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资本论》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血史”,我认为带着下面这个问题去阅读,或许能够初见端倪:还在第四章中,在阐明货币之所以成为资本,只是因为货币的一部分被转化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并且被自由工人所出卖的劳动力时,就发生过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劳动力究竟是从哪儿取得的呢?个别人手中大量的货币量究竟是如何地,通过什么方法积累起来的呢?
“圈地运动”是我仅能想到的原因,这是高中教育留给我的。阅读到在第一卷二十四章才发现自己的思考和学识有多狭隘。马克思说道:“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一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出发点。”从这里来理解,所谓“原始”积累是在资本及与其适合的生产方式产生之前的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历史过程。当“原始”积累达到一定力量和能力的时候,它就辩证地转化资本,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曾经,在高中的课堂上,老师向我们解读“资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本以为这仅是马克思个人仇资的心理表示,毕竟在当时,我只认为马克思是站在资本主义对立面的人。读罢《资本论》,才发现这正是恰如其当的评述,甚至如果还有更贬损的话语,我不介意用它来描述资本积累的原始过程。历史是被建构出来的,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的印记,但其前提是存在有那么一段历史,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虚构的历史,迟早会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
如果说,资本积累不外是不断地进行着对雇佣工人的剥夺,对他们的无偿劳动的占有,而这种剥夺又是隐敝的,被掩盖在物的关系下面,是按照商品流通规律发生的,那么原始积累就是对生产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其目的是在于把他们变为雇佣工人,这种剥夺并不为物的关系所掩盖,它在商品流通规律之外进行,是超经济的因素。下面我将具体阐述原始积累是如何使大多数人变成无产者而少数人成为资本家的。
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是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开始演出的。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夺去他们的公有地,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和公认的小屋,把耕地变成了牧羊场,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同时,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伴随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侵吞,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无情地抛进无产者行列。把人从地产上清扫出去,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对人身施加最残暴的暴力,在那个时代,所有这些被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无怪乎托马斯.莫尔在自己的《乌托邦》一书中就宣称:“羊在吃人”。所有这些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结合,为城市工业造成了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
我一直用“不受法律保护”来形容那些无地无产者,因为他们确实几乎没有受到过任何法律的保护,即使有法律,那也是用来压迫剥削他们的血腥法律,可以说,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同时也是奉献者,因为他们的非自愿地牺牲造就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几乎一夜间,大量无地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但是这个不受法律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像她诞生那样快地被新兴的工厂手工业所吸收。再者,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我们甚至不曾想过法律可以这样:它对大多数人为何沦为流浪者在所不问,甚至鼓励把农民沦为无产者的行为,但它却对流浪者施加酷刑,并要他们发誓回到原籍或最近三年所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而没有人“愿意使用”还要被割耳朵。多么残酷的讽刺!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已经被剥夺,劳动市场早已饱和,法律却要求他们“从事劳动”,否则就对他们施加酷刑。在形式上,血腥立法的目的在于反对流浪者和乞丐,但是转变为这种人的人恰恰就是被剥夺者。可以这样说,血腥立法所做的工作并不少于血腥剥夺者的工作。法律还在另一个方面起了大作用:法律虽然规定了工资的限度,但从来没有规定工资的最低限度。“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十天,而接受的人,则监禁二十一天”。有关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以及解约期限等条款规定,对违约的雇主只提出民事诉讼,而对违约的工人则提出刑事诉讼。工人的状况极端恶化,货币工资提高了,但其提高的程度不及货币贬值和物价上升的程度。正如亚.斯密所说:“每当立法机关企图调解雇主及其工人之间的纠纷时,它的顾问总是雇主。”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那些法律变成了可笑的反常的东西,但是它确确实实的存在过,并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原始积累,造就了大资本家。
“资本是天使?资本是魔鬼?资本能让我们一步登天,也能让我们落入万丈深渊。人人心中都有一个资本的模样,你心中的资本模样如何?”通过《资本论》,我了解到原始积累的残酷性以及后续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则是相对过剩人口大量存在,从而扩大品贫富差距。而越来越多相对过剩人口对在业人员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在业人员不得不过度劳动和忍受资本家的摆布。发达的生产力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在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公有制比较起来,社会公有制自然是一个长久的多,艰苦的多,困难的多的过程。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而社会公有制则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共产党宣言》最后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并不只是出于阶级斗争的考虑,更是提高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
看了《资本论》,感触也是比较多的,他主要的特点是汇集了各家之所长,再加上他理解的东西,通过学习,给我的理解带来了帮助。
一、劳动价值论
(1)价值:
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同商品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量决定的。作者从商品入手,阐述了价值,他认为商品一方面满足了自己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做为交换商品的筹码,等价交换其他所需要的东西。他还分析了价值的形式和货币,认为从他的交换形式是从个别的偶然现象到一般的价值形式,而它的形式就是货币,货币可以使商品流通更加便捷,更加直接,它表明社会生产的不同阶段。
(2)剩余价值
随着技术、劳动力和工具的发展人们制造商品已经满足自己的生活,还有剩余的商品可以换成货币,货币积蓄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就形成了资本。资本是从劳动力、合作分工、工具的革新等等来的,他说增加剩余价值可以有两种方法,就是延长工作时间和缩短必要的劳动时间,但是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延长工作时间的方法已经不适合了,现在国家的劳动时间已经规范化,但是我们资本家可以提高劳动者的效率,来榨取他们的剩余价值,还可以用工具革新,新的生产方式、管理组织形式、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等等来提高工人们的劳动效率。
(3)资本的积累
资本积累就是把一部分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它不是满足资本家自己的嗜欲,他是为了投入资本来赚更多的钱,投入新的生产,剩余价值可以分为生产资料和可变资本,不是像《国富论》把剩余价值都可以转化为可变的资本。
资本的积累造成阶级两极分化的社会现象,一方造成生产过剩,另一方则造成生存的压力,他说:“对直接生产者的剥夺,是用最残酷无情的野蛮手段,在最下流,最卑鄙和最疯狂的贪欲的趋势下完成的。”可见他对资本家深恶痛绝,但是我们为这本书是为资本家写的,对资本家怎样剥削工人有指导作用。
二、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学说
他主要对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进行分析,将社会生产分为:生产资料的生产和和消费品的生产,他认为全部商品的价值总量是同价格总量相符的,然后价值(社会的)可以变为价格(个别的),这要经过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
三、关于地租
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大多数土地由少部分人占有,所以土地资源面对工业化浪潮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现在农民把一部分工资交给资产阶级,自己却当一个田户,这是小块土地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的谷物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所造成的,在资产阶级社会制度下,小块土地所有制,不断的衰退,它排斥了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社会的积聚和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等等。
他的著作指导着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也为我们公民指导着我们自我价值实现的目的。
一句话,一段话读再多遍,头脑中还是一片空白,在此情况下,不得不放弃对微观的学习,下定决心看一看《资本论》第一卷,花了一个半月,除了书中描述资本家对工人,特别是儿童、妇女的剥削的残酷感到愤怒外,应该说再没有其他任何感受,因而,在边看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每个字都认识,为什么它被马克思组合在一起,对我来说就变成了一本天书?这种从读《资本论》中的深切感受——文科的知识不是只要努力去背,就能学好的。而是有着严密的思维逻辑过程,并且是一种比理科更加自由,更有发挥空间的抽象思维。原因在此也就出来了——作为理科生,抽象思维能力严重缺乏。因而当务之急就是培养自己的抽象思维能力。应该没有那个学科比哲学更加抽象呢?因而,我选择了哲学,由一种习惯的、长期的思维方式转向一种很陌生的思维方式,其中的困难也是可想而知的,它有一个很长的磨合过程,对我来说,初始阶段维持了两个月,在这两个月里翻了许多关于哲学知识的书,但没有看懂任何东西,每次都是看得自己不知不觉的爬在了桌子上,当有几天看书时,竟然没有睡觉,我知道,我能够看下去了,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吧,当时,是这样认为的。为了使这种进步继续下去,我想一直维持到大学毕业。
由“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开始,这是一位许多问题想不明白的研究生(自己这么说的)向我们提出的问题,从什么是物化劳动,一直到能发表自己的一点观点总共用了一个半月,通过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并不在于把这个问题想清楚了,而是借签了别人分析问题的方法、思维。让自己也具有一点抽象分析问题的能力,这又是我当时感到的一个不小进步。更重要的是肤浅的感受到了《资本论》的不朽和对马克思的敬仰,只有认真阅读过他的著作的人才会感到这一点。那些高呼马克思理论过时了的人都怀着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在这位巨人面前实在是太渺小了,只有马克思倒下了他们理论才可站起来。任何一种理论必是时代的产物,适应某一特定的时代,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理论,也不可能有永恒的理论,但理论背后所承载的人类思想却是永恒的,而《资本论》承载的恰恰是人类几千年光辉思想的结晶,马克思的某些理论也许是过时了,但因此而拒斥马克思,除了可以表现自己的无知,再没有别的了。其实,高傲的现代人并不比几千年前的哲人高明多少,人类思想的框架他们早已为我们设好,后人更多的是在框架内修修补补罢了。试问从古到今,又有谁曾跳出过亚里斯多德的三段论呢?拒绝前人光辉的思想,就等于是慢性自杀。
现代西方许多不错的经济理论,就完全超出了《资本论》呢?我想并不是,正如牛顿所说,站在巨人的肩上看得更远些罢了。换句话说,一些现代西方经济理论有着《资本论》思想的痕迹,试以自己感觉比较明显的两例以作说明。
马克思在简短的论述超额剩余价值的产生时,提出了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后来又提到了国际价值),超额剩余价值就是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的差额,但由于资本家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随着新技术的普遍化,超额剩余价值又要小于这个差额,直到这个差额为零,即超额剩余价值为零,马克思只是指出了可以归结为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超额剩余价值的存在,由于时代的限制,问题论述到此,但若在此问一下,为什么是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的差额,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既由超额剩余价值产生的结果追溯到了超额剩余价值产生的原因,而这样一追问产生了现代西方经济许多理论的理论基础。为此,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我要向某一衬衫生产厂商进一批货,根据衬衫生产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情况为每件10元,而作为要进货的我必想低于10元一件购货,而只有劳动生产率高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的厂商才能满足我的要求,而厂商为了赢得客户,压跨竞争对手也愿意低于10元向客户供货,基于这两方面的原因,超额剩余价值要小于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的差额,接下来的问题是超额剩余价值比差额要小多少呢?这逻辑的推理必然是取决于客户对生产厂商个别价值的掌握情况,对于社会价值每件10元,这是厂商与客户都十分清楚的。不会存在太大的误差,而个别价值,厂商是完全了解的,但客户并不知道厂商的个别价值到底是多少,厂商为了尽可能接近差额,在交易中占尽可能接近差额。
一种新理论的产生,绝不是某个人的凭空创造,而是总有一定的问题根源、思想根源,对“0<超额剩余价值<社会价值-个别价值”的分析,它完全可以作为住处不对称原理的问题根源与思想根源。
如果说把“超额剩余价值”与“信息不对称原理”联系起来还有一定的难度的话,那么托宾的资产选择理论与马克思货币资本的循环第一阶段G—W的分析联系起来,后者只能相当于体力劳动。实在没有太多比马克思的思想高明之处,或者说是对马克思思想的抄袭,当然,这是值得鼓励的一种抄袭。
“从内容来看,G—W是表现为G—W,……货币额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购买劳动力,另一部分购买生产资料,……一个属于真正的商品市场,另一个则属于劳动市场”“G—W际事表示G所转化成的商品额有这种质的分割之外,还表示一种有特征的量的关系”。这种是的关系实际上指:“生产资料的数量,必须是以吸收劳动量,是以通过这个劳动量转化为产品。”
托宾的资产选择理论,即理性的经济行为主体,将怎样选择一定的资产组合(资产结构)以实现利益的极大化,比如1000美元的资产怎样分配于持有货币和持有其他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
前者是实现剩余价值化,后者是实现利益化,前者涉及的是能创造价值的生产过程,后者是能通有对资产怎样占有获得价值的非生产过程,前者论述的只是怎样分割货币来实现剩余价值化,后者论述人是资产,不仅包括货币,而且还有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通过三者的分配情况来实现利益化。总之,托宾的资产选择理论比前者有了很大发展,解决的问题也不同了这天是为了适应时代需要修改性的理论创新,而思想上,完全没有何独到之处。
此处需要说明一点即是,马克思对货币分割的分析是以实现剩余价值化为基础的,这一思想本身也可能是从前人那继承过来的,并不是对托宾的偏见,主要在于说明《资本论》的思想性。
对此两个问题的分析是对《资本论》第一卷第二遍阅读之后的一点感受,第一遍阅读明显比第一遍有了很大进步,不但可以看下去也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但是还是由于思维的缺陷,还有许多看上去不流畅之处,思维跟不上文字所需要的思维速度。我想也坚信。通过第三遍、第四遍……的阅读,问题一定会慢慢的解决。
以上是本人读《资本论》第一卷的一点感受,不仅获得了知识,更一步体会到了怎样阅读,仅仅为了读一本《资本论》,扩大了自己的知识面,也增加了自己思考问题的能力。
马克思不仅是一位伟大的经济学家,更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没有一定的哲学基础,去读《资本论》,或是只把它当作一本经济学巨著来读,相信不会有大的收获。
记得以前看到某个西方政治著作家的话,说集权和极权的区别在于,集权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专 制,而极权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专 制,因为它深入人心,让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从心里认同这种专 制独 裁。而现代社会,正是一个资本所统治的极权社会。
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看作一种历史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是,资本家用一定量的预付资本,购买雇佣工人的劳动;雇佣工人为资本家劳动,从而以工资的形式取得自己劳动的报酬。这一过程表面看起来是非常公平的:资本家和工人,分别作为劳动力的买方和卖方,平等的出现在劳动力市场上、平等的交易;资本家可以选择雇佣这个工人,也可以选择雇佣那个工人,工人可以选择受这个资本家雇佣,也可以选择受那个资本家雇佣。表面上看来,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完全符合商品交换的价值规律。
但是,在这表面之下,掩盖了事实的真 相,那就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和它的价值,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东西。资本家所付给工人的工资,只是他的劳动力的价值,而不是他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
剩余价值,这个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就隐藏在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差别之间。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使用劳动力所创造的价值。比如,在一个10小时工作日内,工人以10000元的原料,生产了20000元的产品,那么,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是10000元(20000元减去10000元)。劳动力的价值,是指劳动力的维持费用,即:一个人要保持正常的体力和脑力,在一天之中所要消耗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比如工人为资本家劳动了一天,获得5000元的工资,那么,这5000元就是他的劳动力的价值。
工人为资本家劳动10小时,创造了10000元的价值(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平均每小时劳动创造1000元价值。而他实际上获得的工资却只有5000元,也就是说,他只有5小时在为自己劳动,而剩余的5小时,全部是无偿的为资本家劳动。这剩余的5小时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就是剩余价值,就是资本家的利润的来源。——如果没有剩余价值,则资本不可能增殖,资本家不可能获得利润。
在雇佣劳动中,劳动者(工人)的所有劳动都表现为为自己的劳动;他为资本家提供的无偿劳动(剩余劳动)掩盖在他的工资的面具之下。在奴隶劳动中,奴隶的所有劳动都表现为为奴隶主的劳动;即使是奴隶维持自己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也表现为奴隶主的财产。在徭役劳动中,农民在一年中的一段时间内在自己的土地上为自己劳动,在另一段时间内在地主的土地上为地主劳动,即服徭役。
在雇佣劳动和奴隶劳动中,劳动者为自己和为他人的劳动,在时间和空间上是结合在一起的。不同点仅在于,雇佣劳动的成果表现为劳动者自己的财富,而奴隶劳动的成果表现为奴隶主的财富;前者是隐蔽的剥削,后者是赤祼祼的不加掩饰的剥削。在徭役劳动中,劳动者为自己和为他人的劳动,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分开的。
典型的奴隶劳动,如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和内战以前美国南方种植园的奴隶制。在奴隶劳动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信奉“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和其他的劳动资料一样,都是奴隶主的财产的一部分。在雇佣劳动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信奉自由、平等。我在稍后会论及,为什么这种自由平等的理念,落实到现实中,会成为它的反面,甚至形成现代社会中资本的极权统治。
通过对雇佣劳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区别,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平等的商品交换规律,会演变为不平等的资本主义占有规律。
买方和卖方在对等的基础上,进行平等的交换,起初并没有产生任何问题。但是,当交换的商品变成劳动(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时,异变便开始了。劳动力的使用形成劳动,而劳动创造价值,因此,劳动力便可以与资本进行交换。(劳动力本身不是价值,它不可以与代表价值的资本进行交换。)这里的欺骗性在于,工人天真的以为资本所购买是他的劳动,他得到资本所付的工资,他与资本间的交易就算完成了、两者就扯平了。而实际上,工资所购买的,并不是他的劳动,而是他的劳动力,换句话说,只是他的劳动的一部分,即他的劳动力的维持费用。而他在自己的劳动力的维持费用之外所创造的价值,则无偿的为资本家所占有了。
因此,在劳动(劳动力)的买卖这一特殊的商品交换过程中,拥有资本的一方,日益富裕,享受着社会进步的果实,而拥有劳动力的一方,日益贫穷,资本主义财富生产的一切历史必然性的悲剧皆落到了他们的头上。正如在奴隶劳动之中,物质生产过程的所有血泪都是奴隶的血泪一样。
命运是否真的存在?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可以说是有命运的。奴隶不能摆脱他作为主人工具的地位,(注意,不要把个别奴隶的解放,甚至跃升为奴隶主,等同于奴隶地位的改变;横扫罗马本土二十年的汉尼拔,也曾是奴隶哩。)这是奴隶的命运。而奴隶的现代后裔,雇佣工人,则再也不会重复祖先们那种直接隶属于人、作为工具而存在的命运了。他们变成了隶属于资本的奴隶,但在面对他人时,他们可以有权宣示自己的独立了。
宗教把命运神化为永恒,正如资本把它的剥削权力神化为永恒一样。在基 督教,现代的资本家打上了上帝选民的印记,而雇佣工人,则等待着末日审判那未知的命运。说白了,资本就是现代社会的上帝。
现代社会,就其性质而言,是排斥多神教的。一元化的基 督教,是最适合资本的宗教。
顺便提一下,关于财产继承权的问题。罗素在他的《西方哲学史》中,曾经饱含人类同情的善意关怀,说过这样的话:政治权力的继承已经成为过去,经济权力的继承是否也有一天会消失呢?父亲把政治权力传给儿子,是不合法的,那么,父亲把经济权力传给儿子,又为什么是合法的呢?罗素说,我看不到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两者之间的区别。他认为,或者说他希望,经济权力的继承,也终有一天会消失。
除了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二者之间的对比,他找不出本质的区别外,罗素没有给出任何关于这个论点的论证。一直以来,我都不明白,为什么经济权力的继承会走政治权力的继承那条老路,走到最后全社会都认为它是非法的。——除了惊叹罗素这种天才的类比和想象力外,就是一串问号了。
但在马克思这里,我找到一点线索。正如上文所提到的,资本家和工人,一个拥有资本(劳动资料的所有者),一个拥有劳动力。劳动不再像文明初期那样,是劳动力对劳动资料的主动、自觉的占有,而异化为了后者对前者的强制的、有计划的压榨。资本家把财富传给子孙,实际上是把剥削他人的权力传给了子孙。只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改变,“财富的继承直接意味着剥削权力的继承”这一规律便不会改变。资本从父亲的手中传给儿子,换一个角度来看,更易于理解事情的真 相:资本把自己的代表从父亲换成了儿子;人的生老病死丝毫不会影响资本的增殖。于是,我们可以看到继承权背后所隐藏的真 相,那就是:这仅仅只是一个资本所有者变化的过程,就像A把手头持有的股份转让给B一样,问题的实质没有任何改变。
因此,即使现代社会的法律规定废除继承权,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不会有丝毫影响。
但是,历史的来看,只有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之时,继承权才会消灭;一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继承权就会自然随之消灭。在现代社会,要强制的消灭继承权,只有带来反面的效果,正如罗刹国曾经搞的集体农庄、老 毛曾经搞的人民公社一样。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也就能明白,为什么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这样的政治权力传承模式,可以在古时候获得如此持久的生命力。即使实行选举制、规定领导人任期的古罗马,在其灭亡之后的一千年岁月里,其民 主制会被西欧人弃之如敝屣。
即使有传说中尧舜禅让制的光辉,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也没对皇帝的家族继承问题提出过疑问。不要据此断定中国古人愚昧、中国古代思想家没水平,连民 主都没人提。今人笑古人政治权力的继承,而后人也将笑今人经济权力的继承。今人笑古人不知政治领域的民 主,而后人也将笑今人不知经济权力上的民 主。某些借此贬低中国文化的所谓教授学者,只不过是落在世界历史的资本主义角落里坐井观天的可怜虫罢了。
当然,从马克思(1818-1883)的时代到今天,虽然仅仅一百余年,但现代社会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马克思曾说,社会日益分 裂为两大直接对立的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现在看来,事实并非这样简单。马克思的估计有点儿乐观了,他低估了技术进步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促进。
20世纪的技术进步,是人类历任何一个时期都不能比拟的。这种技术进步,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才有可能,(有人说二战促进了技术的进步。二战可以说是技术进步的催化剂,但绝不是反应物本身。)而技术进步反进来,又进一步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它焕发青春活力。普通人的生活之所以能够变得更加富有,主要是得益于技术进步造成的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这种增长一方面减少了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在其总的劳动价值中所占的比重,从而大大的加强了相对剩余价值的剥削,另一方面使得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在量上有巨大的增长。即是说,工人必要生活资料相对的增长了,但绝对的减少了。
要更清楚的说明这个问题,需要论述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以及机器对人类劳动的保存(只有在大工业中,在机器生产中,人类才得以保存过去劳动创造的价值。),这里暂不打算涉及。
需要注意的是,资本论中很大篇幅便是对大工业生产的研究。绝不能说马克思没有观察到技术进步的作用,只是他当年看到的技术进步,相比起20世纪的来,无疑是小巫见大巫了。那些以20世纪资本主义的发展来否定19世纪马克思的研究的人,只能说明他们没有认真的阅读过马克思。观察一个人对另一个论著的批评是否恰当、水平有多高,很多时候其实并不需要翻看另一个人的论著,只看看这个人的批评本身就够了。大部分人的批评是自说自话,连对手的观点都没搞清楚就开始瞎掰。比如,把现代经济学与马克思的理论直接对立起来的人,一定就是在玩盲人摸象的把戏。
在本质上,现代社会并没有变。虽然它自19世纪以来在生产力上有了巨大的进步,但它仍是资本主义的。
关于对现代社会的批判,法兰克福学派是水平的。比如马尔库塞写过《单向度的人》,提示现代人的所谓自由的虚伪性,一方面是自由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则是限制越来越多。但遗憾的是我没有完整的阅读过法兰克福学派的著作,虽然大学里曾十分钟情于他们的批判。
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属于社会文化批判,与马克思的着重于经济领域的批判不同。但是,正是有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文化批判才有可能。要深入理解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研究,马克思是不可不读的。理解了《资本论》,对法兰克福学派的观点就更易理解了。我正是经历的这样一个理解过程。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
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价值论的合理内容,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可高度概括如下:一是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同商品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二是创造价值的要素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脑力体力的耗费,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但它不是价值的源泉;三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抽象劳动,物化劳动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物,在新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商品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的原子。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彻底的一元价值论。
二、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
(一)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与现时代存在巨大的差别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科学原理都是对特定条件下的特定问题的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于130多年前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而当时的生产方式、劳动形态、商品形式和财富构成等都与当今有着巨大的差别。因此,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对那个特定时代特点的分析,概括地讲,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主要如下。
第一,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体力劳动。工业化初期,社会生产主要集中在物质生产领域,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例相对较小,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生产中的体力劳动。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虽然马克思也涉及到对非物质生产领域(服务贸易行业)的分析,但由于当时这些部门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影响力微乎其微,所以当马克思在谈到服务贸易时说:“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
第二,劳动过程的知识含量不高。工业化初期知识、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劳动过程的脑力支出、知识含量不高,简单的、以体力支出为主的、按时间计算的劳动是主要的劳动形式。因此,马克思还不可能对科技创新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独特作用加以系统论述。
第三,指挥、管理劳动还不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形态。工业化初期,随着产业革命和生产力发展,一边是资产者财富的积累,另一边是无产者贫困的加深,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之初,面对的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尖锐斗争,劳动价值论创立的使命就是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和被新社会制度取代的必然性。在当时,指挥、管理主要还是资本家的职能,而资本家行使指挥、管理的职能与剥削目的是结合在一起的,而绝大部分劳动者是被指挥、被管理、被剥削的。因此,马克思就不可能把指挥、管理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独立劳动形态来研究。
(二)当代劳动特征的变化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涌现出来,社会劳动出现了许多新特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了新的实践土壤。但是,按照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服务性劳动、科学研究劳动、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经营管理劳动,由于都不直接创造物质产品,都不创造价值。这一原创含义,与现实经济活动存在着巨大的矛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遇到了一系列挑战。
第一,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又被称为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从事的劳动可称为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问题,是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为了研究的方便而抽象掉的经济现象。第三产业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迅速发展,则是马克思未曾预料到的经济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已成为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据统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的一些新兴国家,第三产业产值所占的比重已达60%——70%。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已占到GDP的1/3以上,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大大提高,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比重日益增大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向理论界提出了一系列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服务性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是否都创造价值?
第二,科学研究劳动。当代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在进人知识经济、新经济时代更是如此。科研人才的多少和水平的高低、科技创新能力的大小、科技对生产的装备应用程度和在经济生活的普及程度,早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科学研究工作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生产经营中通过提高已有产品的生产效率或发明出新的产品,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社会财富,使全社会的商品价值总量大大增加。如果坚持认为所有科学研究方面的劳动都不创造价值,就会严重压抑和打击这些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相适应,马克思重在研究和论述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也提过“精神生产力”这一概念,但没有进一步研究和论述。现代经济条件下,人们物质生活的消费得到了较大的满足,消费结构从温饱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生活上的满足和享受,精神产品的生产部门得到很大发展,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生产任务,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精神劳动是一种艰辛的、探索性的复杂劳动,它创造了精神产品,而这种精神产品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对精神文化的僻求。对于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应当把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作为重要的课题来研究和探讨。
第四,经管管理劳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范围扩大,产品日益精细、丰富,就越来越需要科学的组织与管理,经营管理劳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高科技时代,对管理的要求更高。,现代经济社会的管理者,必须具备专门化的知识储备。同普通工人的简单劳动相比,管理活动是管理人员从事的复杂劳动,管理劳动不是一般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而是高级的脑力劳动。因此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其创造的价值会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劳动。
三、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可行性
(一)劳动价值论中的经济范畴会随着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马克思同历的经济学家,特别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方法 论上的重要分水岭在于:马克思认为,经济范畴是经济现实关系的科学抽象,而随着经济的现实关系的变化,经济范畴也应当相应发生变化。马克思指出,从方法 论的角度看,经济生活、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都不是“结晶体”,而是一个“变化的机体”。因而,人们认识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变化规律的范畴,也不是永恒的,而是处在不断变化发展和否定的过程中。有些经济范畴的内涵,会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不断更新其内容和性质,有些经济范畴只说明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实质上它已不再适用,这时它只会作为人们认识经济现象的历史痕迹保留下来,而一些新的经济范畴会代替旧的经济范畴。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是立足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理论反映。没有商品经济社会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劳动价值论。我们应该看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是长期的、有阶段性的,这一发展过程必然决定着劳动价值论要随着历史发展不断地向前推进。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创新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确切反映,是科学体系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马克思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有关生产劳动的论述对我们有很重要的启示,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他接着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马克思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马克思又同时指出,“但是,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的概念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他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上面论述表明: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范畴的内涵也是随其研究问题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的,生产劳动这一概念的含义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社会化大生产总体劳动中,生产劳动的范围不只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还包括不一定要自己动手的科研、管理工作等。
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种区分本身,……即同劳动独有的特殊性毫无关系,也同劳动的这种特殊性借以体现的特殊使用价值毫无关系。”马克思在考察服务劳动时,曾明确指出,服务是“以劳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在今天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第三产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含义也应当有所发展和变化,必须探讨和重新认识服务性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三)我国学术界的五次争论为劳动价位论的发展和创新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建国以来的五十多年,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大范围讨论有五次,包括涉及“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规律”和“生产劳动”等劳动价值论基本内容的前三次讨论,以及20世纪90年代初期关于“价值创造源泉”问题、世纪之交由“深化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再掀热潮的后两次讨论。
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遵从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问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可以找到支持的证据。而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