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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在我心中三分钟发言稿

2024-09-26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制在我心中三分钟发言稿(篇1)

各位老师、同学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宪法宣传日,今年是第X个宪法宣传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师生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传法。

一、学法。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才能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明天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才会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应该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好自己依尽的义务。

四、传法。不仅我们师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特别是我们的家长,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学生,学习、掌握运用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自生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当下,更影响着我们的未来。在这里,我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丰富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制意识。

2、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用法律规范、约束自觉的行为。

3、不断提升明辨是非的水平和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和他人利益,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大家一起努力吧!

法制在我心中三分钟发言稿(篇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作题目是《自律克己,遵纪守法》的演讲献给大家。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

我就举例来说吧:2008年的5·12汶川大地震似乎是昨天才发生的,恍惚间还能感到那种地动山摇的毁灭感。那年的媒体报道了很多感人肺腑的人物,其中就有家喻户晓的救出7名同学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雷楚年。7年过去了,曾经的英雄少年却已经因为诈骗21人共46.3万而锒铛入狱。法律是严明、公正的,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事后,他才悔恨当时为什么那么冲动?当时为什么不退一步呢?退一步便能海阔天空。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那同学们,你们在学校是否都能做到自律克己,遵纪守法呢?开学来,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大家都能感觉到走在校园内,同学们文明素质提高了,教室更干净了,公物财物损坏率降低了,基本的行为素质提高了,但我们校园内不文明的现象还是存在。

前不久,我校七八年级个别学生不遵守学校纪律,打架斗殴。这种极其恶劣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给自己,给家庭,也给学校带来了不少麻烦。反映出我校部分学生在自律克己,遵纪守法方面做的非常不够。

在课堂上,你的一些无意识小动作有可能会破坏教学秩序;你的一句与课堂无关的话,有可能会打乱大家的思绪,破坏学习的气氛。在课下,你的一句脱口而出的脏话,就有可能损坏学校的整体形象;你的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有可能带来校园中的意外伤害事故。

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等公害,我们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很差,禁不住诱惑,不服从学校规定,违规进入网吧,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再拿《交通法》来说,如果我们不遵守,也许就会出现一些不应该发生的惨剧。例如,在我们校门口放学期间,有同学骑车带人,三三两两占据机动车道,不看来往车辆,强行猛拐,当机动车鸣笛时还表现出一脸茫然与麻木,殊不知,危险就在咫尺之间。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学生,要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班规,要遵守社会规范及约定俗成的礼仪道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训。遵规守纪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校园,为了社会,自律克己,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让个人的素质前进一步,让民族的素质前进一大步。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在我心中三分钟发言稿(篇3)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到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们心中》。

20__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宪法日”。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我们的最高行为准则。我们要守法首先要遵守宪法。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关系着国家的命运、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我们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要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树立宪法观念,大力宣传宪法在国家生活中重要地位和作用。

我们知道宪法和法律都是为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我们要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哪些事必须做。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和谐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全面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将来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责任而努力奋斗!

法制在我心中三分钟发言稿(篇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是第__个法制宣传日。

法者天下之公器,如果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那么宪法就是治国之基石。宪法从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有着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因此,我们要从小树立遵守宪法的思想,培养宪法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意义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切法律制度之中最终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这样一代代传承优秀的行为习惯,让宪法支撑起整个民族的精神,渗透到了人类灵魂的明天。

西汉初年,文景之治;东汉年间,光武中兴;追隋朝开皇之治,忆玄宗开元盛世……这些古时社会繁荣时期都有一系列的法制。自“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时开始,转眼新时代的中国拥有的便是如此的“宪法之治”。所以,我们可以有幸站在这里,把那些不再完全的辉煌完全复合,以宪为桥,以法为梯,走向我们伟大的中国梦。

中国梦是民族的,是国家的,也是个人的。以一个个体自居,本身是不可能通过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对学生的我们而言,法就是教育、学习上的基本保障,我们理应珍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在这抹红色之下,共同许愿,让讲法懂法知法的风尚在我们的校园生根开花,蔚然成风。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制在我心中三分钟发言稿(篇5)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对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予以了明确。

也许有的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母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根据《宪法》的内容,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的学习和品德养成提出了要求;当我们走进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当我们在消费遇到问题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们学生在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与法律相伴。

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自20__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__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同学们,《宪法》当中具体的内容我们会随着学业的增长慢慢地接触,今天让我们先来学习几条与我们少年儿童紧密相关的内容: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同学们,我们要积极贯彻宪法精神,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等等。

从冲动莽撞地解决同学们的纠纷,到能够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这些都是我们践行宪法精神的体现。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我们不但要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还要把法治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法治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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