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往往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收获,我们可以将自己产生的感悟写成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心得体会可以看出自己在思想方面的成长,那么如何写一份心得体会?小编为你推荐《新学期军训心得体会【范文】》,希望您喜欢。
军训,一个能给人无形的压力的字眼,一个能影响人一生的字眼,一个很多人都向往的字眼。看,一个个英姿飒爽,昂首挺胸的站在操场上,是青松,是大海,是寒梅...当然,军训也是辛苦的,看那严明的纪律,那雷令风行的作风,还有那铁一般的体魄,刚一般的意志,无不给人以一种肃然起敬的威严。苏轼曰: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赤日炎炎,没有一丝风,树叶也无精打采的,可训练场上的同学们个个精神焕发,队伍整整齐齐。军姿一站就是一个小时,虽然每个人的衣服都被汗湿了,但是同学们都坚持了下来,坚决服从军令。几个小时下来,许多同学站得都麻木了,手脚不再听使唤,有的同学干脆就席地而坐。军训累不累?累!军训苦不苦?苦!军训甜不甜?甜!因为军训让我们看到了军人的风采,体会到了军人的气质,同时军训也磨练了我们的意志。
通过军训,我学会了如何去面对挫折,如何在以后的人生路上披荆斩棘,如何去踏平坎坷,做到自制、自爱、自理、自强,走出自己的阳光大道,开创一片自己的天空来。我会将这段军训生活永久地珍藏,当作是人生的瑰宝,让它的精神贯穿我的整个一生。
灿烂明媚的阳光,映照在每个人的脸上。此刻,我们正在接受军训的最后检阅。为期一周的军训,在不知不觉中结束,然而它却给予我们甚多。那整齐有序的步伐,那昂头挺胸的气魄,那嘹亮恢弘的口号,无一不在展示我们训练的成果。是的,短短的七天军训,教会我们的恐怕不只是那稍息立正的军式训练,更多的,它让我们接受了一次意志的沐浴,精神的洗礼。
它教会我什么是坚强的意志。那笔直的腰身,挺起的胸膛,昂扬的势气,告诉我那是军人的飒爽英姿;那骄阳下伫立的身影,那汗水中神采奕奕的双眼,那支撑着沉重身躯却依旧丝毫未动的双腿,让我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他们有着铁铸的信念,钢焊的意志。他们,这群正直而不乏潇洒、严肃而不乏幽默的教官们,将他们铁的纪律带到我们面前,教会我们什么是军人的风范,什么是钢铁般坚强的意志。
它教会我什么是团结的力量。那创造中的和谐摩擦出美丽的火花。看吧,统一而整洁的军装,豪迈而整齐的步伐,伴着那嘹亮的口号,一排排,一列列,是那样赏心悦目,振奋士气。团结就是力量,再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它授予我们人生的哲理,告诫我们为人的理念,更在军训的训练中,铸起了一座不倒的城墙,集体的荣誉感让我们将它演绎得淋漓尽致,愈见丰美。不是吗?那拔河比赛上,跃跃欲试的激动,齐心协力的合作和抵制不住的欣喜,无一不在表现着我们六十三颗紧紧相连的心。团结的动力使我们反败为胜的那一刻,涨红的双脸,雀跃的欢呼,又让我们真实地体验着这份欣喜,更让我们感悟:有种力量叫团结。
幼苗不经历风霜洗礼,怎能长成参天大树;雏鹰不经历狂风骤雨,怎能飞上万里苍穹;溪流不经历颠簸流离,怎能交汇于浩瀚大海。而年少的我们,不经历艰苦磨炼,又怎能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在这里,我们尝到了种种滋味。那迎风不动的军姿训练中,我们磨练了意志,品尝到了难咽的苦涩;那倍受关注的拔河比赛中,我们锻造了身心,品尝到了失败的痛楚……
也许,这短暂的七天是微不足道的,然而它给我们留下了印象却是无比深刻的。它让我们学会自立、自强、自尊、自爱,让我们稚嫩的心灵变得充盈成熟,让我们走出他人精心编织的暖巢,勇敢地站出来同风雨挑战。
可亲可敬的教官们,一路走好!
难忘的军训生活,将会在我美好的回忆中舞动得别样精彩!
痛并快乐着。
军训不但培养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而且能磨练人的坚强意志。苏轼有句话:“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这句话意思是成功的大门从来都是向意志坚强的人敞开的,甚至可以说是只向意志坚强的人敞开。
心目中的军训充满教官的训斥;心目中的军训是紧张与艰苦的合奏;心目中的军训更是无常地响起那集合手哨音,还有那瓢泼大雨下的大集合、严训练;心目中的军训生活成百上千次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闪现在我的眼前。但我还是满怀欣喜与信心地去拥抱我向往已久的军训。
在军训中,很苦很累,但这是一种人生体验,战胜自我,锻炼意志的最佳良机。心里虽有说不出的酸甜苦辣,在烈日酷暑下的曝晒,皮肤变成黑黝黝的,但这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一种更好地朝人生目标前进的勇气,更增添了一份完善自我的信心吗?
军姿,给了你炎黄子孙不屈脊梁的身体,也给了你龙之传人无穷的毅力。练转身,体现了人类活跃敏捷的思维,更体现了集体主义的伟大。不积滴水,无以成江海。没有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就不可能有一个完整的,高质量的方队。训练的每一个动作,都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团结的力量,合作的力量,以及团队精神的重要,我相信,它将使我终身受益,无论在哪个岗位上。
其实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也应该印满一条自己脚步的路,即使那路到处布满了荆棘,即使那路每一步都是那样的泥泞、那样的坎坷,也得让自己去踩、去踏、去摸索、去行进!我想那样的路才是真实的自我写照,决无半点虚假伪装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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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范文】大学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精)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
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心得范文:大学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精选】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
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大学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精选】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
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心得范文:大学生军训心得体会
山没有悬崖峭壁就不再险峻,海没有惊涛骇浪就不再壮阔,河没有跌宕起伏就不再壮美,人生没有挫折磨难就不再坚强。樱花如果没有白花争艳我先开的气魄,就不会成为美丽春天里的一枝独秀,荷花如果没有出淤泥而不染的意志,就不会成为炎炎夏日离得一位君子;梅花如果没有傲立霜雪的勇气,就不会成为残酷冬日里一道靓丽风景;人如果没有坚持到底的毅力,就不会成为紧张军训中的一颗亮星。
题记
进入大学的军训,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种挑战,一种磨练,一种人生的体验。由于上学期陕西省宝鸡市受甲流的影响,全院全体09级的军训在这学期末拉开了帷幕。虽然军训推迟了,可同学们渴望军训的激情仍然高涨,等待这次军训的到来。
两天的军训,宽敞的马路过道成了我们的战场,而在这个战场上,我们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整齐的队列,笔挺的身子,使我们用意志描绘的风景;震天的呐喊声,嘹亮的歌声,使我们用声音在科技楼上空及整个校园久久回荡,休息中我们认真有趣的学习了平时我们并不熟悉的军歌,在歌曲中体会和感悟当代军人的风采。
两天的军训,是苦,是累,是痛,无论是流着汗水的脸颊,湿透的衣服,还是发痛的双脚,都让我们难以忘怀。漫长而艰辛的远航,既有乘风破浪的征帆,也有逆境不屈的脊梁,关键看你怎样驾驶自己的生活,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野,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军训亦是如此,,有酸楚的泪水,有苦咸的泪水,有飘扬的歌声,有欢乐的笑声,在教官的指导下,我们力求动作规范,严谨、有序,单单这些就足够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了酸、苦和累,但我们并没有抱怨,人生的道路总是从坎坷到美景,已是人生苦短,吃这点点苦,受这点累算什么,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迈向成功的彼岸,不经历风雨不能见彩虹,不经历风雨,长不成大树,不受百炼,难以成钢,强者就是永不被挫折压垮。中国男孩洪战辉面对巨大困难说过:只要我的脊梁不弯我就能扛起一座山,只要我的体魄还健在,我就能阻挡风雨雪霜,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要勇敢的活下去。是的相信今日的我们卧薪尝胆,明日必将攀月折桂,成功都是血汗的洗染,无悔走完希望每一天。如今,国家的希望,改革的命运交到了我们手中,既然老师说我们是国家的希望,国家说我们是祖国的栋梁,那么我想,我们就应该也一定能撑起祖国的希望,使这希望灿烂闪光。
白驹过隙的,时光像一条潺潺的小河,仿佛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经过去两天了,回收者丰富多彩的军训生活,军训不仅锻炼了我们的身体,还培养了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激励了我们心中的信念,磨练了我们的意志,军训让我们体会到了军人的价值,军人的精神,让我们悟到了阳光下做人,风雨做事,脚踏实地做事,让我们学到了军姿、国防......更让我们了解到了世界上最可爱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中国人民战士。
走过风雨中的我们,在即将跨入新世纪的门槛时,应该再加点对人生的启迪,家电对人生的感悟21世纪的精神是一种军人的精神,坚毅刚强,不畏艰难,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的精神。国之兴亡,匹夫有责,祖国的希望很大掌握在我们的手中,让我们携起双手,迈出步伐,以坚定的脚步向着创造之路前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