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宗教事务局《xxx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检查整改的工作通知》要求,对我乡春节前后民间宗教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的防火防盗、宗教节日安全、建筑规制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安全防范进行检查整改,现将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检查整改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1月26日至27日组织民族宗教、派出所、安监、国土、规划、林业等站所,对辖区内民间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的非法宗教活动、宗教场所房屋建筑安全、周边森林防火及场所内部预防管理、外来人员开展宗教情况、组织开展教规教义培训情况和信教群众私自到州外参加培训情况及是否存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宗教培训活动的情况开展检查清查。特别是禁止活动的xxx观音寺、xxx寺两个寺进行了拉网式安全防范检查,经检查两个寺已停止进行大型的宗教活动,有些信教群众还是去烧香祭拜但无重大安全隐患,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张贴了警示、提示,同时,加大对信教群众禁止活动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春节前后是宗教开展活动的密集期,特别是家庭式的小型民间宗教活动,对森林防火隐患较大,联合林业站加强森林防火意识。在我乡辖区内并无组织开展教规教义培训情况和信教群众私自到州外参加培训的情况,也无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宗教培训活动的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把宗教场所安全纳入安全应急体系,修改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信教群众集中活动时的安全和食品监管,加强防范,落实由涉及村委会副主任为安全监督员,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为信教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活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