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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工程合同书

2024-08-30 来源:华佗小知识

安防工程合同书 篇1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价有标准,支付有依据,监督有办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2号)和《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按照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范围,是指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达到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所需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费用(详见附件1).由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费用定额》)的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中其他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组成.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及《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依照本暂行办法所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范围和内容,结合工程特点,按照《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及常规的施工技术方案,单独开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项目的详细清单内容,并按照以下规定指定控制措施项目总报价的费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根据本暂行办法第一条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作业环境,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的相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开列清单,单独报价.

对于《费用定额》费率区间的取值:

(一)建筑(土建)工程:根据《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及桂林市城乡清洁工程要求按最高值取值;

(二)市政工程:按桂建管字[]83号文《关于调整我区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的通知》执行;

(三)其余工程: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取值,但不得低于最低值.

第六条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立项,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分项内容,根据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

对于基坑围护和沿街安全防护设施等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应另行标明项目内容.

第七条市造价管理部门应根据建筑市场实际情况,适时测算,调整和发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

第八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和投标人应按本办法规定,在编制,审查工程概(预)算,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应按规定单独列项,足额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九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包括建筑施工超标准排污,防噪音设施等措施费用.若发生上述费用,应当另行计算,列入工程造价,并计取税金.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在本单位的开户银行(或出具资金证明的银行)设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帐户,并足额存入按本暂行办法计算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费用,并保证此安全经费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管理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支付:

(一)工程开工时,建设单位应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60%向施工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二)施工至二层楼面,完成二次平场后,支付20%;

(三)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支付15%;

(四)工程竣工后,经检查核实,施工期间一直保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建设单位将工程竣工结算审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余额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否则,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费用预付计划及比例,支付办法,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并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用预付计划及比例,支付办法,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施工合同备案时,应严格审查上述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视同没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不予施工合同备案.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证明提交认可.未提交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暂行办法及施工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无故拖延,不得跨越总承包单位直接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本暂行办法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备存支付凭证备查,未按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师应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八条因建设单位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致使施工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总承包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办法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未按本暂行办法规定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费率低于本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或中介机构)在回标分析时,应对投标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措施项目清单中相关的内容与费用进行评审,特别是按《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进行评审,并按评标办法对不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应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组织安全生产,财务,预决算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所属工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有责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有关规定处以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其违规行为及时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不按规定计算,审查,监理的,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应将其违规行为及时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十五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将列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动态考核,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的动态考核业绩.

第二十六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不规范的,不得评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合格工地,不得参与文明工地等评优工作的评比.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相关管理记录是否齐全,真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按工程项目专款专用.

(二)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总分包合同中是否按规定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相关内容;总承包方是否按分包合同约定向分包方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四)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查,核实,签证认可.

第二十八条依法负有行政监督管理的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应依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暂行办法由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暂行办法自XX年5月1日起执行.本暂行办法规定以外的工程项目,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可以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安防工程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宝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安防系统工程

第二条、工程费用

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_22000_元(大写: __ ____元整)。

2、 分包工程中产生的工程量变化,乙方按实与甲方结算。

第三条、工程费用支付与结算

1、 本合同签定后,_30_ 个工作日内甲方付工程预付款,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即 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整)。

2、 工程进行到设备调试完毕,系统运行正常后 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资料,甲方向乙支付合同总价的余下部分 70%,即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整)。

3、 乙方只负责施工,不负责本工程质量保修!

第四条、甲方工作

1、 甲方负责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如布线测试仪表、冲击钻、水表、电表、端接工具及砂轮片等;

2、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提供施工材料存放场地;

3、 甲方负责按照建设方的进度安排乙方进行施工;

4、 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在施工中的用水、用电事宜。

第五条、乙方工作

1、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的安装调试工程。除甲方原因造成的因素外;

2、乙方必须处理好同建设方的关系,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3﹑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施工管理条例,严禁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4﹑各个工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乙方应保证施工工程质量,为各系统工程的调试提供保障,直到工程验收合格;

6、乙方进场后,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中途恶意加价或提出退场。若工程量有增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和峻工结算后,其它条款即告自行终止,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争执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协商无效时,双方只能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其他

1、 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工程代理资格;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利益(包括甲方资产﹑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等)的行为或者发现乙方不配合,不按合同要求﹑计划和弱电工艺标准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和取消乙方的工程代理资格。

3、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变更和修补,工期不予顺延,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注意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和劳动保护。

5、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给予顺延;

6、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

7、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防工程合同书 篇3

发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为了保证该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甲方将镇原县屯子镇工商所办公楼电气安装人工费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施工图纸及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范围:

镇原县屯子镇工商所办公楼电气安装人工费承包给乙方施工。

二、承包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__元,工程价款:

三、付款方式:

甲方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主体完成付30%,电线、电缆穿管及插座安装完成后付65%。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四、质量目标:

严格按照图纸、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在施工前应认真组织人员进行图纸学习、自审和专业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对整个工程、工程部署、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规范和本工程图纸设计要求以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五、甲方责任:

1、甲方给乙方提供建筑施工图、安装施工图各一套,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将有关设计变更转发给乙方。

2、积极配合供应材料及应提供的设备。

3、甲方以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要求,对成品进行验收,若达不到要求,甲方不予以验收,返工所用工料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图纸设计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及进度计划,分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编制材料计划,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供给甲方项目办公室以便项目部提早统筹安排,出现漏报责任自负,按时完成项目部的进度和各项任务。

2、乙方自带安装时所需的机械设备及常用小型工具。

4、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质量意识教育,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否则加以罚款。

5、乙方必须配合各工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6、乙方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力,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其事故责任和处理事故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解决。

7、工地内严禁赌博、打架斗殴、偷盗,如发生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现象甲方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若职工本人无能力承受此罚款则全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送公安部门或政法部门处理。

8、乙方进场工作人员,必须按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施工,佩戴安全帽(安全帽自备),发现一人一次不戴安全帽每次罚款10元(累计核算),若发生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材料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不得乱放,对不同材料要做好防雨措施(有下雨时应急时防雨)。每个楼层的材料应随时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违者罚款500元。

9、乙方每天必须设专人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0、各种设备机具、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办理好出库手续,并仔细检查是否能正常运行及合格材料,各种设备要有专人看管使用,发生故障应及时向项目部有关人员汇报,严禁带病作业,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若人为造成机械损失,除加倍赔偿外,每次处以100-200元罚款。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管材、线管、电线及电缆等材料,应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若发现浪费材料等现象,每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

九、其它条款:

1、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向第三方承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人员必须重视安全,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乙方管理人员随时检查施工安全,不准冒险作业,违章作业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工程管理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若屡教不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施工工费不予支付。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负责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安防工程合同书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协商确定,甲方将___________餐厅的消防工程交由乙方承包,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二、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据实结算,共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元。

2、因甲方原因更改图纸或另增加工程量,其增加部分经双方协商,另行办理增补手续。

三、施工期限

计划开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完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天。

四、双方职责

1、甲方免费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和施工场地,满足施工需要。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完成图纸和技术交底。

3、甲方需提供消防审核、验收相关资料

3、乙方负责施工区域临时设施,做好人员、设备的安全管理,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按消防设计图纸施工,施工的项目应保证能符合消防部门验收质量合格的要求。

5、乙方负责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最终以验收合格为准。

6、消防器材送检材料由乙方提供及送检费用,装修送检材料由装修施工单位提供,送检费用由甲方与装修施工单位协商。

五、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并接受甲方指派代表的监督。竣工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进行施工安装,否则发生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3、在验收前乙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竣工图及开通调试报告。

4、乙方提供______年免费保修维护,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外,乙方仍须提供维修服务,酌情收取有关费用。

六、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甲方付乙方工程款______%。

2、施工50%,甲方付乙方工程款______%。

3、消防验收前,甲方付乙方工程款______%。

4、消防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的履行,因一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须提前______天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给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都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防工程合同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工程价格汇总表)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黏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 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为____天。(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安防工程合同书 篇6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总造价:金额人民币(大写)xx(小写)xx

二、工程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x天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以xxx为标准。

五、工程设备金额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双方确认签订后付合同产品设备xx元,工程人员进场,付布线安装调试费:xx元。

2、工程设备安装竣工,双方验收合格后付x元,产品保修金x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七、工程施工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八、施工时间

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工期为xx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延误人工费补偿,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九、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由乙方提供竣工图纸.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0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若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甲方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1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运输方式

经双方协议本次安防工程所需的各项设备及施工材料由乙方支付一切运输费用。

十一、产品保修范围

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全面实行三包,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享受全面三包服务。

2.保用原则

A、正常操作使用情况下,出现故障,未经拆修,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包换、整机一年保修服务。

B、注明赠品字样的随机附件,不予包换或保修。

C、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a)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非正常工作环境下使用,不按说明书使用所引起的损坏等;

b)用户私自拆机、自行维修、改装或经非本公司联保单位维修;

c)因不可抗拒力(如水灾、火灾、地震、雷击等)造成的损坏;

d)无产品保用卡和有效购买凭证的,或产品型号、条码不符或被涂改;

3、其他

a)外观损坏(磨损、刮花等)将不享受退换服务。

b)因网络、无线信息服务商(运营商)等原因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由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有效,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原件随货通行。

甲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xx年x月x日

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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