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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范文

2024-09-28 来源:华佗小知识

篇1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及其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是指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志愿者组织登记或者注册的个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志愿服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依法进行,遵循自愿、无偿、诚信、有益的原则。

第五条志愿服务活动接受共青团组织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志愿服务精神,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志愿者组织应当具备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第八条志愿者组织应当按照其章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注册制度,并向注册志愿者颁发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记录册和志愿者标志。

第十条志愿者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在街道、社区、乡镇、村屯等设立基层志愿服务机构。

第十一条志愿者组织的职责:(一)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管理工作;(三)筹集、管理用于志愿服务活动的资金、物资;(四)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五)开展宣传与交流活动;(六)建立健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制度、措施;(七)履行志愿者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志愿者组织应当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和必要的物质保障。

第十三条符合志愿者组织章程规定条件的个人,可以向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并登记或者注册,成为志愿者。

志愿者应当在志愿者组织的安排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加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培训;(三)对志愿者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并进行监督;(四)请求志愿者组织为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和必要的物质保障;(五)有困难时可以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二)遵纪守法;(三)维护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四)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

(一)扶贫济困;(二)帮老助幼,帮残助弱;(三)抢险救灾;(四)环境保护;(五)社区服务;(六)支教助学;(七)拥军优属;(八)大型社会活动;(九)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七条需要志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志愿者组织应当及时对申请事项进行考查,并就可否进行服务给予答复。

第十八条志愿者组织与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应当就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扶持志愿服务事业。

第二十条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由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组成。

志愿服务活动经费应当专门用于志愿服务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

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当公开,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和捐赠人、资助人及志愿者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志愿者组织进行捐赠、资助,捐赠人、资助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关优惠。

志愿者组织接受的捐赠、资助等,应当符合志愿服务的宗旨和范围,并按照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合法方式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及对志愿服务活动有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有关志愿服务的公益性宣传。

第二十四条教育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应当将培养青少年志愿服务意识纳入思想品德教育的范围。鼓励中学和大学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鼓励有关单位在招聘、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受到表彰奖励的志愿者。

第二十六条接受志愿服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所需的专项服务培训和必要的物质保障。

第二十七条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由于志愿者组织的过错,致使志愿者受到损害的,志愿者组织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志愿者在志愿者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过程中,因有过错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志愿者组织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志愿者组织可以根据志愿者的过错程度,依法向其行使追偿权。

篇2

今年的国际志愿者日(12月5日),你打算用什么方式度过?欢迎到我们的微博来说说哦。

I never really believe people who say that they like giving more than getting.

It is always going to be better to open presents than to watch someone else doing it. It will always be better to find a £50 1)note than to lose one. And, personally, I’d much rather eat a meal than cook it.

There are some exceptions to this rule and volunteering is one of them.

2)Not that there’s anything wrong with receiving someone else’s 3)voluntary time―for many people, it’s a lifeline. But to give your time really is fantastic. It’s better than getting presents or finding money. Well, almost.

There is an 4)incredible 5)range of things you can do. Volunteers are 6)involved in pretty much every area of life―from 7)conservation to health advice, football coaching to web design, youth work to hospital radio注. You can find details of volunteering 8)opportunities all across the country.

It 9)tends to be fun (if it’s not, you can leave). You meet people you wouldn’t normally come across and often get responsibility that wouldn’t be offered in paid work.

If you’re looking to get into a certain area of work, volunteering can be 10)a foot in the door, giving you the chance to learn about the job and make 11)vital contacts. Even if you don’t have a particular career in mind, voluntary work always looks good on a 12)CV or job 13)application.

Many websites have information on all these things, some may even have 14)directories of organisations that run volunteering programmes overseas. Want to map a 15)coral reef in Fiji, or help conserve the 16)ecosystem in Ecuador? It’s all possible. Some overseas volunteering can be expensive (the cost of travel, 17)accommodation and living expenses etc), but if you can save or get 18)sponsored, you’ll have the experience of a lifetime. It’s a great way to get away from home for the summer (or even longer) and while some programmes do require payments, others are completely free.

Most of us have some spare time. So why not trade it in for something better?

有些人说,比起得到,他们更喜欢给予。我从来不信。

自己拆礼物,总比看别人拆礼物开心;捡到50英镑的钞票,总比丢了50英镑好。就我自己来说,吃饭可比做饭好多了。

不过也有例外,其中之一就是参加志愿活动。

不是因为接受别人的志愿服务有什么错--它是许多人的救命稻草,而是因为把自己的时间奉献给别人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甚至比收到礼物或是捡到钱还要好--好吧,几乎比那些还要好。

志愿活动涵盖的范围极其广泛,志愿者们参与的活动几乎遍及生活的各个领域,从环境保育到健康咨询,从足球教练到网页设计,从青少年工作到医院的广播电台等等。你在全国各地都能找到志愿者工作机会的详细信息。

志愿活动往往很有趣(如果没趣,你可以离开)。你会遇到平时不常遇到的人,要承担一些有偿工作中不常赋予你的责任。

。即便你心里还没有确定某个特定职业,参加志愿活动的经历也总会给你的简历和求职申请加分。

篇3

完善服务体系,广纳服务人才,让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

事业部团委将志愿精神的倡扬、志愿活动的开展纳入团组织工作的重要日程,在动员、组织上下功夫,激发服务意愿,落实服务行动,不仅使更多的青年成为志愿者,而且给广大志愿者提供了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展示特长的平台。

建立服务工作格局。目前,事业部已初步形成了以事业部青年志愿者协会为中心,以所属单位为分会,以医疗服务总队、公共汽车服务总队、民用液化气服务总队、文化服务总队等各项专业志愿者服务总队为骨干的志愿服务网络。2007年以来,陆续成立9个志愿者协会,各级志愿者服务队、服务站和从事助老、助残、医疗、公交等志愿者服务队10余个,有效地促进了志愿服务在基层的组织实施。

建立招募注册制度。由基层团组织将那些有一技之长、有志愿服务意愿的青年吸纳进来,通过签订志愿服务协议等方式,明确服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在每年的3月5日或“五四”青年节开展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集体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每年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9 000余人次,累计服务1万多小时。

实现志愿服务常态化。重点开展以“五个集中性活动”和“一项长期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五个集中性活动,就是在春节、3月5日、“六·一”、世界环境日、重阳节五个固定节日,充分利用事业部管辖的场地资源,集中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如对小区老弱病残住户实行“一助一”包户服务,在时间、人员、服务内容上保证志愿者能够为弱势群体提供经常性志愿服务。

发挥行业优势,拓宽服务领域,让志愿服务特色化、品牌化

事业部团委开展志愿服务不仅以服务用户为核心,为搞好主业服务提供有益补充,而且还以服务油田、服务社会为己任,发挥行业独特优势,充分调动内部资源,构建后勤服务保障企业志愿服务的新格局。

志愿服务与深化常规服务相结合。事业部团委结合物业服务、供热服务、医疗服务、公交服务、离退服务等中心工作,精心设计活动,一年四季,不同主题,各具特色,通过志愿服务软性的渗透、适当的补充,在改善矿区环境面貌、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把志愿服务做到一线员工及家庭中。。

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系列志愿活动。。公交系统的志愿者在车厢内开展爱老宣传日活动、设立爱心专座,使流动的车厢成为实践优良传统的基地、传播文明新风的舞台。

有效示范引领,营造浓厚氛围,让志愿服务群体化、大众化

事业部团委通过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不断夯实群众基础,发展壮大服务队伍,使更多青年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实践者。

在示范引领上重宣传。注重志愿者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多种新闻媒体的作用,有效利用文化活动、文艺演出等形式,蓄势造势,扩大影响。几年来,举办“我身边的优秀青年志愿者”“感动家园杰出青年志愿者表彰大会”等各类表彰、故事会、事迹报告会10余场次,大力宣传志愿者的感人事迹,使志愿服务理念得到广大青年的接受和认同,从而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在示范引领上重延伸。以先进典型个人为依托,通过命名集体、组建团队的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先进典型向群体化、品牌化发展。2006年,组建6支“霍庆海青年志愿服务队”,拓宽参与志愿服务群体,拓展志愿服务内容,带动更多的青年志愿者投入到为油田一线员工提供志愿服务中来,实现了个人典型向集体典型的转化, 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典型效应。

篇4

文化志愿者,好!

十报告明确提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常态化”。文化志愿服务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文化惠民、文化为民、文化乐民的根本宗旨。广西以文化志愿者为骨干力量,面向基层、贴近生活、服务群众,通过广泛开展文艺演出、文化艺术知识普及、技能辅导和展览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推进了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广西宣传文化系统以服务群众、践行雷锋精神为主题,整合公共文化艺术资源,建立自治区—市—县—乡四级文化志愿者网络机构。以文化系统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各单位在职人员为主体,以自治区文化厅主管的社会团体和当地离退休人员、社会热心人士为补充,着力打造“千团万场——群众文化活动”、全区中小学生书法普及教育活动等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利用周末、下班时间,面向基层,为群众和中小学生开展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等各门类文化志愿辅导培训活动,强化先进文化的传播能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场馆和文化广场的利用率。在实践中,广西宣传文化系统不断研究和探索规律,推动了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和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建立上下联络沟通的指导机构。成立由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艺术处、文物处、团委等处室组成的省级中心,规划、组织、指导全区公共文化系统的文化志愿者活动;地级市文化局、各省级事业单位和区直文化单位成立分中心;各县级文化局及各市级馆成立支中心;各县级馆及文化厅主管的社会团体成立服务站,各乡镇文化站成立服务点。目前,广西公共文化系统成立文化志愿者分中心15个,支中心129个,服务站221个,服务点748个,文化志愿者达到11622人。区市县乡四级网络的建立,极大地推动了文化志愿者活动。桂林市成立由文化站、离退休人员、村级文化艺人为主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志愿者,组织辅导村级文化活动,将服务网络建到了最基层。同时,在农村招募文化志愿者,负责管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工作。在建立服务网络的同时,确立桂林市、玉林市为创建文化志愿者活动示范市,南宁市兴宁区、柳州市鱼峰区、全州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等为创建文化志愿者活动示范县(区),通过示范市、县(区)的带动作用,更好地将文化志愿服务在全区范围内推向深入。

篇5

关键词:湖北;志愿服务;调查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5-0116-02

1 志愿服务现状的基本情况

1.1 参加志愿服务的人群分析

。问卷调查显示。在未参加志愿服务的人数中,有87.9%的人有意愿参加志愿服务,这说明大众参与志愿服务的意愿较高。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因种种制约志愿服务发展的因素所致,在参加志愿服务的人群中,只有39.8%的人成为了志愿者协会或组织的成员。可见,志愿服务的组织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1.2 志愿服务的对象及类型

据本次调查得知,湖北省志愿服务的主要对象分为:大型社会公益活动的服务对象、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同时,随着湖北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志愿服务的作用和影响领域日益加大,服务效果逐渐增强。促使我省志愿服务类型呈现出了多样化的样趋势,志愿服务项目的侧重点也随之发生转移。本次问卷调查表明,志愿者参与最多的服务项目有:帮助孤寡与残疾人服务、环境保护与美化服务、大型会展与大型活动服务,分别占了24.3%、23.7%、20.4%。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来随着湖北省承办全国乃至国际性的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增多,如2007年中国科协年会志愿服务、国际人口与发展论坛志愿服务、中国第八届艺术节志愿服务等,大型节会志愿服务星明显上升的趋势。

1.3 获得志愿服务信息的途径

(1)志愿者所在的工作单位及相关单位在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单位的大力宣传和倡导下,吸纳了更多的员工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为志愿服务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人力资源。同时,企业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也提升了企业本身的社会形象,使之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本。

(2)志愿者队伍中学生占到了很大的比例,这与学校的宣传是分不开的。在学校,由于将志愿服务与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相合,可以在日常服务中激发或培育学生的“利他主义”动机,如此。有关志愿服务的信息能够很快并有效的传达给学生,并使学生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志愿服务的最新动态。

1.4 从事志愿服务的时间

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时间,是测评志愿者行为与表现最基本的依据,也是考察志愿者对志愿行为的了解与认知程度的标准,更是志愿者队伍壮大发展的基础。本次问卷调查显示,44.8%的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是利用工余或课余时间,这就表明志愿者充分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来从事志愿服务。此外,本次调查也显示,我省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是持续性的,即在非工作或非上课时间定期地从事志愿服务。上述两方面的特点,不但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深入开展,也有利于志愿服务组织的长效发展。这也是志愿服务得到更好、更快发展的保障之一。

1.5 参加志愿服务最需要的条件

众所周知,志愿服务的涵义中十分强调“志愿性”。而志愿服务不仅仅指一些社会公益活动,还包含着更为广泛的社会生活内涵。对于志愿者而言,提供志愿服务是自觉自愿的行为,是志愿以自己的热情和爱心去主动帮助他人。而绝不是完成行政命令或组织任务。如此,据本次问卷调查有关“参加志愿服务最需要的条件”表明。参加志愿服务最需要的条件是社会责任感(占77.0%)。当然,作为一名志愿者也需要爱心(占51.7%)、无私奉献精神(占44.4%)、吃苦耐劳精神(占38.9%)。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市民认为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仅占14.6%。上述数据表明,社会各界人士对参与志愿服务所需条件有较清楚的认识,对志愿者的社会公益行为是认同的。只是对志愿服务的专业性要求还存着在盲点,这就需要将志愿服务专业化建设提上议事日程,以促使志愿服务不断地提高服务的品质。

1.6 志愿服务的培训与督导

为了更好地提供高质量的志愿服务,以及加强自身组织建设,需要从各个方面对志愿者实施系统化培训。本次调查表明,志愿者从事的志愿服务中没有相关专业能力的要求,但有相关培训占35.9%,并通过调查数据得知90.4%的人认为志愿服务的培训与督导非常重要。这就说明志愿者服务不只是单靠志愿者的热情就能完成的,相关的培训与督导的是不可或缺的。对志愿者的培训,能够造就一支拥有高素质志愿者管理人员和志愿者,能够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同时,对志愿者的培训与督导也能够提高志愿者的自我认同感。总之,志愿服务的开展离不开志愿者组织的相关培训与督导。

1.7 

在我省志愿服务的早期阶段,活动经费的严重不足,曾成为制约志愿服务发展的主要因素。。这表明,志愿服务的重要性已经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认同与肯定,同时也需要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尤其是资金支持。

。不过。从数据分析看。企业在志愿服务的基金上则提供了很多的支持。

1.8 志愿服务的激励

据本次调查表明,有43.03%的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时没有受到奖励,49.9%的人认为志愿服务活动的各项奖励对从事志愿服务有某些意义,29.2%的人认为意义非常大。比如,访谈个案说到:“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激励机制对我来说很重要,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每个人都有被

别人尊重的需要,像计算机学院这个是我们推介的,十佳志愿者之星。我们只是志愿者但不是星。”可见,对志愿者的奖励或激励是对志愿者能力的一种认同,这从另一个方面影响着志愿者的心理感受。

2 志愿服务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2.1 志愿者开展服务有阻力

(1)社会对志愿者与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不够。志愿服务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及市民社会成长的重要表现,但是,因社会对志愿者的宣传不足与重视不够,很多人缺乏对志愿服务的了解而未能参加志愿服务,甚至对志愿者还存有“刻板印象”、误区或偏见,从而打压了志愿者的信心与积极性,并形成了不少阻力。

(2)缺乏志愿者的培训及志愿文化的认同。。

2.2 志愿服务存在资金上的压力

开展志愿服务,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从而为志愿服务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然而,据本次问卷调查数据显示,41.8%的志愿者认为,在从事志愿服务过程中感到经费不足带来的沉重压力。

2.3 服务项目陈旧单一

目前湖北省志愿服务的项目主要是针对弱势群体的福利服务,以及大型节会和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并没有发展成为全民性的服务。同时,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志愿者或者想要从事志愿服务的公民,最愿意接受的志愿服务项目是扶贫助困、扶弱助残、帮老助困(占50.7%)等传统项目。

然而,随着湖北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在满足了基本的生活需求后,志愿组织需要不断丰富志愿服务的项目,促使志愿者和公民不断接触志愿服务的新领域,由调查得出,有40.8%的人希望从事环保志愿服务,36.7%的人希望从事保护、支教助学、卫生防疫、科技推广、文体服务等志愿服务,28.0%的人希望从事社区志愿服务等。无疑,这有助于湖北省志愿服务项目的多元化开展。简言之,在志愿服务项目从单一到多元的发展中,尤其需要打破现阶段简单的社会救助意义上的志愿服务定位,以使志愿服务从“帮助有特别需要的人群”发展为“全民受益与提高人民生活生量”的层面,甚至提升到调整整个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高度。由此,才能不断提高志愿服务项目的覆盖面,促使志愿服务的全民化、社会化、日常化。

2.4 志愿服务社会支持网络欠缺

志愿服务能满足人类基本生活的需求、解决社会问题与促进社会发展,它是全人类都可以受益,它不仅需要政府制度扶持和保障,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热切参与和大力支持。

从上文得出的相关数据可以发现,当前湖北省志愿服务的社会支持网络明显欠缺,存在资金不足、媒体宣传不足等问题。由于缺乏足够的社会资源,志愿服务在资金、财物、场地、人力等方面遇到种种困难。志愿服务以公益性和自愿性为特征,这就决定了志愿服务必须在保障其非营利性质的前提下获得必要的物质保障,才有可能动员起最广泛的力量和热情参与其中。尤其是志愿组织的经费有限,在一定的时期内,资金缺乏仍然是志愿服务发展的一个瓶颈(41.8%的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过程中感到经费不足带来的压力)。更有甚者,部分开销需要志愿者自己买单。长此以往,不仅打击了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导致成员流失,也限制了志愿服务的空间拓展。缺乏多元的社会网络支持,湖北省志愿者事业将会陷入困境,难以进一步发展壮大。

2.5 志愿者权益缺乏应有的保障

志愿者作为志愿活动的主体,在推展志愿服务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据本次实证调资料显示,在我省志愿服务的快速发展中,一些损害志愿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志愿者在参加公益活动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则会面临无法寻求援助或保障的尴尬局面。

篇6

(一)活动普及程度

以广州某高校为例,笔者在深入调查后发现,约有90%的大学生参与过志愿服务的社会实践活动,仍有10%的大学生对志愿服务活动停留在低认知上;偶尔参与活动的占60%,经常参与的仅有30%,整体上给人感觉思想不够重视或者难以接受,分析原因有二: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颇。中国有传统的帝王文化,孔孟之后便讲究君王思想,部分大学生认为主动帮助他人的行为过于卑微,尤其是被帮助对象往往都是老弱妇孺,需要纯奉献而无收益,这种类似于“伺候人”的活儿过于低等;。

(二)参与形式调查

以江苏某高校为例,大多数大学生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会以敬老院服务、孤儿院支教、扶贫济困为主要形式,这些活动要么是学校固定组织的教学实践模式,要么是有上级拨款资助的社会行为,而对于大学生心中渴望能够参与更多的社会活动的真实想法,未曾触及太多,其原因有三:一是受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二是我国志愿者资源不足。志愿者的参与人数比例还较小,不足以支撑更多形式的志愿服务,往往对大型志愿服务都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景中;三是参与服务的动机不对。不少大学生仅以通过教学考核为中心思想来完成该项服务工作,在担任志愿者的过程中态度较为消极,不能做到主动作为,也就更不可能主动思考如何扩充活动形式,让更多需要获得帮助的人受益。

(三)文化氛围构建

值得可喜的是,经过20余年的不屑努力,当今社会对大学生志愿服务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并且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和称赞,真正将“志愿”的温暖以社会文化的方式传递到人与人的心灵之间,构建起了初具模型的文化精神,代表着一个时代特定时期的精神内涵。

二、当前大学生志愿服务文化中存在的不足

(一)保障体制上尚存不足

由于大学生志愿者都属于无收入阶层,其参与志愿服务的动力多为精神动力,国家在此方面投入不多,也尚未形成成熟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导致了目前我国的大学生志愿者在工作中常常面临无经费、无保护、无地位的尴尬场面。特别是在法律层面的保护缺失,使得众多大学生志愿者们眼中缺乏安全意识,在服务过程中面对强势不敢声言,事后打击了价值观和世界观,甚至怀疑起自己的所作所为;在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固定的工作机制,使得志愿服务不具备严密的约束性和规范性,很多大学生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开心就来、不开心就走”,其行为直接导致志愿者队伍无法稳定存在,对于定期的指标和任务无法正常分解和承担,影响了一定的行使能力。很多人把志愿者比作没有保护的“城管”,的确在很多志愿者服务的场合需要执行相关的权力职责,然而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生们面对一定的场景更加需求人身保护和法律支持,如果权力无法得到保障势必影响到最终效果,也无法激励大学生们的工作热情,使得队伍丧失了凝聚力。

(二)培训及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不少大学生在参与服务活动时,都是凭着最起初的新鲜感,然而这种感觉容易转瞬即逝,很多大学生在完成了第一次志愿服务之后便丧失了积极性,不再愿意参加下一次的活动。再加上现有公益活动的组织有很多漏洞和管理不善处,造成了大学生从一开始就无法根据自己的专业发挥特长,觉得自己并未在活动中发挥出真正的作用,甚至因此产生了否定自己行为的念头。很多学校在组织初期,只重视了精神层面的引导,而并未从行事能力和技能上对大学生加以培训,多数大学生在参加志愿服务中都是“等、靠、问”,缺乏自主行为的能力,对于突发的情况更是缺乏应急处理问题的能力,对于整个活动的社会意义尚不能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学校在分配服务渠道时组织形式过于单一,使得学生们不能发挥自己的高素质专业特长,导致服务效果不尽如人意,志愿者们也容易丧失服务热情。

(三)缺乏社会认知度

大学生是一代天之骄子,从小受到的教育环境使得他们比普通人更需要获得认可和赞扬,目前高校组织的志愿活动多是进入社区、养老院和孤儿院,与大学生渴望更多层面地接触社会的想法背驰,不能够被社会其他层次的人员所认知。再加上缺乏相应的宣传机制,使得很多志愿服务的行为仅仅被校园人群或者熟知校园文化的人认知,并未在社会上引起期望的影响,也无法给大学生带来就业等一系列关乎切身利益问题的便捷,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大学生的工作热情。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文化战略探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高度,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大学生志愿服务则是紧贴党国政策的一项社会行为,在行为过程中,能够对于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等社会突出问题和矛盾加以解决和抚慰,对于营造美好社会环境,发展人文道德建设,创建优势文化特色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要有意识地激发和培养更多大学生参与到志愿服务的队伍中去,激励社会公益行为成为一种常态,需要从战略的眼光来规范和构建。

(一)以正确的服务理念引导大学生

积极培育校园志愿文化,广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从新生入学起就要灌输正确的教学理念,帮助认知志愿服务是一种高尚的社会行为,属于公益行动的一种,其行为能够正向传导正能量,是一种先进的文化理念。

(二)以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大学生

学校要率先施行培育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意识地将志愿服务这一行为从精神文化层面引入日常教学中去,比如将志愿服务列入社会实践的必修课中,以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来评判大学生道德体系建设,对于在该项活动中表现良好的大学生,学校可以优先考虑毕业分配去向,推荐进入好的单位或部门工作。对于因为参与公益行为而导致缺课或者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学生,学校要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补偿,颁发相应的荣誉以达到精神平衡,促进该项公益活动向好、向善地进入良性循环。

(三)以健全的保障机制保护大学生

篇7

2017年12月5日是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同时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引导在校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以xx市学生志愿服务联盟为依托,在全区广泛开展“12.5”国际志愿者日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主题宣讲活动

各校组织开展宣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的理念,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通过青年道德讲堂、共青百家小讲坛、我的青春故事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招募活动,在传统媒体阵地如班级板报、校宣传栏、布告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大力宣传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例和模范人物,形成良好的校园风尚,吸引更多的学生投身志愿服务活动。

(二)以“12·5”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机制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周密部署,统一安排,精心组织,认真筹划。各校要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将志愿服务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推动形成覆盖全区、条块结合、统筹联动、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联盟体系。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三、项目报送

请各校于12月10日前将《xx市学生志愿服务联盟“12.5”国际志愿者日志愿服务活动汇总表》和相关图文资料打包发至。

篇8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及其服务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青年志愿服务是指青年志愿者不为物质报酬,自愿地以自己的劳动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公益。

青年志愿者是指经个人申请、青年志愿者组织登记,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

青年志愿者组织是指从事青年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包括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其下设的青年志愿服务站、服务队。

第四条共青团组织对青年志愿者组织及其服务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

(二)选择与自己行为能力相适应的项目进行志愿服务;

(三)请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有关机关、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拒绝提供违反法律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服务;

(五)对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并进行监督;

(六)自身有特殊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二)尊重被服务者的合法权利,保护被服务者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三)维护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可以建立地方青年志愿者协会,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为社会团体法人。

青年志愿者协会按照协会章程负责本行政区域、行业内青年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维护青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青年志愿服务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

第八条青年志愿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扶贫济困、扶弱助残、帮老助幼;

(二)支教助学、卫生防疫、科技推广、文体服务;

(三)环境保护;

(四)精神抚慰;

(五)法制与社会公德宣传、法律援助;

(六)其他社会公益服务。

青年志愿服务的重点应当是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特困人口和其他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以及大型社会公益活动。

第九条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青年志愿者组织可以与服务对象订立志愿服务协议,明确服务的内容、要求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组织应当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服务保障。青年志愿者组织在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对青年志愿者进行安全教育,为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青年志愿者及时提供援助,对可能出现安全风险的志愿服务,应当根据需要,为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

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尊重青年志愿者的人格,并就服务事项及安全隐患做必要的告知和说明,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保障及救助措施。

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青年志愿者标志,信守承诺,注重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倡导志愿服务,不断提高志愿服务在社会发展中的参与程度,把青年志愿服务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并为青年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和经费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以及支持、帮助青年志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维护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教育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应当将培养青少年的志愿服务精神纳入思想品德教育的范围。鼓励在校的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教育、民政、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社会需求为青年志愿服务提供相应信息。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应当结合所辖事务,支持、帮助、指导青年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为其服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六条全社会都应当尊重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劳动。

鼓励和倡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

(一)政府资助;

(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助和捐赠;

(三)其他合法收益。

青年志愿者组织应当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青年志愿服务给予资助和捐赠。

资助和捐赠的资金、物资,由青年志愿者协会接收、登记,并设立专门账户管理,专项用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资助和捐赠的资金、物资的使用应当尊重资助和捐赠者的意愿,坚持公开的原则,并依法接受监督。

第十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青年志愿者组织的资产。对非法占有、使用资助和捐赠的资金、物资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对以青年志愿者组织名义、标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和其他违法活动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青年志愿者组织在承担民事责任后的追偿事项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办理。

。青年志愿者组织应当为受损害的青年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

篇9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以“关爱自然,爱绿护绿”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人们奉献社会、关爱自然搭建平台,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促文明,发挥志愿者在共建“绿色”,共享“绿色生活”中的作用,为建设和谐富裕新生活作出贡献。

二、队伍建设

街道成立“护绿使者”志愿服务中队,人员由各部门组成和自愿报名参加,中队长由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

三、活动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至两次爱绿护绿志愿服务集体活动。

四、活动内容

1、发动广大街村(居)干部、职工参与“我为城市添点绿”,结合志愿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爱绿护绿”志愿活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爱绿护绿”志愿宣讲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发动村(居)民在村庄、家前屋后、住宅小区、天台、阳台开展绿化美化活动和积极监督城市绿化工作,并发动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2、开展植树种绿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动员志愿者积极参与公园绿地、单位院落的种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号召全街村(居)干部职工自己动手,为院落树木、草坪,锄草、浇水,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及树木上的杂物,绿化家园,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计划植树任务。

3、在中、小学开展“爱绿护绿”系列活动。结合“3.12植树节”,通过“爱绿护绿”主题活动的开展,和辖内学校合作,培养学生养成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良好习惯,全力营造人人关心绿化,人人争当文明使者的浓厚氛围。组织学校开展爱绿护绿专项教育活动,动员学生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4、加大“爱绿护绿”活动宣传力度。各村(居)单位要采集素材,精心策划“爱绿护绿”各项活动,在全街各主要公共场所和各村(居)宣传栏内张贴爱绿护绿有关知识及信息,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推动“爱绿护绿”活动扎实开展。

5、开展关爱自然志愿宣传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倡导“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和植树绿化经验、技术,不断提高居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能力。

6、开展养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团队就近就便认养现有的树木草地,开展护绿、清洁志愿服务活动。鼓励街、村(居)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创园,家家绿化庭院,志愿者要积极爱绿护绿志愿服务,帮助和劝道群众纠正损害树木、破坏绿化的不文明行为。

7、组织志愿者开展保护环境、护树护绿等活动,树立文明窗口形象。将志愿者服务大行动深入开展下去,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营造全社会和谐文化生态环境。

篇10

(一)从自发创建到组织协调

。2008年10月中旬,细心的学院学生发现因为七小校门口没有红绿灯,小学生放学过马路时得避让一辆辆疾驰而过的车辆,于是志愿者们自发地在路口维持交通秩序,护送小学生过马路。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于2009年发出“守护小学生安全回家路”的倡议,组织志愿者在七小和群石小学两所学校校门口维持交通秩序,护送小学生们过马路。“马路天使”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五年来,每到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时,在七小和群石小学路口,都能看到我院青年志愿者维持交通秩序、护送小学生过马路的忙碌身影。

(二)从独立组织到三向联动

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开拓志愿服务的广阔平台实践教育需要学校、政府、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需要人、财、物等各方面的投入,需要各部门紧密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马路天使”活动开展后,学院积极推进与街道、社区的共建工作,加强与两所小学的联创,努力收集他们对志愿服务的满意度及对志愿服务种类的需求,调研各方的意见与建议。通过及时沟通与协作,搜集志愿服务对象的需求,针对两所小学农民工、外来工子女较多的情况,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进社区、进企业开展课后学习辅导,开发出了后续的志愿服务项目———“爱心课堂”义务家教志愿服务品牌等。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宣传,学院“马路天使”志愿服务品牌这个平台取得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认可和支持,企业和社区不仅提供免费的家教场地,还供应防暑降温的茶水,有效整合了各类资源。

(三)从默默无闻到品牌创建

。从校园海报到网络宣传,营造“以我为马路天使为荣”的志愿服务氛围,一时之间“大手牵小手,争当马路天使”在校园里蔚然成风,学院广大青年学生参与“马路天使”行动的热情高涨,五年来已有2万多人次参与此项活动。。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也因此先后荣获了“福建省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丰泽区第三届“道德模范”、“泉州市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优秀组织奖”、“泉州市青年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奖”等荣誉称号。“马路天使”的案例先后被省公司团委《青年思想引导手册》及泉州团市委《“跟党走,增才干,作奉献”基层团建100例》收录。现在,“马路天使”已成为学院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的一张名片。

(四)从品牌带动到持续拓展

拓宽志愿服务范围,促进志愿服务的连续性通过“马路天使”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将志愿服务的范围拓展延伸,不断丰富活动形式,从“守护小学生安全回家路”到“大手牵小手,争当马路天使”再到“爱心课堂”和爱心会演等各类主题活动。学院志愿者还积极参与到两所学校的德育教育中,组织志愿者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开展“争当环保小卫士”、“大手牵小手,走进敬老院”、“手工制作比赛”、“节约,从身边做起”等形式各样的主题活动,引导小学生学会感恩,学会关爱他人,养成勤俭文明的好习惯。

二、志愿服务品牌建设的成效

(一)志愿服务成为自我教育的有效方式

实现了志愿服务与核心价值观之间的理念融合从自发到有组织地进行,学院领导敏感地意识到这项活动是学生乐于参与的志愿服务形式,同时又能让学生感受奉献、学会奉献。学生参与志愿活动的初衷从“要我参加”转变为“我要参加”,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形式的选择上做到了“顺其所思,予其所需,同其所感,投其所好,助其所为,促其所成”,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也让志愿活动成为大学生自我选择、自我实践、自我教育的方式。通过这些平凡中见伟大、细节中透精神的实践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的价值目标和道德规范化身为行动事实,从而实现了志愿服务与核心价值观之间的有机融合。

(二)志愿服务成为公德教育的社会课堂

实现了志愿服务与核心价值观之间的行动统一“马路天使”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了学生们服务与沟通的意识,在进行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了爱与奉献的公德教育,既培养了学生的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又在校园里营造了服务社会、关爱他人的良好风气。大学生们通过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志愿服务“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价值理念,传播着文明和谐之音。他们的行为契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理念。

三、对于依托志愿服务品牌

发挥志愿服务育人功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考

(一)以志愿服务品牌为核心

加强组织引导,发挥志愿服务的保证功能学院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对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成立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院学生的志愿服务工作,学院团委及各系团学组织具体负责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同时,树立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理念,为“马路天使”、“爱心课堂”等志愿服务品牌项目配置专门的组织管理人员(以学生为主),使得爱心接力棒在老生与新生志愿者之间流畅地传递,保证志愿服务品牌的质量。

(二)以志愿服务品牌为抓手

持续深入推进,发挥志愿服务的导向功能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大学生在争当志愿者帮扶身边人的同时,也帮助自己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传递正能量,增强凝聚力,激发精神动力,指导自身行为,发挥了志愿服务的理想信念导向功能。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弘扬传统美德,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从而引导广大青年及全社会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挥志愿服务的道德导向功能。

(三)以志愿服务品牌为平台

挖掘先进典型,产生志愿服务“名人效应”在品牌宣传过程中,注意点面结合,树立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起到“品牌代言人”式的引领作用,不仅能够使志愿服务品牌形象更加鲜活,同时也营造了“好人名利双收”的社会氛围,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培养人、凝聚人的功用,让大学生在志愿活动中感悟、感动和成长。

(四)以志愿服务品牌为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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