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为载体,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部参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要大力加强“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扩大企业全员培训工作覆盖面。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全面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按照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及一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以达标创建为抓手,科学规范生产经营过程,着力实现企业达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防管理;监控能力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创建企业要成立创建标准化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年内70%规模以上的企业确保完成达标。
三、以规范危险作业为重点,深化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抓好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的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专项治理的重点是以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为载体,规范进入煤气区域作业、动火作业、检修、维修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督促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全市统一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好煤气区域危险作业的深度治理,督促企业切实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肃查处违章作业和违反作业审批程序行为。
四、抓好冶金及高炉液态渣铁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暂行)》、《省高炉液态渣铁安全生产重点防范措施》,以落实煤气管理为重点,做好冶金及高炉液态渣铁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从事与金属液体、高温材料有关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企业要划定煤气区域,进入煤气区域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动火作业还要办理动火票。作业人员进入煤气区域应携带煤气检测报警仪器,作业前应当检查作业场所的煤气含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在煤气储罐区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要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企业要选用冶金专用起重设备,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报警和保护装置。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树立典型示范企业,规范安全风险较大作业。
继续抓好八大作业票的推广使用,全县今年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重点规范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作业、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外来施工作业)和进入煤气区域、进入固体粉末料仓作业。一是规范危险作业审批程序。二是规范危险作业区域、部位的辨识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以及要采取的有效防范措施。三是树立典型示范企业,召开现场学习观摩会议。
六、加强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总局36号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把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立、设计、验收关。重点抓好企业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做好跟踪指导服务,督促其及时办理安全设施审批、备案手续。凡未履行“三同时”审查验收手续,未经审查、备案的建设项目,要依法严厉查处,从源头上消除了事故隐患。
七、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一是每季度对土产公司仓库检查一次。二是继续抓好四家常年零售企业的管理工作。三是规范春节临时零售网点的布点,会同执法局做好布点。做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四是召开公安、交通、质监、工商、执法、供销等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抓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监管工作。
八、开展大规模专家查隐患活动
注重发挥专家作用,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两次专家查隐患活动。结合各行业特点,深入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九、认真做好工商贸企业信息上传工作,确保信息上传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