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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常委刘汉元指出:“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卫生行政等十余个部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边界不清晰,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出多门、权责不分、衔接不畅的现象,甚至出现彼此间互相推诿、监管缺失的尴尬局面。”他建议,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整体部署和统筹下,各监管主体应分解、落实监管责任,统一协调各管理流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将分段监管向协调、统一、集中监管转变,同时通过必要的立法对个别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度,促使监管体系保持良好有效的运行状态。此外,食品安全应该从行政管理走向法制化管理。新颁布的《刑法》规定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但是涉及屠宰违法的刑事追究界限并不明确,相关部门在管理时往往以罚代法,违规者违规成本很低,这是加工病死猪肉,制售注水肉以及其他一些违规行为禁而不止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国内食品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的现状,给食品生产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困难。据质检总局统计,全国40多万家食品生产企业中,80%为中小企业,40%甚至没有生产许可证。他认为,国家主管部门亟须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扶持一批食品加工、生产领域的重点、核心、骨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此不断提升技术实力,强化生产管理,增加市场覆盖,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带动和提升我国食品行业的现代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整体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与我们切身相关,希望我们能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