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文章标题: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发展观的基础上,又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明确提出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执政的重要目标,并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高度,从而使党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三位一体的总体格局,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总体格局,这无疑是我们党在执政理念上的又一次大的飞跃。
在21世纪初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理念,这是我们党在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深刻洞察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趋势、顺应人民群众根本要求的基础上所做出的战略性举措。
从国内情况来看,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的社会生产力整体水平跃上了新的台阶,综合国力得到了巨大的提高,人均GDP已经突破1000美元大关,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但是,同时应当看到,在我国由传统的二元社会结构向多元社会结构转化、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这一进程中,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社会阶层分化十分迅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社会问题开始显现,如弱势群体问题、地区发展平衡问题、收入差距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等,新情况新问题可谓层出不穷,各种各样的、大量的矛盾甚至会集中出现,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潜在威胁。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显示,从人均GDP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这样一个时期往往是多事之秋。可以说,中国的发展面临关键的临界点,能否顺利地度过这一临界点,将决定着中国社会能否进入一个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的轨道。在这一特殊时期,我们党要带领全国人民稳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就必须巩固和扩大自己的执政基础,保持和提升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
从国际环境变化趋势来看,和平和发展将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但总体上国际社会也并非一片太平,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少数国家在国际社会上的单边主义行径使得局部地区冲突不断。另外南北贫富差距问题、全球生态环境问题、人口问题、恐怖主义问题、贩毒问题等诸多国际问题还十分严重。中国置身于这样一个国际背景之中,必须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努力为自身营建一格和谐有利的外部环境,为我们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创造条件,这是我们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国家要富强、民族要振兴、社会要和谐、人民要幸福,在中国发展的关键时期,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便成为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声。中国共产党顺应人民的意愿,适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全新理念,这一理念提出,适应了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也符合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首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完善了党执政能力建设体系。党的执政能力是一个包含掌控市场经济能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能力、发展先进文化建设能力、处理国际事务能力等在内的综合体系,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就是要不断提高党在管理国家过程中的各种能力,每一种能力都具有独立性,但只有各种能力协调运用、相互配合,才能达到执政能力的完美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广泛而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综合运用各种能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础上,建构一个和谐的社会则同样是一个重要能力,这一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能力。这一能力建设的提出,完善了党执政能力建设体系,体现了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成熟。
其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了一个更具号召力和亲和力的奋斗目标。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时期,党带领人民确立了不同的奋斗目标,有远期目标也有近期目标、有经济目标也有政治、文化目标,这些目标对于鼓舞全党斗志、激励人民士气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当前,我们党正在带领人民朝着我们所确定的各个既定目标前进,不同的目标对于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这一目标体现了小康社会的根本特征,既是我们为之奋斗的长远目标,也是现阶段人民要求实现的社会状态,更加有利于将全国人民凝聚在党的周围,为我们共同的目标而奋斗。
再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标准。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不仅具有宏观意义,也具有微观意义。在微观意义方面,它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标准,这一标准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的丰富和发展,也是“人民利益”标准的科学再现,更是坚持“ 科学发展观”标准的应有之意。以此作为衡量领导干部的政绩标准,将使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利益,更加自觉地坚持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这个伟大工程的过程中,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党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抓住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之核心,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带领全国人民实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共同理想。
一要充分调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这一主体包括的范围相当广泛,可以说,一切能够对和谐社会构建起积极作用的人、团体、阶层、阶级都可以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自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主体的成员,党自身建设的成败,对于能否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这个伟大的工程,只靠执政党是万万不行的,和谐社会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家园,每一个人、每一个团体、每一个阶层都有为这个家园的和谐美好贡献力量的责任和义务。因而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不同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动员一切积极力量为构建一个和谐社会而共同奋斗。
在发挥不同主体成员作用的过程中,执政党要有掌握整合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能力。既要注重效率,也要兼顾公平,力求使所有社会阶层的人们能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各得其所”,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各个社会阶层的人们和谐相处于社会主义大家庭中,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具体讲,就是既要维护全局的利益,又要照顾局部的利益;既要保持保护发达地区的利益,又要照顾比较落后的地区的利益;既要保护优势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又要扶持比较困难的企业获得生机;既要保护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人们的利益,又要关心普通群众,特别是农民、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利益。
需要指出的是,党还要提高认识社会发展规律的能力,大力扶植和培育对构建和谐社会有利的主体。在现阶段,这些主体主要是指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社会组织,特别是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团组织,我们要支持和培育这些组织的发展和成长,并善于发挥这些社会组织在实现社会的和谐方面的作用。
二要大力完善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体系。
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我们主要应创新和完善两种制度体系,一种是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另一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体系。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构建这两类制度体系所要遵循的共同原则。
就社会管理体系而言,社会管理制度体系构建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完善社会管理系体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是构建完善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的前提,要根据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对社会管理体系进行补充和修改。社会管理体系,既包括经济管理体系、也包括政治管理体系和文化管理体系。它不仅指政府主导的管理体系,而且包括大量的社会自治性管理体系,如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团、行业组织,社会救助和慈善组织等等。不同社会管理体系的完善要依靠政策、法律法规作用,通过合适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和规范社会管理体系自身的发展,通过法律来确定不同管理组织在整个社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就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体系而言,这一体系由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体系、社会预警体系、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司法机关和群众性治安管理体系构成。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一些矛盾,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解决这些矛盾和将不和谐的声音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体系的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体系是保持社会安定、维护社会和谐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根据法律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完善这一体系建设工作。
三要积极营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
从国内环境来讲,这里的环境主要指与制度环境相区别的“软环境”,即整个社会的道德、文化、习俗环境,我们可以统称为人文环境。良好的人文环境不仅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社会向和谐发展的重要动力,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意识,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敬业奉献、诚信负责、扶贫济困的精神,积极倡导和睦相助、友爱向善的良好风尚,努力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要在全社会营造生动活泼、文明高雅的文化氛围,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最终通过道德意识的积淀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形成全社会、全民族高度认同的积极向上的民风民俗。人文环境的营造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的作用。
从国际环境来讲,当今世界,全球化浪潮势不可挡,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交往日趋紧密,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不可能不受国际环境的影响。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中国社会的和谐同样离不开世界社会的和谐,我们要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努力为自身营造一个和谐的国际环境,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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