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近些年,有种另类的“做好事”:一些社区干部为辖区居民办好事情后,会暗示居民往单位送锦旗、写感谢信,或指引其给媒体爆料“扩大影响”,甚至出现媒体收到居民爆料措辞雷同的情况。当前社会中这种主动另类的“做好事”却引发了很大的争议。因为这种“索要表扬”的行为,放在社区干部身上,很容易就成了“荣誉索贿”。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电影《求求你表扬我》中的场景,剧中杨红旗来到报社要求在报纸上表扬自己,理由是他救下了一个险遭坏人强暴的女大学生。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不可否认,民众对干部的工作若是满意,会真心实意地写感谢信和送锦旗。而通过暗示送锦旗、写感谢信等方式进行“荣誉索贿”,则是贪慕虚荣的表现,是把为民服务的职责当成了“人情往来”,让人看到了形式主义的影子,是值得警惕的“四风”变种。
“荣誉索贿”反映出在某些基层党员干部身上依然存在狭隘甚至低层次的政绩观。基层工作细碎烦琐,每天处理的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既没有什么高楼大厦可建,也没有什么宽阔马路可修。到年终总结时,拿什么来讲述一年来的辛苦忙碌呢?在一些基层干部看来,如果能从民众那里索来感谢信和锦旗,就是一种值得说道的“政绩”,是年终总结时“闪光点”。但这种暗示来的虚假“政绩”,极易让民众心生厌烦,影响干部整体形象。
“荣誉索贿”扭曲了党员干部本应追求的宗旨意识,是亟须打扫的思想灰尘,其危害不容小觑。“荣誉索贿”也不禁令人想到一些贪官收受古玩玉器、名人字画的“雅贿”行为。“以喜其为名者,必以骄奢为行。”追求虚名的人,必定会有骄奢的举动。虽说锦旗和感谢信没有古玩字画那么金贵,也难以转换为财物,但仍埋藏着侵蚀干部作风的风险点,与“雅贿”别无二致,也是一种腐败。
“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对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处在一线的基层干部来说,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担起该担的责任,既是职责所系和分内之事,也是“义”之所在,本不应考虑能否为自己带来多少利益,也不应追求虚名回报。
[参考对策]
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大背景下,在考核和评价基层干部时,除了要严防吃拿卡要式的“索利”外,也要把治理“图名”提上日程。要对感谢信和锦旗的“含金量”多一个心眼,多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向民众求证。更关键的是,基层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经常自省修身,决不能因贪图脸面上的“贴金”,而忘掉为民服务之责。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为了缅怀谷文昌,“先祭谷公,再祭祖宗”,成为东山县百姓多年的习俗。可见,党员干部若踏踏实实履行职责、为民服务,不会没有回报,但这种回报是来自百姓和组织的真心认可。而靠“荣誉索贿”得来的认可,终究是纸糊的房子,经不起风雨吹打。广大党员干部当有这种意识和自觉。
“求表扬”需要建立在居民自主、自愿的前提下,强人所难的“荣誉索贿”,显然背离了这一原则。说轻一点是自欺欺人,说重一点是急功近利、渴望“走捷径”。只有让“欲望号街车”及时刹车,才能从根源上消除“荣誉索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