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5〕260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2号),现将我区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0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
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1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考两科)条件:
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四、报名办法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7月20日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我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联系电话:(0951)5099163、5099130。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
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7月20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上海东路4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楼一楼),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7月23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颖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