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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未休年假可索要3倍工资

2024-09-27 来源:华佗小知识

年休假五花八门,部分企业“偷梁换柱”

在台街头,记者随机采访了20名工作的市民,有4成市民答复说没有休过年休假。许多市民表示:“不是不想休,而是不能休。”

“我们单位是国企改制,有年休假这个说法,但却是把事假也当成年休假,从中扣除。”辛女士是开发区某单位员工,她说企业年休假是这两年才有的,职工们对单位的做法很有怨言。“忙的时候不让请年休假,不忙的时候,员工们集中请假,单位又说得按计划来,反正每年的假期就这么耗没了。”要么“缩水”,要么干脆没有,年休假让辛女士很受伤。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企等单位的职工一般都能享受到“带薪休年假”制度,但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及私营企业职工想休年休假很难。

一位市民表示,他所在单位施行了年休假制度,但是请假时“得看领导脸色”。“在我们这种小企业,企业并不提倡我们休假,但碍于国家规定,对主动申请休假的员工,企业总会给我们脸色。那些不休假的员工,也得不到300%的工资赔偿,员工很少主动去争取自己年休假的权利。”

未休假应支付300%工资报酬

记者采访了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据介绍,我市执行的年薪假制度一直依据的是2008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休年假。

而就企业五花八门的休假方式,该工作人员表示,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该工作人员表示,某些企业员工休假不带薪,这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申诉举报。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该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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