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公示年度报告后果
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应于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期日申报并公示2015年度报告信息。
企业若不按时申报并公示年度报告,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大众公示,将会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说说企业未公示年度报告的后果。
企业未年报公示会有以下后果:
1、可能丧失合作伙伴
企业一旦纳入经营异常名单后,信用度遭遇危机,合作商可能因此拒绝合作或再合作。
2、企业办理工商事务受限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后,如需办理工商事务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依照相关规定只要移出经营异常名单后方能办理各项工商事务。
3、三年企业逾期未进行年报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该企业的法人代表、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将会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简介
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报告内容
公司法要求
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简况;
(2)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项目简况;
(3)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4)公司所拥有的重要的工厂、矿山、房地产等财产简况;
(5)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情况,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东的名单及前10名最大的股东的名单;
(6)公司股东数量;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况、持股情况和报酬;
(8)公司及其关联人一鉴表和简况;
(9)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摘要;
(10)公司管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配;
(11)公司发行在外债券的变动情况;
(1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13)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最近两个年度的比较财务报告及其附注、注释;该上市公司为控股公司的,还应当包括最近两个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告;
(14)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证监会要求:
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公司年度报告中应披露的信息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年度报告正文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
(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其中包括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对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的重大差异的说明、对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的说明、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等;
(4)董事会报告,其中包括董事会工作摘要、股票与股东、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等;
(5)监事会报告;
(6)股东会简介;
(7)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
(8)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况简介;
(9)关联企业:
(10)公司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