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设计员(国家职业四级);
助理形象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形象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
高级形象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形象设计的流行趋势
未来的经济是美丽经济,在国际上,国家、企业、个人的整体形象设计已经发展到相当成熟和普及的程度。在中国,经济发展直接推动中国的形象设计从无到有,从知之渺渺的隐学成为中国人注目的显学。形象设计作为一个全新的产业及其职业需求,得以迅猛发展。没有比形象设计更能彰显个人、企业、城市乃至国家的文化。形象设计已成为当代经济、人文活动中一个重要部分,个人、企业乃至国家,都需要进行文化基础上的形象设计与全面整合。因此,形象设计是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形象设计的概念
形象设计是对人进行对应环境的艺术包装,是对社会人的不同定位进行内在与外在的设计塑造。以人为本,对人的形象进行设计。如普通百姓的形象包装,各类政治人物的形象策划,影视文娱的人物形象设计等等。形象设计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它包涵甚广,小到个人整体形象、一个企业、一项产品的商标、外形,大到一个城市乃至国家,包括各种活动的总体规划,都可归入这个领域。
☆形象设计人员的从业范围
形象代言人、衣橱顾问、色彩搭配师、产品代言人、模特、发型设计师、美容顾问、教师、学校指导员、行业刊物出版商、专业刊物编辑、电影/音乐电视造型师、产品厂家代表、专业领域技师、专业产品分销商、专业产品生产厂家宣传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培训者、专业产品市场/销售管理咨询者、模特公司时尚界形象顾问、婚礼新娘形象设计、专业翻译、电影电视剧组形象设计、广告公司设计人员、各企业广告部的设计人员和广告策划人员、电视台,报纸,杂志社的广告专版人员、大型印刷厂的印刷设计师、摄影工作室的`商业摄影师、各动画公司中的设计人员、设计工作室中平面,网页的设计人员、各企业策划部的相关策划人员、自由设计者等。
☆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类别及发证机构
形象设计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形象设计师、形象工程师、形象咨询师等,由中国形象设计协会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国家统一的职业等级标准进行评审鉴定后颁发全国通用的行业资格证书和国家职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形象设计师的申报对象
凡从事或准备从事服饰设计、色彩咨询诊断、着装顾问、形体设计塑造、发型设计、美容顾问、心理咨询、商务礼仪、形象设计产品营销、影视传播、演艺、模特、广告设计、企业文化建设、城市规划等相关职业的工作人员,均可参加相应等级的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的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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