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和市司法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搞好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2012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及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的部署,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的要求,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民主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为重点,以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加强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二、评议对象
我县司法局及内设机构和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所、各乡(镇)司法所。要按照统一组织、民主评议的原则开展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
(一)认真组织开展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
1、是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是否存在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慢作为、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中梗阻”等问题。
2、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是否做到诚信执业,勤勉执业、审慎执业;是否存在违规办关系案(证)、人情案(证)、金钱案(证)的现象;是否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的行为。
3、是否推行电子政务,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是否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办事效率。
4、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承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刁难设卡;是否制定有效措施,积极服务民生。
5、是否对群众已反映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受理群众投诉查处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认真查处。
(二)2011年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抓好有关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五、步骤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准备,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6月30日)。
1、研究制定2012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县局机关各股室和各直属单位。
2、在县司法局门户网站设置“县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专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领导讲话、措施要求,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并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3、加强与新闻媒体和各种有效载体的协调沟通,广泛宣传2012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阶段(7月1日—9月30日)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通过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措施和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有关被评单位,并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督促各有关被评单位抓好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012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3、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将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市局评议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评估、集中统分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检查评议方案。
2、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检查评议组对各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它评议内容认真开展检查评议。检查评议报告和检查评议分,由检查评议组集体研究讨论,并由检查组组长签字负责,并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
3、我局会同县统计局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并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报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纠风办。
4、接受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交叉检查评估。检查评估重点为:围绕2011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2012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12年本单位、本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四)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评议结果进行排名,报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纠风办向社会公布。
2、对排名前3位的部门上报县政府审定表彰;对排名最后一位的部门,我局将责成该部门的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3、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会议,通报市评议结果,总结评议工作,对进一步优化政风行风提出新的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国纠风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促进崛起新跨越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深化巩固近几年来我县民主评议成果,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内在要求。切实克服厌倦、松懈情绪,进一步增强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推动全县政风行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层次多,评议任务重,整改要求高,各单位务必抓紧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抽调精干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真正把这次民主评议工作的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并考核到人,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在抓好市局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同时,将加强对各下属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全力推动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肃纪律,认真查处。要严格遵守“八个严禁”要求(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单位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从严查处,一究到底,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评议员违反规定的,取消评议员资格,情节严重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