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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

2024-08-29 来源:华佗小知识

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篇一)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双方遵照执行:

一、租赁面积:甲方将约1000平方米食堂(生活区)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两年,即从20__年5月15日起至20__年5月15日止。

三、租金:乙方承租费为每月500元,全年为6000元。

四、租金交付方式: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在每年20__年12月30日前向甲方交付一年的承租费6000元,以此类推。如逾期未交,超过30天,甲方将终止合同。

五、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建筑的原有形状,更不能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如因乙方为满足需要对原房建筑进行维修,在不影响安全情况下,可以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不得单方转租,如确需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

七、乙方承租期间应注重消防安全,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生任何违纪违规事件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负。

八、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租该房屋的优先权利。

九、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可待双方协商后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篇二)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就乙方租凭甲方档口一事,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档口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档口位置坐落在汉口火车站一楼乘车大厅夹层内(六至九楼梯口)。

第二条:档口内部的主要设备有(水表、电表各一块、公共桌椅)。

第三条:档口租凭的期限本合同约定租凭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签订租赁合同后,乙方需向甲方交押金 元。 租凭期限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出继续租凭合同,并交下季度租金。

档口经营项目:

第四条租金及其他交纳方式,每月租金 元,租金按季交付,大写 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租金。

第五条档口水、电费按各档口消费,自己承担,价格按照新欣公司规定交费。

第六条档口所经营产品,必须经过甲方同意,销售产品已挂牌为准,甲方应保护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能跟其他档口重复,遵守先来后到为准则。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方付违约金五千 元。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武汉紫湘园酒店萓理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署人: 签署人:

日期: 日期:

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篇三)

档口经营合作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在批发市场承租的档口与乙方合作经营。

一、经营范围

双方合作经营范围为。

二、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合作模式

1.甲方以提供档口作为投资成本,乙方出资金作为运作资金并负责经营市场。乙方按每月人民币元返还甲方净利润,甲方不再收取其它方面的费用。

2.交费方式:乙方每半年交纳一次合作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元),不足半年部分和最后一个半年度费用一并交纳。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交纳第一个半年度的合作费用及风险抵押金,以后的每半年度费用乙方须提前个月上交甲方。乙方另外申请加配使用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由乙方承担,具体收费方式、标准按市场有关规定执行。

四、保底交易额

乙方在负责经营期间,保证每年交易额不低于人民币元。

五、营业时间和市场结算

1.营业时间按市场公示的交易时间执行。

2.市场销售结算方式:通过批发市场的结算系统进行结算,市场方按实际交易额向卖方收取%的交易手续费,在结算每笔交易款时通过直接收取。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整改意见。

2.有权调处涉及乙方的各类投诉和纠纷。

3.有权对档口的经营布局进行调整。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档口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批发市场、甲方制定的经营户行为规范及各项管理制度。

3.承担所雇佣人员的劳动保障及人身财产安全责任,所雇佣人员应该按治安管理规定在当地派出所、甲方登记备案。

4.保证在签订协议时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将本协议许可经营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过渡给任何第三方。

6.不擅自改变交易区位的建筑结构,不转移和损坏内部设施。交易区位装修方案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保证金

1.为保证承租档口的正常经营秩序,充分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乙方自愿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用该保证金先行支付:

(1)因经营活动引起纠纷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费用。

(2)拖欠的公共服务费用和由甲方代收的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场或甲方设备、设施损失须维修或赔偿的费用。

(4)其他原因导致甲方先行垫付的相关费用。

因上述事由致使保证金使用后低于约定数额的,乙方须在上述事由发生后日内将保证金差额补齐。

3.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满日,若乙方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将该保证金退还乙方。

(1)因乙方违约或违规需要承担责任的。

(2)有客户投诉尚未解决的。

九、协议解除和续约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被执法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或受到两次行政处罚的。从事非法经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超过一个月仍未上交承租费用或保证金差额的。

(3)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让本协议权利、擅自变更或扩大经营范围,不通过批发市场结算系统进行交易结算的。

(4)有重大不正当竞争行为或有场外交易行为的。

(5)连续停止交易超过个交易日的。

(6)不服从批发市场或甲方对经营布局进行调整,干扰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

(7)因自身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乙方发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协议时,甲方不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各项费用及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提供交易区位的。

(2)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营,导致乙方连续个交易日无法交易的。

(3)因市场布局调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协议期满需要续约,乙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协议。

4.本协议期满正常终止或提前解除时,乙方应于协议终止之日起或通知解除协议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移交交易区位。每拖延一日,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年度市场承租费的%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十、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违约提前解除协议的,须按本协议约定的年保底交易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完成年度保底交易额,应按第四条约定的保底交易额补足市场交易手续费差额。

3.乙方未按时交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和保证金,每逾期一日,应按千分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十一、免责条件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十二、管辖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为履行本协议需要通知对方时,应以本协议载明的地址、通讯方式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篇四)

甲方: 签定地点:乙方:签定日期:甲方就美食广场档口经营一事,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动后,委托乙方经营期中的个档口(具体位置为),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一、业务名称:

二、1、经营地点:2、经营范围:3、经营品种及单价:品种单价品种单价品种单价品种单价三、1、经营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2、营业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四、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10%的资产使用费和资源费;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3%的管理费。2、乙方按月总营业额的5%于每月底提醛交纳给甲方用于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水电等费用。3、本合同所指的月结算周期是指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结算时间为次月10日—12日,节假日顺延。4、乙方承担经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员工工资及所有相关规费。员工待遇及有关规费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5、合同第一年不设最低营业额,合同第二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贰拾伍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贰拾伍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合同第三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叁拾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叁拾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发票、人员工资等有效凭证向甲方结算有关费用,收据的结算额度不得超过营业额的30%。五、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条件如下:(1)设备名称、数量及单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乙方自行购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2、甲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进行结算。3、大厅空调开放时间由甲方视情况决定,乙方不得干预。(二)乙方责任1、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主要用于设备设施保证、饮食卫生保证、合同有效履约保证等。2、乙方所经营的档口由乙方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乙方不得再度转包给他人,否则,立时终止合同,扣除押金壹万元。3、乙方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及其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经营,否则视为违约。4、乙方必须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向顾客收取现金等,均须通过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机、收银机及其票据进行结算,否则视为违约。6、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任何企业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关系,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视为违约。7、乙方要求的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双方同意起五天时间内结算一切费用,完成一切退场手续,向甲方如数交还所借用或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若有缺损,原价赔偿。四、合同的终止1、合同终止后,各档口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2、各档口装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负责赔偿;3、各档口工作服自行带回,不作退还处理;4、水电费结清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六、其他条款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叁万元,在合同正常终止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2、本合同附《美食广场档口管理办法》、《饮食安全责任书》、《生产安全责任书》各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5、本合同共三页。6、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提交临安市当地司法机关解决。7、合同的订立、效力、结算、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甲方: 乙方:签章: 签章:经办人: 经办人: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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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同: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


甲方: 接待中心签定地点:

乙方:签定日期:

甲方就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一事,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动后,委托乙方经营期中的个档口(具体位置为),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业务名称: 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附: 接待中心《 美食广场招商说明书》)

二、

1、经营地点: 东湖校区美食广场个档口。

2、经营范围:

3、经营品种及单价:

品种 单价 品种 单价 品种 单价 品种 单价

三、

1、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营业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 %的资产使用费和资源费;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3%的管理费。

2、乙方按月总营业额的 %于每月底提醛交纳给甲方用于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结算周期是指上月 日至本月 日,结算时间为次月 日- 日,节假日顺延。

4、乙方承担经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员工工资及所有相关规费。员工待遇及有关规费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5、合同第一年不设最低营业额,合同第二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 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 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合同第三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 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 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发票、人员工资等有效凭证向甲方结算有关费用,收据的结算额度不得超过营业额的30%。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条件如下:

(1)设备名称、数量及单价

设备 名称 数量 单价 设备 名称 数量 单价 乙方自行购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进行结算。

3、大厅空调开放时间由甲方视情况决定,乙方不得干预。投资合同: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主要用于设备设施保证、饮食卫生保证、合同有效履约保证等。

2、乙方所经营的档口由乙方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乙方不得再度转包给他人,否则,立时终止合同,扣除押金壹万元。

3、乙方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及其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必须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向顾客收取现金等,均须通过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机、收银机及其票据进行结算,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任何企业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关系,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视为违约。

7、乙方要求的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双方同意起五天时间内结算一切费用,完成一切退场手续,向甲方如数交还所借用或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若有缺损,原价赔偿。

四、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后,各档口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

2、各档口装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负责赔偿;

3、各档口工作服自行带回,不作退还处理;

4、水电费结清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叁万元,在合同正常终止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2、本合同附《美食广场档口管理办法》、《饮食安全责任书》、《生产安全责任书》各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4、本合同共三页。

5、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提交临安市当地司法机关解决。

6、合同的订立、效力、结算、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投资合同: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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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接待中心签定地点:

乙方:签定日期:

甲方就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一事,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动后,委托乙方经营期中的个档口(具体位置为),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业务名称: 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附: 接待中心《 美食广场招商说明书》)

二、

1、经营地点: 东湖校区美食广场个档口。

2、经营范围:

3、经营品种及单价:

品种 单价 品种 单价 品种 单价 品种 单价

三、

1、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营业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 %的资产使用费和资源费;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3%的管理费。

2、乙方按月总营业额的 %于每月底提醛交纳给甲方用于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结算周期是指上月 日至本月 日,结算时间为次月 日- 日,节假日顺延。

4、乙方承担经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员工工资及所有相关规费。员工待遇及有关规费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5、合同第一年不设最低营业额,合同第二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 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 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合同第三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 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 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发票、人员工资等有效凭证向甲方结算有关费用,收据的结算额度不得超过营业额的30%。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条件如下:

(1)设备名称、数量及单价

设备 名称 数量 单价 设备 名称 数量 单价 乙方自行购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进行结算。

3、大厅空调开放时间由甲方视情况决定,乙方不得干预。投资合同: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主要用于设备设施保证、饮食卫生保证、合同有效履约保证等。

2、乙方所经营的档口由乙方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乙方不得再度转包给他人,否则,立时终止合同,扣除押金壹万元。

3、乙方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及其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必须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向顾客收取现金等,均须通过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机、收银机及其票据进行结算,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任何企业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关系,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视为违约。

7、乙方要求的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双方同意起五天时间内结算一切费用,完成一切退场手续,向甲方如数交还所借用或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若有缺损,原价赔偿。

四、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后,各档口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

2、各档口装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负责赔偿;

3、各档口工作服自行带回,不作退还处理;

4、水电费结清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叁万元,在合同正常终止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2、本合同附《美食广场档口管理办法》、《饮食安全责任书》、《生产安全责任书》各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4、本合同共三页。

5、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提交临安市当地司法机关解决。

6、合同的订立、效力、结算、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美食广场租赁协议


合同编号:

XXXXXX美食广场

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在甲方的 商城内经营美食广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位置及面积

1.1 位置:依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XXX二层东南角原美食城的经营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于乙方做美食广场经营使用,乙方愿意承租该场地。

(具体位置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位置平面图。)

1. 2 面积:乙方承租该场地的租用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在签订协议前已充分了解店内情况及周边环境状况,店内已有的柱子、消防栓、配电箱、井道门以及上下水管等设备设施均不影响该场地租用面积的计算。乙方对本协议的面积没有异议。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 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场地仅限于经营: 饮品、快餐及特色小吃。乙方承诺该场地仅用于上述经营范围。(经营方案作为附件二)

2.2 乙方需变更租赁场地经营业种、范围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变更部分或全部租赁场地经营业种、范围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3乙方租赁甲方的场地从事经营行为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因经营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独立承担,自行缴纳。

2.4 除本协议约定外,乙方的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为超出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的依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以及装修期

3.1 租期:本协议租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租金自场地交付日后45天开始计算。

3.2 场地交付日后45天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乙方的装修只能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时间内进行,乙方应承担装修期间的水电等能源费及因闭店后施工产生的公共区域照明费及甲方物业、保洁人员加班费(以甲方公布的统一准执行)乙方装修产生的垃圾即不得堆积在本商城及租赁区域内,也不得随意外排。

3.3 续约:

本协议期满,双方如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 须在本协议期满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续约,经双方协商,最迟于本协议期满前30日内重新签订续约协议。若乙方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内,未做续约书面通知,甲方有权对该场地重新招商(包括在该场地张贴、悬挂招租广告,带领意向承租人进入场地参观等其它方式,乙方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四条:租金及相关费用结算

4.1租金:

甲方按每月每平方米XX元标准收取乙方的租金,租金标准每年递增10%.即:

第一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第三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第四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第五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租金支付方式:该场地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进行结算,租期每满一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租赁费用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季度提前30个工作日支付。乙方签订该协议当日,须将第一年首季度租金 元支付给甲方。

4.2 税金及工商管理费:

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负担应缴税费。乙方为开业所发生及经营中所发生的各种工商费用、营业税(乙方须按照全部营业收入申报缴纳)及其它税费由其自行负担。

4.3本协议未作说明但实际发生的其它费用,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5.1 乙方须于本协议签署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全部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拾万元整(RMB¥100,000元)

5.2 本协议期满 三个月后,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甲方将无息返还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损失、出现消费者投诉,或因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损坏租赁场地等而产生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租金、水电费等任何费用,乙方现同意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无需通知乙方。

5.3 如在租期内履约保证金少于前述第4.1条规定的数额,或第4.2天乙方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相关费用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7日内补齐。

5.4 在租期内,因乙方原因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撤场,则无权收回已支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5.5 提前终止本协议时,甲方有权继续留存乙方保证金,用于支付乙方撤场后可能产生与乙方有关的产品责任和其它责任费用。甲方对此款的保留期为90天。期满后,若乙方无需履行赔付责任,甲方将保证金余额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并提交支付责任费用的凭证。若需乙方履行赔付责任,则需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部分。

5.6国家或行业规定其经营商品有明确质保期限的,甲方将于乙方租赁期满且最后销售的产品质保期满且无消费者投诉后一个月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经营责任

6.1 经营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变更部分或全部租赁用途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6.2 经营许可:乙方在本协议场地经营所需证照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下列证件并作为本协议附件备案(详见协议附件三)

1)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卫生许可复印件。

2)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

6.3 营业规定:乙方应依法办理在甲方提供场地内的有关登记注册手续,其往来所有发票凭证应依法取得,需自备顾客所需之发票。

6.4 营业时间:

乙方的营业时间与甲方营业时间同步。双方均不得在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或暂停营业,也不得超时营业,否则每停业1小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擅自停业3日,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违约方索赔。

第七条:设备设施与装修装饰

7.1 装修设计:乙方对租赁场地进行统一设计、装修施工。设计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以维持广场整体效果。发生变化或更改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装修方案作为附件二)

7.2 设施变更:若乙方对所租区域进行设计装修,必须提前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施工方案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得损害原有建筑结构的安全。若甲方因整体需要需改动其设施时,乙方应协助配合。

7.4 乙方所在档口经营所需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但设备明细应经甲方确认。乙方自备设备需具备相应证书,如灶具需经煤气公司出具检验合格证件。

7.5 设施维修:

1)甲方提供之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由乙方负担相关费用。

2)乙方提供之设备设施及装修出现破损的,乙方应自行及时修复,经甲方书面通知后贰日内仍未修复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单位维修,以保持整个租赁区域统一形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设施、商品等损坏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7.6 双方经营协议到期后,乙方可以将自己投资的装修及现场的设备中可移动部分带走,但不能破坏现有之装修风格与基本设施,对不可带走的部分乙方不应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7 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需提前中断协议,乙方只能带走设备中的可移动部分,装修可移动部分不能带走,且乙方不应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8消防:乙方承租区内设施与建筑物内其它区域通道等必须无条件符合国家消防要求。

第八条:租赁限制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场地的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转租、分割,或与他人互换使用。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1 甲方负责美食广场总体的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并定期与乙方沟通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9.1.2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美食广场的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以及乙方对美食广场有关的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建议、批评及整改意见,对违法经营情节严重或严重违反美食广场管理规定者有权进行处罚。

9.1.3 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经营所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文件手续。

9.1.4 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场地,保证该场地内的水、电、煤气能源的正常供应,并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若因乙方操作不当等原因,致使设备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结果由乙方负责。

9.1.5 甲方负责商城公共区域内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卫生。

9.1.6 甲方应尽力创造平和、整洁的购物环境,使乙方的营业不受其它部门或个人的干扰。

9.1.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和现场进行检查,对乙方经营、卫生等方面存在与美食广场不协调的地方提出限期整改通知,并视情节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9.1.8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的方案、价格、品质、计量等进行审核和检查,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9.1.9甲方有权审核和批准乙方从业人员的资格,并建立乙方的人员档案。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乙方在美食广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XXXXXXXXXX的相关规定。

9.2.2 乙方保证在其营业场所内仅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营业活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其他用途及活动。

9.2.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在安全、管理、卫生、食品 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若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按管理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理。

9.2.4 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在营业场地内安装、移动、迁走任何装置或间隔物,或对场地进行任何增建或改建。

9.2.5 乙方的食品方案和价格须向甲方进行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并备档。

9.2.6 乙方的店铺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甲方同意,要在颜色和格调上和商城的整体保持一致。

9.2.7 乙方必须对所雇佣的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在进场经营前7日内将其姓名、简历、照片、健康证、外来人员暂住证等资料送交甲方备档。乙方对本档口从业人员进行调整时,若有增加或更换新人时,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备档。

9.2.8 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劳动保险、医疗保险的缴纳、服装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2.9 乙方的代理人、员工、供应商或其它相关人员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乙方的行为,若给美食广场(包括顾客或其他进入餐厅的人员)造成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且对该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9.2.10乙方负责缴纳经营区域的水、电、煤气等能源费用,收费标准按主管部门收入标准执行,按月结算。对营业场地内的水、电、煤气等装置和设备的故障应及时报告甲方。由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索赔、损失及诉讼等,由乙方负责。

9.2.11 乙方在营业期间自行负责其物品用具的保管,在营业时间结束后,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以上物品丢失或损毁。

9.2.12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公共通道、公共场所地域或防火通道,放置任何物品,所有垃圾等废弃物应按甲方的要求放置至指定位置。

9.2.13 爱护甲方营业区和整个商城内的物业,不得做任何损害上述物业的事情。

9.2.14 若乙方对现有的设施和建设进行改建或增加,需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自行安装、办理相关部门认可、同意安装的手续并负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2.15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产品质量、计量问题,造成顾客投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需积极自行负责投诉的处理,承担赔偿责任、连带处罚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由甲方协调解决处理顾客投诉,乙方应遵从执行。其赔偿费用及甲方处理、调解而产生、垫付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9.2.16乙方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商场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世茂商城批准的产品和服务,或由世茂商城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世茂商城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9.2.17 积极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和有关促销的活动,遵守并执行世茂商城整体营销活动的安排,并承担合理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单方面的促销和宣传活动。乙方单方面做的广告宣传,应提前7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9.2.18乙方若要在本协议所指面积外增加安置招牌和标志,必须将其欲安置的详细位置、面积、形状等要求报甲方批准,甲方将对此收取合理费用,相关广告发布报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同时政府部门或其它部门依法征收的广告管理或许可费用由乙方缴纳。

9.2.19 乙方可在其使用的营业范围内依法使用字号服务标识等项内容,但需具备有关合法的文件,如果乙方具有侵权或其它违法行为,乙方除自负法律责任外,并应赔偿甲方因处理上述问题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

9.2.20乙方需自行承担经营所需设备、工器具及餐具等用品。

9.2.21 乙方负责对整个美食广场场地内进行杀虫消毒与排烟管道清理。

9.2.22在双方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属于乙方的物品,并应将营业场地以良好、清洁、可供出租的状态交付给甲方。

9.2.23 乙方有权投诉甲方管理人员及员工,经甲方核实投诉内容成立,甲方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处罚,并奖励乙方。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0.1 协议有效期内,若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难以执行,双方可以协商对本协议难以执行的条款进行变更。

10.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如国家政策调整、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疫情等)一方可提前2个月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终止协议请求,双方通过协商,经另一方同意后可终止本协议。

10.3 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之一,属于乙方违约且没有或不适当履行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而无须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场,赔偿甲方因终止协议而遭受的损失。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非法或超范围经营活动。

2)擅自改变甲方提供的营业场地用途,从事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范围之外的经营活动。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其全部或部分营业场地交予、转租或转让予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

4)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较为严重的食品质量、服务质量、违法行为以及其它损害消费者权益地行为,或虽属一般质量问题但导致商城声誉受损的: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电视、电台或宣传媒介的批评报道或消费者投诉于消费者协会。或甲方被他人诉至法院等执法机构并经其机构决定或判决甲方承担责任。

5) 违反《XXX商城管理》规定,经通知与教育后,拒不改正者。

6)给第三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后,不积极协调处理,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的。

7)乙方因自身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8)乙方擅自停业或变相不营业。

9) 乙方违犯本协议第六条二中规定的义务,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改正意见,不接受或不按期改正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向乙方追偿损失,直至终止本协议。

10.4 如本协议期满双方不再继续续约或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应于本协议期满之日起7日内或于接到提前终止协议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自有商品、设备全部撤离,费用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代为拆除、腾空、保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生商品、设备或其它物品的损毁,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为保管的期限不超过20日,逾期甲方有权将代为保管的商品、设备和其它物品变卖,再扣除拆除、腾空、保管变卖所需费用及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各项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后,余款退还乙方。乙方撤离时,应将本协议中乙方租赁甲方的场所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以完好(自然损耗除外)清洁、可正常使用的状态归还甲方,否则,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10.5 不可抗力

1)凡因发生地震、火灾、战争、动乱、瘟疫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情,导致本协议的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允许终止本协议。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7日内书面提供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说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因此可以免除责任。

2) 因非双方原因或不可预见或不能改变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营业的,或本协议暂时终止的,双方可以免除责任,所产生的后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于一方经营活动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或因工作失误而给另外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及责任。

11.2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损失部分的赔偿。

11.3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将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甲方的损失部分。若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巨大损失的,上述款项仍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加赔偿金并诉诸法律。

11.4如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视为违约金没收,并可继续向乙方要求补偿不足部分。

11.5乙方不得雇佣甲方已辞职员工,甲方亦不得雇佣乙方已辞职员工。若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违反本约定,则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保险

协议存续期间,乙方必须为所经营的物业投保各类险种。保险协议报甲方备案,其险种的保险费用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主体关系

甲乙双方是两个各自独立的主体,甲乙双方享有各自独立的法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四条: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14.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14.2 若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 不了的,双方同意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特别条款

15.1为了维护大多数商户的利益,甲方有权依据本商城经营状况及消防要求,就乙方租赁场地的位置、面积、或业种进行调整,乙方需无条件服从。

15.2 如乙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甲方调整的或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对该调整事宜未作出任何表示或未接受甲方安排的,视为乙方同意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本协议约定及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交还该场地。乙方剩余租金按其交换场地前实际使用天数,进行结算并无息返还,乙方同意甲方除此之外无需给予任何赔偿、补偿。

15.3非甲方原因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坏,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4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甲方的优惠等均不具有协议效力。

15.5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同时应遵守《XXXX商城管理规定》,如违反该规定的相关内容,乙方应按该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乙方违反《XXXX商城管理规定》须承担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时,乙方应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或承担,逾期达十五日不支付或不承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5.6 《XXXX商城管理规定》是商场行使管理的具体规定,进场经营的所有业户必须统一遵守,该管理规定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违反本管理规定,经通知与教育后,拒不改正者,视为乙方违约。

第十六条、其它事宜

16.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6.2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6.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七条、通知条款

17.1 甲方依据本协议发出的任何通知书及文件予乙方,乙方确认以下地址为其通信地址。如发生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十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地址: 邮编

根据本协议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及文件,以特快专递发送的,国内邮件在寄出3日内视为送达;国外邮件在寄出十五日内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本协议的附件

以下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场地位置平面图

附件二:经营方案及装修方案

附件三:乙方资质

附件四:XXXX商城管理规定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租赁场地位置图

附件二:经营方案及装修方案

附件三:乙方资质

附件四:XXX商城管理规定

档口合同3篇


合同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投资合同: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档口合同(2)

甲方: 接待中心签定地点:

乙方:签定日期:

甲方就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一事,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动后,委托乙方经营期中的个档口(具体位置为),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业务名称: 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附: 接待中心《 美食广场招商说明书》)

二、

1、经营地点: 东湖校区美食广场个档口。

2、经营范围:

3、经营品种及单价:

品种 单价 品种 单价 品种 单价 品种 单价

三、

1、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营业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 %的资产使用费和资源费;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3%的管理费。

2、乙方按月总营业额的 %于每月底提醛交纳给甲方用于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结算周期是指上月 日至本月 日,结算时间为次月 日- 日,节假日顺延。

4、乙方承担经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员工工资及所有相关规费。员工待遇及有关规费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5、合同第一年不设最低营业额,合同第二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 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 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合同第三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 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 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发票、人员工资等有效凭证向甲方结算有关费用,收据的结算额度不得超过营业额的30%。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条件如下:

(1)设备名称、数量及单价

设备 名称 数量 单价 设备 名称 数量 单价 乙方自行购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进行结算。

3、大厅空调开放时间由甲方视情况决定,乙方不得干预。投资合同: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主要用于设备设施保证、饮食卫生保证、合同有效履约保证等。

2、乙方所经营的档口由乙方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乙方不得再度转包给他人,否则,立时终止合同,扣除押金壹万元。

3、乙方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及其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必须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向顾客收取现金等,均须通过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机、收银机及其票据进行结算,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任何企业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关系,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视为违约。

7、乙方要求的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双方同意起五天时间内结算一切费用,完成一切退场手续,向甲方如数交还所借用或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若有缺损,原价赔偿。

四、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后,各档口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

2、各档口装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负责赔偿;

3、各档口工作服自行带回,不作退还处理;

4、水电费结清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叁万元,在合同正常终止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2、本合同附《美食广场档口管理办法》、《饮食安全责任书》、《生产安全责任书》各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4、本合同共三页。

5、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提交临安市当地司法机关解决。

6、合同的订立、效力、结算、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美食广场档口经营合同档口合同(3) 甲方:接待中心签定地点:
乙方:签定日期:
甲方就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一事,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动后,委托乙方经营期中的个档口(具体位置为),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业务名称:东湖校区美食广场档口经营(附:接待中心《美食广场招商说明书》)

二、
1、经营地点:东湖校区美食广场个档口。
2、经营范围:
3、经营品种及单价:
品种单价品种单价品种  单价  品种  单价
三、
1、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营业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 %的资产使用费和资源费;乙方按营业额每月向甲方缴纳3%的管理费。
2、乙方按月总营业额的 %于每月底提醛交纳给甲方用于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结算周期是指上月 日至本月 日,结算时间为次月 日- 日,节假日顺延。
4、乙方承担经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员工工资及所有相关规费。员工待遇及有关规费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5、合同第一年不设最低营业额,合同第二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  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 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合同第三年每个档口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 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  万元,乙方应向甲方补足按此标准缴纳的所有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发票、人员工资等有效凭证向甲方结算有关费用,收据的结算额度不得超过营业额的30%。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条件如下:
(1)设备名称、数量及单价
设备名称数量单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乙方自行购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进行结算。
3、大厅空调开放时间由甲方视情况决定,乙方不得干预。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主要用于设备设施保证、饮食卫生保证、合同有效履约保证等。
2、乙方所经营的档口由乙方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乙方不得再度转包给他人,否则,立时终止合同,扣除押金壹万元。
3、乙方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及其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必须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向顾客收取现金等,均须通过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机、收银机及其票据进行结算,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任何企业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关系,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视为违约。
7、乙方要求的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双方同意起五天时间内结算一切费用,完成一切退场手续,向甲方如数交还所借用或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若有缺损,原价赔偿。
四、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后,各档口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
2、各档口装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负责赔偿;
3、各档口工作服自行带回,不作退还处理;
4、水电费结清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叁万元,在合同正常终止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2、本合同附《美食广场档口管理办法》、《饮食安全责任书》、《生产安全责任书》各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4、本合同共三页。
5、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提交临安市当地司法机关解决。
6、合同的订立、效力、结算、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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