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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院计划财务处2021年工作总结

2024-09-27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为推进我院打造“三新科学院”,实现“两个提高”目标,2021年上半年,我处财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党委(扩大)会议、院八届一次职代会工作报告精神和院2021年工作会议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建设,强化财务管理,稳定资金运转,完善项目财务监督,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财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审计、巡察整改,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针对集团审计、巡察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院党委整改实施方案,详细制定问题整改清单,落实责任人,核实资产交付数据,完善资产交付的相关基础资料。深入剖析原因,找出风险点,提出解决措施,督促推进整改工作,并逐项对照整改建议,验收整改完成情况,真正做到以审促改,以审促建、知错改错,确保实现审计、巡察工作实效。

依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部“关于加快实施两大平原黑土地保护利用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要求,牵头两大平原黑土地保护与利用实验室建设项目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在要求的整改时限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按照集团审计整改要求,与院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共同完成基本建设项目资产交付核实认定工作.

(二)开展财务自查,规范基础工作,

为检验和巩固审计、巡察及财务检查整改成效,杜绝问题反复,加强资金监管,实现财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对2020年度财务工作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查找存在问题,完成自查整改,形成自查报告。

(三)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国有资产自查

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按集团要求全面核实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深入开展全院国有资产自查工作,清查资产的实际情况,查找存在问题,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自评,全面规范和加强院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重点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与院办公室共同清查机关固定资产,明确资产管理状况,落实实物资产责任人、重新粘贴与固定资产卡片一致的实物保管标签,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实物照片工作,核实账外备查资产,对盘盈、盘亏资产及时履行资产处置程序,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组织各单位按资产清查结果,提出资产处置申请,严格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审核汇总各单位资产清查拟报废资产处置申请表,结合院资产清查情况,积极与集团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门沟通,明确资产调拨、报废审批流程与管理要求,准备拟申请报废、调拨资产的相关材料。按要求准备拟调拨资产的上报集团审批的相关资料,审核各单位拟申请报废资产的相关材料。

(四)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严格执行《预算法》、《新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集团的相关预算管理办法,加大全面预算管理力度,不断完善全面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把资金支出审核关,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财务监管职能。有效加快执行进度,防止因执行进度迟缓,出现年末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注重财务监督与科研管理的密切配合,认真开展预算绩效考评工作,重视考评结果的运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财政部与集团预算管理要求,积极应对我院预算管理部门由农业农村部到财政部、预算管理级次由四级到二级的预算管理层级变更,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及时批复院2021年部门预算,进行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库财政资金管理程序,加强财政资金支出计划管理,结合我院财政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合理编制财政结转资金、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用款计划并预计每月支出情况,梳理分析财政资金支付风险点,严密防范资金风险。按照集团预算管理要求,批复院预算单位2021年垦区公益性事务专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表;严格执行国库财政资金管理程序,按集团财务管理部要求,申报了5月份财政部国库支出计划。

(五)顺应改革趋势,认真履行财务职责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划转佳南实验农场经营管理权限文件精神及我院关于佳南实验农场经营管理权限移交工作方案要求,履行国有资产财务管理职责,开展资产管理权限移交的相关工作,明确农场财务状况,清点有关存货、固定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后续支出情况,核实近两年农场代管三供一业的收支情况,并预计2021年三供一业收支情况,梳理双方债权债务情况,核对往来账目,查清双方开行硬贷借款本金、利息及形成的历史沉欠款,并完成调账的相关手续。

按照集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并入单位育种中心提供的财务资料,积极与对方财务部门沟通,详细了解财务基本情况,明确资产负债、预算收支、资产管理、债权债务、银行账户管理、潜盈潜亏等方面状况,摸清财务存在主要问题,为并入工作开展做好前期准备。

(六)强化税务管理,防范税务风险

严格执行《税法》,强化税务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依法纳税。规范纳税申报,组织开展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合理进行纳税调整,做好资料备查工作,规范留存基础数据。完成院2021年度人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统计工作,注重个税新政宣传,增强纳税意识,指导职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协助税务局查实院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补、退税人员,及时通知并指导个人按要求完成补、退税事宜。

(七)推进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管理

按照国家和集团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加快推进院财务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有效防控财务风险。计划于5月末完成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物资管理、机关报销管理等财务制度的修改完善,经审批后正式执行;于下半年,重新梳理财务控制风险点,修定院内部控制规程。

加强发票报销管理,拟定防控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管理要求,设置防控电子发票重复报销台账。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推动科技发展。严格执行国家、省、集团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结合农业科研规律,规范和加强我院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强化预算控制,确保依法依规使用经费,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为我院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保障。计划与院科研处共同开展财政科研项目的专项检查,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推动项目实施,实现绩效目标。

加强科研副产品管理,防控资金风险。充分发挥财务监管职能,强化科研副产品的管理,防范资金风险,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依托科研管理,与院科研处联合开展对各单位科研副产品细化管理办法制定及入库、保管、销售、消耗、库存、收入等管理实施情况的检查,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积极督促整改。

加强科研物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贯彻落实国家财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物资管理规定,全面规范和强化我院科研物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结合财务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对科研物资管理情况的检查,包括内控制度建设、出、入库及库存管理情况等。

(八)开展财务检查,加强财务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审计、巡察整改,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全面开展院财务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

(九)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基建项目财务监管

审核拟申报寒地水稻综合性科学试验基地、综合性农业科学实验基地、农垦食用菌研发中心设备设施三个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汇总形成我院2021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上报集团发展战略部;按集团公司要求:完成寒地水稻综合性科学试验基地建设项目;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汉麻(工业大麻)科研基地建设项目;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食用菌研发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工作,成功获得各项目审核告知单。

(十)落实各项新制度,有效服务科研发展

加快推进各项新财务制度落实,及时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新制度,做好向科研人员宣传、讲解工作。计划于下半年组织开展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切实达到准确理解,有效运用,实现以制度立规矩,规范科技行为,服务科研事业,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注重财税知识培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在国家深化财税改革阶段,新制度、新政策不断出台,财务人员应快速转变理念,更新知识,积累经验,适应变革。为更好提升专业胜任能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充分运用网络学习的平台丰富、灵活的学习模式,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中税网的财税培训和税务局电子发票管理与涉税风险管控培训.及省会计管理局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全院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及时传达最新财税政策,创建了良好学习氛围,激发工作热情。

(十二)抓实工作,组织开展学习

我处紧紧围绕院党建工作思路,加强党建工作,积极参加院党委安排的各项学习,认真完成院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总结。。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单位无法切实执行财政国库管理的问题

我院以所属非独立法人基层单位名义设立的银行账户,不符合人民银行基本账户设立条件,因此无法开立基层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不符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存在通过院零余额账户向基层单位拨付财政资金、不能推行公务卡管理等违规行为。

(二)财务会计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

随着国家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及应用指引相关政策的出台,事业单位也将全面推行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加强财务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业财融合,提高管理水平。。

(三)集团管理下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衔接问题

在集团化、企业化管理模式中,我院作为企业集团管理下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制度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与集团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不一致,会计政策与内控建设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政策与内部控制规范与集团执行的企业会计政策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不同。因此,在会计核算、预算控制执行、财务报告、财、税政策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建设等方面与集团企业化财务管理存在差异,导致出现企、事业财务管理转化、衔接、统一等问题。

(四)会计队伍建设问题

因受农垦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双重影响,编制冻结,导致我院会计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老中年龄从业人员偏多,青年从业人员偏少,退休后无人接替,使得“传、帮、带”的作用难以发挥,对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产生了不良影响。

(五)职业年金政策未实际执行,未落实单位承担资金的问题

我院按国家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从职工工资中按工资额4%扣除职业年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承担部分不予计提。因农垦未出台明确的职业年金实施办法,单位计提并负担的比例未明确,资金未实际落实,个人承担部分扣除后未实际与社保对接或按国家要求计息,仅以其他应付款的形式挂账,导致职业年金政策未实际执行,资金未实行市场化管理,取得实际收益,尤其是政策实施期间,我院退休的职工,职业年金政策未得到落实,个人扣款仍挂账未返。随着农垦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农垦社保将纳入省社保统一管理,我院做为企业管理下的事业单位,因职业年金政策一直未落实,将存在较大的潜在资金缺口,无法切实按国家政策保障职工利益。

(六)无法查清的历史挂账,因手续不全,无法核销坏账的问题。

我院在资产清查及清欠工作中,清理出挂账手续不全,无法查明具体欠款单位及欠款明细金额的应收款项3笔、计286,428.25元,开行硬贷投资借款,基建基金贷款借款本金及利息5317534.41元,因账龄超过20年,凭证及账簿无法查全,不符合坏账核销条件,导致长期挂账,无法清收。

三、下半年财务工作思路

(一)推进财务制度建设,保持制度的时效性。通过院党委审核后,正式实施。按内部职责分工,有效监督落实,真正实现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财务管理。

(二)紧密围绕院发展战略,科学合理编制下年度预算,确保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实现刚性预算控制。

(三)完成政府会计报告编制工作,做好年终财务决算,认真进行财务分析,有效指导经济运行。

(四)按院“十四五”规划编制方案,牵头完成院“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五)积极争取经费,确保我院保稳定,保运转的资金需求,推动我院创建和谐院所,努力服务全院改革发展。

(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推进预算执行进度。

(七)加强项目监管,确保申报项目有效执行,全面推行预算绩效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八)汇总分析自查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开展院财务大检查,查找问题,确定财务风险点,加强财务管理,推进全面整改。

(九)推进院三项应收款项清收工作,向院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清欠情况,逐笔落实清欠措施,完成清欠任务。

(十一)贯彻落实集团及院工作部署,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合理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应对,确保财务管理跟踪到位,及时提供全方位服务。

(十二)针对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十三)进一步充实会计队伍,建立财务人员层级管理,构建人才梯度,为院发展积极培养储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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