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店面面积共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四年。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用于合法用途。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但需提前三个月书面乙方,到期后乙方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9月30日止 租金为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9月30日止 租金为25200元(大写贰万伍仟贰佰元整)。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9月30日止 租金为26460元(大写贰万陆仟肆佰陆拾元整)。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9月30日止 租金为31750元(大写叁万壹仟柒佰伍拾元整)。四年总租金为107410元(大写拾万柒千肆佰壹拾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现金支付,年付。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转租、转让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承租房屋。
(2)逾期三个月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水电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总租金双倍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内总租金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不退已缴纳的剩余房租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双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出租。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租金在交房时一次性交清。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保证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出售房屋,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二、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租金的10% 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十三、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5、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年租金的10%罚款。
十四、免责条件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双方就甲方之店面出租给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用房屋及配套设施甲方租给乙方之店面壹间(上、下两层),座落某某地,门牌A号,乙方租用作销售电动车使用。
第二条 租期租价 租期为壹年。自本合同生效期为20xx年6月27日到 年 月日止。在租期内,租价为每月人民币 元,乙方按月在当月的头五天内向甲方付清。租金由吴女士收取。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①为信守租约,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此保证金由甲方收存。当合同期满,无违约情况,甲方应及时将所存保证金一次性全部退还给乙方。
②在合同期内,乙方为营方便,将甲方店面左右两面墙壁拆除,拼作一店使用,须交修复墙面保证金壹仟伍佰元,此保证金由甲方收存。当合同期满,乙方须将左右两面墙壁修理复原,(墙面位置是店面全后屋墩之正中方位置,不得偏左或偏右)墙壁修理复原后,甲方应及时将此存修复墙面保护金一次性全部退还乙方。
第四条 履约责任及违约处罚
甲方:租期内不得将此店面出租他人,不得索提租价,如果需将店面出租或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乙方所交履约保护金相同的金额,(壹仟元)作为补偿乙方因提前解除合同所受的经济损失。
乙方:租期内,不得拖欠租金或减压租价。若需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通知期间的租金照交,甲方接到通知满一月,即为同意乙方退租,可以把乙方履约保证金,用作补偿提前退租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房屋维修及消防
在租用期间,乙方爱护房屋和设施。需自行装修时,不得变动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损坏承重墙体。在迁出时,对房屋和原有设施应复原。乙方的装修若经甲方同意可不必拆除,甲方对装修价值可以考虑适当的经济补偿。但甲方并无任何义务对乙方的装修需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若乙方提出无理要求,甲方可以不予受理。
在租用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加强消防意识和措施,若有违法情况,甚至酿成火灾事故,必须承担一切有关责任。
第六条 意外灾害及责任
房屋租赁期内,如果是由于发生战争或人力无法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或遭受非乙方需承担任何责任的火灾而连带受害事故,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本合同也自然终止。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即行生效。 租赁已满或提前退租,本合同即终止。
合同终止后,乙方若拖延迁出,以致影响到甲方房屋的使用和出租,应照付拖延时间的房租,三个月内并由乙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三个月以上不得搬走,则作乙方已放弃对留下物体的所有权,可听凭甲方变卖或作其他处理,乙方无权过问。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转让。转让后受让方必须遵守本合同条款。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 员;计时工: 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 点到下午 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圈)
东:
西:
南:
北: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五年。
第三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壹年。
二、合约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壹年,之后以此类推延长期间壹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词,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词,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 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约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中止本合约,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签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需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 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八条 授权使用
一、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商圈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该店,详见附件一。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委托人,乙方为受托人之法律关系。
三、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销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关该店之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 开店筹备事项
一、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饰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安全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时甲方可拆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1、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2、完整的管理经营经验;
3、人员招收、训练的协助;
4、店头装潢、设备、商品、陈设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5、招牌、桌椅、冰箱、设备、电脑、电脑软件、其它设备等的统一采购;
6、促销、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1、营业卖场的地点;
2、门店装潢硬件、设备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仓库、桌椅、柜式冰箱设备、电脑硬件、电话机、其他设备等,详见附件;
3、促销、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的规定;
4、商品进货、销售、盘点事项的执行:依本合同第十条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5、提供销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经营管理事项的执行,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经营管理
一、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权确定营业分店的名称。
二、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的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处理业务。
四、双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乙方应自负其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开业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一周的职前训练,由甲方安排课程。开业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参加其店长研习会议一次,如有违者,每次应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六、乙方门店作业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作业标准来处理,如有违得每项每次应交付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七、订货与退货处理
1、乙方订购货品时,应在订货单将上所需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填妥,传真给甲方,甲方营业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形配合出货。
2、货品寄发后,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盖章或由负责人盖章签字的送货单,作为甲方日后收款的凭据。
4、退货时必须以传真通知总公司由配送单位统筹安排处理。
第十一条 权利转让
一、合同期间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无法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除须至总公司接受为期壹周的职前训练外,双方必须重新订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如擅自转移,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可不经乙方同意而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二条 费用支付
一、经营该门店所需的房租、门店人员薪资、退休金、年终奖金、税金、水电费、管理费用、门店用口及消耗品、商品成本、运费、商誉月费和其他设备的维修费用、门店一切营销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二、单店的开业、个别促销费用由乙方付。
三、公司连锁整体促销费用由甲方负担,但乙方的要求超过甲方的配额时,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 合计结算
一、乙方应于每月月底结算往来账,乙方凭往来账单,于每月十五日前将该金额支付甲方。
二、双方如逾期支付前述结算金予对方时,任一方应按该期金额加计月息百分之二十给另一方,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危险负担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天灾、地震、人祸及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所产生的事故,其因此所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合同事项无法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结算金额及其他产生的应该付的款项,不执行合同中的规定,不提供收支明细表)经他方定期15日的期间催告仍未善或补正时,他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因前项情形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未违约的一方有权请求本合同事项的一切利益归属自己。如仍有损害,可以提出赔偿。
三、乙方如拖欠款项(或违约金),甲方可以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六条 遵守国家法令、法规
一、乙方须取得执照并经甲方授权,方可以经营甲方所指定的店,并须遵守国家一切法令、法规;
二、乙方如因漏税而被查获,造成连锁经营困难及名誉影响时,乙方除应依第十五条约定负违约责任外,并应无条件地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同行竞争的禁止及保密的义务
一、乙方及乙方受雇人及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在本全同期间内,或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在该商圈内投资、参与、教导、受雇赍事或合伙经营类似的商店,如有违反,乙方须将其(含投资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归甲方所有,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整。
二、乙方或乙方投资人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否则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整,还可根据所受的损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赔偿,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条的规定,于本合同关系结束后三年内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非代理关系
一、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或乙方受雇人不得以甲方代理人,甲方代表的名义或甲方的援权人、受雇人的身份对外发生任何法律行为,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雇用职员或对外承担、承诺债务或提供担保等事宜。
二、乙方或乙方的受雇人对外的一切法律行为,除按照合同规定、运作或经甲方另以书面同意或授权外,都属乙方的独立作为,乙方应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就本合同的履行及各项义务的遵守,乙方的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故意或过失,均视为乙方的行为。
四、如若属于乙方或乙方受雇人的故意或过失,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损害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移交及结束处理
本合同期满或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
1、无条件将该店所属乙方授权的标的物交还甲方,包括属甲方的生财设备、器具、商品、有关文件及手册、规章及其他企业识别系统等,不得迟延。
2、乙方须负担停业处理过程中实际所发生费用,并以现金支付甲方。
3、结算后甲乙双方汇寄付清应付款项
4、自解约当月最后一天起30天内,甲方须交付乙方往来明细表。
5、在交付报表给乙方时,乙方应付甲方的款项须一次以现金付清给甲方。
二、本条的约定,虽双方合同关系结束,仍具有拘束双方的效力,不因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受影响。
第二十条 重大违约事由
一、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重大违约: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经营或擅售甲方未核准的商品或提供服务者。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私自增设分店、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限制者。
3、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擅自将该店的服务技术、商品、设备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者。
4、乙方有损甲方形象、商誉者。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未依规定营业时间营业者。
6、乙方未依本公司规定使用公司的企业识别系统、制作物等。
7、乙方的会计记录不实或妨碍甲方的盘点、财务监查、稽核或怠于依约给付债务、交付文件、财务记录者。
8、乙方依法进行重整,清算,依破产法和解、宣告破产,受强制执行或其他任何司法上、行政上的处分,停止营业;买方的负责人隐匿、逃逸或买方所签或背书、承兑、保证的票据等发生停止支付者。
9、乙方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名义与第三人订约,或从事私人行为致甲方权益受损者。
二、乙方如有上述重大违约事由之一,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其他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认为重大违约经甲方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四、乙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效力并不影响解约前及按本合同第十九条及本合同其他规定属乙方所应负义务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通知条款
一、一方向他方通知时,依下列规定的地址及负责人通知:
甲方:
乙方:以该店为通知地址。
负责人:
二、如一方向他方送达书面通知,而他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以递送为凭)。 第二十二条 连带保证人
乙方连带保证人承认上述所有条款的法律效力,并愿担负所有乙方违约时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讼时,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连带保证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 员;计时工: 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 点到下午 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圈)
东:
西:
南:
北: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五年。
第三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壹年。
二、合约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壹年,之后以此类推延长期间壹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词,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词,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 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约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中止本合约,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签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需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 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八条 授权使用
一、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商圈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该店,详见附件一。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委托人,乙方为受托人之法律关系。
三、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销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关该店之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 开店筹备事项
一、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饰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安全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时甲方可拆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1、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2、完整的管理经营经验;
3、人员招收、训练的协助;
4、店头装潢、设备、商品、陈设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5、招牌、桌椅、冰箱、设备、电脑、电脑软件、其它设备等的统一采购;
6、促销、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1、营业卖场的地点;
2、门店装潢硬件、设备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仓库、桌椅、柜式冰箱设备、电脑硬件、电话机、其他设备等,详见附件;
3、促销、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4、商品进货、销售、盘点事项的执行:依本合同第十条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5、提供销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经营管理事项的执行,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经营管理
一、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权确定营业分店的名称。
二、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的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处理业务。
四、双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乙方应自负其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开业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一周的职前训练,由甲方安排课程。开业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参加其店长研习会议一次,如有违者,每次应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六、乙方门店作业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作业标准来处理,如有违得每项每次应交付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七、订货与退货处理
1、乙方订购货品时,应在订货单将上所需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填妥,传真给甲方,甲方营业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形配合出货。
2、货品寄发后,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盖章或由负责人盖章签字的送货单,作为甲方日后收款的凭据。
4、退货时必须以传真通知总公司由配送单位统筹安排处理。
第十一条 权利转让
一、合同期间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无法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除须至总公司接受为期壹周的职前训练外,双方必须重新订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如擅自转移,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可不经乙方同意而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二条 费用支付
一、经营该门店所需的房租、门店人员薪资、退休金、年终奖金、税金、水电费、管理费用、门店用口及消耗品、商品成本、运费、商誉月费和其他设备的维修费用、门店一切营销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二、单店的开业、个别促销费用由乙方付。
三、公司连锁整体促销费用由甲方负担,但乙方的要求超过甲方的配额时,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 合计结算
一、乙方应于每月月底结算往来账,乙方凭往来账单,于每月十五日前将该金额支付甲方。
二、双方如逾期支付前述结算金予对方时,任一方应按该期金额加计月息百分之二十给另一方,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危险负担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天灾、地震、人祸及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所产生的事故,其因此所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合同事项无法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结算金额及其他产生的应该付的款项,不执行合同中的规定,不提供收支明细表)经他方定期15日的期间催告仍未善或补正时,他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因前项情形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未违约的一方有权请求本合同事项的一切利益归属自己。如仍有损害,可以提出赔偿。
三、乙方如拖欠款项(或违约金),甲方可以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六条 遵守国家法令、法规
一、乙方须取得执照并经甲方授权,方可以经营甲方所指定的店,并须遵守国家一切法令、法规;
二、乙方如因漏税而被查获,造成连锁经营困难及名誉影响时,乙方除应依第十五条约定负违约责任外,并应无条件地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同行竞争的禁止及保密的义务
一、乙方及乙方受雇人及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在本全同期间内,或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在该商圈内投资、参与、教导、受雇赍事或合伙经营类似的商店,如有违反,乙方须将其(含投资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归甲方所有,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整。
二、乙方或乙方投资人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否则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整,还可根据所受的损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赔偿,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条的规定,于本合同关系结束后三年内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非代理关系
一、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或乙方受雇人不得以甲方代理人,甲方代表的名义或甲方的援权人、受雇人的身份对外发生任何法律行为,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雇用职员或对外承担、承诺债务或提供担保等事宜。
二、乙方或乙方的受雇人对外的一切法律行为,除按照合同规定、运作或经甲方另以书面同意或授权外,都属乙方的独立作为,乙方应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就本合同的履行及各项义务的遵守,乙方的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故意或过失,均视为乙方的行为。
四、如若属于乙方或乙方受雇人的故意或过失,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损害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移交及结束处理
本合同期满或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
1、无条件将该店所属乙方授权的标的物交还甲方,包括属甲方的生财设备、器具、商品、有关文件及手册、规章及其他企业识别系统等,不得迟延。
2、乙方须负担停业处理过程中实际所发生费用,并以现金支付甲方。
3、结算后甲乙双方汇寄付清应付款项
4、自解约当月最后一天起30天内,甲方须交付乙方往来明细表。
5、在交付报表给乙方时,乙方应付甲方的款项须一次以现金付清给甲方。
二、本条的约定,虽双方合同关系结束,仍具有拘束双方的效力,不因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受影响。
第二十条 重大违约事由
一、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重大违约: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经营或擅售甲方未核准的商品或提供服务者。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私自增设分店、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限制者。
3、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擅自将该店的服务技术、商品、设备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者。
4、乙方有损甲方形象、商誉者。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未依规定营业时间营业者。
6、乙方未依本公司规定使用公司的企业识别系统、制作物等。
7、乙方的会计记录不实或妨碍甲方的盘点、财务监查、稽核或怠于依约给付债务、交付文件、财务记录者。
8、乙方依法进行重整,清算,依破产法和解、宣告破产,受强制执行或其他任何司法上、行政上的处分,停止营业;买方的负责人隐匿、逃逸或买方所签或背书、承兑、保证的票据等发生停止支付者。
9、乙方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名义与第三人订约,或从事私人行为致甲方权益受损者。
二、乙方如有上述重大违约事由之一,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其他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认为重大违约经甲方通告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四、乙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效力并不影响解约前及按本合同第十九条及本合同其他规定属乙方所应负义务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通知条款
一、一方向他方通知时,依下列规定的地址及负责人通知:
甲方:
乙方:以该店为通知地址。
负责人:
二、如一方向他方送达书面通知,而他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以递送收据为凭)。 第二十二条 连带保证人
乙方连带保证人承认上述所有条款的法律效力,并愿担负所有乙方违约时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讼时,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连带保证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
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______县______路______号的商铺租赁给乙方作商业经营用途,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甲方对所出租的商铺具有合法产权.并出示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也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商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
原貌.
二,租赁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20xx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四条:
一、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60天的.
二、甲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商铺,则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其它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该商铺的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元).乙方一次预交前三年
第七条:租金按年计算,按年收付.乙方在每年到期15日前将本年度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八条:订立本合同后甲方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纳相当于____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
第九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十条:合同期内,该商铺的卫生费,电费,水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一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商铺及配套设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按公共契约负责商铺结构维修和保养,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商铺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乙方所租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如门面前面的空地.......
第十二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商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3,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商铺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4,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5,乙方在承租的商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所属乙方的财物,任乙方自己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7,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商铺和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后,商铺交还甲方.如发现有损坏的,则由乙方照价负责赔偿.
五,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第十三条: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产权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乙方如欲将租赁的商铺转租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三方书面确认,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欲出售房屋,必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
六,违约及处理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的,均视为违约.
第十六条:单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必须在10天内向守约方赔付相当于_____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的,要在10天内一次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违约方逾期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或逾期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每逾期一天,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加收实欠违约金总额1%或(及)实欠赔偿金总额1%的滞纳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议定,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的商铺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它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三份,甲、乙、公证人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公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德兴市银城镇铜城大厦一楼三间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德兴市银城镇铜城大厦一楼,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叁年,自20xx年10月19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无条件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未按合约指定时间交付房租,并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除终止合同外,并赔偿出租方违约金5万元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前两年租金为人民币 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第三年租金为13万2千元(大写:壹拾叁万贰千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均在当年的7月15日前付清。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2%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转让费、装修费及修缮费,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5万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5万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万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 路 区 栋 店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在每月 号前缴清。 三: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 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何国照(出租方)
乙方:朱国兴(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5年,从农历20xx年7月初1至农历20xx年12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二、租金交付期限:
合同期内租金为8000元/年,每年租房租金在农历12月30日前付第二年年租。
三、租赁期房屋的修缮:
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农历) 年 月 日(农历)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租房屋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 _年,从______年__ _月___ 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店面的年租金总额:元整,从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租金交付方式:半年一交。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由乙方自行缴纳。
八、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十、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出租 店面房屋位于县正街祥和家园,现出租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为兼顾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立下如下条款:
一、承租暂定叁年,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门面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因室内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火、水灾而导致的各项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二、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浮云,由双方协商后适当调整。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且水电费由乙方自行交纳(水表底数为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度,此度数以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先交款后出租。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000元整,租金暂定为每半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星期时间,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1%加收滞纳金。
4、租赁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结构,如有破坏,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由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_______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万____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