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总则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通讯员队伍,及时、准确地捕捉公司的新闻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生产、管理及各项工作,围绕公司工作的重点、热点和特点进行新闻宣传,塑造公司良好企业形象,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加强公司及各部门工作宣传力度特制订本办法。通讯员管理
根据通讯工作的需要和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原则上规定各部门以50人为一档,每增加一档则增设一名通讯员,总数不超过3人。所有通讯员均须在行政部传讯主管处备案,并接受传讯管理员根据本办法和《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实施的管理。通讯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员工作的,由所部门再推荐其他人选,并需及时通知传讯管理员更改备案。
2.1通讯员任职条件要求
2.1.1爱岗敬业,善于观察生活,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能对公司传讯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并及时反馈读者、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2.1.2熟悉本部门的情况,爱好写作,具有一定的文学创作或新闻写作能力,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性别、年龄不限;
2.1.3热心此项工作,能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能够完成本部门安排的新闻采写工作并进行撰稿、投稿。
2.2通讯员职责
各部门文员对本部门通讯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在本办法和《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负责部门内部通讯员和通讯工作的管理,并对本部门所上报稿件进行审核整理,部门负责人另外指定的除外。
2.2.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本部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2.2任职期间,必须认真写稿,投稿,在公司或者其它宣传媒体发表作品或主动提供新闻线索。
2.2.3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部门及公司传讯负责人所交付或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
2.2.4积极参加本部门或公司举办的各种活动和召开的宣传报道工作会议。
2.3通讯员权利
2.3.1通讯员具有对本单位工作的知情权和采访报道的权力,各部门应为通讯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3.2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座谈会,通报信息、交流工作经验等活动,各部门应为通讯员提供方便参加各项活动的必要条件。
2.3.3通讯员有针对公司工作思路、工作报道内容、报纸质量质询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2.4 稿件要求
2.4.1 人数≦50的部门,通讯员每月投递的新闻稿不得少于2篇;人数多于50的部门,每位通讯员每月不得少于3篇新闻稿,详见附表5.1。
2.4.2 稿件题材限新闻、散文、诗歌、员工工作心得、培训或学习心得。
2.4.3 新闻类稿件原则上要在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发布,逾期将不予接收。
2.4.4 通讯员可自行撰稿或组稿,稿件的受益权归于最初撰稿人。考核与奖励
3.1参照集团《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对各部门传讯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传讯工作将计入部门月度考核“部门日常工作”一条,同时,通讯员的工作绩效也将列入年终个人考评。
3.2 传讯主管于年底对各部门的通讯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和排名,并将评比结果报送至经营
计划部。对于排名前两位的部门,将在部门年度考核的最终得分上加3分;未完成月度考核指标的部门,将在部门年度考核的最后得分上扣去3分。
3.3完成任务的通讯员将享受公司每月200元的补贴,未完成的不予发放补贴,工作绩效也将列入年终个人考评。享受补贴者撰稿将不再另计稿酬。
3.4公司每半年评选出最佳投稿部门前三名,按名次分别给予相关部门5000、2000、1000元的奖励。
3.5公司每半年评选出优秀撰稿人前三名,按名次分别给予撰稿人1000、800、500元的奖励。
3.6被采用的新闻稿件,一般按字数计酬,稿件字数以刊发定稿字数为准。100字以内每篇稿酬20元;200字以内每篇30元;200至500字每篇50元;500至1000字每篇80至100元;1500至3000字每篇150元,每篇稿件的最高稿酬不超过200元。诗歌、散文等文章视其质量、字数多少,每篇稿酬30至50元不等。
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2009-11-30 20:07:04|分类: 职业咨询 |标签: |字号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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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准确地捕捉公司的新闻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生产、管理及各项工作,围绕公司工作的重点、热点和特点进行新闻宣传,塑造公司良好企业形象,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公司通讯员报道组成员管理办法公布如下,望各部门、各子公司积极配合,大力协作:
一、通讯员任职条件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活动能力;
2.爱岗敬业,善于观察生活,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能够向工会服务开发部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并及时反馈读者、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3.熟悉本单位的情况,爱好写作,具有一定的文学创作或新闻写作能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性别、年龄不限;
4.热心此项工作,能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能够完成工会服务开发部安排的新闻采写工作,为本报撰稿、投稿。
二、通讯员聘任办法
1.本着公司员工自主报名为主,部门主管推荐为辅的原则,由编辑部根据自主报名员工的具体情况,在征求本报总编、主编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发给通讯员聘任证书及本报近期报道重点的相关策划资料。
2.通讯员任期一年,能履行通讯员职责者,期满后可继续连任;
3.在聘期内未能履行通讯员职责的则视为自动解聘;
4.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员工作的,由所在单位主管再推荐其他人选,并通知工会服务开发部予以确认。
三、通讯员职责
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本部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任职期间,必须认真写稿,投稿,在公司或者其它宣传媒体发表作品或主动提供新闻线索。
3.服从所在通讯报道小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工会服务部和公司网站所交付或
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
4.积极参加工会服务开发部或公司举办的各种活动和召开的宣传报道工作会议。
四、通讯员权利
1.通讯员具有对本单位工作的知情权和采访报道的权力,各部门、各单位应为通讯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工会服务开发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座谈会,通报信息、交流工作经验等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应为通讯员提供方便参加各项活动的必要条件;
3.通讯员有针对公司工作思路、工作报道内容、报纸质量质询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4.通讯员一经聘用,稿件优先录用,稿酬从优。对宣传报道工作业绩突出者,工会开发部将报请公司领导,予以表彰和奖励;
5.工会开发部每举行一次年终工作总结会议,根据工作考核情况,表彰优秀,并给予相应奖励
关于下发《肇源县电业局通讯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及时、准确地捕捉我局的新闻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我局各项工作,围绕我局工作重点、热点和特点进行新闻宣传,塑造我局良好企业形象,并引导舆论、传递信息、沟通联系、塑造形象、丰富生活、积淀文化、提升精神,根据我局加强品牌建设、展示文化内涵,“一流企业要有一流宣传”的工作思路,依局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肇源县电业局通讯员管理办法,望各部门、局属各单位积极配合,大力协作。
一、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活动能力。
2、爱岗敬业,善于观察生活,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
3、熟悉本部门情况,爱好写作,具有一定的文学创作或新闻写作能力,性别、年龄不限。
4、热心宣传工作,能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能够定期完成安排的通讯报导工作。
二、选用办法
1、可以自主报名,也可部门推荐(但每单位保证至少上报一名)。
2、通讯员任期一年,能履行通讯员职责者,期满后可继续连任。
3、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员工作的,由所在单位主管再推荐其他人选,并通知通讯报道办公室 予以确认。
三、具体职责
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生产、营业、安全管理等各方面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任职期间,必须认真写稿,投稿,或主动提供新闻线索。各通讯员每人每月最少向局通讯报道办公室投稿 篇。
3、服从通讯报道办公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任务。
4、积极参加本单位举办的各种活动和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
四、质量要求(稿件质量要求):
1、稿件形式:可以是消息、通讯、调研报告、报告文学、图片、评论等,内容可涵盖生产、营业、安全管理各方面,包括先进经验和做法、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感人事迹等。
2、文字稿件要求主题鲜明,文笔流畅,内容充实、生动,贴近我局工作实际,有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时效性、趣味性和可读性。新闻稿件务求真实,名称、时间、数字等一定要核实准确。
3、新闻照片要求主题突出、角度新颖、新闻价值较高、画面清晰、层次丰富。
五、基本权利
1、通讯员具有对本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各部门、各单位应为通讯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通讯报道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座谈会,通报信息、交流工作经验等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应为通讯员提供方便参加各项活动的必要条件。
六、奖惩办法
1、全年来稿、信息、线索、信源提供数未达 篇,及全年没有供稿的通讯员,视为自动放弃通讯员资格,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
2、通讯员从事各项活动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局的相关规定,稿件真实性责任自负。
3、对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职业道德的通讯员,取消通讯员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所在部门给予处分。
4、通讯员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宣传工作每举行一次年终工作总结会议,根据工作考核情况,表彰优秀,并给予相应奖励。
七、组织管理
1、为重视通讯报道工作,局领导决定成立通讯报道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部,负责人:刘文彬 成员:杨馥冰。办公室负责通讯员工作的整体指导与协调。根据工作重点,直接组织和领导各单位通讯员;定期召开通讯员工作会议,评估与部署阶段工作。
2、通讯报道办公室负责通讯员队伍的日常联络与管理。按照工作要求,做好通讯稿件的征集和初审,登记、汇总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八、报送方式
稿件采取电子报送方式,邮箱地址:zydyzgb@163.com。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通讯员管理办法
1、通讯员工作的指导原则
遵循企业文化建设及企业内刊的宣传工作规律,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
所在片区(部门)的工作成果,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把办成具有可读性、信息性、熏陶性的企业内刊,为企业文化建设及公司的管理、发展服务。
2、通讯员的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具有文字采集和编辑能力;
3)热心片区及部门工作,有敏锐的洞察力,并善于沟通交流;
3、通讯员的职责
1)通讯员受管理部委托,负责所在片区(部门)的新闻信息采编工作,每月
按规定向管理部供稿。
2)通讯员有信息上传下达的职责,以内刊为载体,营造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舆
论环境。
3)围绕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和当期企业内刊的版面安排,宣传所在片区域
部门各项工作进展、成果,先进人物事迹。
4)通讯员要把握好新闻的时效性,及时收集整理所在片区或部门的新闻线索,及时做好采编工作或上报编辑。按照编辑工作安排,完成所在片区或部门
稿件采写工作。
5)通讯员除了自己撰写稿件外,还应带动、指导、帮助本片区或部门爱好写
作的员工积极撰写稿件,并针对《永锐之光》设置栏目积极投稿,同好本
片区域部门员工的稿件收集和报送工作。原则上,片区通讯员每月至少向 广告部编辑提供1篇消息通讯报道类稿件,总部通讯员每月至少提供3 条消息通讯报道类稿件,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交的,应向管理部说明。6)通讯员是片区的宣传骨干,应当积极配合进行企业文化宣传工作。7)协助管理部做好《永锐之光》回访工作,收集关于改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企业内刊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广告部反馈。意见、建议既可以 是对内刊发表的某篇文章或某一方面报道的具体反映,也可以是对内刊内
容、版面、栏目设置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8)遵守企业文化建设和相关制度、服从广告部的业务管理。
4、通讯员产生办法
通讯员人选由员工自荐或部门提名,经编辑审查同意后录用。每个部门至少
配备一名通讯员。
5、通讯员的权利与待遇
1)通讯员受编辑委托,在所在片区(部门)内部进行新闻采访和专题调查,在适当范围内,可要求所在片区(部门)提供协助和支持。2)同等条件下,通讯员稿件优先刊用,并署名“通讯员XXX”。
6、通讯员的奖励
广告部在年底对部门宣传工作进行考评,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部门以及
通讯员予以表彰、奖励(主要以投稿、刊稿数量和质量作为评选优秀通讯员的标准)。
7、通讯员的惩罚
1)通讯员若连续两个月未提供稿件和信息,编辑将通知本人,若一个月后仍
无稿件投放,将取消其通讯员资格,并在公司内部予以公布,同时,取消 其所在部门参与年终评选企业建设优秀部门的资格。
2)通讯员要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对提供的稿件或新闻线索的真实性、准
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通讯员,将取消通讯员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处分。
8、通讯员日常管理
1)管理部按照各部门上报聘用的通讯员名单,建立通讯员档案。
2)通讯员因工作调动、离职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工作的,由所在部
门同意后另行补充人选。
3)未被聘为通讯员的员工向管理部供稿的数量和质量是管理部对通讯员、所
在部门企业文化建设和文化宣传工作考评内容之一;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管理部将建议所在部门将其增补为通讯员。
通讯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的宣传力度,丰富企业宣传报刊内容,提高通讯员投稿的积极性,便于企业管理部对通讯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各项目部全体通讯员。
三、通讯员职责
通讯员负责采编、写稿、宣传、组稿等工作: 1.负责完成企业文化部布置的写稿组稿任务。2.负责采写、推荐企业的各类稿件。
3.负责稿件的真实性、导向性、健康性、积极性。
4.负责树立企业形象,协助企业文化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5.负责为企业宣传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合理化意见与建议。6.负责维护与管理企业宣传渠道的建设工作。
四、通讯员的基本能力与要求
1、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与写作基础、新闻知识,热爱文学写作。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素质,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
4、具备宣传、认可、热爱企业文化的意识。
五、通讯员的任用
1、通讯员由各项目自己选人,为本项目的宣传工作负责。
2、项目选用的通讯员统一上报到公司企业文化部做备案。
3、通讯员如果变更,在两个工作日内所在项目的项目经理要及时通知企业文化部变更。
4、通讯员上报包含,姓名、电话、学历、专业等信息。
六、通讯员日常工作任务
1、每月完成1篇的供稿任务,每月20日前上交到企业文化部邮箱xxx@163.com。
2、参加企业文化部举办的通讯员培训、会议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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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宣传渠道管理。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宣传渠道,如黑板报、宣传栏、广告、标语等的规范管理工作。
4、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七、通讯员权利与义务
1、稿件优先采用与发表权。
2、企业文化活动优先享有权。
3、企业新闻采访权。
4、企业宣传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建议权。
5、完成写稿、组稿的义务。
6、完成编辑及员工投稿的初审工作的义务。
7、完成宣传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义务。
8、配合协助公司文化部开展各项工作的义务。
八、通讯员来稿规定、审批流程
2、来稿审批流程
a.稿件先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交公司文化部审核。b.直接来稿由公司企业文化部负责直接审核。
c.所有经企业文化部审核的稿件统一交由综合部副总负责最终审核、批准后发布。
3、来稿内容:
a.各项目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b.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政策、办法的新举措、新思路、新成效 c.各部门业务聚焦、管理改进工作的新经验、新典型、新气象、新风貌。d.各部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发展等方面的新动态、新举措。
e.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感人事迹。
f.员工的工作体会、工作经验、学习收获以及工作日记、感想等。
(二)发表奖励
公司在所投稿件中择优投稿到济南市物业协会,中国物业杂志协会、历下区报纸等媒体,必须是自我原创作品(或者有所借鉴的数据)一旦在内部刊物以外的发表将进行再次奖励,奖励如下:
1、在区级发表奖励100元
2、在市级物业协会发表:200元
3、在省级单位发表奖励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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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国家级单位发表奖励500元
(三)稿酬支付
1、投稿一经采纳,公司将在稿件发表后一个月内发放,根据上述标准以现金计发;
2、多人合作撰稿的,公司仍以篇、幅为计酬单位计算稿酬,分配比例由撰稿人自行协商,公司不承担任何分配义务;
3、稿费由办公室核算完成后,即在行政群下发稿酬领取通知,由投稿人自行公司领取;
4、未注明投稿人姓名的不予计发稿费;
5、一经查证稿件内容并非原创,或转载、大篇幅引用的,不予计发稿费或有权追偿稿费。
(四)负激励办法
1、不能按时完成投稿要求的数量对通讯员和项目经理进行负激励50元。
2、对于上交稿件质量不高(如:文字不通顺、错别字多于5个字)负激励50元。
3、连续三期(半年)报纸没有稿件发表的项目,将对项目经理和通讯员进行负激励100元。连续6期(一年)没有稿件发表的项目,将对项目经理和通讯员罚款200元。
十、相关说明
1、如果稿件未被选用,公司不支付稿费。刊登与否以内刊发行为准,不另行通知。
2、所有稿件如未经采用,恕不退稿。
3、稿件择优录取,如遇稿件过多,有可能延期发布。
4、公司高管(经理级以上)所投稿件一经刊登,所得稿酬为标准稿酬的80%
十一、附 责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企业文化部负责解释与完善。
文化部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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