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静悄悄从未关紧的窗户缝中吹了进来,带着一丝凉意,让我不经意间打了个寒战,从恍惚中清醒了过来,那是十年后的人在怀念十年前的日子,一个人,一杯酒,一轮明月当空,与影子论述不可逆的旧时光。
08年,大街小巷里叫卖声络绎不绝,口袋里装着一种叫做mp3的时髦东西,循环着放着音乐,周杰伦是不变的主角,五月天是青春的记忆,学校外的小凉亭是记忆里最欢乐的地方,那里见证了我们相爱的所有经过。
若要说完十年前的故事,可能太阳升起前都讲不要十分之一,但要说完十年后的故事,或许三言两语便不了了之了。
你看,这座城市万家灯火,城市的繁华映衬着城中人的孤独。心与心的交谈是自己与影子的对话,一个人缅怀的过去,是因为过去里有她的参与。
那一年,与现在一样,是一样的毕业季,高考过后的我们像重获新生的死刑犯,我们相互拥抱,亲吻,对苦闷的高三做着鬼脸,来宣泄心中亢奋的情绪,我们在海边,向着大海述说彼此对爱情的誓言。我们走过了不死也会脱成皮的黑暗,又在即将通向幸福的路上走散了。
一声汽笛将我从过去拉回了现实,现在的她过的好吗?是不是差不多也要结婚了。我丢掉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唯一保留的是十年前留言板上的那句:爱你,真的没有理由。
一个天气晴朗的下午,傻傻的你露出傻傻的笑,一副白痴的样子确实很有意思。我们的开始是一封告白的情书,当然,作者是我。可是,后来,因为你,我爱上了五月天,因为你,我喜欢上了郭敬明,因为你,我爱上了所有你所喜欢的,牵你的手,宠你像个孩子一样,我们攒钱去吃肯德基,每次有第二杯半价的时候,都很开心。我记得那种味道,那种爱的味道。我再也没有喝过第二杯半价的肯德基,因为我,孑然一身。
放学回家的路上,迎面装上了我妈,你害怕的样子,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不知所措。我拉着你的手,你才小声的说了句“阿姨”。上个月我妈还问起你,那个放学和你一起走的姑娘现在怎么样了。我不知所措的说,我把她弄丢了。
夜晚的酒越喝越冷,打开窗,站在27层的阳台上,放眼望去,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只有深夜的城市才是最真实的,没有了白天的喧嚣,留下的是淳朴,自然的宁静。我爱上了夜,像罂粟一样,无法自拔,时常望着星空发呆。不知不觉间,东方泛起了鱼肚白,不是不想睡,而是睡不着,那种在夜里绝望,悲伤的感觉正如我在十年前黑暗高三中写下的那句,夜是过不去的坎。
那时候,我们最喜欢坐在海边的长椅上,听着MP3里五月天的歌,一人一个耳朵。你靠在我的肩膀,我拥你在怀中,呆呆的看着大海。毕业后,我们报考了同一座城市,我们成了朋友眼中幸福的一对,也被默认了我们最终会走进婚姻的殿堂。你问我,我穿婚纱的样子好看吗?当然,那一定是最美的新娘。
风越来越冷了,吹的人刺骨,我竟分不清是夜晚的风伤人,还是回忆伤人。晚上九点三十五分,我接到了一个电话,一句‘还好吗’是那熟悉的声音将我堆积十年的坚强全部瓦解。我撑起最后的倔强说了句“当然”,‘明天我就要结婚了,最后我还是决定告诉你,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紧握的手,指甲深深的陷入了肉里来用疼痛麻痹即将崩溃的自己。然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风轻云淡的说‘伴郎,安保,免费。’然后挂掉了电话。
十年的回忆是一种挣扎,知道现在你很好,对自己何尝不是一种解脱,能哭着笑的人是一种豁达,不会有人知道说出那句‘当然’需要多大的勇气,但是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
天亮了,风也渐渐的平息了,朝阳的确比夕阳美,是因为它象征着希望,而我也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这是对过去的一种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