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合同(精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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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合同 篇1
购买回迁房买卖合同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改造,回迁房成为了许多人购房的选择。在购买回迁房时,买卖双方需要签订买卖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法的保护。本文将为大家介绍购买回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条款的内容
1、房屋信息
买卖合同首先应该明确房屋的信息,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产权证号、具体位置等,以确保卖方出售的是合法的房屋。同时,在购买回迁房时还需要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购房资格证明、土地使用证等。
2、房屋价格
房屋价格是买卖合同必要的条款之一,一般可以协商确定金额。在回迁房购买中,由于此类房屋受到政府政策的扶持,价格往往较低,有些房屋甚至是免费的,但是双方需要确定具体的金额,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3、支付方式和期限
在买卖合同中,要明确支付方式和期限。一般来说,房屋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付款也可以是分期付款,根据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期限也需要在合同上明确,以免出现付款违约的情况。
4、交房时间和房屋质量
在买卖合同中,还需要确定交房时间和房屋质量等相关条款。交房时间一般是双方协商后确定的,而房屋质量的标准也需要在合同上明确,以确保房屋质量符合要求。
5、税费和手续费
买卖房屋时,除了房屋的价款外,还需要支付税费和手续费。在买卖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如下内容:房屋交易的相关税费、中介费、公证费等。
二、注意事项
1、合法性检查
在购买回迁房时,需要确保房源的合法性。买方需要检查市政府或相关政府部门是否有相应的公告,确认此物业是否居民因政府征用房屋获得的回迁房,双方要签订相关的政府购房协议和附笔,以及产权、不动产等的证明。同时,需要注意房屋的产权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出现异议等问题。
2、合同的仔细阅读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需要认真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如有不明确或难以理解之处,需要与经纪人或律师进行沟通,确保在签署合同前达成共识。此外,应该注意合同中关于房屋质量、服务、管维等内容的相关条款。
3、图片和证件真实性
在购买回迁房时,需要注意房屋图片和证件真实性。房屋的图片应该是真实的,而且图片的数量应该与房屋的数量一致,以确保卖方出售的是符合事实的房屋。
4、维修资金
购买回迁房时,需要注意维修资金的问题。因为回迁房源拥有人年龄大、财力不足等原因,经济来得较为困难,所以就需要周转一定量的维修基金来提前预付的和紧急事项。联合管理小区集体资产使用委员会将定期召开管理小区业主大会,公布小区账目、收入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三、结论
签订买卖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购买回迁房时,双方需要仔细阅读并明确合同的每个条款,确保房屋的产权合法,确定交易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注意维修资金,以便达成共识,共同完成房屋交易,为未来美好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购买房合同 篇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地皮买卖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宗地编号_________号,宗地面积__________m。
2、 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乙方确保该地真的容积率小于等于2.5,绿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高度不得高于30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1、 双方协定上述地皮出售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此地皮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其余款项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3、 买卖上述地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 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购买房合同 篇3
卖方:
买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____市______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经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____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属文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属文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
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_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____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属文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编码: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房合同 篇4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现售备案号为.
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房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米,位于所在建筑设计标高±0.000【地上】【地下】第层。建筑层数地上最高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为封闭式个,非封闭式个。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采用的节能措施、指标见附件三。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 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间】【位】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 拾万千百拾元整。
4、
除上述购房款外,其他由出卖人代收的费用项目按以下标准、时间收取.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间】【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双方可在附件六另行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任何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但共有分摊部分面积增加超过其合同约定面积3%的,买受人不承担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如属预售商品房,买受人应当按时依约定将房价款存入到指定的银行预售款监管帐户上。监管帐户应当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一致。
监管银行:
监管帐户: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计(币)
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计(币)
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计(币)
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交付条件与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同时符合下列各项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管道燃气、电信、有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施达到设计要求条件;
3、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环卫及其他商业、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分期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设部分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安全设施;
4、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按逾期交房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同意接收,出卖人支付买受人(币)元违约金。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的;
2、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2、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下列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变更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及形状、朝向;
(2)变更小区总体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备设施;
(3)变更房屋节能措施及指标;
(4)
(5)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不退房。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条件已达到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要求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室内分隔、装饰、设备标准、节能措施及指标承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节能设施差价。
2、
第十四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预登记,并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付买受人。如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经买受人书面委托,出卖人可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代办权属登记,相关费用等具体事项在合同附件六中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住户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六条除附件二所列本幢计入分摊面积的公共部位外,以下其他公共部位和小区内公共场所的所有权属全体业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前期物业服务约定。
本商品房项目由出卖人依法以【招标】【协议】方式选聘
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等见合同附件四。
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缴交,计人民币拾
万千百拾元整,于年月日前缴交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监管账户上。
监管银行:
监管帐户:
第二十条文书送达。
本合同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同意以下有关广告、宣传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其中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时存档壹份),买受人份(原件不少于一份),――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由【买受人】【出卖人】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二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购买房合同 篇5
地 址: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商品房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 ,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________(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商品房转让合同。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 ,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面积(暂定价)为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____币)________元。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产交付时,________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不包括±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第七条 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币)__________元。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 ):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 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 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 元。
第九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____天内付清。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个月内按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 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 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