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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

2024-09-26 来源:华佗小知识

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1

  二、根据广播提示分发试卷。

  三、考试五分钟内不得离开教室(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

  四、考试开始五分钟后可以离开教室;平均半个小时巡视一次。

  五、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进教室,做好考试结束工作。

  六、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收交试卷。

  七、及时将试卷连同填写好的考试情况记录表一起送交教务工作室,待工作人员清点试卷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

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职责2

  一、学科巡考老师(负责整个年级的巡视)

  1、解决试卷上出现的问题;

  2、检查楼层巡考老师情况;

  3、填写巡考记录。

  二、楼层巡考老师(负责一到两个楼层的'巡视)

  1、巡考老师原则上由本场考试的学科任课老师担任,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2、巡考老师由某一班级的监考老师兼任,不再另设专职巡考老师。

  三、职责

  1、一位巡考老师负责一个楼层(四号楼例外,一位巡考老师负责两个楼层的四个班级)。

  2、巡考老师在考试五分钟后可以离开自己监考班级进行本楼层巡视,一直持续到本场考试结束。

  3、巡考老师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各班学生考试情况,及时制止作弊苗头,对所发现的作弊违纪情况予以如实记载并及时反映给教务处。

  (2)及时解决考试中学生反映的问题(如试卷缺失、文字印刷不清、试卷勘误等),对科学性问题则不予解答。

  (3)及时反映试卷上出现的科学性错误。

  4、考前十五分钟巡考老师回到自己监考班级做好本班考试结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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