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为进一步推进该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引导家长朋友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9月2日,江口县人民院办公室主任、江口县第三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杨琴到县第三幼儿园参加该园2022年秋季学期全园家长会暨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
活动中,杨琴强调《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将父母带娃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引导父母进入新时代“依法带娃”新模式。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以立德树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要求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正确示范、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杨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包括“培养家国情怀、培养社会公德”在内的家庭教育的六个方面,通过三个案例帮助家长分析常见的家庭教育误区,分析帮助走出误区的“亲自养育、共同参与、潜移默化”等八大方法。同时提醒家长要激发孩子主动学习,建立和谐亲子关系;要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交友观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善沟通、不攀比;要依法开展家庭教育,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扣生第一粒纽扣、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
通过本次活动,让更多家长了解到《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利于法律的落地见效。家长朋友们纷纷表示会勇于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在法律的约束和引导下“依法带娃”,做合格家长,陪伴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系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关系国家未来、民族进步、社会稳定。下步工作中,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抓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能动检察履职践行张军检察长关于抓实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方面更多参与家庭教育,共同助力孩子们健康成长。
监制:杨 俊
审核:杨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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