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完成学生免费营养午餐工作,学校提前布置该项工作。家长们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对照各项条件,符合条件的家庭利用假期,做好上交材料的准备工作,开学报名时填写申请表,材料上交时间以及审核等事宜另行通知。
“免费营养午餐”相关文件规定:本市户籍农村家庭(父母一方或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学生,满足条件的学生即可享受一个学期的营养午餐免费,严格遵照“一学期一审核”的规定,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学生为本市农业户口即可享受。
2、学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但父母一方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即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外省市家长户口本首页为家庭户口的,请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确为农村户口的户籍证明。
3、学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但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即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提供监护人相关材料)
4、学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但父母离异的,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即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提供离婚证及孩子的出生证)
5、学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但父母离异再婚的,监护人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即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提供结婚证及监护人相关材料)
提供材料:
1、 学生本人为农村户口提供学生户口本复印件。
2、 家长一方为农村户口提供出生证复印件、学生户口本复印件、农业户口的父或母的户口本复印件。
3、 家长一方户籍在外地,并且所在地已经进行了户籍改革,取消了户籍性质,统称为“居民户”,需开户籍证明。提供出生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学生户口本复印件、农业户口的父或母的户口本复印件。
材料要求:
1、户口薄整本复印,从户主页复印到第一个空白页(如第5页开始为空白页就复印到第5页),学生、家长在同一本户口薄上就复印一本,学生、家长在两本上就复印两本。
2、学生须提交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即出生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