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芜湖自考毕业证书领取通知
一.领取时间:
2016年8月10日—12日
二.领取地点:
准考证号0201开头的考生在市教育考试中心三楼自考科领取;准考证号0202开头的考生在芜湖县领取;准考证号0203开头的考生在繁昌县领取;准考证号0204开头的考生在南陵县领取;准考证号0205开头的考生在无为县领取。
三.所需证件: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需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领人两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领取①毕业证书、②毕业生登记表内页、③电子注册证明、④考生申请毕业时交验的材料。
2.毕业登记表是重要的人事档案,请考生自行交至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毕业生,毕业登记表可交由我中心统一交局人事科。无单位的考生自行保管。
3.凭《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电子注册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单位证明(或签订的就业协议)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安徽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否需要办理请咨询所在单位)
4.领取证书后,发现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请于8月22日前来我中心登记。逾期视为无更正信息。
【拓展阅读】
自考基本情况
1、自考是一种什么形式的考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2、自考基本考试制度有哪些?
答: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
3、自考是国家承认的考试吗?官方考试机构是什么?
答: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对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已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主要有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