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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模板(6篇)

2024-08-29 来源:华佗小知识

出生医学证明模板(篇1)

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和使用,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首次签发制度。

一、我院医务科和妇产科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签发工作。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管理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

二、我院只负责在本机构内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当日应起及时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开具,所有项目填写要求填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晰、签名正规、严禁涂改。

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如实填写分娩信息(《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人员应查验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各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及相关证明材料(生育证、首次签发登记表等)存档,永久保存。

四、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如其父母信息不能完整填写,由其父母其中一方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签发机构在存根联上注明有关情况并将书面情况说明与存根一并保存。

若申领人仅为新生儿母亲一方,由新生儿母亲本人出具单亲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父亲姓名”处填写“/”,副页和存根“父亲姓名”处填写“未提供”。

若申领人仅为新生儿父亲—方,由申领人出具单亲声明和亲子鉴定证明,本院内出生的,如能提供和分娩记录母亲信息相—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填写母亲信息;若不能提供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姓名”处填写“/”,副页和存根“母亲姓名”处填写“未提供”。

五、《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为新生儿及监护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除工作需要外,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出生医学证明模板(篇2)

常规签发流程:

1.提交材料:在本院内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其父母向负责接生的助产技术人员提交查验资料:婴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生育服务证等相关材料。

2.信息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并签字确认,所有项目要求字迹清晰。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3.医务科查验首次签发登记表后按流水号顺序依次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领证人签字确认并须加按手印。

4.接生人员如实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内容。

5.核对信息:医务科核对《出生医学证明》和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的信息,确认无误,

6.盖章:要求《出生医学证明》三联均要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7.发证

8.存档:保留存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等资料、整理装订档案。

特殊签发流程:

母亲单亲:

①常规签发流程+《单亲声明》。声明内容包括:声明人姓名、户籍地、孩子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单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同时声明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②告知今后如需改为双亲,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模板(篇3)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要求,自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12月31日。(即201月1日后申领的.201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将统一用新版)

201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201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201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201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按原规定执行。

出生医学证明模板(篇4)

(一)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内容准确、字迹清楚、严禁涂改。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无效:

1、《出生医学证明》手写时未用钢笔或碳素笔的;

2、《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的、填写字迹不清的、有关项目填写不实的;

3、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4、《出生医学证明》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

5、《出生医学证明》为非法印制的。

(二)无效≤≥《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

1、因签发单位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签发单位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

2、因当事人的责任而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可向原签发单位申请换发。

3、无效《出生医学证明》自换发之日起作废,有签发单位存档保留并做好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模板(篇5)

妇幼保健院:

申请人:,男,×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女:,×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于×年×月×日×时×分在×村委会×村家中分娩一×婴,取名:×,当时由于属急产,家离卫生院较远,来不及送医院住院分娩,请×村委会×村×人在家中接生,现要求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请双柏县妇幼保健院给予补办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出生医学证明模板(篇6)

桓台县中医院《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岗位职责

(一)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新生儿分娩科室依据每位新生儿出生时的真实情况,由接生人员认真、仔细填写产时新生儿信息表,填写字迹必须清楚、逐项填写、不得留有空缺项目。然后检查核对并由填写人签名。新生儿父母凭新生儿产时信息表及身份证到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三)新生儿姓名应根据新生儿父(母)填写的《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申报的姓名填写。新生儿性别,健康状况、出生地点分类,应根据接生医生提供的新生儿出生时基本情况,分别按照要求填写。新生儿父母姓名、身份证编号必须依据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填写。

(四)在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前,要求新生儿父母提交身份证和新生儿产时信息表,并认真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发放人员就新生儿父母提供的材料进行详细核实确认无误后规范打印《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在领证本上确认无误并签字后交给新生儿父母。

(五)新生儿父母凭打印好的《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认领申请书及产时新生儿信息表到指定科室加盖本单位《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六)负责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人员,在加盖专用章前必须严肃认真地核对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新生儿产时信息表、《出生医学证明》认领申请书和打印好的《出生医学证明》确认无误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在发放时应认真登记发放登记本。要求新

生儿父母就所填项目内容进行确认后双方在发放登记本上签字。拆切《出生医学证明》保留存根联,将《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和副页二联发给领证人。

(七)如遇到换证、补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所有证明材料齐全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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