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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工商所建设调研报告

2024-09-27 来源:华佗小知识

  基层基础建设是工商工作中基础性最强的一项建设,是整个工商机关的“窗口”建设。如果没有基层基础建设,工商机关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工商工作也就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监管维权便无从谈起;只有基层基础建设搞好了,才能切实有效地承担起管理和维护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由此显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使工商基层基础建设在市场经济管理中的主力军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是各级领导机关必须加以重视的。

  一、基层工商所基础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虽然各级工商机关在基层基础建设上做了不少努力,也花费了不少心血和精力,但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工商部门行政执法的需求相比,与发达地区工商部门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相比,我们还有一定的距离。当然,基层基础建设的问题也不是一蹴而就能解决的。

  (一)队伍建设问题。

  由于受传统体制影响,基层人员整体素质低下和结构不合理现象成为当今工商部门走不出去的怪圈。一是主要表现是文化层次低,专业人才极其匮乏。第一学历全日制的大学生凤毛麟角,在职后获得大学文凭的人数虽多,可实际水平教人实在不敢恭维,系统上下写不来,说不出,办不好的人可以说比比皆是。而我们对干部的持续教育培训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以干代学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特别在当前市场监管领域范围扩大、监管手段措施信息化的新形势下,基层教育培训方法简单,内容单调,重形式、轻效果的培训教育弊端就格外突出和明显。二是年龄偏大,无论基层,还是整个系统呈现青黄不接,比例失衡现象严重。这些因素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工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导致执法水平低下,态度粗暴、蛮横,管理漏洞百出,丧失了服务与管理并重的执法宗旨。

  (二)职能发挥问题。

  执法内容片面强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的把关,淡化培养、扶持、引导等管理服务内容。同时,强化收费、创收行为,只要缴费,一切条件都可以放宽。这种简单的、矛盾的管理方式一直是工商管理执法中难以逾越的鸿沟。另外,在保护名牌、商业欺诈、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网络营销等工作中,缺少有效手段,辨假识假能力较差,假货长期泛滥,致使不法行为长期存在,从而形成社会对我们工商部门怨声载道,使我们有口难辩。

  (三)基层基础建设的硬件问题。

  一是办公场所基础建设标准不高,功能不全;二是装备设施陈旧,老化,不能满足工商事业发展的需要;三是信息化建设的装备太少,不能适应拓展执法监管领域的需要。

  (四)人手不够的问题。

  按照《工商所管理条例》来要求,基层人手都不够。而基层所看起来机构不大,可工作量不小。又要执行上级机关的专项工作的开展、汇报总结,还要对自己辖区监管对象进行巡查、办案,还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等相关单位的外部环境,包括地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党建工作、爱国卫生诸多工作全部落实到基层,使基层工作压力加大。

  (五)办公经费问题。

  这个问题也是老生长谈的问题,也是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本来我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就受地域限制,基层工商部门经费严重不足。虽然各级机关都在动脑筋,想办法,可按每个人头经费下拨的数额仍逐年递减,而工作量逐年递增。两费的收缴和经费的开销正好成倒置的“金字塔”,基层创收最多,花销却最少,头重脚轻。基层领导只好和地区各大企业周旋,讨好,以解燃油、招待、取暖、供电、通讯、网络维护等燃眉之急。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样一来,可想而知我们的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在人情面前何从谈起。可以说,不论基层还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费一天不解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力度、强度、广度必然会打个折扣。

  二、强化基层工商所的基础建设的建议

  首先,要不断提高认识,形成一种正确的思维方式。一是认清基层基础建设是工商机关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根本性建设,把基层基础建设当作我们工商工作永恒的主题,不受任何干扰,始终咬住不放、长抓不懈。二是认清基层基础建设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始终坚持中心工作依赖基础建设,基础建设为中心工作服务。正确把握整顿与发展的关系,科学安排服务于管理工作,做到寓管理于服务,寓服务与管理。三是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思想。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自觉剔出形式主义,扎扎实实地抓基层基础建设,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把基层基础建设纳入健康轨道,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

  其次,要坚持战斗力标准,围绕最大限度挖掘和开发战斗力要素强化基础建设。提高战斗力的首要因素是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队伍素质。新的监管形势必将使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特别是一线监管人员面临更严峻的考验。要实现责任区监管,要求干部个个能充当多面手、通才、全才。

  客观上,基层工商机关的队伍整体素质难以适应,不解决这个“瓶颈”,就会造成工商监管中更多的缺位、错位现象。解决这一问题,我认为:一要加强学习,着力加强思想道德、业务知识、现代信息技术的培训;二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靠实践积累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三要加大人事制度改革,推行领导职位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制、一般干部的双向选择制,以切实增加竞争压力,保持队伍活力;四要加强如业务能手、执法办案等级等专业队伍的培养与利用;五要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基层工商所个体与整体的两个提高。在现有绩效目标考核办法的基础上,重点增加如何有效激发基层工商所实现职能转变的激励机制。总之,要采取一切措施提高工商干部队伍素质,为“小局大所、合理分工、科学监管”的有效实施提供根本保障。

  再次,要坚持改革创新,使基层基础建设不断走向新的成长期。改革创新是基层基础建设发展的不竭动力,“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今后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

  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努力实现工商所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

  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大市场的发展趋势,宜从建构“大所”、“强所”的目标出发,进一步提高工商所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明确基层监管的职责任务、工作方式、力量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建设、绩效考核、组织领导等等。按照监管实际与监管规律,宜把由“所”承担监管责任的相应事权下放或授权给“所”,如广告监管、商标监管、一般企业登记及对各类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等。同时,加强工商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逐步实现工商所工作的标准化。工商所干部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怎么干,必须有明确的标准。从监管行为入手,要建立综合监管、分类管理标准化。比如,巡查中查什么,专项检查又查什么,查到后走什么程序,后续操作怎么进行等等,必须建立一套如重点热点行业监管流程、无照经营户监管流程、处罚监管流程、专项检查流程等规范;面对同一检查行为、同一检查结果,要建立统一的检查表式;制发相关法律文书时,应当有统一规范的格式和文字表述;从规范内务管理、队伍建设入手,要使基层建设标准化。可以适当建立对内流程、对外流程、队伍管理规范类流程等。如对内流程,可以建立信息发布流程、人员请假审核流程、通知转发提示流程、车辆使用管理流程等等。

  二是创新系统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把“精局强所”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新形势要求工商系统以“以块为主、块线结合、综合监管、责任到人”的新理念来进行机构和岗位设置,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综合监管方法。要实现“强所”目标必须“精局”!首先,坚持效率优先,科学配置资源,从体制上落实“小局大所”,进一步优化工商所监管区域和布局,进一步“下沉”人力(包括职数)、物力、财力、权力。上级机关则应当改变按业务条线设置的机构格局,而以为“大所”提供全方位的有效服务为目标,进一步精简、整合机关部门,建议按“小局”要求仅设内部管理类综合服务科室、执法业务类综合服务科室(类似于大法制科)、行政指导业务类综合服务类科室和登记业务类窗口服务科室,确有必要的还可设置专业办案部门(类似于现在的经检队)。坚持以政策下倾为导向,实行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重点向基层倾斜,按照基层高于机关的原则,适当安排各类津补贴标准,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干部到基层工作。还可以参考以聘用文职人员为手段,将非执法岗位的编制有效置换出来,充实到基层一线。第二,坚持以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为突破口,加快从体制上的“小局大所”向职能上的“精局强所”转变,使局机关真正从“大局”管理机关转变为“小局”服务机关、指导机关、协调机关。要切实建立起适应“大所”特点的内部运行机制,即“权随事走”的事权责任运行机制。做到有事就有权,有权就有责,权责统一,权责一致。应注意完善“市局决策、县(市)局执行、工商所落实”的三级管理体制。市局主要负责宏观决策和检查指导,县(市)局负责上传下达、贯彻执行,工商所则通过强化属地监管,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还要适应以12315的指挥中心为平台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基层的监管执法体系。根据三级职能定位,科学合理划分事权,切实下放职权,尽量取消或缩小因层级划分而对“所”带来的不应有的制约与束缚,扩大“所”的职能,提高“所”的效能。将系统内部当前的“漏斗式”条线管理状态优化为适应责任区监管模式的“树根状”体系。使“市局决策、县(市)局执行、工商所落实”的三级管理体制在实践中运转起来更加协调、高效。

  总之,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的目标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各级机关、各个部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来完成。让我们在期待中前进,在前进中建设,在建设中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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