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不得随意调整监控目标。
3.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知巡逻人员前去进行处理、跟踪,必要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要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在交接-班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涂改、缺页,物品交接要清楚。
5.监控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调班,严禁脱岗、睡岗。
6.在监控室不得看书报、杂志、玩游戏,不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应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室内。
8.自觉加强监控室的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非公安人员查询监控记录的,必须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记录,未经批准一律谢绝查询。
9.监控人员对监控到的打架、斗殴、盗窃、火险、交通事故、突发群体事件,以及其它有价值的监控资料等要及时保存,并做好记录。
10、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设备清洁卫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文字记录。
11、监控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秘密,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监控室工作管理制度 [篇2]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当值班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随意离开岗位。(监控岗位必须24小时不离人,时刻有人坚守岗位,监控员如有事需离开监控室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替岗)
3.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通知下一班监控员。
4.监控室内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5.每天交-班前要对监控室各种设施设备以及地面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卫生清洁。
6.任何人不得私自自调用监控录像和查阅录像资料,如需查阅需填写《查阅录像申请表》,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查阅。
7.当值监控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中心内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非监控人员私自操作。
8.当值监控人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员,不得无故占用通信设备。
9.监控室属大楼重点保密部门,仅限保卫科当值监控员、当值班长、消防主管、保卫科长、分管领导进入。其他员工及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如有违反者,随意进入者和当值监控员共同处罚。
10.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运行,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11.严格遵守监控岗位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向他人透露关于大楼的任何情况。
消防监控中心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提前15分钟签到制度,上岗后应始终保持精力充沛,且不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2.消防、监控中心属大楼重地,未经同意不允许外部门人员进入。
3.坚守岗位,认真监控,及时报警,保证大楼和客人的安全。严禁脱岗和玩忽职守;严禁在工作岗会客、睡觉。
4.做好监控、报仪器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室仪器、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工程部或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并做好详细记录。
5.熟悉安保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部门消防设备分布的情况,监控中心值班员应熟知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的操作和报警程序。掌握简单的维修保养和除尘工作,爱护消防,监控设施、严禁违规操作。
6.监控工作要注意力集中,做到眼勤、手勤、仔细观察判断每个可疑画面,特别注意在不同画面中多次出现的人员。认真观察监控部位,在监视屏上发现可疑情况和受监控对象时急时跟踪切换录像并通报各有关岗位采取必用措施。当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通知就近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处理,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7.发现重大问题和可疑人员,应立即采取监控、跟踪措施,同时报告班长前往处置,做好书面记录。
8.严禁将大楼电视监控范围、部位和盲区向他人泄露,严禁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向外泄漏。
9.协助车场岗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保管本岗位所有的设备和设施,交接-班时应对设备和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序进行检查登记。
10.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本岗位必须24小时不离人,时刻有人坚守岗位,如有事离开岗位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或消防主管替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