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借款合同【篇1】
借款抵押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乙双方因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现双方协商一致就借款抵押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鉴于
1、甲乙双方就借款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达成借款抵押合同,并由乙方办理相关房产抵押手续。
2、乙方希届时直接以抵押物折价归还借款本金与利息。
二、双方达成一致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约定,借款合同到期之日45日内,乙方将直接以该房产作为借款及利息折价返回甲方,并配合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2、过户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将抵押物折价返还借款及本金的,如抵押物价值超过借款及本金部分,乙方不与主张,如抵押物价值不足利息及本金部分,甲方表示放弃;
4、借款期间内,乙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该房屋,并允许甲方装修
1、如乙方到期拒绝以房屋折价归还甲方的,乙方应全额返还本金及利息。
2、乙方将甲方装修房屋支付的装修款及不可移动设施按原价(不计折旧)赔偿甲方。
四、本协议也借款合同具有同样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利息借款合同【篇2】
甲方(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家庭电话:
联系方式:
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鉴于:
1、甲乙双方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为甲方在职员工;
2、因乙方特殊原因,甲方照顾到乙方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福利性无息借款;
一、借款金额
甲方结合乙方实际情况考核,贷给乙方人民币日起三日内以[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交付乙方。乙方的指定收款账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二、借款利息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借款为无息贷款。
三、借款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
2、本合同的建立是以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为基础,作为甲方的一项福利措施,本条1款项下借款期限应限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鉴于本借款合同是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借款属于一项福利措施,因此为避免双方的借款关系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仍然存续而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建议将付款期限限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此外用人单位还应该考虑员工提前离职时借款的处理问题(详见下文第六条第3款)。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1、还款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即[]年[]月[]日前)还清全部借款金额。
2、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以下列第[]种方式向甲方还款。
借款总额
月还款额=
借款年限*12
(2)分期还款式:即分两年期,乙方每年一次性偿还借款总额的%。
(3)一次性还款式:即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总额。
五、借款用途
1、乙方所借全部款项仅限用于购房、治疗直系亲属的重大疾病及对因不可抗力造成家庭重大损失的修补等特殊原因急需用款的;
2、乙方承诺,乙方借款不得用于投资性等非特殊性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黄金等用途,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在以下条款中,均约定在员工违约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对此约定应注意保证在扣除前述金额后发放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为进一步降低因员工违约而从其工资中扣除前述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而引发争议的风险,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扣除员工工资的具体情形。
1、乙方所借款项非用于本合同项下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追回全部借款金额以及自借款之日起产生的全部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率为准),并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扣除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但每月扣除后发放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金额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延缓还款请求,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决定延缓还款期限。乙方逾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且未书面提出延缓还款请求或虽提出延缓还款请求但未获得甲方同意的,乙方除应归还借款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借款期满次日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率为准),并支付借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扣除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但每月扣除后发放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3、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五日内向甲方偿还全部借款金额以及自借款之日起产生的全部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率为准),并要求乙方支付借
4、乙方未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前向甲方偿还全部借款金额和/或利息、违约金的,则乙方除应承担上述第3款约定的偿还责任外,还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现行利率向甲方支付自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其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并在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金额和/或利息(或有)、违约金(或有)之日起失效。
2、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借款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利息借款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____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还款日为每__月__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7.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7.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7.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盖章):
借款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市区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利息借款合同【篇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就挪用借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二、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借款利息
1、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___%。
2、借款利息从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结息。甲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___%计收罚息。
五、借款的偿还
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的当日,将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交付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本合同下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六、借款保证
丙方根据甲方的请求,同意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1、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延期的,以延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乙方的,应赔偿乙方实际遭受损失。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3、甲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前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丙方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任何一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九、其他
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乙方提供借款并且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利息借款合同【篇5】
利息预扣禁止作为本金的孳息,利息应当从本金出借之日起计算,即借款合同的利息应当从货币出借之日起开始计算。预扣利息的行为属于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行为,它是出借人以牟取超过法定利息以上的非法高额利息为目的借合同形式发放的高利贷。在合同中预先扣除利息,从形利息预扣禁止
作为本金的孳息,利息应当从本金出借之日起计算,即借款合同的利息应当从货币出借之日起开始计算。预扣利息的行为属于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行为,它是出借人以牟取超过法定利息以上的非法高额利息为目的借合同形式发放的高利贷。在合同中预先扣除利息,从形式上看,借款方有自愿接受预扣利息条款的意思表示,给人造成平等交易,两相情愿的错觉。而事实上,这种平等只是一种表面假相,实际上是不平等,对于急需资金的借款人而言,很多时候是不得不接受这样的条款,否则无法顺利筹集资金,在签订这样的借款合同时,很难说意思表示完全自由。
利息预扣严重地扰乱经济秩序,我国法律和政策一直禁止借款利息的预先扣除。中国人民银行多次明文规定禁止出借人以预扣利息、收取贷款保证金、利息备付金等形式提高贷款利率或变相提高贷款利率。如果出现上述情形,则预扣的利息或者利息保证金、利息备付金应当从约定的借款本金中扣除,扣除后的金额作为出借人履行借款合同而发放的本金金额,并以此重新计算应付利息。法律的这一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定,为强行法律规范,当事人不得以协议的方式排除其适用。如果合同中有预扣利息的条款,则直接适用本条确认其无效。当然,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
【相关依据】
贷款通则(96)
第十四条贷款利率的计收: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六十七条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贷款人违反规定代垫委托贷款资金的;
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对自然人发放外币贷款的;
三、贷款人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自营贷款或者特定贷款在计收利息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或者对委托贷款在计收手续费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__修正)
第四十七条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