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有空,拿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心的看一会儿。你可能要问了:读书有什么意思呢?其实呀,读书是一件非常非常有趣的事,它不仅可以丰富大脑,更会为我们的将来打下基础呢!
我第一次接触国外书籍是在9岁那年吧!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正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一部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说起福尔摩斯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吧!他是一个19世纪末的侦探,作者以《血字的研究》让福尔摩斯问世。
在一次又一次的案件中,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对手——莫利亚提教授,他操控者伦敦所有恶势力,福尔摩斯等人从伦敦追着他去了好几个国家,最后作者以《最后一案》为题让福尔摩斯与莫利亚提教授共同摔下瑞士的.莱因巴赫瀑布,又让福尔摩斯奇迹般的复活。在本案中,福尔摩斯与教授有一句话,让我深受感动那就是,如果能确切的将你毁灭,那么,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福尔摩斯不顾个人生命危险,而是为了他人着想,决心与教授同归于尽。所以我们就更应该做什么事都要从别人的角度想,不能只图一己之利,更要为了群众的利益。以上就是我从从这本书中得到的人生真谛。
书,是一个五颜六色的世界,书,是生命的启迪,读书总会的到意外的收获。
让我们作者一直小木船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在是知识的海洋尽情感受读书带给我们的快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