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在世界无烟日期间应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电子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发布控烟宣传标语。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应倡议各售烟商店、摊点停止售烟一天。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的干部职工中的吸烟人士自觉停止吸烟一天。各新闻媒体要结合本次以“无烟生活。”为主题的世界无烟日活动,进一步加大控烟宣传工作。县广播电视台应在5月27日-31日期间《健康面对面》栏目播放控烟字幕。
二、重点抓好学校控烟工作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依照《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各项控烟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应组织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学校要将控烟纳入工作计划,制定控烟规章制度。教学区域内不得设吸烟室、吸烟区。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开展“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等内容的教育,大力倡导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组织学生开展“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仪式活动,通过举办控烟健康教育讲座,开展控烟知识竞赛,制作控烟宣传板报的形式,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三、加大医院控烟工作力度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贯彻《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不断巩固深化无烟医院创建成果,在世界无烟日期间举办一期控烟健康教育专栏,张贴醒目的控烟宣传标语。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与戒烟有关的健康教育,劝阻患者不吸烟。县级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建设戒烟门诊、戒烟热线,推广行之有效的戒烟方法。卫生计生部门要强化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日常巡查,将控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
四、组织开展控烟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加强对烟草广告发布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的烟草广告。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展公共场所控烟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车站、娱乐场所、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各镇(街道)爱卫会要在5月下旬随机抽取辖区内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开展一次控烟工作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五、努力争创无烟单位和控烟积极分子
各镇(街道)爱卫会要依照《省爱卫会关于开展浙江无烟单位和控烟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继续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控烟积极分子等创建活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主动向当地镇(街道)爱卫会申报,无烟单位作为创建卫生先进单位的必备条件,有意向申报创建卫生先进单位的单位如尚未取得无烟单位称号的可同时申报。县爱卫办将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的无烟单位等进行检查验收。
请各镇(街道)爱卫办在此次活动结束后,于6月15日前将世界无烟日活动小结、明察暗访汇总表和无烟单位和控烟积极分子推荐表、自评表等报送县爱卫办。
附:“世界无烟日”宣传标语
1、人人参与控烟活动,共创健康无烟环境。
2、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熄灭您手中的香烟。
3、健康,随烟而逝;病痛,伴烟而生。
4、创建无烟单位,营造和谐、文明、健康的环境。
5、为健康,为家人,为自己,拒绝吸烟。
6、燃烧的是香烟,消耗的是生命。
7、为了妇女儿童的健康,请勿吸烟。
8、健康随烟而灭!有多少生命可以重来?
9、生命是短暂的,吸烟会使生命更加短暂。
10、远离烟草,崇尚健康,爱护环境
11、公共场所,让我们拒绝烟草。
12、小小一支烟,危害万万千;少抽一只烟,健康每一天。
13、为了您的爱人,您的孩子,请不要吸烟。
14、拒绝烟草,珍爱生命。
15、摒弃吸烟陋习,创造健康新时尚。
16、为了爱你和你爱的人,请不要吸烟。
17、无烟世界,清新一片。
18、摒弃吸烟陋习,创造健康新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