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为员工和客户提供一个卫生、舒适、优质的用餐环境,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采购及存储制度
1、严把采购质量关,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不得采购霉变、腐烂、虫蛀、有毒、超过保质期的或卫生法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3、食堂库房要分类存放,整洁有序,防鼠防潮防蟑螂
4、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隔夜饭菜提供给员工和客户
(二)、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时间不得佩戴戒指、手躅、耳环等
2、工作时间必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打菜人员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
3、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或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的疾病,公司有权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4、做好防腐烂、防霉变、防止蚊蝇鼠害工作,保证饭菜卫生;餐具、储藏室和厨房要定期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处理,避免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
(三)、就餐管理制度
1、根据管理要求,食堂执行一卡一刷就餐,先刷卡后打饭,厨师必须监督先刷卡、后打饭制度,未刷卡者不予打饭,经单位管理人员发现或其它人员反映,一次未刷卡打饭者,经济处罚厨师100元。
2、员工就餐必须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替他人打饭,员工不得进入操作间打饭或动手拿取食物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的饭量盛饭,杜绝浪费现象
4、食堂内要做到文明用餐,不得抽烟、随地吐痰及大声喧哗。
5、就餐后,必须将自己碗中所剩饭菜残渣倒入垃圾桶内,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不得堆放在桌面上
6、爱护食堂公物,公共物品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无故损坏食堂设备、餐具的,由本人照价赔偿
7、单位安排工作餐、招待餐,须填写“申请单”,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至少提前二小时通知食堂安排
(四)、安全制度
1、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或操作说明书,防止事故发生
2、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开关,后勤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4、对各类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须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措施
以上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员工务必认真遵照执行,后勤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违者发现一次经济处罚50—100元,对多次警告,屡劝不听者,取消其在食堂就餐的资格。
厂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篇二
1 总则
1 . 1为了 规范 食堂职工 卫生 管理,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 . 2本规定所称的 卫生管理 ,指职工食堂 在食品采购、运输 和贮存 、 食品加 工、 餐饮具的卫生 、 食堂 服务 的食品卫生管理 。
2 职责
食堂经理对食堂卫生负直接责任。
3 内容与要求
3 . 1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卫生
3.1.1 采购的食品 原料 必须符合 食品 卫生标准。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和 超过保质期限及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3.1.2采购车辆 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1.3库房 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食品。
3.2 食品加工 场所 的卫生要求 :
3.2.1 墙壁有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和 地面;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 、 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 设施 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3.2.2地面每天洗拖干净,见本色、无积水污垢。墙壁、门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污垢,玻璃明亮。
3.2.3炊事机械放置有序,机械内外无积渣杂物、无污垢积尘,器皿要加盖加罩,机械定期保养维修,干净完好。
3.2.4炊具如锅、盆、刀、勺、料筒、案板等要存放整齐。每日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铁器无锈,木器见本色。
3.2.5水池、灶台、桌台,每日清洗三次,达到干净整洁,物见本色。
3.3 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3.3.1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3.3.2 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
3.3.3 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 穿 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戴口罩 。
3.3.4 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使用专用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3.3.5 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双手卫生。
3.4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3.4.1 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4.2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4.3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心脏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4.4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4.5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3.4.6 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3.4.7 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3.5 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3.5.1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 在专用水池 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3.5.2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3.5.3 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6 食堂 服务的卫生要求
3.6.1 食堂应当保持整洁 ,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做到经常性的灭蚊灭蝇工作。
3.6.2 发现所提供的食品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 立即 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6.3供应 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3.6.4 供 就餐人员 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3.6.5炊事人员在售饭前必须先洗手,严禁抽烟,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出售食品应用盛具或夹具。
3 . 7 卫生检查规定
3.7.1 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及食堂的大厅、 厨房 、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3.7.2总务管理处 抽调相关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资料须在 食堂经理 签字确认后交 总务管理处 存档。
3.7.3 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