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心得【篇1】
我上个星期刚看完《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那小蟋蟀,他叫柴斯特,我很欣赏它的品德。
有一次,柴斯特把报刊亭弄着火了,它的朋友让它赶紧跑,免得被那家人打,可是它却要自己承担后果。
当我读到这里时,不禁想起我自己。就拿今天来说吧!今天下午,我把妈妈喜欢的衣服弄脏了,怎么洗也洗不掉。妈妈问这是谁弄的?我不仅没有承认是我弄的,反而说是妹妹弄的。我觉得我应该向柴斯特学习,勇于承担后果。
我到现在,一直有个问题搞不懂——柴斯特已经出名了,但为什么它不喜欢这样,难道出名不好吗?到最后我才知道,柴斯特小蟋蟀之所以不喜欢这样,是因为它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不快乐,它想做自己喜欢的事!
没错,我们要做自己想做的事,就算是成了明星,你不快乐有什么用?人的每一天都要开开心心的,要不然活在世上有什么用?
这就是我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名著》读后心得【篇2】
莫泊桑创作了许多短篇小说,其中《项链》很有名,我最近读了读,感受颇深。
《项链》讲述了一个漂亮动人的女子玛蒂尔德在参加聚会时为了满足她的虚荣心,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结果弄丢了,花费了十年的青春,买下一串一模一样的昂贵的钻石项链。到最后才知道丢的那一串是假的。
读完后,我想:玛蒂尔德十分讲诚信,为了能够还朋友一条钻石项链,不惜牺牲自己十年的青春。但是迫使她成为现在这个像普通的家庭主妇一样的样子并不是她的诚信,而是她的面子——她的虚荣心太强了。从这篇故事中,我知道了:每个人都是有虚荣心的,但有的人能够正确地接受别人的建议,不断地去完善自我,而有的人却一味追求外表的美。追求外表美是很好,但心地善良才是最美丽的。做人要一步一个脚印才行。就像在生活中,许多同学家庭并不富裕,却为了与别人攀比,为了炫耀,花了许多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与别人一样要吃好的,穿名牌。这样做看似很好,但实质上并不光彩啊。在我们看来,他并不比以前漂亮许多。
做人要一步步脚踏实地,要为自己与他人付出辛勤的劳动,这才是最光彩的事啊。
《名著》读后心得【篇3】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异常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贴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貌,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我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终,当明白自我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此刻,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忙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忙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99.,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向知晓的。最终,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当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
妇女。
即使是到了此刻,几百年后的今日,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比较。我一向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述得很模糊。尤其不能理解,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向以来都是明白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终,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可是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可是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细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十分有岁月感。觉得自我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资料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名著》读后心得【篇4】
这是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悲伤的、令我深思的书,它让我懂得了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
这本书讲述了哈姆莱特复仇的故事。首先,老国王的鬼魂现身,说出了真相。是新国王把哈姆莱特的父亲也就是老国王杀死的。第二幕讲述的就是哈姆莱特将计就计,酝酿复仇。他采用的办法就是装疯卖傻,试图骗过所有的人,结果,发现波洛涅斯在偷听他说话时,误杀了波洛涅斯。第四幕讲的是波洛涅斯的儿子雷欧提斯回国报仇,新国王企图借雷欧提斯的手来杀死哈姆莱特。第五幕就是哈姆莱特与雷欧提斯比剑时,王后、新国王、哈姆莱特、雷欧提斯都死了,四具尸体,一幕惨剧!!
书中印象令我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哈姆莱特,他是一个既勇敢又软弱的人,既想为父报仇,又犹豫不决,也是一个既谨慎又急躁的人,他通过装疯卖傻,来哄骗国王,使国王起了疑心!他的急躁体现在误杀了波洛涅斯,不仅破坏了他与奥菲利娅之间的感情,而且也伤害了他与雷欧提斯之间的友情!凭空让自己多了一个仇人,这显然不利于自己复仇,他也非常善良,对下属和朋友都有着尊敬和爱戴。
我最喜欢书中哈姆莱特这个人物,我喜欢他的谨慎与机智!他并没有完全听信那鬼魂的话,他并不像雷欧提斯那么莽撞!他的机智体现在了最后国王请他喝下那杯酒,酒里有毒,他却委婉谢绝,给自己保住了性命!王后发现了此事中有蹊跷,自己喝下,命归黄泉!他对任何事都非常机智、聪明!他竟然想到了装疯卖傻来哄骗国王,这不是一般人能想到的办法,而又有很大的风险!这些优点都令我十分敬佩、感慨万千!我想对他说不要那么急躁,导致误杀了波洛涅斯,不利于自己复仇!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生活中要学会随机应变,接纳每一个人的批评,可是千万不能丢失自己的观点、主见与判断!凡事都要有属于自己的主见和观点,很可能,老师、大人们也有不对的地方,不要害怕批评,要勇敢指出!不能因大人的种种批评而丧失自己的主见和观点!留心避免与人家争吵,可如果争端已起,就应该随机应变,让对方知道自己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侮辱的!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厉害!还有凡事三思而后行,都要经过完善的考虑与思考!不能信口开河!不要急躁、莽撞!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做人不能莽撞,特别是在现在这个社会,必须要机智与谨慎,一丁点儿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酿成大祸!害人害己!这个道理把我从原来的鲁莽变得机智又谨慎,学会了三思而后行!让我改头换面、焕然一新,似乎变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