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计划,是省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农村学生的简称。其实施区域为县、县级市和近两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的地方。
地方专项工作计划范文
一、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18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地方专项计划将在《2018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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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资格审核
(一)各有关市(区)招委会负责研究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在本地实施的农村范围。。各有关市(区)招委会应公开公示所研究确定的本市(区)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贫困县(区)招委会负责。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要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和审核程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内容一致。
(三)今年国家加大了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贫困县(区)招委会负责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主动与当地主管部门对接,准确采集相关信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资格无误。各贫困县(区)招生办于4月15日前,负责在高考报名系统中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添加相应标记。
(四)根据教育部信息报送要求,今年我省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安排于高考报名时完成,各贫困县(区)招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于4月15日前组织实施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资格。
(五)相关高校在高校专项计划三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由高校自行负责审核,并将通过本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予以公示。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单设本科B段开始之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二)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月底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4月底前,省招办根据教育部提供给我省的考生报名申请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依据各县(区)通过基本条件审核的考生相应标记,汇总形成我省通过基本条件审核的考生名单并依有关要求进行报送。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高校和中学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切实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示。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对被举报资格造假的考生,由有关市、县(区)招委会负责核查。违规报考者一经查实,即便被录取也要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方式,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问责。
(三)切实做好考生宣传服务。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扩大信息共享,简化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要为高校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现场或网络考核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持。。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清楚了解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各有关县(区)招生办务必将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通知到辖区内所有中学。要主动深入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让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晓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关心,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请各有关县(区)招生办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属地各有关中学。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陕西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名单
西安市:周至县
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
宝鸡市: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
咸阳市: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旬邑县
渭南市: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
榆林市: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定边县
延安市:延长县、延川县、宜川县
汉中市: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
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白河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
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
陕西省省级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名单
白于山区(6个):
榆林市:定边县、靖边县
延安市:志丹县、安塞县、吴起县、子长县
黄河沿岸土石山区(11个):
延安市:延川县、延长县、宜川县、黄龙县、宝塔区
渭南市:合阳县、大荔县、潼关县、澄城县、白水县、蒲城县
地方专项工作计划范文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在户籍所在县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2017年高考报名时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学籍(包括应届生和有本县学籍的往届毕业生)并实际就读。
从2018年开始,参照高校专项计划有关规定,报考地方专项的考生须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时执行我省本一文化控制线。此项计划的志愿单独填报,安排在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后录取其一志愿,与本一批一起征集二志愿,在本一批二志愿录取后录取其二志愿。
地方专项工作计划范文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省2019年继续实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面向29个县(市、区)招收农村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范围
淳安县、洞头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上述29县(市、区)的农业户口户籍,并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户口性质按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前认定。
(二)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
三、招生院校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等23所高校。
四、招生计划
。各校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均面向29个县(市、区)招生。
招生专业由高校从本校具有特色的专业中确定。高校可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的最多录取人数,并在招生计划中公布。
五、招生办法
(一)志愿设置与填报。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第一段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及其他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填报时间相同。
(二)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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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档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最后一天进行。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高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高校。生源仍不足的,剩余计划转入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市、区)录取总数不超过地方专项计划数。
六、工作要求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畅通农村和困难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将相关招生政策内容周知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做好资格审核工作,杜绝资格造假。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分县招生计划
县(市、区)计划数
淳安县13
洞头区4
永嘉县28
文成县44
平阳县23
泰顺县47
苍南县35
武义县11
磐安县28
柯城区12
衢江区44
龙游县12
江山市19
常山县34
开化县33
岱山县5
嵊泗县3
天台县12
仙居县11
三门县13
莲都区12
龙泉市39
青田县11
云和县13
庆元县28
缙云县13
遂昌县31
松阳县32
景宁县15
分校招生计划
高校名称计划数
浙江工业66
浙江师范49
宁波大学44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33
浙江工商大学49
浙江理工大学45
温州医科大学35
浙江海洋大学17
浙江农林大学35
浙江中医药大学17
计量大学22
浙江万里学院4
浙江科技学院22
浙江财经大学28
嘉兴学院12
杭州师范大学50
湖州师范学院20
绍兴文理学院14
温州大学24
浙江外国语学院11
浙江传媒学院3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8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