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预防措施
1、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学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师生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
2、学校应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利用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教师或班主任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定期组织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在疾病防控机构的帮助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和做好对学生进行各种疫苗接种工作。
6、加强卫生安全监督工作。每年组织不低于4次的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学校根据实际每星期至少一次卫生检查,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四、监测
1、学校要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形成校领导—护理中心——班主任——班长——宿舍长的学生健康监测网络。要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要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日常监测。由班主任每日早晨观察、询问、了解、发现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3、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班主任应当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向各级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提供监测信息,经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确认为传染病后,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
五、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护理中心报告。
(2)护理中心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2小时内向属地防疫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疾机构诊治。
(2)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护理中心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当地政府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六、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办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中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内暴发流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朱贵生为组长,副校长王立新为副组长,由张显忠 邹兴权 黄永明 薛海山 季永刚及各班主任为组成成员。
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学校的工作预案;
②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班级,落到教师;
③制定学校晨检制度、“零”报告制度、专人负责联系制度、24小时电话畅通制度),并检查督促本校各年级落实情况。
④开展对学校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
⑤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
⑥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对有传染性疾病症状的学生,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
二、防治措施
(一)、全体教职工严格落实“五早”要求,对于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
1、要早发现。要坚持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晨由班主任到班级中检查学生到校情况(必要时要测量体温);每天都要保证教室的通风;加强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学校食堂、饮用水的质量管理,确保师生饮食、用水的安全,加强校园卫生清洁工作,尤其是学生接触的公共教学设施、公共用具要加强消毒,及时消除校内外垃圾堆和卫生死角;建立缺课登记制度,班主任要及时落实学生缺课的原因,并对生病学生进行跟踪了解;学生双休日、节假日结束返校时,班主任需对学生逐一进行晨检。
2、要早报告。出现疫情时,要第一时间隔离学生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同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3、要早隔离。一是对疑似病人要及时隔离,并通过家长将其送往医院诊治,严重者直接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二是对密切接触者要实行隔离,通知家长接回家观察或到医院检查。当一个班级出现一例确诊的传染性疾病患者,整个班级应该停课。确诊的传染性疾病患者痊愈后需持正规医院的证明并经学校校医室检查确认后方能返校。
4、要早治疗。发现疑似病人,必须及时通知家长将学生送往医院治疗。
5、要早处理。要配合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医疗部门,做好疫情检测和发生原因分析,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疑似患者或患者住所及所到场所进行科学消毒处理。
(二)、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证每周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防范。教室、会议室、图书室、实验室、阅览室、电脑房等人群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落实好以下防范措施:
①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②课间要求师生到室外活动。
③学校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防控传染性疾病疫情监测制度,建立晨检、消毒、隔离制度,重点实施对体温37.5℃以上、伴有咽痛或咳嗽之一症状的患者进行检测,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必要时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传染性疾病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传染性疾病疫情报告
1、学校召开传染性疾病防控专题会议,指定疫情报告责任人,我校由校医务室刘平负责每日疫情防控报告。
2、严格执行学校传染性疾病疫情报告程序,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出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疫情时,学校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校长立即(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3、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平时要加强日常工作,各负其责,一旦发生疫情,按小组责任分工保证工作迅速到位。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传染性疾病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传染性疾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性疾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校警实行24小明值班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三)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疫情时,要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当发现传染性疾病疫情时,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并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全体教职工必须把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师生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的,要实行安全责任追究。
为有力地保护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将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此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遵循预防为主,狠抓措施落实
1、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由政教处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出好宣传专刊。
(2)利用健康安全教育课,开展好以预防常见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2、组织全校教职工传阅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职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3、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管理,严格购物登记、试尝留样、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做好检查落实。
5、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6、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7、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学校周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8、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9、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二、应急处理预案
1、当学校出现传染病疫情时,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
2、由政教处安排,把病人立即送往医院隔离治疗。
3、政教处立即对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调查处理。
4、学校安排人员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当前甲型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特重新修订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丰台区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的要求,吸取预防“非典”“甲流”的工作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构建预防为主的防控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工作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保证不出现传染病疫情为目标,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学校公共卫生水平,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检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2、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制
在区教委体卫中心、区卫生局的领导下,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决策领导工作,制定工作应急预案。将责任分[本文来自]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落实防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根据疫情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全校预防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实施。疫情发生时立即报告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委,并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防控工作措施。
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和责任追究。学校防控工作采取层层追究责任制度,防控出现一般失误,通报批评,出现重大失误,扣除当月效益奖,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3、分级控制、快速反应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疫情分为三个等级进行预警,实行分级防控。按照区教委疫情应急响应方案,发生不同等级疫情,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按照“四早”的要求,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政策,将传染病防控工作做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并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
2、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校长、主管副校长、主管主任、校医或卫生老师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随着学校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王瑛琨校长(全面负责学校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副组长:协助校长负责学校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组员:工会主席何萍(负责全校的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教职工预防监测组负责人)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防控工作的监测。
马桂双(学生预防监测组负责人)负责全校学生的防控工作的监测及宣传工作。
吕桂红:负责学校的防控工作的信息上传下达,发现疑似疫情及时上报区防疫中心和区教委。具体负责全校信息监测及防病宣传工作、消毒工作。
吕长明:(后勤保障、消毒处置组负责人)负责全校防控工作的物质保障工作。
四、将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学校传染病信息,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信息报送系统,保证日常信息畅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报送责任人要备有有效联系方式,其工作电话、手机、家庭电话等要打印成册,分发上报,保证日常工作信息和疫情发生时联络畅通,要求上报程序清楚明确、责任到人并绘制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图,在医务室显著位置张贴。
学校出现疫情上报流程
⑴在疫情出现的预警阶段全校各班均要建立学生联络网,凡在假期、双休日或居家观察期间,都要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向小组长报告。
⑵各班小组长都要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向班主任报告。
⑶班主任接到小组长报告后,再重点了解确认新的体温异常者,核实完毕按规定时间将本班情况向年级组长报告,特殊情况第一时间直接向校医和主管校长报告(确诊的、隔离的、危重的)。
⑷年级组长按规定时间上报校医室,由校医核查登记,通报给主管校长、校长后通过电话、教委办公网传给区教委体卫中心;如学生传染病超过5例,同时报给地段保健医。
五、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和复课检诊制度
1、校医如发现学生中出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填写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2、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要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保健科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或卫生老师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六、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
1、坚持学校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的缺勤情况和健康情况,协助校医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
2、校医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校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并做好记录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落实《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和《重要场所的消毒制度》
1、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总务处要定期对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走廊、等学生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公共设施、公共用具进行消毒,特殊时期每日一次。要作好记录。搞好校园环境卫生,消灭卫生死角。
2、医务室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并记录,特殊时期每日一次。
3、发现患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及时对其接触过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八、做好学生的免疫接种管理工作
1、学校应按计划免疫工作要求、配合地段保健科开展学生免疫接种工作。2、
2、认真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卡证查验工作,掌握在校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发放疫苗补种通知单,对学生补种情况要进行跟踪并记录存档。
九、加强宣传工作
1、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防控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摒弃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勤洗手、勤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通过家长会或向家长发放通知书的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要保证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
学校各部门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落实责任到位,检查范围到位,从高、从严、从细、从实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各项工作,要抓紧抓好具体环节,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前提下,要做到各项工作具体扎实、系统、快速、到位,同时要保证信息畅通、准确、快速、真实、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不留死角。
此应急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为了保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学校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确保全校师生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防范“传染病”的应急防案工作。
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的预防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开展常见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传染病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用水卫生条件。
5、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
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常见传染病等类似症状的,立即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并通知班主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检查制度,特别是要做好晨检、午检工作。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传染病等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学校应在20分钟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五、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观察,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活动环境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5、做好学生缺勤,排查登记。各班班主任每天做好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的统计,并及时报告校卫生保健人员。
6、做好已发病学生的电话回访工作,掌握已发病学生的病情,协同医院做好防止并发症相关工作。对治愈可复学的学生明确复学要求:康复后凭医院证明,方可返校复学。
7、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消除疾病传染源。注重教室卫生,及时通风换气,对教室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规范要求每天消毒。
8、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六、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中。
传染病对人类的危害很大,对社会的稳定也造成很大的影响。我们要树立依法防控的思想,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好预防各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传染性结膜炎、水痘等),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以确保师生的安全,防止疫情发生及蔓延。
一、做好预案的基础工作
1、校长是防范各类传染病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阶梯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健全和完善校内通讯联系网络,建立两极双向联系通讯网:
(1)班主任向学生公布宅电、手机号;将班级学生的家庭地址和家长的通讯联络重新核对整理。
(2)校长向全体教师公布宅电、手机号。
3、规范应急情况上报顺序,将有关联系电话整理备用。
二、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小组
(一)、预防传染病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刘绪彬
副组长:刘国强
成 员:各班主任
报告人:刘文明
(二)、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负责组织救治患者、安排隔离场所、调查传染源,安排善后等一切工作。
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负责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车辆调配,配合卫生防疫做好有关人员的'隔离防护工作以及消毒工作。
成员:做好学校相关学生的宣传教育与抚慰工作,确保教学正常开展。
三、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加强对各类传染病的宣传力度,做好预防措施。校园内,发现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经有关部门核实,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1、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学校副校长马上打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2、在组织救治工作的同时,学校要及时了解诊断结果,如果诊断为传染病病的,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学校在两个小时内由报告人将疫情报告给上级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人数、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抢况等。
3、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立即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同时学校针对这次传染病进行健康教育,出一期相关内容的板报,利用各个班健康教育课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宣传教育。还使用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学生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5、加强晨检制度,学校每日在上每一节课之前,由班主任和值周教师分别负责检查学生和教职工缺勤情况,一一询问缺勤原因,并登记因病缺勤师生名单。对患病的职工和学生进行电话追踪访问,了解其诊治情况。学生若有发热、咳嗽、出疹等不适应立即和家长联系去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方可返校上课。如发现同一病例在同一班级发生三例以上的疑似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的情况,班主任应立即报校长,按程序上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6、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7、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建邺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事情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为切实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有效应急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传染病,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周柱德主任
副组长:各科室主任
组员:全体教职工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及时转发并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卫生厅、诸暨市教育局等上级有关文件;及时准确掌握学校疫情动态,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对策;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与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保证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学校建立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根据学校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并制订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二、前期准备工作
严格把好儿童入学健康关,加强学生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每日做好病弱学生的观察记录。
按规定建立传染病可疑病人留观室。留观室内配备基本的生活和卫生设施。
专人负责做好对教室等人群聚集区域的通风工作,对教室等重点场所进行紫外线、醋定时消毒,餐具每餐消毒。
三、传染病疫情处理报告应急措施
学校建立由班级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的应急措施。
1、学校每天统计本校学生因病缺课、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2、对晨检中发现的发热、皮疹等症状的学生,要求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到医院治疗,并在家休息、观察。
3、班主任对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4、凡学校所发现有传染病可疑病人又不能排除的,先将可疑病人送入留观室隔离,并告知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一旦出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教师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卫生室和校医,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有健康证。
7.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8.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学校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应急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为提高我校的防控感染H7N9禽流感及其他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普及防治知识,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苍梧县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县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理念,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不断培养学生的健康与公共卫生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及其他传染病预防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学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的健康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H7N9禽流感疫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校长是学校防控感染H7N9禽流感及其他传染病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导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负责具体抓落实,实行三级责任制。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H7N9禽流感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陶威成
副组长:蒙学文
成员:古榄小学全体教师
(二)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协调全校学生感染H7N9禽流感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督查各班主任的H7N9禽流感及其他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
2.监测、收集和汇总各班学生感染H7N9禽流感及其他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和情况,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分析、研究学生感染H7N9禽流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意见。
3.开展学生感染H7N9禽流感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总结和推广预防经验和做法。对工作不力的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各班主任职责
1.按照“客观、科学、准确”的原则,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及其他传染病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稳定。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科学防范知识,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人感染H7N9禽流感及其他传染病可防、可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流感样症状,应尽早就诊,并及时跟踪了解掌握情况。
2.加强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登记等制度的落实,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对因病缺课的要排查追踪,并按时上报排查情况。发现流感样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精心组织开展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开展大课间文体活动。增加学生室外活动的时间,鼓励学生加强身体锻炼,同时要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能力。
4.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每天要对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各班落实专人负责教室等场所的通风工作,保证空气流通。
四、有关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断改善教学、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扎实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班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及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平台,全面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及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着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意识,增进健康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对卫生、疾控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的督查、指导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的,追究责任。
(四)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各班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报告学校;学校再向中心校、卫生院及镇政府汇报,并紧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1、应急响应和终止
1.1 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1.2 应急响应程序
1.2.1 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2.2 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的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1.4 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特别重大以下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善后处理
2.1 后期评估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2.2 奖励
院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3 责任
对在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4 抚恤和补助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5 恢复生产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2.6 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后,服从上级行政部门指挥,做好向疫区提供的各项救援工作。
3、应急保障
3.1 技术保障
3.1.1成立突发性的传染病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1.2 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2 后勤保障
3.2.1 物资储备
建立处置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设施。
3.2.2 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处置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3.3 培训
感染控制科定期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系统培训,确保医务人员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3.4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
4、附则
4.1 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4.1.1 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4.1.2 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4.1.3 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4.1.4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4.1.5 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4.1.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4.1.8 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