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政〔〕203号
关于报送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
情况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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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月23日印发
各市知识产权局百千对接工作统计表
单位名称(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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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数据为、2011年开展百千对接工作的总体数据。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填表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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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专科就业率高于本科研究生
截至9月,广东省九成多高校毕业生已“h”到工。24日,广东省教育厅通报,今年的大学生初次就业率为94.65%,与去年同期相比略低。据预计,今年广东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共有42.3万人,比去年净增5万人,加上外省到粤求职以及往年暂缓就业的.学生,共计超过65万高校毕业生在广东求职,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据统计,在各层次毕业生中,专科生就业率依然好于本科生和研究生。三类毕业生中,研究生初次就业率最低,为90.09%,本科生为93.95%,专科生为95.65%。
按就业类型统计,全省超过31.9万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占全部毕业生的75.44%。
按就业地区流向统计,近82%的专科毕业生在珠三角就业。
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省教育厅从10月起面向届高校毕业生举办47场各种形式的供需见面活动。活动门票将发放到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免费领取。。
为规范本厅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广东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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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厅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对具体事务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对本厅直接管理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制定文件的,不属于本办法适用范围。
第三条 。。
第四条 政策法规处负责本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送审查、报请公布以及指导监督工作。
第五条 各处室(含有关直属、直管单位,下同)根据实际需要,负责或者组织起草各自职权和业务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
综合性的、涉及多项事务的规范性文件由办公室或者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
各处室在规范性文件起草前和起草过程中应当加强与政策法规处沟通,政策法规处在政策、合法性及文件规范性方面给予支持、进行指导。
第六条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下列事项: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对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事项尚未专门作出明确规定,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或确有必要对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作出明确、具体和操作性的规定;
(二)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
(三)不得违反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不得设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或者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管理费、手续费、滞纳金、咨询费等);
(五)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依据,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
(六)不得以解释性表述对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的条文、相关定义、适用范围等的内涵进行规定,也不能采取其他表述做出扩大化或缩小化的规定;
(七)不得超越本厅的职权范围。
第七条
(一)标题应当冠以制定机关名称;
(二)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概念统一,语言规范准确、简洁明了;
(三)原则上不对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作重复性表述,但在作出操作性、具体性规定时,可以对相应的原则性条文规定进行引用表述;
(四)文末应当规定施行日期,除应急需要外,原则上印发日期与施行日期之间不少于30日;
(五)应当明确规定有效期,暂行或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
第八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一)制定目的;
(二)制定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依法设立或者实施的有关工作制度、事项、办事程序、时限和要求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起草人员完成起草工作后,起草处室应当在本处室范围内组织讨论、修改,形成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并按如下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一)征求本厅有关处室和直属、直管单位意见;
(二)以本厅名义征求有关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以及省直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六)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听取意见。
第十条 起草处室应当根据有关意见作出相应的修改或者协调,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后送政策法规处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简要说明,包括起草背景、必要性、依据、起草过程以及主要制度等内容,制定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等;
(三)对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说明;
(四)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情况;
(五)有关听证材料和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政策法规处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
对各处室提交审核的文件,经审核认为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应当自收齐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文件退回起草处室,并说明理由;对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应当自收齐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政策法规处审核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只审查合法性,不审查可行性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应重点围绕立法保留事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限制权利以及是否超越权限等七个方面开展。
若发现存在可行性或者合理性问题时,政策法规处可以就文件可行性、合理性及结构、文字表述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由起草处室决定是否修改。
对草案主要内容意见较多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政策法规处应当召集起草处室和有关处室进行协调、修改,必要时提请厅领导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核后,由起草处室提请厅务会议审议。
第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政策法规处会起草处室拟文,经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厅领导签发后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
第十四条 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经审查同意的,由起草处室拟文会签政策法规处等有关单位后呈报厅主要领导签发;
(二)经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的,由起草处室会同政策法规处修改后呈报厅主要领导签发;
(三)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由政策法规处提请省人民政府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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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第十六条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处室应当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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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政策法规处每隔两年组织对本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由负责组织实施的处室提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订建议。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新出台、废止、宣布失效、修订或调整的,负责组织实施的处室应当于3个月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应当于6个月内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意见。
暂行或试行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实施的处室应当自暂行或试行期满3个月前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于暂行或试行期满1个月前提出废止或制定正式规范性文件的意见。
负责实施的处室在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或因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需要修订或停止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意见。
修改程序按制定程序执行。
第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内容存在歧义,或者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厅的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由政策法规处会同起草处室进行解释或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第十九条 本厅与省直其他部门联合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法制办,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 12月13日印发
第一条 。
第二条 。
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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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级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
第五条 行政机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内设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虽有规定但规定不具体、不便操作的;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授权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七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违反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不得超越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
第八条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事项:
(一)行政处罚;
(二)行政许可;
(三)行政强制措施;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但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设定的事项。
第九条 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
第十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确定名称,可以使用“规定”、“决定”、“命令”、“办法”、“通知”、“公告”、“规则”和“通告”等,但不得使用“法”、“条例”。
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应当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应当冠以制定机关名称。
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应当参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制度。
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或者征求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意见,具体程序由各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 政府法制机构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只审查合法性,不审查可行性和适当性,若发现存在可行性或者适当性问题时,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 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时,制定机关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提请审查的公函;
(二)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以及说明;
(三)制定依据的文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上级行政机关文件)。
第十五条 政府法制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送审机关。
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或者涉及其他重大问题、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经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审查期限及其理由书面告知送审机关。
政府法制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将审查意见通知送审机关的,视为同意送审机关所报送的规范性文件。
第十六条 政府法制机构对送审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提出审查同意的意见;
(二)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或者有关部门对草案主要内容存在较大争议的,提出相关审查意见后退回送审机关。
送审机关对政府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审查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第十七条 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行政首长签发。
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经部门行政首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行政首长签发。
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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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办公所在地和公共场所建立公告栏,公布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布日期应当不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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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提交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的正式文本及说明等。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发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应当建议制定机关自行修改、废止或者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撤销。
第二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可以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审查建议。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提出审查建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施行后,制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意见通报政府法制机构。
第二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对已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修改和废止程序按照制定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 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对同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和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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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作出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建议。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情节严重,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或者由于执行无效的规范性文件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政府法制机构可以提请行政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政府法制机构不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职责,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应当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 行政 法规和 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法律上称之为 抽象行政行为。由于这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是 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也在逐步加强。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 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 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文件的申请。此外,国家法律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正在逐步予以严格规范。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除了本法第九、十、十一、十二及十三条的规定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补充:由于我国立法层级及形式多种多样,名称繁多(包括法、条例、办法、规定等),当前对“规范性文件”无权威解释和界定,初学者对“规范性文件”一知半解,这样很难区别实践中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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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即将展开,体检将按照新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包括胸透、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二项、乙肝两对半等。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指定医院中自选1所医院,统一组织本校申请人进行体检,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一律无效。
根据《标准》第七条规定,各种急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及遗传性肝病、各类病因所致的肝硬化,体检视为不合格。而各类急性肝炎(如药物性肝炎、甲型肝炎等)治愈者,视为合格。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无论“大小三阳”),转氨酶正常,排除肝硬化者也视为合格,但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岗位。 (记者 陈晶晶 通讯员 赖红英)
小学、初中不得开设“实验班”“特色班”“创新班”“奥数班”等各类性质的教学行政班;;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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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必须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得按成绩给学生排队。。
。家庭作业应以探究性、思考性的内容为主,尽量避免布置机械训练、死记硬背的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第一条 。
第二条 。
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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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级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
第五条 行政机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内设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虽有规定但规定不具体、不便操作的;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授权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七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违反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不得超越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
第八条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事项:
(一)行政处罚;
(二)行政许可;
(三)行政强制措施;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但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设定的事项。
第九条 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
第十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确定名称,可以使用“规定”、“决定”、“命令”、“办法”、“通知”、“公告”、“规则”和“通告”等,但不得使用“法”、“条例”。
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应当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应当冠以制定机关名称。
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应当参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制度。
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或者征求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意见,具体程序由各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 政府法制机构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只审查合法性,不审查可行性和适当性,若发现存在可行性或者适当性问题时,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 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时,制定机关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提请审查的公函;
(二)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以及说明;
(三)制定依据的文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上级行政机关文件)。
第十五条 政府法制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送审机关。
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或者涉及其他重大问题、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经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审查期限及其理由书面告知送审机关。
政府法制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将审查意见通知送审机关的,视为同意送审机关所报送的规范性文件。
第十六条 政府法制机构对送审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提出审查同意的意见;
(二)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或者有关部门对草案主要内容存在较大争议的,提出相关审查意见后退回送审机关。
送审机关对政府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审查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第十七条 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行政首长签发。
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经部门行政首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行政首长签发。
第十八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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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办公所在地和公共场所建立公告栏,公布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布日期应当不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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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提交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的正式文本及说明等。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发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应当建议制定机关自行修改、废止或者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撤销。
第二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可以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审查建议。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提出审查建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施行后,制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意见通报政府法制机构。
第二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对已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修改和废止程序按照制定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 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对同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和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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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作出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建议。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情节严重,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或者由于执行无效的规范性文件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政府法制机构可以提请行政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政府法制机构不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职责,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应当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
按照局里分工,我协助局长分管机关行政、计划财务审计、基建、电教装备及校办产业工作。一年来,在局长的正确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大力支持下,在分管科室的不懈努力和全体同志的密切配合下,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向组织和同志们作以简要汇报:
一、关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行政管理,为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后勤保障。一年来,文秘档案工作管理规范,印信保管无差错,上传下达及时、准确无误;车辆管理进一步加强,尽管数量少,但由于妥善安排、科学调度,基本保证了机关特别是领导用车,并争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对原有车辆进行了适度更换;全年机关车辆实现了安全运行。
在强化机关行政管理的同时,狠抓了综合治理特别是学校安全工作。20XX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节假日值班值宿等多次专项检查和抽查。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全系统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是加大计划财务审计工作力度,为整个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经费保障。在财政资金困难、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资金运行取得了预期效果,保证了全系统和局机关必需的经费支出。内部审计工作进展顺利,除完成对各基层单位的常规审计任务外,还适时地开展了校长离任等专项审计工作,为强化财务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是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1、*****中学已建成并交付使用。按照区委主要领导的意见,我们积极协调运作,争得了*****有限公司的援助建成了*****中学。该校占地面积2.5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目前总投资近500万元。首批学生*****人已于*****年暑期入校就读,并享受“*****”优惠政策。
2、农村危倒校舍改造成效显著。全年新建、维修校舍总面积达*****平方米,总投入达到*****万元,是区政府下达*****平方米改造任务的*****倍。所有改造、新建工程均已全部完工交付使用。
3、*****中学教学楼基础工程按时完工。一年来,我们克服困难,执着争取,在*****大幅度压缩开工项目的不利形势下,终于争得上级同意,先后完成了工程项目的可研编制、计划规划、用地审批、图纸设计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于*****月*****日完成了*****工程。
四是重点解决装备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信息技术教育的快速发展。
1、抓建设,全面完成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一期工程试点工作。*****年*****月份我们就已完成农村远程教育一期工程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目前已处在正常运行状态,二期工程项目计划、配套资金等均已落实到位,今年春季即可进行设备安装,届时全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100%完成。基本搭建起了现代远程教育的信息平台,实现了天网、地网的无缝隙覆盖。
2、重管理,努力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整合。为规范远程教育设施的使用管理,我们采取了典型引路、强化培训、加强检查评估等措施,保证了我区远程教育设施的规范使用。十月下旬,在*****中学召开了全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与管理现场会。
五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最大限度的解决教育经费和投入不足问题。
1、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顺利。今年区里确定给我局引进内资任务*****万元。到05年底*****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共引资*****万元,完成了区里下达的任务。
2、项目包装工作超额完成任务。05年共包装*****个*****万元以上的项目,并于上半年报区项目办验收合格。
3、固定资产投资步伐进一步加快。在*****年大量投入的基础上,*****年全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万元,超额完成了区里下达的*****万元的计划指标。
4、争取专项资金工作成效显著。我们通过主动登门拜访、汇报工作以及邀请来视察指导工作等多种途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共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累计*****万元,用于校舍维修改造、购买电教设备和增添教学仪器等,完成了区里下达的*****万元的任务。
二、关于作用发挥及廉政建设情况
自己觉得,在一个领导班子群体中,作为一名副职如何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确保这个班子群体在协调状态下开展工作,其最核心、最首要的就是找准位置,搞好配合,自觉地将个人融于这个群体之中。通过自身努力,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通过自己的言行,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自己在心理上就是这样想的,在实际工作中也是这样做的,无论是在哪个部门都是如此。一方面,自己分管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精心组织,积极运作,不等不推不靠,尽可能的少牵扯主要领导精力;另一方面,涉及其他或全局性的工作,也尽量多动脑,多提建议,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减轻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工作压力,做到分工不分心,主动工作不越位,相互配合顾全局,摆正自己的位置,把握好参谋与决策的关系,既不畏首畏尾,又不越权代替,做到参与不干预,出谋不决策,协调不包办,从而有效地促进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
在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上,多年来都能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和约束自己,特别是在工程招标、材料选定、工程决算及经费拨付等重要环节和敏感问题上都与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共同研究,从不自作主张,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但由于工作岗位的原因,特别是近几年教育基建项目较多,很多时候有求于各部门给予支持,另外,近几年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机会也增多,因此送往迎来、超标准接待现象时有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按照岗位职责完成了工作任务,但在许多方面还程度不同地存在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
一是主动学习、系统学习不够,
二是机关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还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
三是工作中缺少开拓精神。
以上问题无论是客观因素的影响,还是主观作用的结果,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年来,在局长的正确领导下,在班子其他成员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学习,踏实工作,与分管股室的同志们共同努力,勇敢面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积极抢抓机遇,围绕单位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述职如下,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认真学习做好表率,加强修养提升素质。
本人在工作中能认真学习并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在工作中强化业务学习,能认真参加机关每周一的政治学习,坚持写工作日记或周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通过学习,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高和增强,以更加振奋的姿态、奋发有为的作风投入到工作中去。
虽然我到局里工作的时间不长,但深深感到教育系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对自己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作为一名副职,我严格按副局长的分工,做好份内工作,凡是分管工作,严格按照局长的布置,与分管股室一起抓;凡是涉及到全局的事情,及时与其他副职沟通。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积极配合局长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在局内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使全局上下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干事业,形成了宽松和谐、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二是严以律己、宽厚待人。在日常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忠厚待人,以信处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同时。我号召和引领局机关工作人员发扬“和谐机关、服务基层、以人为本、共谋发展”的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分管股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巨大的合力。三是廉洁从政、树立形象。我做到有名不争、有功不居、有责不推,如在去全国教育行政学院学习、出国考察方面不争不抢,能正确对待、摆正位置。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一生自重,事事自省,处处自警,不忘自勉。
二、勤奋敬业谋求发展,恪尽职守做好工作。
作为一名直接从基层提拔上来的干部,我深知,唯有勤奋、踏实、敬业,才能赢得领导的信任和群众的信服,才能不负组织的重任。半年来,我始终把“敬业”作为工作目标,把“勤奋”作为内在驱动力。能按时上下班,遵守工作时间,做到早上早来半小时,遵守局里值班规定,坚持值班值宿按时到岗,多次牺牲休息时间(双休日、节假日),有时也利用早晚的时间去各学校学校检查值班、值宿、防汛等安全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3COME文档频道时督促整改。一年来我下基层X次、阅上级文件X余件、签发文件X多件;在工作中能认真总结、善于积累,在今年份3月12日-25日,教育局对全县教育22个单位进行了资源整合调研期间,我能根据调研的情况及时整理,写出自己的想法,责成办公室完成了5000字的可行性调研报告、为制定教师调整方案提供了理论依据。我在调研、学习、参观、参加会议(如:陪同X县长、局长到部分学校进行资源整合前校舍情况的调研;去XX实地考察寄宿制学校管理情况;去XX林业局学校考察办学情况;陪同X局长深入各乡镇、村,与村民沟通交流,征求他们对农村学生直补通勤费的意见。)等活动中注意第一手材料的搜集和保存,现已形成工作记录X本、工作光盘X本。工作中我做到了月月有计划、周周有重点、日日有落实。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齐心协力取得成效。
做为常务副局长,我分管人事、信访、安全、办公室、计生、财会及基建等工作。一年来,各股室的同志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自的工作任务。
1、人事工作。教育系统的人事工作涉及全县1000多名教职工,任务纷繁复杂,政策性强,而人事股人手少,压力大。。
一是师资调整工作。资源整合工作是教育局今年的重点工作,为保证师资调整工作顺利进行,教育局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团结一致、戮力同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在调整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XX县中小学师资整合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做到了考虑充分、操作缜密;做到了政策透明、阳光操作;做到了分布均匀、科学合理;做到了一视同仁、人人平等;做到了人人有岗、自我适合;做到了上级放心、百姓满意。
二是信访工作。教育系统人多面广,信访量大,今年信访问题主要集中在资源整合、毕业生分配、福利待遇等方面。我和人事股的同志认真做好协调和处理工作,把矛盾控制在最小的程度。今年两起比较典型的信访案件是原XX学校民办教师XXX要求恢复教师资格、办理退休手续以及XXX要求为儿子安置工作,我们能及时准确排查,与有关部门汇报、沟通,确保了奥运期间未出现上三级访。在资源整合期间,能充分利用局长信箱,及时消除教师的不满情绪,我们共收到有关资源整合的帖子230余件,集中答复16件,因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未出现一起因资源整合到县访的事件。
三是职称评聘工作。在工作中,我们能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指导各学校按程序有效开展职称推荐工作。今年我县向省、市推荐拟晋特级教师职务1人、高级教师职务教师15人、中级职务教师5人,为14人办理了初级职务备案工作。
四是评模选优工作。。向省推荐省级师德先进个人3人,XXX校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集体。
五是乡村教师补贴发放工作。从今年5月份开始向乡村教师发放工作补贴,我们严格按文件标准进行审核,并按程序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共为2307人次发放补贴260,050.55元。
六是幼儿园工资纳入统筹发放。我们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找出依据,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协商,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幼儿园教师工资已于今年5月正是纳入财政统发。
七是“一评三考”工作。今年主要做了几项工作:为“一评三考”配备负责人;制定与下发《加强教师队伍考核的实施意见(修稿)》;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局关于教师队伍考核的工作重点,对各学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深入各校了解进展情况,指导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指导性意见;督促各校按时完成考核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把教师考核工作方面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及时召开“一评三考”工作推进会。
一年来,全县各学校能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面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形成了扎实有效的教师评价激励机制,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年高中阶段学校校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
一、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本通知颁发的校历制定2015-学年本校校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表,规范安排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全面落实课程计划,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要安排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组织以田径运动为主的.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并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安排文化、科技、艺术节以及学校传统、特色等多种活动。各校校历应在6月底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校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集体补课,
鉴于高考时间提前,高三年级可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学校实际教学安排情况,适当调整开学时间,于8月1日开始新学年上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执行校历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健康发展。省将适时组织开展普通高中落实校历情况专项检查。
三、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各类课程的学时比例,按照加大专业技能课程的比重,结合学校、专业和学生实际,科学分配学时。实行弹性学制或培养目标有特殊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时间。
2015—2016学年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
2. 2015—2016学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历
广东省教育厅
5月6日
(活动时间:2017年1月16日—2月28日)
尊敬的家长:
您好!寒假将至,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为了提高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请家长和孩子登录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参加“2017年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同时希望家长加强对孩子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确保孩子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假期。此次活动参与方式如下:
方式一:电脑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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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手机参加
第三步:按页面提示完成模块一和模块二。
提示:确认完成时,需用学生的帐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