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
4.截至2013年8月31日,常住户籍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均满3年。
在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除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至3条外,还须持有陕西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违规报名并参加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以前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因严重作弊被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理、2013年处于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在陕常住户籍不满3年者;
7.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不满3年者。
(三)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四)为保障考生参加高考的基本权利,对户籍一直在陕西,长期随外出务工父母在外省就读,在陕学籍不满3年者,可以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
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随外出务工父母在外省就读考生参加高考报名的条件如有新规定时,另行安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