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法医学著作。一卷。宋·桂万荣撰。刊于1213年。本书载述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标题。其中有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现存《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棠阴比事》是继五代时的《疑狱集》,与宋代郑克编撰的《折狱龟鉴》之后,又一部记述诉讼活动的书籍。
关于《棠阴比事》的命名,“棠阴”即“棠荫”,系取自《诗经·召南·甘棠》。其诗三章,每章三句,是一首赞美召伯听讼的诗。甘棠,即杜梨,又名棠梨,叶圆而有尖,花呈水红色,果实扁圆而小,累累枝头,味酸甜。因为甘棠枝干高大,所以古代常在社前种植,称为社木。古代的社,是听讼断案的场所,也是敬奉大地之神与五谷之神的地方,因此又称社稷。传说召伯曾在社前的甘棠树荫之下听讼断案,公正无私,人们爱戴他,便唱这首《甘棠》,表示要爱护社前的树木,用来寄托对召伯的怀念。“比事”二字,据桂氏在《序》中说,是“比事属词”的意思,也就是排比事类,连缀文辞的意思。《棠阴比事》中,反映侦破智慧的案例十分突出,如《彦超虚盗》《道让诈囚》《柳设榜牒》《杨津获绢》《裴命急吐》等。 明吴讷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