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通用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目标企业”系指 公司。其“关联企业”系指目标企业在地区开设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二、合作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同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有关 销售合同,协助甲方维护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已经形成的合同关系,协助甲方从目标企业取得购货订单。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合同签订。
3、乙方协助甲方获取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相应合同款项。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该选择以下其中一种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① ( )乙方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签订合同总额的 %作为居间服务费用。
② ( )乙方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总额超出
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超出部分金额的50%作为居间服务费用,合同超出部分金额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甲方双方各缴纳一半。
2、居间服务费应在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到期不予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甲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无条件支付上述居间费用,若有违反,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并支付本协议居间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六、保密协议
本协议以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均为商业秘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密,否则承担过错的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通用范本 篇2
联 系 地 址: 乙方:(委托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关于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最终促成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相关商务事宜。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关于工程项目的有关信息真实可靠。
1、乙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承包合同。乙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甲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或提供工程信息有效,则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1、 项目居间费用总额 = 项目信息费 + 项目提成。
a、项目信息费
装修面积300㎡-700㎡(含)/项目,1000元/项目;装修面积700㎡/项目,1500元/项目。
b、 项目提成:净合同额的3%,5%
1) 居间人仅提供工程信息,不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居间成功提成3%。
2) 居间人,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并参与到合同谈判中,居间成功提成5%。
3) 净合同额指除去建设单位等返点,3.41%税金后的合同额。
4)居间人能协助洽谈,获得较高利润时,可协商项目提成额度。
2、 项目信息费发放:乙方参与建设单位报价,且报价后客户可跟踪,报价后两周内发放。
3、 项目提成发放:项目签订合同后按照进度款比例逐次发放,每次发放为进度款入账一周内,或项目验收完毕后一次性发放,具体采用那种方式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4、 乙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有效期一年。
1、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居间合同通用范本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
所有权人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座落(区位)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楼层________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套内面积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土地性质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合同登记号________委托单价________委托总价________计价方式 按建筑面积 按套内建筑面积 按使用面积
室内设施或交易要求:
二、委托事项(选项打“√”,不选打“×”)
1、委托意向: 出售 出租 置换 求购 求租
2、委托方式(选项打“√”,不选打“×”) 独家委托非独家委托乙方可转他人服务委托
三、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况: 甲方不得将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合法和无任何民事纠纷,并有明确、真实的告知责任,所提供的手续必须完备;
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佣金;
3、有责任协助乙方实地查勘房地产现场;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顾客,甲方不得与此进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属任何人员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好处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顾客信息有保密的责任。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负责委托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策划、促销;
2、有责任真实地告知甲方交易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
3、陪同甲方或顾客实地看房,如实介绍情况。协助成交和签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关的各项咨询服务; 4、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作虚假广告宣传或虚假承诺;
5、有责任保守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个月。
八、此委托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若甲方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达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
十、交易双方已签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终实现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十一、佣金: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__________%,在交易双方签定交易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十二、委托底价承销,双方已约定超额收益为乙方佣金的除外,乙方隐瞒交易实情,而产生的差价收益无条件的属甲方所有。
十三、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倍:
1、有虚假违法和纠纷的委托;
2、未按规定支付佣金的;
3、由乙方提供的房源客户,甲方及甲方直系亲属未告知乙方而私下成交的;
4、超越委托权限,未经甲方同意,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5、甲方私下与乙方下属经办人员同谋达成成交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获取差价收益的。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十五、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居间合同通用范本 篇4
委托方:
居间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
交易底价为人民币 圆整(¥ 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接受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 圆整(¥ 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 80 %.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通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通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居间合同通用范本 篇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424条、第426条、第428条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xx第29号文件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第60号文件关于“佣金支付”的规定,甲方现已将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署此份承诺书,乙方向甲方提供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东北路(香江大道-华裕路)工程等项目,甲方自愿承诺支付乙方劳务居间服务费。双方约定如下并共同遵照执行。
委 托 人: (简称:甲方)
居 间 人:(受托人): (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一、甲方与总承包方(相关方)能够正式签订本项目相关合同(含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劳务合同等合同协议)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劳务居间服务费,劳务居间服务费为工程项目规模总造价的1%,居间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195万元(大写金额:壹仟壹佰玖拾伍万元整) ,全部以现金模式支付。
二、甲方与总承包方(相关方)正式签订本项目相关合同(含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劳务合同等合同协议)后三天内先支付第一笔劳务居间服务费的¥;400万(大写金额:肆佰万元整)。剩余部份在甲方收到业主第一次工程款后3日之内付清¥:795万(大写金额:柒佰玖拾伍万元整)。以现金模式支付。
三、乙方应促成甲方与总承包方(相关方)合同的签订,协议成立,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务居间服务费,如甲方在与相关签约的前后变更人员或推荐其他人承接该工程,甲方亦应按其约定履行支付劳务居间服务费的责任。
四、如甲方不按时或不支付劳务居间服务费给乙方,乙方可持此合同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甲方任何一期未按本协议约定付款,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按逾期付款总金额乘以月利率2%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直至付清之日止。
五、乙方有权委托业主在甲方承建项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劳务工资内代扣居间费,并将居间费直接支付给甲方,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且不视为业主违约逾期付款。
六、无论合同名称或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甲方付给乙方的劳务居间服务费必须遵约履行。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
八、甲乙双方均应对本项目严格保密,如任何一方将本项目相关内容对任何人泄密,导致不能签订相关合同等不利因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泄密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与业主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等工程文件,即视为甲方完成居间所有工作。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若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委 托 人: 居 间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