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施工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为甲方机手无偿提供食宿。
2、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 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和反程运费押金5000 元后办理起运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四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四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机械租赁施工合同 篇2
水泥深层搅拌桩
发包人:江苏天一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杨铭凯(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常州太湖东路、龙汇路道路工程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工程内容:水泥深层搅拌桩施工图内容承包范围:水泥深层搅拌桩软基处理
二、开、竣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三、质量标准:常州市新北区质监站、业主及监理验收合格
四、执行标准:现行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施工图纸标准
五、合同价款:以元∕延米的单价包干(包括施工、水泥原材料、柴油发电机组、食宿、验收检测),工作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及审计后数量计算。
六、付款方式: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于年底(农历年)付款至工程总价的50%余款分两年结清。(付款时须提供相应成本发票)
七、其他事宜:
1、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技术交底、施工图纸的发放、施工现场平整、施工便道的畅通。
2、乙方施工用水泥必须符合图纸质量要求,要提供厂家质检报告及合格证。水泥进场施工前必须经过业主委托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上报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并做好现场施工的维护并且要接受甲方、监理组及新北区安监站的安全验收,以保证施工安全。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按建设单位及新北区质监站要求做好检验资料。
5、乙方必须为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技术工种必须持有效地上岗证书方可上岗施工。
6、在施工工程中乙方要及时做好文明及安全施工工作,如出现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工伤事件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与第三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8、对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并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同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直至达到业主(或监理)满意为止。如乙方不负责处理,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不免除乙方责任。
9、甲方为了保证“江苏天一路桥有限公司”在常州市龙汇路道路工程 的声誉,促进乙方在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全面达标,甲方将对乙方施工现在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乙方在某一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又不能及时整改,影响到甲方的声誉和经济利益时,甲方有权责令其清场终止合同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工程总造价的20%以下的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甲方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代表: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签约双方协商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发生诉讼,则管辖权归发包方所在地。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机械租赁施工合同 篇3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公路段公里的工程施工任务,因工程施工需要使用乙方自备机械设备,经双方协商按租赁对待,现双方签订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为明确和维护双方责、权、利,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质量,使机械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机械性能必须达到施工的技术要求。机械设备每月有累计3天的正常保养维修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工地情况安排),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3天)内恢复正常施工状态,否则,每超过一天甲方扣一个台班的费用,超过限定期限(一周)仍不能恢复正常施工状态,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且乙方要赔偿因停工造成对甲方的经济损失。
二、施工地点:公路段
三、工作内容:(填入机械设备需完成的土方、石方、混凝土、砂浆、桥涵、供料以及等具体内容)。
四、租赁时间:自年月日机械设备进场至年月日机械设备离场。
五、租赁费用(含税金):
1、计价方式:按台班费计价,每月每台工作时间为不低于330小时,不足时间要下月加班补齐,次月补不齐扣除相应台班费;
2、租赁费用的计量办法:以有甲、乙双方签字的甲方施工派工单为计量依据,(以工作台班×单价)。
3、租赁费用的支付:经计量结算后,租赁费按月结算给乙方的价款,剩余的%最后工程结算同时进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机械设备撤走或转包他人使用。否则,结算时甲方按实际完成劳务工程量约定结算方式的60%结算费用。
4、租赁设备的进出场费用: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在工地正常工作占合同工期3/5以上时间的条件下,甲方承担单趟进场费用,不符合条件的,进、出场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六、工程质量责任
(1)甲方委托项目部管理租赁机械在施工中的使用并派技术人员对机械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劳务工作的返工。
(2)若甲方不派技术人员指导乙方施工或放弃现场管理,甲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完成的工程经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时,乙方必须返工。属甲方责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担,属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双方责任的按协商比例分担。
(3)因甲方管理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计划管理,现场调度,负责乙方施工作业的技术工作,对其人员和机械设备实施行政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现场行政管理和技术指导。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质量管理,对己完成的工作进行签认,对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对乙方的机械设备完好情况进行考察,达不到完好率要求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
(5)甲方有义务加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并教育乙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由于乙方违规作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为按时完成和不影响甲方的工程进度,根据额定耗油量,乙方的燃油由甲方保障供给,乙方不得超出额定耗油量,超出部分从结算款中按供应价递增%扣除费用。
乙方
(1)服从甲方管理,按规定时间进场,主动配合甲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汽、柴油不得超出机械额定耗油量,不得倒卖油料。月底甲方核算时,发现乙方机械耗油量与工作时间不符,超出机械额定耗油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给甲方赔偿5倍数的超出油量费用,乙方无条件撤出工地,甲方不再结算费用。
(3)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润滑油料等各种费用,负责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税费、机械设备的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各项工作。
(4)加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违规作业,因操作不当损坏国家主要设施、发生事故或造成人员人身伤亡、其他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导致环保不符合要求等,其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内,乙方机械操作人员不属于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劳务人员,其报酬和伤、病、残以及医疗、劳保、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支付。
(6)租赁期内,乙方人员的伙食费、生活用具及其他用品等均由乙方自理。
(7)对机械车辆、维修时,前后50米分别放置警示标志。
八、特别约定
1、租赁期内,因雨、雪等自然原因不能施工,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以双方签字的书面文字材料为准。
2、本合同履行期满,因客观原因需要继续使用机械设备时,由项目部按工程需要通知机运材料科续签,费用由项目部结算。
九、本合同签订程序按劳务合同签订程序履行。工程完工并结清账务后自行失效。
十、甲、乙双方应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不产生口头约定。协商不成,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施工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数量(台):1台
租赁金额:3.6万元/月(每月不超过240小时,超过部分每小时360元/小时计算)
二、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三、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四、乙方的基本职责: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3、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五、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六、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八、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机械租赁施工合同 篇5
施工合同
甲方: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L7项目部 乙方:贾永宏(身份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1.1、施工工程内容:水泥搅拌桩。其中包括水泥搅拌桩、配合钻芯取样、资料等完成合格产品所必需的一切工序。
1.2、工程施工地点: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L7一工区K35+044~K35+182水泥搅拌桩,约3.7万延米。
1.3、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甲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同样必须履行,甲方受到的约束乙方也同样受到约束。质检站、业主、监理等对甲方的指令、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执行。
1.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后3天时间内两台搅拌桩设备进场,7天之内另外一台搅拌桩设备进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场课以10000元罚金。
第二条工程质量及检验
2.1、乙方必须按照提供的施工图纸、由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提出的质量监理细则、设计技术交底、合同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国家及交通部现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配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试验、测量放样等工程技术工作。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2、乙方须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质检员管理。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存在隐患质检员有权决定其停工及返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3、业主对甲方的各项要求及监理程序乙方同样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安全施工
3.1、在施工中,乙方施工范围内安全及防护设施由乙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不善,或过失而造成安全、质量事故(包括危及第三者)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工程结算
4.1、本工程为单价合同:水泥搅拌桩5 元/m(本单价为综合单价,已考虑各种因素)。
4.2、以上单价包括乙方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有设备费、劳务费、临时工程和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施工用电由甲方免费提供,设备进退场时甲方提供吊机供乙方设备吊装。
4.3、工程结算按乙方完成工程量为准,乙方完成该项工程后甲方在7天之内支付8万元,剩余工程款在甲方在获得该工程业主计量付款后及时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优良工程的必须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期要求
6.1、本合同全部工程内容于2007年6月5日至2007年7月15日完工。
6.2、乙方未能按时开工或延误工期,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其他上述未包括事项,均按照相应的业主与甲方签订的条款办理。
7.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八第争议、合同修订及补充。
8.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后仍未能取得致意见时,甲乙双方可向金华人民法院起诉。
8.2、本合同如遇有与国家政策、法令、法规发生抵触时,应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通过协商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内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L7项目部 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
代表:
日期:年月日
机械租赁施工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
1、发放材料按材料单计算;3、押金数额由双方自行商定;3、租赁设备返还时结清所有租赁费用。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在交货地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
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 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附属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预付定金后生效,至租赁设备全部返还、租金等费用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署地点: 合同签署时间: 年月日
机械租赁施工合同 篇7
盘锦双龙集团
合同编号:
东湖胜景小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盘锦双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第一部分协 议 书
甲方:盘锦双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湖胜景A#楼
建筑面积: 暂定A#楼 11063m²
结算面积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为准
工程地点: 大洼县大洼镇工程内容:建筑、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乙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大发改发【2009】106号
资金来源:自 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除甲方外委项目外)的全部工程。甲方外委项目(合同外项目)如下:
1、室内进户门、单元防盗门及外墙瓷砖主材;
2、天燃气、对讲系统材料及安装,电视、电话安装;
3、外墙涂料的施工;
4、桩基础(不含截桩);
5、高层及地下室消防工程、通风工程;
6、土方工程、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7、电梯、观光电梯外弧形观光窗、地下车库采光天井;
(二)如有变更按图纸做增减量的现场签证。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9年6月5日
竣工日期:2011年9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45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标准。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外墙保温等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材料规格型号施工。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
以最终结算值为准
小写:¥元,合每平方米元。
六、拨款方式
乙方从基础垫付至主体6层,按工程量拨80%,12层、封顶各拨工程量的80%;砌筑完、抹灰完各拨工程量的80%,交工前拨两次,交工时留10%,档案备案完拨7%,3%作为保证金。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并提供地勘报告和地下隐蔽资料;
(2)提供施工图纸三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
(3)甲方委派专职工程师行使施工管理中甲方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监理工程师执行甲方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权力;
(4)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责令其退场和返工。
2、乙方工作:
(1)负责合同价款中的水电等相关费用,保证达到环保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2)提供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施工;
(3)严格执行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规定,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施工中使用的新工艺、新方案经甲方及监理认定后予以奖励;
(4)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建筑规范施工,采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程涉及的质量安全检查及整改、分部工程验收均由乙方负责,工程交工以竣工备案为准。
3、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合同以外的技术变更及现场签证按照合同预算标准执行;
(2)塑钢窗、保温、瓷砖、楼梯扶手及护栏、内墙涂料、地热、开关插座、电线、配电箱、理石、室内木门、车库门、防水材料由甲方确定材料品牌、型号、规格、色泽等。由乙方自行安排施工。
(3)乙方中途不得私自退场,否则按中途退场结算,只付给乙方所完工程量的70%,并扣除因乙方退场变换施工队伍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及超价损失)待交工后结算。
(4)乙方若因工期及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增加人员,若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机械和人员。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作为承包工程垫付的先决条件。若因乙方工人劳资纠纷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要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并在开工后10日内报甲方,开完的农民工工资表须报甲方备案,否则将不给下次拨款。乙方若因工人劳资纠纷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缴纳及安全教育并设立专职安全员,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甲方外委工程(合同外项目)配套费已包含于单价但中不另行计算,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及验收交档备案。
八、税费分担
乙方承担投标费、水电费、建筑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税、材料复试费(不含检桩费)、拉结筋检测费、室内环保检测费、个人所得税。税金由甲方代扣。建筑公司的管理费由乙方向所在公司上交。
九、奖罚措施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工期协议,每延期一天,按每1000平方米罚款500元。无安全事故、无质量事故、按期完工、无农民工上访综合考核奖每平方米5元,如违反一项,扣25%。
十、本协议书中未涉及内容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
十一、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0年6月 5 日
合同订立地点:盘锦双龙集团
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之日为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做出补充规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双龙地产一分公司承 包 人:
住所:兴隆台住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盘锦双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乙方(全称):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东湖胜景A#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 年;
3、装修工程为 两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壹 年;
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一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交档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抵扣保修金并作出双倍处罚。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涉及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涉及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金返还期限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施工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机号、数量、附件。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期限:
租赁期从报停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机械的期限交纳方式、期限:___________,租金的计算:___________,租金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
春节期间扣除15天租金(每月均按30天计算)以上租金包含租赁机械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的费用及随机人员的工资。
第四条:租赁期间机械的维修、保养和各类事故的处理:
1、维修: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保养: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机械故障: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安全事故;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若将所有权移交第三方,出租方应在所有权移交日的15天前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自然过渡至第三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将使用权移交第三方,承租方必须在使用权移交日的15天前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要求,在付清租金款的同时,取得出租方的签证认可方可移交,承租方租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过渡至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承租方不按规定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及时支付租金。
3、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租赁机械不能按期交付,出租方应承担每延误一天向承租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4、出租方必须确保每台电梯双笼15小时运行,15小时外保证单笼24小时可以运行。
5、机械如发生故障若4小时不能及时修复,承租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
6、出租方派出的操作工应持证上岗,服从承租方工作安排。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施工升降机楼层呼叫装置分机,如正常损坏由乙方承担,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甲方承担(发射头每个90元,分机每个110元)。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天内,如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限,应与出租方协商,并办理重新签订合同的手续。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贰份。
出租单位:___________
承租单位: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机械租赁施工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1、机械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机械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3、机械设备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机械设备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乙方向甲方租用机械设备,该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第四条、租赁期限
1、乙方向甲方租用机械设备的租赁期限共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________(租赁财产)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
2、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结算方式
根据国家规定的________(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付租金________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的最末一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
风险告知: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3、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在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易损件如叶片、链条、铰笼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三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5、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日期:
机械租赁施工合同 篇10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郭松雄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调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钻孔直径为50cm的深层搅拌桩机械、发电机及配套设备和零件。
数量:甲方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要增加或少桩机数量的,乙方应随时根据甲方要求增调桩机进场施工或立即将桩机撤出施工场地。使用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光快速路接顺段工地。
第二条: 乙方为租赁机械配备熟练的操作手伍名,其每人工资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操作手工资已包含在租金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工程搅拌桩施工完成时止。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每台桩机的月租金为38000元/月,该租金已包含5名操作手工资在内。
2、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应付桩机租金总额的50%,全部搅拌桩施工完成撤场后20天内结算并付清租金余额。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的交货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光快速路接顺段工地。
2、乙方应保证搅拌桩机的各零配件完整无损,进场后能立即投入正常施工使用。
3、如果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疪等属于乙方的责任时,乙方应立即更换合格并能正常使用的机械设备。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使用期间的机械用电及动力燃油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2、租赁机械在租赁使用期内。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是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在工作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果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甲方相应天数租金(3800030超过天数)。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造成自身或他人遭
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使用期内,乙方的机械及操作人员要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调度。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调度或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扣除与损失相当的租金。
6、每台搅拌机进场后的正常施工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负责搅拌桩施工记录资料的填写、整理并汇总,搅拌桩施工完成后应立即向甲方移交完整的搅拌桩原始记录资料。
8、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乙方各承担。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机械操作、维修、保管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2、甲方的现场管理或值班人员应协助乙方对租赁机械的维修及保管,一旦发现所租赁机械有损毁或灭失风险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做好机械的保护工作。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
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人(甲方):出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年月日
机械租赁施工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罗金楼先生
承租方(乙方): 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本设备用于东莞市天利中央花园项目部,地点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9号 。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施工压路机
规格型号:洛阳14t型
数量(台):1台
随机人员(人数):1人
租赁金额:11000元/每月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其中伙食费每月按400元计算。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每月/月。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施工合同 篇1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因施工租赁乙方的机械设备,在甲方标段内参与施工。为明确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备名称:___设备型号___数量
二、起始日期:___至甲方通知的实际停止日期。
三、单价:___元。
四、租赁方式:燃油由方负担,进场费由方负担。退场费由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每月25日至月末付给乙方议定的租赁费用___元整。设备每月允许故障停车三天,如有超日维修,可根据工作情况及施工进度相互协商。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负责机械设备租赁费结算和支付。扣减超过维修日的费用,双方协商。
2、甲方负责安排机械设备的工作任务。
3、甲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乙方完善设备,消除隐患。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状况良好机械设备,配备一名能满足工作需要有经验的操作员,做好日常养护,保证机械正常运转。
2、乙方应在保证施工需要的条件下,尽量节约甲方提供的燃油。严禁偷、倒、泄露等事件发生。
3、遵守甲方有关施工要求,完成交待工作任务。
4、乙方负担除主燃油之外的机械保养费用。维修保养尽量安排在工作空余时间。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及有关危害安全的指挥。
八、设备租赁日期应根据施工情况,以现场实际停止日期为准,中途因各种原因需要临时停止租赁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停止前双方有提前告知义务。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完全付清租赁费用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