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帮扶单位):
乙方(建档立卡贫困户):
为做好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突出扶志在帮扶工作中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激发贫困户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适用对象
本协议适用于具备发展潜力(有一定劳动力基础,可发展产业、参加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激励方法
以帮扶单位为主体,对劳动积极性高,有行动、有成效,实现家庭收入增长的贫困户,根据其收入增长幅度,实行量化奖励。
1.收入核算时间:核算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0日之间发生的收入。
2.收入核算方式:根据乙方提供的佐证材料(如工资表、各类收据及经营类别、规模、效益等),结合乙方的一卡通流水进行核算。
3.收入核算原则:只核算贫困户生产经营性和工资性两项收入(),转移性及财产性收入不在核算范围之内。
4.奖励标准:奖励基数为家庭人均收入2000元,根据“你挣2块,我奖1块”的量化标准进行奖励,如家庭3口人,人均收入3000元,则人均奖励500元((3000-2000)/2),整户则为1500元。封顶线为人均奖励1000元。
5.奖励发放要求:奖励在收入核算之后,3个日历日之内通过一卡通,以增收激励的名称发放到位。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切实按照精准扶贫工作有关要求,为乙方落实扶贫政策;
2.对乙方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着力加以解决;
3.甲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履行好监督职责,仔细核准奖励额度,严禁弄虚作假,切实树立鲜明导向;
4.奖励资金由甲方统筹安排,全权负担,原则上不得拖欠,收入核算、相关资料整理及奖励发放等工作在2018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便于核算收入,乙方应及时将所创收入打入一卡通;
2.乙方应诚实守信,实事求是报告收入,严禁弄虚作假、瞒报、乱报,一经发现,剥夺奖励资格;
3.坚持自力更生,厉行勤俭节约,作息规律,爱护,不沉迷麻将、纸牌等赌博性不良嗜好,不参加非法组织性活动;
4.主动学习国家扶贫政策及各类精准扶贫常识。
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