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大和*中全会精神,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和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小组 成立*镇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开展专项行动。
(二)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镇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专项行动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等,承担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定期向镇委、镇zf和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报告我镇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情况;统计汇总排查清理整治情况,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协助上级zf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对排查工作中查出的重大案件进行查处。
三、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清理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
(二)整治整改阶段(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 1.整治整改。按照专项行动方案,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根据整治整改的情况,集中通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配合区专项行动小组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推进查处和整改纠正,组织落实完成整治整改。
2.及时上报。。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 认真开展清理排查,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实施违法违规非农设施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并核实是否享受财政补助等情况,以村为单位,逐级汇总上报区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为彻底整改提供依据。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 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查处,坚决退房还地,恢复农业生产。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逐一排查“大棚房”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农业、财政等要坚决追回补助资金。
(四)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五)严肃执纪问责 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交由各级监委要依照《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自治区和*市及*区的统一部署,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制度,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