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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2024-08-31 来源:华佗小知识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1

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xx

副主任:xx

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检查小组接受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各小组成员详细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年度质量控制方案、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执行。

3、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4、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5、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6、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奖金挂钩。

(三)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科室质控员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2

1.0目的

确保质量记录的完整、准确、清晰,为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并为实现可追溯性、证实作用以及采取纠正措施提供客观证据。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与质量活动有关的质量记录控制。

3.0职责

3.1总办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与该部门相关的质量记录的收集、归档、贮存及保管。

4.0工作程序流程图

责任人/支持文件

质量记录

总办

总办

质量记录一览表

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

总办

相关部门

总办过期记录处理登记表

质量体系文件更改申请表

5.0控制要求

5.1质量记录的标识和编目

5.1.1质量记录表格编码按《文件控制程序》的编码规定执行;

5.1.2公司所有质量记录空白表格由总办文件管理员统一管理,并编制质量记录清单。质量记录清单应包括下述内容:序号、质量记录名称、记录编号、保管部门、归档时限和保存期限。

5.2质量记录的填写

质量记录应填写清晰、正确、内容完整,填写人、审核人、批准人应履行签字手续。

5.3质量记录的收集、归档、贮存及保管

5.3.1质量记录由最终送达部门(即保管部门)定期收集,按质量记录清单上相关的内容要求进行归档、保管。

5.3.2各部门在接收质量记录时,应检查质量记录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有无签名,确保所收集的质量记录有效。

5.3.3各部门应将质量记录保存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文件柜中或其它适宜的地方,确保在保存期内不会丢失、损坏及变质。

5.3.4总办文件管理员将质量记录清单发给每个部门一份,并负责检查各部门对质量记录的归档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确保质量记录按时归档,并方便存取和检索。

5.4质量记录的查阅、归档期限、保存期

5.4.1如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存档的质量记录,应先填写《质量记录查阅审批单》,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5.4.2总办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每种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并详细列入质量记录清单中。

5.5质量记录表格的增加和更改

5.5.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变化,可以增加新的质量记录表格,或对已不能满足要求的质量记录表格予以更改。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更改申请,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按《文件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实施更改。

5.5.2总办文件管理员在收到增加或更改的质量记录表格后,应更改质量记录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并与更改后的质量记录表格一起发给各部门文件管理员,同时收回作废的质量记录清单。

5.6质量记录的处理

对超过保存期限的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提出,并填写《过期质量记录处理登记表》,报物业总经理审批后,由相关部门销毁。

6.0相关文件

6.1 《文件控制程序》

7.0质量记录

7.1 质量记录清单

7.2 《过期质量记录处理登记表》

7.3 《文件更改申请表》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3

总则:为了确保设备检修质量增强检修人员的责任性,特制定以下制度:

1、项目负责人首先对检修项目进行确认,了解设备检修前状况以及检修要求,并积极组织做好协调工作。

2、施工人员应根据检修质量要求,以认真负责人态度进行施工。

3、检修完工后,验收负责人与施工人员应在检修项目表上共同签字认可,以便落实责任。

4、验收负责人应由设备使用单位确定。

5、发生检修质量问题,查清原因对项目负责人验收负责人与施工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一、在院长领导下,对财务收入、支出及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经常性审计监督,做到:

1、对财务收入,支出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

2、对经济活动,能开展事前控制环节,事后清查性审计,并有记录,有分析并选择性反馈。

3、每半年进行一次初审,年终进行终审。

二、对资金、资产的安全,完善以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至少进行两次较系统的监督检查,并有记录。

三、经常检查评估资金,财产的使用效益,提出改进建议,做到每季进行一次效益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

四、对有重大损失浪费,贪污盗窃的严重违犯财经法规的问题做到: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2、根椐情节提出处理建议。

五、对审计对象做到:真实、合法、合理、有效及正确。

六、对审计工作,要严厉认真,一丝不苟,对待问题要一分为二,实事求事,对等困难要坚定沉着,善于解决。

七、全心全意做好审计工作,为医院的发展,扩大两个效益,护航保架。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场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场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场长黄银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场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指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

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

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

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六、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使用人员要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二、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三、使用人员要严格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作记录。

四、维修部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五、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及时报维修部进行检修,防止事故的发生。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6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 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7

1.办理门诊病员收费和住院病员预交金收取工作。

2.收费人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释,不刁难,不推诿病人。准确掌握有关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效率,缩短病员等待时间。

3.收费人员在收到病人交付现金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填写门诊收据,必须做到姓名相符、项目真实、金额准确、日期一致、字迹清晰。

4.严格执行医保查证手续和有关比例收费规定,做到姓名、项目、金额相符,防止张冠李戴,错帐漏帐。

5.收费人员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核对所开收据与所收现金是否相符。将所收现金交出纳核收,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不得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

6.各种收据必须按日期、编号顺序使用,不得中断或间断。凡写错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正副联粘贴在字根上,并写明注销的原因。

7.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室内会客,不准由他人代替收费、填写收据,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努力完成各项收费任务。1、收费科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价格法》。

3、负责对门诊收费室、医保收费室、入出院处三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并做好三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本单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立项、成本测算和价格调整工作,监督实施价格决策,配合当地价格部门开展价格检查,协助解决医患之间的价格纠纷。

5、建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制度,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履行收费公示义务。

6、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2.坚持急诊和转诊负责制,积极开展危急病人抢救。

3.实行门诊登记,内容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并逐步推行门诊病历制。

4.认真做好各种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做好上墙图表的填写和管理。

5.积极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各项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的财务接受乡卫生院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在乡卫生院设置总账,村卫生室建立分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周转使用率。

2.村卫生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3.村卫生室账务应做到:账目清楚、收款付款有凭证、账款相符、日清月结、定期核算,定期在卫生室内公开账务。

4.公开收费标准,并认真执行,接受群众监督。

村卫生室药品、处方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关于加强药品管理的一系列政令、法规,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村卫生室所需药品、器械、卫生材料一律由乡卫生院直接划拨;乡村医生不得私自外购药品。

3.坚持“计划用药、合理使用”的原则,每月10日—15日上交一次处方,实行处方换药制。

4.村卫生室必须建立药品入库核对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数量及入库日期,并做好库存药品的保管,防止药品在储存过程中霉坏变质,过期失效。

5.看病必须有处方,处方必须用钢笔写,不得涂改。

6.处方内容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品名、剂型、剂量、用法、用量、医生签名及药价。

7.一般不能超过3天,慢性病不超过7天。

村卫生室防疫、妇幼管理制度

1.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控制其发生和流行,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进行疫源地处理、地方病的监测、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工作。

2.按程序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及时填写并保存好接种表、卡、册。

3.掌握辖区孕产妇和0—7岁儿童基本情况。

4.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按孕产妇系统管理要求进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高危孕产妇管理和新法接生。填写并保存好系统管理卡片和登记保

5.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按儿童系统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定期体格检查、登记、填写并保存好系统管理表、卡。

村卫生室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凡卫生室使用的注射器针头、输液瓶、胶管及其它检查治疗器械,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注射器、针头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压舌板、体温计等做到一人一次消毒。

3.浸泡各种治疗器械(止血钳、剪刀、镊子等)的消毒液7天更换一次,每次更换消毒液必须在瓶上贴有标签,注明换液者姓名、日期。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一)规范并坚持医院工作例会制度

1、定期参加院办公会,各职能部门总结、分析、汇报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以沟通和处理一些临时事务,院领导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月工作。

2、定期参加院周会,公布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务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与存在问题。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4、各科室必须及时给职工传达医院各项会议精神。

(二)分管院长医疗质量查房制度:一次/周;可以与行政查房合并。

查房内容:

1、病例或病历抽查;

2、现场抽查或考察;

3、文件,记录检查;

4、典型调查;

5、临床医疗质量

查房的程序(分四步):

第一步:先到病房看病人诊疗质量;具体程序是:

(1)住院医师报告病历;

(2)主治医师分析病历;

(3)提问、检查和答辩;

(4)由科主任作小结;

第二步: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工作。

具体内容是:

(1)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对有关科室和院级领导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步:各职能部门(医教、护理、后勤等)对科室文件、记录等相关内容检查。

第四步:综合评价:评价总体质量管理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职能科室做好记录。

(三)医务部、科教部、质控部、护理部单独或配合业务院长进行二级质量督导:一次/周,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病历质量(具体见附则)。以及病人对医护人员、科室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

(四)全院业务学习及培训:每月1-2次,由科教部和护理部共同组织。

(五)医务部、科教部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七)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八)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向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或质控部上报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9

1.院科两级质量管理小组对院科医护、医技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由院办、医务科组织具体实施。

2.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一次;科室、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每月一次,由科主任和护士长监督实施。

3.医疗护理、医技质量监督、检查、治疗、评价按医疗质量标准与指标执行。

4.医疗质量检查每月一次,由院长及业务副院长在院周会上向科主任反馈。

5.认真评价医疗质量

(1)评价标准:按医疗质量标准,包括诊断质量标准、疗效评判标准、护理标准、技术操作规程、病历书写标准。

(2)评价方法:采用病例评价与统计指标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病例评价主要由科室进行,由科主任、护士长掌握。

A.病例评价要按病历质控标准进行,主要评价内容包括:诊断是否正确、全面、及时;治疗是否正确、及时、彻底;疗效是治愈、好转、未愈等。有无并发症,院内感染,医疗缺陷等。

B.医技科评价内容包括:整体工作质量和每个病人报告是否及时、准确。

C.统计指标评价包括:诊断质量指标、治疗质量指标、工作效率与质量指标、医院感染控制等医疗质量指标。

D.药剂科要对制剂生产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评价,保证制剂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特别是灭菌制剂料,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霉变、污染、破损、无标签制剂发出,对所购进药品也应认真进行质检,不购进“无三证”霉变、污染、过期等物品。

E.临床检验科要开展室内质控与空间质控,有条件者争取参加市区质控评价活动。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一、同安区医院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全科室人员必须把医疗护理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强化质量意识,自觉接受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检查监督。

2.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科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成立由科主任领导的,包括诊断和投照技术组及导管组人员组成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诊断和投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4.坚持实行每日早间集体读片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规范诊断报告的书写。

5.坚持实行技术读片制度,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人员对照片质量进行讲评。

6.加强质量管理力度,严肃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

7.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三基”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8.加强影像资料的管理,实行入库前再次检查核对和借片制度。

二、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1.放射科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落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的操作规程,医疗质量标准及措施。

3.建立健全本科室医疗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开展活动,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科及上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5.对职能部门反馈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6.负责落实本科室医、护人员的再教育,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7.负责制定本科室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措施。

四、放射科质量保证方案、质量管理目标及实施细则

根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有关精神,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科室成立质量保证管理小组,制定《放射科质量保证方案、质量管理目标及实施细节》。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二、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三、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四、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

五、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

医疗事故处理预案的程序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争议以及发现医疗事故苗头时,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务科汇报,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并向患方通报、解释。

2、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按规定向所在市卫计委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应在12小时内报告;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

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能是复印件,由医院保管。

5、疑似输血、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者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行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医院还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6、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有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7、医科科对医院所发生的医疗事故提交医院安全医疗小组讨论定性,作出相应处理,并定期向卫生局报告。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条 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细则包括:

1. 质量检验标准;

2. 不合格品的监审;

3. 仪器量规的管理;

4. 制程质量管理;

5. 成品质量管理;

6. 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7. 产品质量确认;

8. 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9.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三条 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条 检验标准的内容

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第五条 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1.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2.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六条 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五)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六)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1. 属进料(含加工品)者,则依进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批,则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2. 属成品者,则依成质量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贷,不合格批则退回生产单位检修)。

不合格品的监审办法

第七条 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

第八条 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召集工程、生产、物料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第九条 实施要点

(一)发现不合格品,由发生单位填具不合格品监审单(填妥不合格品的品名、规格、料号、数量、不良情况等)送交监审。

(二)监审时需慎重考虑,并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

1. 是否能维修或必须报废。

2. 检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

3. 是否为生产的急需品。

4. 是否能转用于另一等级产品。

5. 是否有些部分可继续使用,有些部分可维修,有些部分必须报废。

(三)监审小组将监审情况及判定填入不合格品监审单内,并经厂长核准后,即由有关单位执行。

(四)监审小组应于三日内完成监审工作。

仪器管理

第十条 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1. 周期设订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 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十一条 校正计划的实施

1. 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排定科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末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2. 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3. 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仪器的维护与保养

1. 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 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 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 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 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 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7.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8. 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9. 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白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制程质量检验

第十三条 制程质量异常的定义

(一)不良率高或存在大量缺点。

(二)管理图有超连串,连续上升或下降趋势及周期时。

(三)进料不良,前工程不良品纳入本工程中。

第十四条 制程质量检验

1. 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2. 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IPQC负责检验:

3. 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PIH、一次钢、二次铜及喷锡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QAEMicrosectionReport)、(AQESolderabilityTesReport)等检验报告。

4. 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后再送总经理室复核。

5. 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经(副)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6. 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7. 制程问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五条 实施要点

1. 发现单位于制程中发现质量异常,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并填写异常处理单通知质量管理单位。

2. 填写异常处理单需注意:

(1)非量产者不得填写。

(2)同一异常已填单在24小时内不得再填写。

(3)详细填写,尤其是异常内容,以及临时措施。

(4)如本单位就是责任单位,则先确认。

3. 质量管理单位设立管理簿登记,并判定责任单位,通知其妥善处理,质管理单位无法判定时,则会同有关单位判定。

4. 责任单位确认后立即调查原因(如无法查明原因则会同有关单位研商)并拟定改善对策,经厂长核准后实施。

5. 质量管理单位对改善对策的实施进行稽核,了解现况,如仍发现异常,则再请责任单位调查,重新拟订改善对策,如已改善则向厂长报告并归档。

第十六条 制程自主检查

1. 制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科长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见(表)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

2. 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确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3. 制程自主检查规定依“制程自主检查实施办法”实施。

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成品质量检验

成品检验人员应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成品质量。

第十八条 出货检验

每批产品出货前,品检单位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呈主管批示后依综合判定执行。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九条 原物料质量异常反应

1. 原物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呈核与处理。

2. 对于检验异常的原物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呈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交涉。

第二十条 在制品与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 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2. 制造部门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废品报告单”提报,并经质量管理部复核才可报废)。

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一条 质量确认时机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连同确认样品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确认。

1. 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2. 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3. 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4. 客户要求质量确认。

5. 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产品发生规格、物性或其他差异者。

6. 经经理或总经理指示送确认者。

第二十二条 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1. 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洋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以小时制作供确认。

2. 确认样品的取样

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客户确认。

第二十三条 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1. 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一式二份,编号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后转交业务部门。

2. 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需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人员并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排制,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四条 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1. 处理期限

营业部门接获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日数规定国内客户5日,国外客户lo日,但客户如需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50日,设定日、数以出厂日为基准。

2. 质量确认追踪

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末如期完成确认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应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3. 质量确认的结案

质量管理部人员于接获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即会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以安排生产,如客户认为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办法

第二十五条 质量管理教育训练的目的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质量知识及质量管理技能,使员工充分了解质量管理作业内容及方法,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并使质量管理人员对质量管理理论与实施技巧有良好基础,以发挥质量管理的最大效果,以及协助协作厂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策划与执行,并由管理部协办。

第二十七条 实施要点

(一)依教育训练的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1. 质量管理基本教育:参加对象为本公司所有员工。

2. 质量管理专门教育:参加对象为质量管理人员、检查站人员、生产部及工程部的各级工程师与单位主管。

3. 协作厂商质量管理:参加对象为协作厂商。

(二)依训练的方式,分为以下二种:

1. 厂内训练:为本公司内部自行训练,由本公司讲授或外聘讲师至厂内讲授。

2. 厂外训练:选派员工参加外界举办的质量管理讲座。

(三)由质量管理部先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长期计划”列出各阶层人员应接受的训练,经核准后,依据长期计划,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年度计划”列出各部门应受训人数,经核准后实施,并将计划送管理部转知各单位。

(四)质量管理部应建立每位员工的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记录卡,记录该员已受训的课程名称、时数、日期等。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八条 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1. 质量管理部每日I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料号、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总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以拟改善措施。

2. 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部品保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机班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第二十九条 制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品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确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三十条 质量管理圈活动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增强员工与群体的合作,创造明朗愉快的工作场所,促进管理活动的水平,实现“目标经营管理”,公司内各部门来共同组成质量管理圈,以推动改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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