制度落实严格且保持良好;医疗集中便捷高效

2.旅游管理

镇在旅游管理方面,成立工作小组,就旅游定位做研究,同时开发新的旅游线路,做好旅游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收集游客意见。积极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机制,创新旅游发展体系,形成统筹推进、综合监管、部门联动、协调高效的全域旅游发展机制。

3.建立健全完善的服务网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宾馆住宿设施、疗休养接待不断完善,民宿各具特色,到“十三五”末期,接待能力显著增强,旅游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旅游服务环境全面优化,人人都是旅游形象。

三、主要任务

1.完善全域旅游发展机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创建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全域旅游的各项工作制度,在全镇形成全域旅游联动推进机制。

2.深化全域旅游服务体系。建立全域旅游发展协调会议制度,整合派出所、综治办、国土、村规、农林水利等资源,综合推进景点景区提升。深化旅游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旅游一站式服务体系。

3.强化全域旅游平台建设。

(1)推进文保单位保护修复及改造提升。20xx年6月,镇正式启动街保护修缮项目。项目建设主要包括路面修复、给排水改造、强弱电改造、绿化亮化工程、标志性牌坊建设、房屋立面改造等,同时积极向上级申请光尊寺消防、人防、防雷工程项目,让文保单位得到有效保护。

(2)推进乡村旅游综合发展,整合镇资源优势,探索休闲旅游新模式。一是以街为核心,打造古镇之旅;二是以田园采摘为依托,打造休闲、亲子活动之旅:三是充分利用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人文底蕴,打造追忆历史、追寻乡愁的文化之旅。

(3)推进全域旅游商品化发展设施提升工程建设

利用产业优势,大力开拓旅游商品市场,深化旅游商品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商品的精细化管理。依托街的历史文化及特色小吃、地方特产,大力发展镇特色旅游商品,促进旅游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实施方案分享


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节水农业发展,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节水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快推进农业用水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任务目标。通过优化调整结构、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品种、配套改建设施等途径,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到20xx年,全区初步建立农业生产布局与水土资源条件相匹配、农业用水规模与用水效率相协调、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节水农业体系。

1.农业种养更加优化。在稳定粮食产能的前提下,逐步调减高耗水农业种养面积,全区水稻、淡水养殖、莲藕面积分别调减0.68万亩、0.53万亩和1.19万亩。

2.农业灌排设施更加完善。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配套完善灌区灌排体系和水产养殖区进排水体系,推进田间工程节水改造,实施池塘节水工程。20xx年启动5.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力争20xx年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的比重提升到85%以上;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0.13万亩,改造提升养殖池塘面积0.15万亩。

3.农业节水成效更加明显。因地制宜发展节水农业模式,大力应用微灌、喷灌、循环利用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示范推广节水农艺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以上,重点渔业企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率不低于50%。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农业种养结构。根据水资源禀赋条件,优化配置水、土、种子等资源,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优化农业种养结构,推进适水种植、节水养殖、量水生产。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逐步调减水稻、莲藕等高耗水作物面积。鼓励种植低耗水的杂粮、甘薯等耐旱耐盐碱作物,有序引导耕作条件好的稻田改种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加大渔业养殖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发展设施渔业,大力推广循环水养殖模式,积极推进名特优品种工厂化养殖。推进退藕还湿、退渔还湿,严禁耕地新开挖藕池和鱼塘。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遏制耕地撂荒。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二)加快节水工程体系建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水源保障条件,配套田间节水基础设施,推进田间高效节水灌溉,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河道“一河带库”的作用,提高雨洪水资源利用率。积极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推广池塘护坡、覆膜等防渗工艺,完善进排水处理设施,降低养殖用水损耗。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水利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三)推进水肥一体化应用。在设施农业、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区,重点推广应用滴灌、微灌、喷灌技术。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规模化大田作物区,完善水源到田间管道输水管网,根据水源条件、种植作物、面积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水肥一体化,积极引导应用高效灌溉、精准注肥、水分养分自动监测等设施和技术,实现水肥资源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四)推广农艺节水技术。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模式,大力发展低压管道灌溉,提高田间灌溉水利用效率,推进传统粗放式灌溉模式向高效节水灌溉新模式转变。推广节水作物品种,筛选推广优质、高效、耐盐碱耐旱作物品种,推动由改良土壤适应种子向种子主动适应土壤转变。实施保护性耕作,采取深松镇压、划锄、覆盖保墒、合理施用生物抗旱剂等措施,减少土壤水分蒸发,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水利局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五)推进农业循环水利用。充分利用水库、池塘等收集天然降水,依据水稻等种养对象耐盐碱能力,选择微咸水(二河水)、沟渠水进行科学生产,提高节水能力。示范推广“三池两坝”、人工湿地等养殖尾水处理模式,充分利用排水渠、闲置塘等,构建集生态净化渠、沉淀池、生态塘等于一体的净化系统,对养殖尾水进行生态净化处理。积极推广种草、套养等多营养层级养殖模式和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科学调控池塘水质,实现高效集约养殖,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区科技局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六)强化节水示范引领。加强节水技术推广创新,完善农业节水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通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效益,示范带动节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现代农业园创建、农业生产托管,健全农业节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加强技术指导和示范培训。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水利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节水农业对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责任主体,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优化调整种养结构,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农户,加强技术推广,合理确定区域节水目标、技术路线和发展模式,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节水农业发展投入力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要统筹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水肥一体化、耕地轮作休耕、现代农业产业园、渔业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节水农业,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节水农业发展水平。(区财政局牵头,区科技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三)强化科技支撑。坚持产学研结合,建立政府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企业示范推广、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机制,加强农业节水技术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强化教学、科研和推广对接,加快现代高新技术的应用,研发推广简便易行、经济实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为发展节水农业提供科技支撑。(区科技局牵头,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四)广泛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媒体开展节水农业宣传,增强群众的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节水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科技下乡、示范观摩等方式,宣传普及节水农业技术,促进节水农业可持续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水利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电网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网建设,确保各类电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保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电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发〔20xx〕6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电网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全市各类电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促进新能源电力上网送出,加快推进构建安全、可靠、清洁、高效的电力供应体系,提升全市电力用户“获得电力”水平,及时满足新增负荷用电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电力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提升规划质量

1、统筹做好城市规划与电网规划。发改局要提前委托编制全市电网发展规划,作为电力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在项目选址上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实现电网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一致。要将电网规划确定的变电站、开闭站站址,输配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用地及电网设施保护区统一纳入各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近期建设专项规划,并予以预留。对于新建铁路、公路、渠道、广播、通信等工程项目,相关业主单位要按照电网规划向发改局和国网市供电公司征求意见后实施,并预留输电线路通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2、建立健全电网建设前期协调机制。供电企业要在中长期电力规划的指导下,加强对全市各供电区域内电力负荷的预测,按照电力负荷发展的需要,制定电网建设项目计划,并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计划建设项目报建申请。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电企业要根据项目批复,加快配套电网的建设计划申报和规划建设,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实施。相关单位实施道路、桥梁、涵洞等建设,要充分采纳供电企业意见,预留电网工程规划位置。相关单位要支持电网发展建设的规划选址、路径方案选定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3、依法依规保护电网设施建设用地。工信局要对已纳入规划的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配电线路走廊予以严格保护,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擅自占用已列入规划和投入运行的电网设施用地、架空线走廊和电缆通道。新建电网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后,工信局要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电网设施保护范围的要求,对依法需要确定的电网设施保护区进行公告。在公告明示的电网设施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危及电网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新种植危及电网设施安全的植物。架空输、配电线路走廊、杆塔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建设不实行征地;杆塔基础使用的土地,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权利人一次性经济补偿,该土地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

4、严格执行电网规划调整审批制度。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电力建设项目用地、线路走廊等,应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规划调整、审批及相关手续。非电网设施建设单位因建设需要,确需对已规划的电网设施用地及架空输、配电线路走廊和电力电缆通道的位置进行调整的,要征求电网建设单位意见,依法办理规划调整手续。(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二)高效推进电网建设

5、重点争取实施高等级输电线路工程。发改局要始终将高等级大容量电力外送通道作为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工程来抓。抢抓750千伏输变工程列入国家、省市电网公司“十四五”规划的有利契机,力争20xx年启动实施,为红柳泉风光储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启动提供电力送出通道。同时,积极做好“陇电入沪”争取工作,力争以为起点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尽快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市新能源电力送出能力。为解决后续新能源项目电力送出,积极向省、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电力公司汇报,争取在红柳泉、花海、宽滩山、抽水蓄能等区域布局5座330千伏变电站(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6、将电网工程纳入重点项目管理。相关单位要将电网项目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管理,加强业务指导。供电企业通过政务平台提交审批手续,各相关单位应对电力建设项目实行并联审批,优化各类手续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期限,营造良好建设环境,促进项目尽快实施。加快花海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相关前期手续办理,早日开工建成,为花海光电基地电力送出提供保障。加快实施昌马西风电场至莫高变330千伏输电线路、330千伏清泉变、变、110千伏花海变等间隔扩建工程、110千伏阳关变、镇等主变增容工程及康庄35千伏输变电工程,进一步提高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市水务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7、科学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市自然资源局要将年度电网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同时,明确电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xx〕41号)执行。供电企业要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征地拆迁、环境评价等工作。电网项目建设用地选址,输、配电线路路径选择时,要尽量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居民聚居区、采矿区、学校和其他环境敏感区。确实无法避开的,要依照相关规定,及时报请有关单位依法审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8、更好保障农村电网建设需求。随着市乡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文化旅游、现代化畜牧养殖等产业项目相继落地实施,居民生产、生活用电负荷、用电量逐年增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农村配网升级改造工程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强化服务保障,着力解决乡村工商业电力设施不配套、用电负荷不足问题,全面提升保障乡村振兴电网建设需求能力,在推进农村产业发展时同步考虑电网设施配套建设需求,全力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供电企业要加大职责范围内的多回路电网配套、大用户主干线路、大负荷主变等项目投资,切实提升用户用电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三)切实强化电力保护

9、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供电企业要定期向工信局报送电力设施保护情况,遇重大或紧急事宜即时报送。工信局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协调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危害电网安全的违建、取土、开挖、爆破等违法行为,依法劝阻电力通道周围群众搭建彩钢房、施工棚、铺放果园地膜、修建公共设施、设置工商企业等行为,对已存在的隐患点,要督促权利人或管理人及时整改,排除障碍,确保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电网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0、加强消防安保领域联动协作。公安机关要加大对330千伏变电站、重要输电通道、电力调度大楼等重点部位的保护,指导供电企业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联合开展防暴处突实战演练。要督导供电企业完善企业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充实保卫力量,指导开展保卫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单位内部安防能力。应急、消防管理单位、供电企业要加强联系沟通,深化应急联动协作,对供电企业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等工作给予指导支持,提高供电企业应急管理水平。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11、分级常态管控电力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将电力通道走廊内的安全隐患整治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市电力线路通道内违章施工、违章建筑、“三线”违章搭挂、树木、彩钢房等根据隐患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对于城区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急、工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及时给予协助;对于各乡镇供电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乡镇协助处置。(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12、全力维护电力工程建设秩序。供电企业每年2月份前要向公安机关提交电网建设工程清单,每项工程建设前,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要对电网项目落实“六统一”服务保障要求,指导做好人员驻地、施工现场和材料库房等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深入排查化解涉电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电网建设过程中恶意阻挠、恶意讨薪、偷盗材料等导致工程受阻的违法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3、加强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加强用电安全宣传,在接到供电企业报备的各类客户侧安全隐患、缺陷后,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整改,供电企业提供指导服务,督促用户整改到位,保障供用电安全可靠。(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4、依法依规开展树患消缺作业。针对存在的电网树线隐患,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会同供电企业组织开展树木通适度修剪,对景观有要求的行道树木或邻近景区的树木可派人现场指导修剪工作,确保涉电林木消防安全和树下行人生命安全得到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四)持续净化电力环境

15、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各单位要与供电企业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常态化沟通、共享机制,及时与供电企业对接招商引资类项目的招标立项、用电规模及建设进度信息。供电企业要提前介入,全面掌握用户需求,约定双方责任界面,协助各部门开展用电前期咨询服务,全面拓展用电客户线上办电渠道,实现申请、派单、收资、报验全流程线上服务,有效压减用户办电环节、手续和时间,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为用户提供可靠的供电保障,确保招商项目有效落地,实现用电企业快接电、早用电。(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6、规范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供电企业、相关单位要对重点转供电单位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供电企业要详细掌握并向有关部门准确提供转供电主体相关资料,积极宣传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转供电环节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17、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共同研究窃电取证方法、流程和标准,确保依法取得违法犯罪证据,提高打击效率。加强警企合作,建立健全警企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公安机关要根据收到的窃电线索,积极办理窃电案件和治安纠纷,严厉打击各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供电企业会同各单位加大电力相关法律宣传,增强全民依法用电意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五)推动实施重大项目

18、加快完善基础充电设施。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充电设施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规划指导,按照《市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xx-2025年)》,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安排集中式充换电站的土地供应。相关单位要优化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流程,加快手续办理速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谁投资、谁受益,鼓励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运营,相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好中央、省上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新建居民小区、商业大厦、大型停车场等要将供电线路敷设至充电设施规划区域(或预留敷设条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9、加快实施老旧小区电气化改造。住建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摸底及方案编制工作。供电企业要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现场摸排及电力设施接收方案的编制,做好拟接收电力资产的验收、管理及接收后居民客户的供电服务工作。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停车位电气化改造,综合考虑配套电力设施改造需求,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专项债券等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20、推动新建项目清洁能源利用。各相关单位要指导开发企业在新建住宅小区、商业中心等采用城市集中供暖或清洁能源供暖,配套足额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供电企业要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以电代柴工程的实施,提高全市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对利用新型能源的单位,供电企业要积极争取在电价和配套电力设施方面给予优惠和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市住建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21、全力支持智慧型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电力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依法依规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要积极引导企业和居民线上缴纳电费,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用电交费各项业务,提高电力用户线上缴费普及率,供电公司要加强与大数据中心一体化政务服务的对接,推动电力业务“一网通办”,满足用户一站式多元化用能需求。要推进楼宇智慧用能优化,加强节能设备监测,探索“互联网+节能”服务新模式,及时向重点用能单位提供政策解读、技术推荐、节能诊断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22、做好两保户免费电费兑付工作。认真落实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惠民政策,各乡镇要配合民政部门准确提供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基础信息,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开展免费电费兑付工作,确保减免电费资金全额清退到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23、积极扶持重大电网建设项目。对于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的电网建设工程,要按有关规定享受重点工程项目规费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确需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按收费事项的管理审批权限报批。(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24、有效降低电网日常运维成本。协调做好电网工程与市政建设衔接,对电网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通道治理、抢修运维等工作,有关单位要比照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对电网建设项目涉及占道挖掘、占用城市绿化的,要依法依规减免相关费用。供电企业按照要求办理开挖手续,因占道挖掘、占用城市绿化损坏城市道路和绿化设施的,要按照先施工后恢复的原则,由专业部门恢复原状,并由主管部门验收通过,费用标准按财政评审结果执行。(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七)提供电力可靠保障

25、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供电企业加强与发改部门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开展第二条特高压直流规划前期论证和昌马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源网规划和项目实施统筹衔接,全力支撑市“十四五”新能源规划落地实施,全面助力按期实现“双碳”目标。(责任单位:国网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局)

26、保障重大项目电力可靠接入。供电企业要提前对接市重大项目建设,施行重大项目用电专人客户经理制,全面做好供电服务,优化配置电网资源,确保配套电力供应与重大项目同步建设、同时投产,以全面优质供电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国网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局)

27、促进电力设施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供电企业要充分对接城市规划和发展需求,加强现有变电站供电能力诊断分析,提前做好城市配电网项目储备并纳入城市规划,高效、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要加强城市配电网升级改造,积极实施业扩工程,实现电力设施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协调发展;要高效有序做好电力线路迁改的方案评审、竣工验收和现场配合工作,要统筹停电计划管理,通过“一停多用”最大限度减少重复停电,提高辖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责任单位:国网市供电公司,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改局作为电网发展建设的牵头单位,要做好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审批等工作,推进电网项目建设,确保电网规划落地,电网项目顺利实施。工信局作为电力设施保护的牵头单位,要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协调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

(二)强化协作配合。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公安、应急、水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与供电公司的日常工作联络,建立政企对接联系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日常工作联络,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形成政企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电网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查问责。加大对电网建设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故意阻碍电网建设,严重影响电网建设进度的,要严肃进行问责,确保全市电网建设顺利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精彩方案: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


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牢固树立和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先立后破,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合理控制河砂开采,稳步提升机制砂石等替代砂源利用比例,优化产销布局,加强市场监管,稳定砂石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价格合理、供需平衡作为砂石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力争在2025年底前形成砂石资源开发产业集中化、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格局,全市砂石市场供需总量实现基本平衡,规范有序的砂石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机制砂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加快落实《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xx〕239号),统筹考虑各类砂石资源整体发展趋势,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石满足建设需要为主,在规划布局、工艺设备、产品质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联动,加快推动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上下游衔接,不断提高优质和专用产品应用比例。加强机制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严格产品溯源管理,严格按照机制砂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建立规范化的产品检验流程。(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2.优化机制砂石开局。统筹当地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等因素,在现有资源保障基地的基础上,依托砂石矿产资源赋存和交通优势,布局一批规模化、工业化、绿色化的大型机制砂石生产基地。引导联合重组,促进产业集聚,建设生产基地与加工集散中心,改进装卸料方式,减少倒装,有效改变“小、散、乱”局面。(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

3.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将大型机制砂石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从市级层面加强协调服务,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推动大型机制砂石项目尽快投产达产。指导砂石生产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并督促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增加优质砂石供给能力。(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降低运输成本。推进砂石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加强不同运输放时间的有效衔接,配合省上做好铁路专用线建设。(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交通委)

5.支持砂石设备生产企业发展。支持市场主体生产机制砂石洗选、破碎筛分、传输等设备,保障我市机制砂石生产需要。推动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和砂石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机制砂石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不断提高砂石生产机械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

(二)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与利用

6.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加强砂石行业全环节、全流程监管,及早发现问题隐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自然资源、交通、生态、公安、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结合,形成水务部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和自然资源部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采砂)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长效监管机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

7.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加强行业指导,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区和禁采期,调整不切实际片面扩大设置的禁采区,纠正没有法律依据实施长期全年禁采的“一刀切”做法。因砂石资源匮乏和影响河堤安全的河道,不做河道采砂规划,必须无限期禁采。河道采砂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开采、谁恢复”的原则,实行保证金制度。以河道采砂规划为依据,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推进河道采砂与河道治理相结合,建立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机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

(三)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

8.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废石、矿渣、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

9.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手段,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烧结类等建材产品。各区县可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再生产品应用。(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10.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对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整体修复区域内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的修复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地方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对外销售。(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委、市水务局)

11.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对装配式钢结构生产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动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中的应用,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城镇住宅和农房建设中的推广应用。(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1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开采、非法盗采、违规生产、污染破坏环境、造假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依法查处“三无”采砂及非法改装、伪装、隐藏采砂设备的船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3.规范砂石市场秩序。全面加强砂石质量抽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互相串通、签订垄断协议、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

14.确保重点领域砂石需要。各区县要针对当前砂石市场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保供方案,加强砂源统筹协调和运输调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砂石需要。结合实际,针对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建立应急开采机制和工作方案,统筹启动应急开采和保障供应。(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

15.加强定期监测。全面摸清全市各区县机制砂石重点企业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砂石土矿山采矿权投放情况、河湖砂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砂石行业供需情况等,由专人负责,按照附表1-附表4建立台账(于20xx年1月25日前报市发改委汇总),及时市场相关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早做出反映,稳定市场预期。(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研究解决砂石市场监管和保供稳价具体问题。市级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市发展改革委为市级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直各相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牵头部门,统筹做好促进砂石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强化监管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设和民生需要。(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保护企业正当权益。推进相关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砂石矿山开采、河道采砂、机制砂石等行业,保护合规砂石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

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做好砂石保供稳价、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摆上重要工作议程。抓紧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加强指导,共同推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全市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

为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机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助力脱贫攻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不断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形成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实力,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素,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为主体的原则。针对当前我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不高、实力不强,农业组织化经营程度不高,土地经营零碎化的状况,在充分尊重农民为主体地位的前提下,积极引导、保护、调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坚持依法登记、有序发展的原则。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在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和农业主管部门备案,有序发展产业。

3.坚持规模适度、集约经营的原则。土地规模经营要与经营者的劳动生产能力相适应,通过实现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带动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优化配置,培育出一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从而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生产,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4.坚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原则。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利于全镇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服务体系;对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农业经营主体,不论是什么类型,各级各有关部门予以积极鼓励和支持。

二、目标任务

以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为发展方向,以确保主要农产品稳定增长、农业效益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基本目标,按照“培育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重点发展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农民合作社规范、龙头企业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到20xx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占全街道农户总数的20%以上,主要农作物规模化种植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40%以上,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和生产经营效益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行动

优先扶持发展种粮大户、特种种养殖大户,提高比较效益,提升粮食、高效农业发展水平,鼓励农户以土地、资金、劳动、技术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家庭农场培育行动。鼓励适度规模的种养大户通过认定备案转型为家庭农场,引导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向家庭农场集中。逐步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完善服务体系。开展示范农场创建活动,示范家庭农场列入产业资金扶持项目库。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行动。发挥万亩小麦绿色优质高产高效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致富能手、经理人领办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户+合作社”经营管理模式为主,“农户+合作社+公司”等经营模式为辅的经营模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主体,探索建立农技指导、信用评价、保险推广、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

(二)多种模式利益分享机制

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吸纳农户脱贫致富。总结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共同设立风险保障金。探索建立上级扶持项目既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竞争力,又增强其带动农户发展能力,让更多农户分享政策红利的有效机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相关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允许将财政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户共享发展收益。

(三)引导提高发展质量

鼓励农户、家庭农场使用规范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提升标准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引导农民合作社依照章程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好会计账和成员账户,发挥成员积极性,共同办好合作社。鼓励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生产作业标准或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深入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示范服务组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上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强化农民参与和全程监督。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投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建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仓储烘干、保鲜库、农机库棚等农业设施。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与加工能力相配套的基地。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重点支持一村一品示范村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电商平台基础设施,逐步带动形成以镇(街道)、村、社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上级政策给予奖补。(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

健全培训体系,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科技、扶贫等部门教育培训资源,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理事长、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合作社经理人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力争到20xx年末轮训一遍,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到20xx年,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生代型职业农民。培养、引进各类能人、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入“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岗位的拓展范围。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农业技术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好县乡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的指导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出台指导意见。二是加强宣传和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全街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现状。三是组织开展工作培训,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工作重点,凝聚力量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

指导各村落实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超前谋划,建立和完善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力度,把握相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启动实施,提升改革的统筹性和协调性。同时做好资料收集、统计分析、年度总结等工作,对改革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和对比,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经验总结。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充分认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产业扶贫等方面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明确目标,传导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要实行一把手亲自抓,业务干部定点包抓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

(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

开展各单位的业务融合,集中技术力量,确定重点经营主体,进行全方位的系统指导和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加强与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经营性服务组织紧密合作,引导在良种示范、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抗旱排涝、农资供应、产品销售、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生力军作用,为新型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专业化、市场化服务。

(三)完善扶持政策

各村要积极协调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为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和实施的主体,在农机购置、农田水利、高产创建、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等项目上给予重点扶持。积极争取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项目资金优先扶持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各村要主动和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在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土地复垦、农村道路等项目,优先安排在规模生产经营的区域实施,加强水、电、路升级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强化指导

各村要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完成年初街道下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任务分配表》,将落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街道将对各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进行指导,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进行全街道排名。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xx〕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督〔20xx〕6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陕办发〔20xx〕22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优先发展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总体规划

(一)发展目标。20xx年,我县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按照年度规划梯次推进。20xx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20%的达标任务;20xx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20%的达标任务;20xx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30%的达标任务;20xx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20%的达标任务;2024年9月完成学校总数10%的达标任务,并通过市级过程督导,12月通过市级验收;2025年3月完成网报、各项纸质材料申报,年内接受国家评估认定并顺利通过(具体规划见附件1),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达到资源配置高标准、政府保障全面到位、教育质量大幅提升的目标。

(二)规划安排。全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时间安排为:20xx年,县第三小学、桥镇中心小学、下寺湾中心小学、劳山中心小学;20xx年,杨家砭小学、道镇九年制学校、县第四小学、高哨小学;20xx年,麻子街小学、下寺湾初级中学、王坪中心小学、石门九年制学校、姚店小学;20xx年,县初级中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2024年,县创新中学、县创新小学。到2025年,全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并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三年内,接受国家督导评估复查和监测。

三、主要任务

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体系共有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四个方面32项指标(详见附件2、3)。我县要严格对照各项指标评估标准和规划创建任务,对标对表,按照“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要求,完成创建任务。

(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舍、仪器设备的配置水平。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要落实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任务,规划新建和改扩建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省政府令第222号)要求,建设装备符合标准的教学、运动、生活和附属基础设施、设备。从20xx年起,制定逐年消除义务教育阶段非标准学校的工作计划,对标加快升级改造和配备教学设施设备,确保校园占地面积、场馆建设、功能部室配置等达到国家标准。

(二)加强政府保障,推动优质均衡发展。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做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城区和乡镇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县内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义务教育的法定权益。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学区,小学、初中招生全部实现就近划片入学,初始年级班额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小学每班不超45人、初中每班不超50人,杜绝义务教育择校现象。

(三)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和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课程;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Ш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育人关键环节,突出课堂在提高教育质量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健全全面育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尤其是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活动、劳动课等课程。落实教育公平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基本配置标准,教师配置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小学、初中达到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县域内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落实教师“县聘校用”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拓宽教师招聘渠道,增加农村特岗计划和公开招聘教师数量,优化教师专业学历年龄结构,对标优先补充义务教育阶段体育、音乐、美术、艺术学科和科学、劳技、综合实践等薄弱学科教师。

(五)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大投入,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数字校园推进智能化校园建设。校园网络接入带宽不低于千兆,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校园实现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物联网全覆盖;教学班实现智慧教室全覆盖,智能设备、创客和其它智能化设备及其应用全面普及;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构建未来智慧校园,营造良好的智能化教育教学环境;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市、县两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促进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流程和数据的整合、优化和共享;基本实现中小学普通教室具备互动式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中小学多功能数字学习中心。加快教育信息化设施装备更新配备,推进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加强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建设,形成现代化的教育管理与监测体系,提升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由教科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安排和落实。领导小组设立材料组、综合组、督查组、财务组、设施配备组、宣传报道组六个工作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工作任务,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1.材料组。由县委办、政府办、教育科技体育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组成,牵头单位为教育科技体育局,教科体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及材料,收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过程中的讲话、总结、汇报等材料,汇编成册。

2.综合组。由县委办、政府办、教科体局、县委编办、经发局、人社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组成,牵头单位为教育科技体育局,教科体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及各工作小组工作,总结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3.督查组。由县委督查室、公安局、司法局、教科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教育督导室等部门组成,牵头单位为县委督查室,县委督查室主任任组长。督查指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实施进程。

4.财务组。由财政局、教科体局、税务局、审计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组成,牵头单位为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为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安排好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设施配备组。由教科体局、财政局、审计局、采购中心组成,牵头单位为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组长。按照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内容与标准要求,为各学校增配仪器、器材、图书等设施设备,按时完成预算、招标、采购、安装任务。

6.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政府办、网信办、教科体局、融媒体中心组成,牵头单位为宣传部,由一名副部长任组长。搞好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制作展板、简报及专题片,宣传、报道实施过程中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办)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从实际出发,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本乡镇(街道办)、本学校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计划,实行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度到位、责任措施到位。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先落实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逐年只增不减,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达到法定要求。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不足100名学生的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按在校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等相关政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规范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收益10%、彩票公益金等教育投入政策的使用。加强财政统筹,确保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按年度足额落实到位,规范财政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营造浓厚氛围。县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要深入发现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与突出成效,及时跟踪报道,加大宣传和展示力度,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重视、关心和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齐抓共管,夯实创建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局面。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迎验期间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县经发局:负责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争取教育发展项目。县审计局: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校园周边秩序,指导落实完善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建设和校园安全“三个100%”(学校封闭化管理、视频监控一键式报警安装联网、专职保安配备),并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县委编办、人社局:负责做好中小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核定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组织招考补充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按政策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等。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做好各学校修建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将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体系,落实教育建设项目相关减免政策;负责搞好学校改建、扩建、新建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等工作。县民政局、扶贫局:负责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生活得到保障。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县域内教育工作数据统计,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县司法局:负责将教育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活动,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活动的监督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对非法雇佣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处罚。县卫健局:加强对各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和健康检查,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治疗。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监督学校改建、扩建工程的环境污染及噪音治理工作。县税务局:负责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及时上缴县财政,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综合协调,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发挥督政、督学功能,组织好督促、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对本辖区内中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负总责,配合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机构;积极协调包抓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积极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好适龄人口“控辍保学”工作。

(五)深化改革,规范学校管理。县教科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心,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为契机,以全县教育综合改革为抓手,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建立竞争、择优、奖罚分明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机制。把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主题,统筹兼顾,着力把握教育规律,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教育改革,不断加大新课程改革推进力度,扎实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和实验教学设备的应有作用,以人民满意的教育教学质量回报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六)强化管理,加强过程督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督查督办事项,根据工作进展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要切实履行督政职能,创新拓宽督学督政工作,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顺利通过评估验收,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创建工作完成后,县政府将对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创建延误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精选】产业链预警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为认真落实全省产业链预警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及《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产业链预警机制(要素数据采集)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制高〔20xx〕1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县产业链预警机制(要素数据采集)建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产业链预警机制,能准确、及时把握产业链运行态势,及早发现、介入产业链风险,有效化解断链断供风险,对推动制造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企业角度看,有利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实现用电消防安全监控,同时将生产和生活用电分开计算,能够降低用电成本,精准享受大用户直供电政策。从电网公司角度看,有利于精准开展需求侧管理,实现更加安全高效的电力调度。从政府部门角度看,有利于精准掌握工业经济运行状态,推动经济领域数字化改革。各地要提高对推进产业链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集中人力物力扎实推进预警机制建设工作。

二、工作重点

电、水和燃气等生产要素使用信息,是构建产业链风险预警大数据的重要组成。当前阶段,以工业企业低压侧用电数据精准采集为突破口。一是开展基础情况排查。联合供电部门,完成企业情况摸排,制定采集器安装企业清单。二是推进采集设备安装。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建设推进方案,主要依托全省电网企业,完成安装调试工作。采集点设置原则上要满足生产生活分开采集、主要生产线单独采集的要求。三是做好数据校准入仓。采集的用电数据以15分钟为调度周期,及时做好本级数据的校准、维护工作,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四是严格做好数据管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原则,由省级建设统一产业数据仓实行全省工业企业低压侧用电数据集中管理,可依托产业数据仓构建属地管理权限,负责对本地数据进行编目、质量、安全管理和分析。

三、时间节点

按照12月底实现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的目标,倒排时间,集中攻坚,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9月底前完成与财政局、供电公司的沟通对接,形成电力数据采集工作方案。10月份确定电力数据采集工作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内容;完成企业情况摸排,制定采集器安装企业清单;力争完成部分企业电力数据采集器安装。10月12日前要求将电力数据采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处。11月底前基本完成规上企业电力数据采集器安装。12月中旬实现数据采集接入省级产业数据仓,并开展对本地数据的管理和分析。

四、职责分工

县经济商务局要切实发挥牵头职责,会同县财政、电力、电信运营商等单位,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衔接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系统,保障产业链预警机制共享数源的统一部署和安全运行。同时,主动与省、市产业链预警机制推进工作专班做好对接,及时解决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故障。产业链预警机制(要素数据采集)建设工作绩效评价,纳入省经信厅年度经信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等考核,省、市将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快推进产业链预警机制(要素数据采集)建设和高质量运行。

【精选】绿色食品高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十一次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作出的“以绿色发展落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部署要求,加快打造“全域绿色食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在闽工作期间及到调研时作出的“要抓住闽北特色,大力发展‘绿色食品’,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绿色食品是的优势,也有一定的规模,这是今后努力的方向,是会有效益的”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县绿色食品规模化、品牌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持续优化,业态多元融合,质量安全可追溯,全县“武夷山水”农产品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初步实现全县农业主导产业“武夷山水”绿色食品全域化、产品主要品类绿色食品全域化,“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覆盖,产地环境条件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生产基地11万亩以上,形成“10+N”“武夷山水”全域绿色食品发展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协调推进为基本原则。建设具有特色的绿色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合理规划布局,以绿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注重发挥市场对绿色农产品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齐绿色农业创新发展短板,营造全域发展绿色食品的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协同共治,主体分类推进的发展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良种创新推广工程。建立种业科研创新平台,推进主导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强化种业科技创新,加快培育一批水稻、茶叶、蔬菜绿色新品种。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绿色基地创建工程。加大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和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的“五节一循环”技术模式;严格管控外源性污染对农产品产地侵害;以种养多元、质量调优、做出特色为方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流转土地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绿色化的食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到2025年,围绕茶叶等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创建1个以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地环境条件达到绿色食品标准11万亩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龙头带动示范工程。坚持龙头带动,扶持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化、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与“互联网+”紧密结合的食品加工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联合打造一批省市级以上绿色食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化,农业产业绿色化。到2025年,培育食品销售收入超1亿元以上的食品加工龙头企业达到10家以上,规上食品加工企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从事食品加工的新型经营主体达到300家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银监办、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四)食品园区创建工程。按照“一县一主导产业一方案”培育目标,围绕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打造食品加工园区;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优势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配置,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在园区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在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域形成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和专业的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到2025年,打造5个地方特色主导产业食品加工园区,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

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五)冷链物流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农业农村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储备库,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加速全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为冷链物流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与监控平台,明确冷链物流信息报送和信息交换的责任机制,提高政府监管部门的冷链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提高行业监管和质量保证水平;鼓励农产品的生产者通过冷链物流公共管理平台外包冷链服务需求,将“保质保品保追溯”的产品通过现货市场或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到2025年,全县创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10个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六)产品认证提升工程。建立健全绿色食品认证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管好一批、认证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产业联合体,对联合体生产的产品,打包捆绑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最大限度降低小农户认证成本;推进绿色食品认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将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武夷山水”品牌农产品全部纳入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到2025年,绿色食品认证机构建立健全,绿色食品认证数达到30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七)市场营销拓展工程。支持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使绿色食品直接进超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在基地建立数字网络,运用“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实现从种养环节到餐桌的溯源防伪;在武夷新区全力打造建设中国南方地区“武夷山水”“全域绿色食品”交易平台。到2025年,“武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授标农产品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切实推动好食品卖出好价钱。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和科技局、林业局、文体旅局、供销社、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八)绿色金融扶持工程。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省市级绿色金改试验区政策,将全县绿色产业、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统一纳入绿色资源库管理,并将资源库资源信息与各类金融部门互通共享,优先优惠享受金融政策;创新各金融机构贷款方式,探索绿色食品证书质押担保方式贷款,合理执行差异化审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源投向绿色食品企业,通过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等平台给予扶持。

牵头单位:县银监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和商务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和科技局、林业局、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文体旅局、供销社、银监办、茶业管理中心以及各乡镇、街道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协调沟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商协调会,统筹推进工作,并建立“三化”运作、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四单”管理的闭环落实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武夷山水”区域品牌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加强绿色食品检测认证监管,强化中国白茶城、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要优先用于发展全域绿色食品产业。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应奖补政策,引导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投资绿色食品产业,对获证的绿色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扶持。

(三)强化产业招商。重点围绕绿色食品主导产业,实施重大绿色食品产业项目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强化县乡联动,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跨国公司、中央企业、食品加工行业龙头企业等投资我县绿色食品产业,新上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集聚度高、链条完善、牵引带动能力强的绿色食品产业项目,形成一批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引领全县绿色食品产业发展。

(四)强化氛围营造。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向全社会倡导新发展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域绿色食品”行动。选择高速路口、城市主干道等最佳路段,重要电视频道的最佳时段,抖音等新媒体的最佳频段,多维度对“全域绿色食品”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五)强化考核激励。各乡(镇、街道)要将全域绿色食品工作列入年度目标和绩效考评体系。

【方案精选】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模板


市区统计局认真学习《市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方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做好此项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人才队伍的调查。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区统计局做好企业用工和非有制人才调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准确了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区统计局从样本核查、业务培训、质量把控三方面提升工作标准,高质量做好6家企业用工调查和9家非公有制人才调查工作。

(一)准确核查样本。区统计局对6家企业用工调查和9家调查样本单位逐一核查,联系镇街、企业相关人员,准确掌握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对关停、破产、倒闭等不符合调查要求的企业,选取同行业、同规模、同注册类型的企业进行样本替换,确保企业及时、顺利完成报表。

(二)提升业务水平。一是对样本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在培训会上,详细讲解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对主要指标解释、调查表式,以及主要逻辑关系等主要内容详细进行讲解,对重点及难点进行特殊标记,采取现场教学现场演示、实际操作、答疑解惑等互动式教学方式提升培训质量;二是在企业用工和非公有制人才调查网上平台直报期间,区统计局采取全程进行业务指导的方式,通过电话、QQ、微信和远程协助等多种方式解答企业填报出现的证书无法下载,登陆口令出现错误等实际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积极与企业进行协调沟通,切实解决部分企业无法填报等实际困难,真正解决企业报送过程中出现的难题,从而确保企业顺利完成报表工作。

(三)提高数据审核。区统计局加大企业用工和对非公有制人才样本单位报表的审核力度,做到即报即审,对企业上报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等主要指标进行审核,对数据异常的单位,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协调,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对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出现波动较大的企业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存在因理解错误导致报表数据起伏较大,严把数据审核关,杜绝出现强制性逻辑错误,对需要核实的错误全面进行确认,从而全面提升企业报表工作的质量。

(四)撰写工作报告。在企业年报完成后,区统计局认真分析样本情况,及时撰写分析和工作报告。

二、存在问题

由于样本是省上随机抽样的,具有随机性和片面性,无法代表区全面企业用工和人才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要求继续做好20xx年的企业用工和非公有制人才调查工作,撰写好分析,做好政府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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