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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通过并颁布实施是在哪一年

2024-09-03 来源:华佗小知识

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通过并颁布实施是在()。

A. 1949

B. 1952

C. 1954

D. 1982

 

答案

C

解析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扩展知识

我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9月颁布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在1954年。

笔者所收藏的第一部《宪法》已经走过漫长的50年历史。这部《

宪法》单行本是人民出版社发行的,发行量为2000万册,封面印有国

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红色字体,现在这第一部《宪法》单行

本已经是一部凤毛麟角的“珍品”。

第一部《宪法》共制定106条,分为序言;第一章总纲(1—20条

 );第二章国家机构(21—84条);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85—103条);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104—106条)。

在旧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是在公元1908年(光绪三十四

年八月初一日)颁发的,它叫《钦定宪法大纲》。

辛亥革命后,公元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公布《中

华民国临时约法》。

1931年11月7日,中央苏区在首都瑞金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一

次全国代表大会”,并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些

都是在我国历史上所产生的部分《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9月28日第一届人大第

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1975年、1978年和1982年进行过三次全面

的修改,我国现行《宪法》是在第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今年3

月,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将对现行的《宪法》进行修改和颁布,

它将是我国政治经济各领域中的一件重要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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