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医疗核心制度
本词条缺少信息栏,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
医院核心制度是确保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点规范制度,也是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则,
一、首诊负责制度编辑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编辑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至少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病危、病重患者入院当日必须有上级医师(主治医师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节假日及双休日可由值班主治医师代查房。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3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编辑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4四、会诊制度编辑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5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编辑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6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编辑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一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二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三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4、四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八)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四)手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七、术前讨论制度编辑
(一)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8八、查对制度编辑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好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 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等情况。
(2)手术人员手术前在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纱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
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
三、药房查对制度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2)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①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②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③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
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④查对姓名、年龄;⑤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输血科查对制度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3)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五、检验科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复核结果。
(5)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
六、放射(CT)科查对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姓名、科别、病房。
七、针灸科及理疗科查对制度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时间。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金属异物。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特检科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查对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复核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项目、结果。
其他科室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查对制度。
9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编辑
1、凡住院死亡病例,必须在死亡后1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组织讨论。
2、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医、护及有关人员参加(主管医师、上级医师必须参加),如遇疑难问题,可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3、主要讨论内容:
(1)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
(2)检查及治疗是否及时和适当;
(3)死亡原因或性质;
篇2:医疗核心制度全文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管床医师、护士长和相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管床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管床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管床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管床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分级护理制度
(一)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二)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三)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四)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五)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六)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七)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八)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病人死亡后,必须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二)涉及纠纷和刑事案件的死亡病例必需在6小时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须尸检的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2周。
(三)参加死亡病例讨论的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四)死亡病例讨论程序:1.讨论前经治医师必须完成死亡记录。2.讨论时经治医师汇报病情摘要、治疗经过、死亡原因。3.讨论内容应包括:(1)诊断;(2)治疗;(3)死亡原因;(4)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六)死亡讨论记录:1.各科建立专用死亡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2.死亡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3.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在病历上。
七、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部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八、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一类: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简单小型手术。
2、二类:小型手术及手术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不大的中等手术;
3、三类:中型手术及一般大型手术;
4、四类: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
2、主治医师: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
3、副主任医师: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在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四类手术的术者。
4、主任医师:担当三、四类手术的术者。
四、手术审批权限
1、一、二类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三、四类手术及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服务部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十、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科院二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科院二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版)》(卫医政发〔2010〕11号)及我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的各项要求,注重对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等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等)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十一、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二)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三)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备班值班医师,备班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办公室或医务部。
(五)一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备班医师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十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三)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五)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部批准(急诊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部或片区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危重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需要用血时,时间内报医部处审批,时间外报总值班,必须由当班医生及医务部或总值班签名,医务部及总值班备案。
(七)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八)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九)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十)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并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部备案。
(十一)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
十三、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部同意或由医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部主任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务部。
(三)医务部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务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务部提交总结报告,医务部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十五、转院转科制度
(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须转院的患者,由接诊或管床医师出具转诊单,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后可予以办理。
(二)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入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三)患者转科须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有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科。
(四)转院转科记录、具体要求、转科内容应包括:
1.一般项目,转科日期、姓名、年龄、入院日期和诊断。
2.本科诊疗简要情况。
3.转科理由:包括新情况的发生和发展,会诊意见,转出理由以及提请转入科注意的事项等。
4.转科诊断及医师签名。
十六、医患沟通制度
(一)医患沟通的时间
1.院前沟通: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史、现病史、体检、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志上。
2.入院时沟通:病房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入院后2小时内即与患者或家属进行疾病沟通。
3.入院后沟通: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2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沟通。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疾病诊断、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
4.住院期间沟通: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药品及医保目录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或急危重症患者及时沟通等。
5.出院时沟通: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瞩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
(二)医患沟通的内容
1.诊疗方案的沟通:(1)既往史、现病史;(2)体格检查;(3)辅助检查;(4)初步诊断、确定诊断;(5)诊断依据;(6)鉴别诊断;(7)拟行治疗方案,可提供2种以上治疗方案,并说明利弊以供选择;(8)初期预后判断等。
2.诊疗过程的沟通: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医疗药费情况等,并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回答问题,增强患者和家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
3.机体状态综合评估:根据患者的性别、年龄、病史、遗传因素、所患疾病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患多种疾病等情况,对患者机体状态进行综合评估,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
(三)沟通方式及地点
患者住院期间,责任医师和分管护士必须对患者的诊断、治疗、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医疗费用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
1.床旁沟通:首次沟通是在责任医师接诊患者查房结束后,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进一步诊查方案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并将沟通情况记录在首次病程录上。护士在患者入院2小时内,向患者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和住院须知,并记在护理记录上。
2.分级沟通:沟通时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的好差,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沟通。如已经发生或发生纠纷的苗头,要重点沟通。
对于普通疾病患者,应由住院医师在查房时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
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科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护士共同与家属进行沟通;
对治疗风险较大、治疗效果不佳及考虑预后不良的患者,应由科主任提出,院长会诊,由科主任共同与患者沟通,并将会诊意见及下一步治疗方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在沟通记录中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在必要时可将患者病情报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和律师见证,签定医疗协议书。
3.集中沟通:对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住院医师、护士等共同召集患者及家属,集中进行沟通,介绍该病发生、发展、疗程、预后、预防及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回答患者及家属的提问。
4.出院访视沟通:对已出院的患者,医护人员采取电话访视或登门拜访的方式进行沟通。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恢复情况和对出院后用药、休息等情况的康复指导,延伸关怀服务。
(四)医患沟通的方法
1.沟通方法:
预防为主的沟通: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出现问题苗头的病人,应立即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在交班时将可能出现问题的患者和事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
变换沟通者:如责任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有障碍时,应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
书面沟通:对丧失语言能力或需进行某些特殊治疗患者,患者或家属不配合或不理解医疗行为的、或一些特殊的患者,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
集体沟通: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应当先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上级医师一同集体沟通。
协调统一后沟通:诊断不明或疾病病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护之间要统一认识后由上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避免使患者和家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
实物对照讲解沟通:利用人体解剖图谱或实物标本对照讲解,增加患者或家属感官认识。
2.沟通技巧:
一个技巧:多听患者或家属说几句、宣泄和倾诉,对患者的病情尽可能作出准确解释。
二个掌握:掌握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掌握患者医疗费用情况及患者、家属的社会心理状况。
三个留意:留意沟通对象的教育程度、情绪状态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沟通对象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四个避免:避免使用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语句;避免压抑对方情绪、刻意改变对方的观点;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强求对方立即接受医生的意见和事实。
(五)沟通记录格式及要求
每次沟通都应在病历中有详细的记录,沟通记录在查房记录或病程记录后。内容有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及患者或家属姓名,以及实际内容、结果,在记录的结尾处应要求患者或家属签署意见并签名,最后由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每一份病历中必须有4次以上有实质内容的沟通记录。
篇3: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医疗核心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要认真执行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中性笔,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的圆珠笔。
(三)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中医术语的使用依照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四)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五)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合法执业的上级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院、科两级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六)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七)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八)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包括中医诊断和西医诊断。其中中医诊断包括疾病诊断与证候诊断。中医治疗应当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
(九)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二、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十)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十一)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十二)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十三)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十四)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十五)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三、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十六)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十七)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十八)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1、患者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2、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3、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并结合中医问诊要求,记录目前情况。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它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4、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
5、个人史,婚育史、女性患者的月经史,家族史。
6、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顺序进行书写。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包括中医四诊的神色、形态、语声、气息、舌象、脉象等),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篇4:护理核心制度学习心得
护理核心制度学习心得
一、分级护理工作制度
医师根据病人病情下达护理级别医嘱,分特级护理、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共4个级别,护士按要求执行分级护理,在住院病人一览表上采用不同颜色的标志来表示患者的护理级别,特级和一级护理用红色标志,二级护理用黄色标志,三级护理可不做标识,患者床头牌上显示相应的护理级别。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根据医嘱需要派专人24小时护理或转入监护病室。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做好护理记录。
(3)备齐相关监护仪器及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做好急救准备。
(4)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治疗及标本收集等工作。
(5)按常规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做到服药到口,保证各种管道通畅。
(6)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
(7)根据医嘱及病情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2)生活部分能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随时发现病情变化,根据医嘱及病情监测相关指标。
(2)按医嘱备好急救药械。
(3)按疾病常规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做到服药到口,保证各种管道通畅。
(4)按要求做好护理记录,需转科时,按要求做好转交接护理记录。
(5)按医嘱要求嘱患者卧床休息,做好晨晚间护理,协助各种生活需要,预防各种护理并发症。
(6)根据医嘱及病情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2)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注意观察病情、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
(2)正确执行医嘱,发药到手。
(3)做好护理记录,需转科时,按要求做好转交接护理记录。
(4)做好晨晚间护理,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5)根据医嘱及病情指导患者适度活动。
(6)根据医嘱及病情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积极协助处理。
(2)正确执行医嘱。
(3)做好护理记录,需转科时,按要求做好转交接护理记录。
(4)指导患者的`饮食、康复、休息。
(5)根据医嘱及病情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二、医嘱执行制度
1、护士应遵医嘱为病人实施各种治疗和护理。
2、医师下达医嘱后,需2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对可疑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3、执行者应根据医嘱内容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并签全名。
4、除抢救或手术过程中以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如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重复一遍,药物经二人核对准确后立即执行,并保留使用过的空安瓿,医生补记医嘱后,方可弃去。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做好交接-班。
三、急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物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及物品须经科室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交接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病人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一次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二周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帐物相符。
四、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1、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手册》最新版执行。
2、各种记录规格项目符合护理文书书写检查内容及评价标准。
3、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记录项目齐全、字迹工整、清晰、无错别字;格式正确、无漏项。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简单扼要、版面清洁。
5、书写错误时按规范要求修改,不得采用刮、粘、涂等办法掩盖或祛除原来的字迹。每页版面修改次数不超过三处,否则由原来笔迹者及时重抄。
6、护理记录单(体温单、医嘱单、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应按时归档。
五、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的护理工作在科主任和科护士长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清洁、舒适、安静、安全、美观、避免噪音,注意通风。
3、按照医院的要求统一着装,并保持仪表整洁、仪容端庄、举止大方、谈吐文雅。
4、建立健全各项护理制度、岗位职责、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遵照执行,以确保护理质量。
5、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
6、定期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7、各项护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调整、简化工作流程,方便病人。
8、为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便民措施。
9、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做好交接-班手续。
六、交接-班制度
1、值班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巡视病房,了解病情,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0分钟到病房,清点器械物品、毒麻药品,并做好登记。阅读有关护理记录单,清点住院人数,在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护理、器械、物品等不符,应立即查问,接-班时间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才发现问题,则由接-班者负责。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班。
4、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以便夜班工作。
5、交接-班者要共同巡视病房,做好床边交-班,检查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基础护理情况,有无压疮发生,各种导管有无脱落,引流是否通畅等。
6、危重病人、急诊、手术、ICU的病人、产科新生儿的转科交接要规范,填写交接护理记录,并双方签名。
七、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护士过医嘱时应做到及时、准确,需2人核对,同时做到每天查对医嘱二次,并记录。
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重复一遍,经二人核对准确无误后方执行,并保留使用过的空安瓿,医师补开医嘱后,方可弃去。
4、护士长每周组织总查对医嘱一次,并记录。
(二)服药、注射、输液、处置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护理操作查对原则: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时要查药品的质量、标签、批号、有效期、药瓶有无裂缝、瓶口有无松动以及瓶中有无杂质。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摆药后需经另一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需做皮试的药物,皮试阴性者方可使用。
5、毒、麻、限剧药品使用前应反复核对,使用后保留空安瓿,以便核对,并做好记录。
6、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7、给药或治疗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 取血时的查对: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2.输血时前的查对: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3.输血时的查对: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
篇5:医疗质量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
目 录
一、首诊负责制 1
二、三级医师负责制 1
三、分级护理制度 2
(一) 特级护理 2
(二) 一级护理 2
(三) 二级护理 2
(四) 三级护理 2
四、查房制度 3
五、查对制度 3
(一) 临床查对制度 3
(二) 输血查对制度 4
(三) 手术查对制度 4
(四) 发药查对制度 5
(五) 医技检查查对制度 5
(六) 供应室查对制度 5
六、术前讨论制度 6
七、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6
八、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7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7
十、交接-班制度 8
(一)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8
(二) 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8
十一、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9
十二、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 10
(一) 院内会诊制度 10
(二) 邀请院外会诊制度 10
(三) 应邀外出会诊制度 11
(四) 会诊管理制度 11
十三、 新技术准入制度 12
十四、 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3
(一) 病历书写规范 13
(二) 病历质量控制 14
(三) 病案管理制度 14
(四) 电子病历规范 17
十五、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7
附:厦门市医学会手术分级标准 20
(一) 神经外科手术分级 20
(二) 骨科手术分级 21
(三) 泌尿外科手术分级 25
(四) 胸心外科手术分级 27
(五) 整形美容手术分级 30
(六) 妇科手术分级 32
(七) 产科手术分级 33
(八) 计划生育手术分级 34
(九) 眼手术分级 34
(十) 口腔手术分级 36
(十一) 外科学分类 39
(十二) 心内科介入手术分级 43
(十三) 耳鼻喉科手术分级 43
一、 首诊负责制
1. 首诊负责制是指凡到医院就诊的病员,首诊的科室和医师对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均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2. 首诊医师应对所接诊病员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做好病历记录,根据规定履行相应报告制度。经检诊后,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如诊治困难,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如不属本科疾病,或者同时存在其他专科疾病时,应及时请求会诊,除参加会诊的专科同意转科外,首诊医师应负责对病员继续进行处理。
3.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头交-班,共同检诊病员,并做好记录后方能下班。
4. 首诊医师对急、危、重病员,应根据抢救制度立即实施抢救,如不属本科疾病,应一面抢救一面请他科医师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
5. 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房联系,病房不得拒绝收治。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部或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6. 凡决定收入院或转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以及转院相关规定,指定医护人员护送入病房,或转送他院。
二、 三级医师负责制
1. 医院实行医疗组长、主管医师、经管医师三级分工负责制,受聘的三级人员原则上由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担任,可实行高职低聘,必要时也可低职高聘。
2. 医疗组长在科主任领导下,对本组的医疗质量负责,具体指导下级医师,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和急危重病员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组织急危重病例的抢救,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听取诊疗护理意见,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医院交给的相关工作。
3. 主管医师受医疗组长领导,负责本组病员的诊治和指导下级医师工作,具体对本组病员定期进行系统查房,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护汇报,倾听病员意见,修正病历记录,应邀参加会诊,决定出院计划,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制订持续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各级交给的相关工作。
4. 经管医师受医疗组长、主治医师和总住院医师领导,负责分管病员的诊疗工作,认真执行查房制度,及时接管新进病员,按时完成住院病志,制定初步诊疗计划,征询上级医师意见,接受上级医师指导,实施各项诊疗措施,监督医嘱执行情况,分析各项检查报告,观察处理病情变化,据实做好病程记录,主动征求病员意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同时负有指导实习、见习和进修医师工作的'职责,完成科室交给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各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 分级护理制度
(一) 特级护理
1. 病情依据
(1) 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 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 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 护理要求
(1) 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护理。
(2)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
(3) 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4) 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
(5) 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二) 一级护理
1. 病情依据
(1) 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2) 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 护理要求
(1) 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及医嘱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及记录24小时出入量。
(2) 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应由护理人员完成。
(3) 定时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三) 二级护理
1. 病情依据
(1) 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2) 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2. 护理要求
(1) 定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 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四) 三级护理
篇6:医疗核心制度学习心得
医疗核心制度学习心得
为贯彻执行市卫生局开展的“医疗核心制度学习年”活动方案,我院本着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的宗旨,制定了我院“医疗核心制度学习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医疗核心制度学习年”活动领导小组。三月份,我院进入宣传动员阶段,利用现有资源,在简报和板报上大力宣传开展核心制度学习的重要意义以及要达到的目标。并召开全院“医疗核心制度学习年”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活动的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四月份进入集中学习阶段,要求做到:院长、副院长、科主任、护士长各讲一课。每位医务人员记一万字学习笔记,写一遍心得体会,开一次座谈会,九月份,我院组织了一次考试,全体医务人员通过学习,使医疗核心制度深入人心,做到人人熟练掌握,层层严格执行,以提高医务人员依法行医、规范行医的意识。使广大医务人员知晓核心制度在医疗服务体系方面的重要性,自觉接受核心制度的学习与执行,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达到群众满意。
在行动上,为提高临床认识,我院定期召开临床、医技全体人员医疗安全专题会议,对全院临床、医技人员进行了医疗核心工作制度内涵的再培训,保证医疗核心制度执行到位不走样。定期组织医疗安全专项检查,狠抓核心制度的考核,由医务科牵头,组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连续多次对全院各个科室、各个环节、各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包括临床科室业务查房,定期对归档病历、运行病历进行检查、评分、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发现缺陷及时整改。特别是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对医疗核心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医疗质量安全现状、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全面梳理存在问
题,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对门、急诊人员和病区值班人员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在院会上讲评,纳人科室和个人的量化考核。针对重点隐患,采取相应措施,对重点隐患实行“发现1+3”模式,即发现一个问题,寻找一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建立一套制度和流程,教育一群人以避免类似的错误发生。针对医院工作人员在诊疗服务期间接打移动电话、非工作上网致使服务精力不集中等问题,制定相关考核细则,予以严厉处罚。加强三基培训与考核,科护士长梳理一年来未完成护理技能考核的人员进行补考,各科室护士长根据专科护理、基础护理技能考核计划逐项考核,力求人人过关。以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为抓手,积极探索建立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在强化医疗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通过制定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目标,建立起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经常性组织考核评价活动,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使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入持久的良性循环。
分析我院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教训深刻,暴露出我院有些科室管理不力,执行制度不严,警钟长鸣,认真反思:医院各科室最大医疗风险问题是什么?最容易疏忽的环节是什么?采取哪些措施消除医疗安全隐患?从现在做起,时刻绷紧医疗安全这根弦,切实抓好医疗质量,组织全院认真查找本科室医疗质量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杜绝各类医疗质量事故发生。加强医院危机管理 一要强化医院全面的危机管理组织,医院的每个岗位都是影响患者安全的因素,各科主管及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强化危机处Z的相关内容和流程并形成制度, 在医院内部不定期进行演练, 以增强相关人员的处Z能力,消除院内一切安全隐患,不留死角,让每一个员工都意识到:疏于危机防范,没有危机感是医院和员工生存最大危机的理念。 建立目标责任制、考评奖惩制度,使安全管理措施
真正落实到实处,尤其在全面防范的同时,对纠纷高发科室和重点病种要有针对性的防范,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护人员和科主任护士长、科室和医务科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以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和纠纷苗头,一出现“征兆”或“苗头”时必须快速反应, 迅速找到问题、了解问题, 在最短时间内迅速做出反应, 启动危机预案, 打破现有常规和制度, 突破常规惯性思维, 快速抓住主要矛盾。在医疗纠纷全面爆发前的危机潜伏时期,医疗护理服务态度或后勤工作等方面引起患者或家属不满意的情绪时,主管医师必须及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汇报,及时与病人及家属沟通,化解矛盾,争取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信任。医院及每科制定突发医疗事件应急程序、各种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程序等不同的应变预案。 根据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针对医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断修订患者安全目标,采取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加强内部监管, 不断完善医疗服务系统,扎扎实实地从基础做起,规范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牢记危机防范意识。 健全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构筑由全员参与, 院级质控、职能部门质控、科室质控、医护技质控员多层次组成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网络组织, 各级组织及人员分工合作, 分别负责基础质量自控和互控、科室内质量控制、全院质量督查评价。落实医疗安全责任。院、科两级签订《医疗安全责任状》,科室主任与本科人员也签订《医疗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对少数违规者,将通过与奖金挂钩、院内公示、责任追究、评选评优等方式进行处理。重点抓好在临床医疗中具有高风险、高技术及由群体完成的治疗项目手术科室, 认真贯彻执行各种诊疗常规及处方管理办法。重点监控三级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和会诊制度,使整体的医疗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避免和减少了医疗缺陷, 使本院的医疗质量有稳步提高。 严格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对急危重症和疑难病员诊治困难, 涉及多科病情的, 要及时组织会诊, 明确
诊断, 实施有效治疗。 加强科室管理。对容易发生医疗差错的外科、手术室和妇儿科等, 要加强领导,重点管理。 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对急诊、外科、妇产科人员、业务技术较差人员, 要重点教育, 重点防范。 加强重点部位管控。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定期对药品特别是毒麻药品进行检查, 使药品器械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 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建立医疗纠纷逐级报告制度。发生医疗事故或出现可能引发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后, 有关医务人员要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科室负责人向医院医务科和医院领导报告, 医院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有可能导致医患矛盾激化, 危及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 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重大事件, 在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妥善处理的同时, 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 组织最强的技术力量, 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防止事态扩大。 实行责任追究制。医院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权、健康权高度负责的态度, 认真对待每一起医疗纠纷和事故, 做到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不处理不放过, 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指导督促各科室抓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严格考核制度, 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列入医院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推行重大医疗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完成指标情况、三基考核成绩、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评选评优效绩挂钩,对发生纠纷的病例重点倒查: 病例在诊断、治疗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是否存在管理缺陷,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并深入探讨消除隐患的策略。教育医务人员反思,倒查之后,对于问题发生原因深入分析、实施改进,及时评估改进的效果,使医务人员深切感受不正确做事的后果与正确做事的意义。逐步建设医院“关注病人安全、锐意改进” 的质量文化。即将用现代电子手段监控医疗行为,医院将改造电子病历系统,能够自动判断医生录入的检查、治疗行为以及开出
的药品,是否符合相应疾病的诊疗规范,一旦医生存在违规或过度医疗行为,系统会自动向科室主任、医生和医务科、质控中心发出提示及报警信号,督促医生的诊疗行为合理、适度。加强人才培养, 促进全员素质提高 一要加强对医师规范化的培训,根据年资的不同完成不同的培训计划, 特别是三年以下的'医师进行强化培训:病历书写规范、各种医疗规章制度,尤其是核心制度;学习医德医风规范, 各岗位责任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养他们的责任感,以及严格细致的良好工作作风及增强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强化培训, 使医师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积极培养一批医院骨干力量。 严抓三基训练考试,以医务人员岗位技能提高、急救技能达标、三基理论水平达标为要求, 加大对医技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力度, 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工作能力。科教科、护理部要严格组织三基理论及技能的培训与考试,考试成绩与晋升挂钩,重点对毕业三年内的医护人员每月进行三基考试,对成绩优异者进行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处罚,激励年轻医护人员的学习热情,为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矗完善病情告之机制,高度重视病情告之法律意识。知情权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 医疗告知是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 而知情同意书则是医务人员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和患者充分享有知情同意权的书面依据。知情同意书不仅是评价医疗质量的依据之一, 更是处理医疗纠纷、事故鉴定的重要证据, 加强知情同意的规范书写及提高其书写质量。增加医师责任心。要使其充分认识到知情同意书的书写质量是病案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同意书, 有利于减少医疗纠纷; 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完整或书写缺陷, 将成为医疗纠纷的隐患。要解决部分医师尤其是外科医师重治疗、轻书写, 重手术, 轻谈话的问题, 要解决有些医师在特殊治疗或操作前对医疗风险的的告知内容没有足够的交待或交待欠完整的问题; 要解决有些医师能简就简,字迹潦草,甚至随
上一篇:关于道路的专项方案 下一篇:制度管理 文化管理篇7:核心制度学习总结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学习医疗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医疗安全。不断提高医技人员的能力素质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服务品味为核心,加强医院内涵建设、能力建设和医院管理,逐步健全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医院运行机制,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促进医院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我院医疗核心制度培训计划,对全院医技人员进行了十三条核心制度理论学习.。.大家充满热情,专心听讲,认真记录。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奠定良好基础。
十三项核心制度的内容:1、首诊负责制。2危重病人抢救制度。3、术前讨论制度。4、吧病历书写制度。5、医师查房制度。6、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7、会诊制度。8、病例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临床用血制度。12手术分级制度。
13、分级护理制度。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逐条培训,大家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对规范我们的就医行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起到了极度的推动作用。会后进行了考试。应培训人员25人,参加培训25人.25人参加考试,最高分97分,最低分87分,平均分91.52分,考试合格率达100%。
安底中心卫生院
篇8:卫生部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卫生部医疗核心制度
1、严格实行首科首诊医师负责制,接诊医师应做到热情接待病人,认真询问病史,详细进行体格检查,病历记录完整,不推委病人。
2、对急危重病人,如诊断不清又不能转诊,应及时就地进行抢救,如遇特殊情况应请示上级医师或医务科。
3、首诊医师接诊病人牵涉到他科情况者需请有关科会诊,并有详细记录,涉及到多科疾病要请示上级医师或医务科。
4、对急危病人收治入院,首诊医师应随同值班护士一起将病人送入病房,以防发生意外。
5、首诊医师连续三次未能确诊或治疗无效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签字,如遇下班,应向接班医师交代病情。
6、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病情分别为:
(1)颌面部眉弓以上外伤者,归属脑外科。
(2)颌面部眉弓以下外伤者,分别归属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
(3)其他部位外伤者属外科。
(4)药物中毒者归属内科。
(5)自缢病人,根据病情归属外科或耳鼻喉科。
(6)触电、溺水病人归属内科。
抢救病人争分夺秒,各科必须团结协作.
医生查房制度
1、住院医生每天上午查房一次,根据病人情况,开好医嘱,作好各种小治疗,下午重点巡视病人,整理病历,做好病情记录,晚间应巡视病房一次,做到当天的事当天做完。上级医生查房时要做好准备,并报告病历。
2、科主任对本区病人的诊治全面负责,主治医生协助科主任搞好医疗质量的管理。
3、科主任每周大查房,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问题,指导下级医生工作。
4、各级医生对危重、大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的病人应随时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5、急诊科查房时间每日三次(早中晚各一次),各当班医生对查房中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写好交班报告,并向下班医生床边交班。
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讨论:入院7-10天未能确诊者要组织专科或科外专家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主持,经治医师必须做好记录。
2、术前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生主持,全科医生、麻醉医生、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研究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术后观察、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并报请医务科或者院长批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亡后一周内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检查报告后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大科室主任、医护有关人员参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并将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并认真填写《死亡病例讨论摘要》后和病例一道存档。
4、死亡病案的归档:凡死亡病案,由统计室当天收办归档手续,次日送回科室,由负责医生或经治医生书写借条,经讨论后,一周内归还病案室,否则按违规记载处理。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各科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出院(或死亡)的病例,每月举行一次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如临床科室与病理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6.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和记录本中。
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一般在24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科间会诊,原则上由专科高年资医师承担,进修医师和无资质医师不能独立执行会诊。
3、急诊会诊:被邀人员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7天不能确诊的,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10天不能确诊的,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收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8、病情需要申请医技科室急诊检查者,主管医师填写申请单需经上级医师签名后送出,非急诊病例或病情需要者,一般不作急诊申请和床边检查。
9、门诊必须执行首诊科室、医师负责制。连续三次未能确诊者、危重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签字,涉及两个或多个科室,一时不能确诊者,应由挂号第一科和第一个接诊医师负责,确诊后方能转入另一科。
1 0、凡遇疑难门诊病例,应本着先科内、后科外,先院内、后院外的原则分别办妥会诊手续进行会诊。必要时门诊办公室可以出面组织会诊,协商责成科室收入院。
附:转诊制度
1、转院病种:对结核病(开放型)、麻疯病等特殊病种,因病房条件和病人管理问题,有关科室可提出转院申请。
2、转院程序:由经治医师提出,科内讨论或科主任审核,门诊病人经门办、住院病人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转院,任何个人或科室不得自行决定转院,不得借故推诿病人,更不得为谋取私利向兄弟医院介绍病人。
3、对危急、重病人转院时,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转院途中应有医务人员陪同。
4、病人如需要专科治疗,须经转入科同意,转出科写转科记录,并通知住院处。
5、兼有两种疾病或不易判断是哪种疾病时,应按主要疾病(或原收治科)确定收治科室,严防互相推委,延误治疗。
急诊抢救制度
1、抢救室设备要齐全,制度要严格,做到随时投入急救工作,在抢救当中需要各有关科室支持时,必须及时、积极地给予支持;病人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容,严禁推拖,抢救科室有呼救权和转诊权。
2、一切急救用品施行“四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各类仪器要保证性能良好、避免抢救时出现故障,抢救室物品一律不外借,值班护士要接班交班,并作记录。
3、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由主要的医师和护士长组织抢救,必要时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合作。
4、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和工作帽,非参加抢救的人员,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进入抢救室。
5、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困难时,应及时请求上级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求作好记录,要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6、医护密切配合,完成自己所担负的任务,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尤其是药物的使用,如药、药量、给药途径和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补开处方。
7、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等用完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
8、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抢救室继续观察与治疗,确定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
9.对已住院治疗的急诊病人要定期进行追踪随访。
10.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11.不得因抢救而忽视正规操作和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事故和交叉感染。
病历书写制度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语句要简练、通顺;病史要准确、真实;字迹要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倒填,医生应签全名。
2、门诊病历封面的一般项目要求由患者本人或近亲属填写,医师书写主诉、重点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及处理意见。
3、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人的病历在24小时内完成,并由本院执业医师书写入院录。对于实习、进修生书写的病历,带教老师应在72小时内完成修改任务。对急症、危重病人要及时书写入院录,情况许可时,随时完成病历。
(2)病历书写应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个人生活史(女性应包括月经、生育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病历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
(3)实习医生或进修医生书写的病历由带教医生审查并用红墨水笔作必要的修改、补充,并签名。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修改过多应重抄。
(4)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5)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新入院病人三天内每天一次病程记录;第三天的记录要反应上级医生查房意见和三日诊断。凡施行特殊处理的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危患者随时记录病情及抢救情况,每天至少记录一次,抢救记录具体到分钟,来不及记录时,应在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病重患者至少每二天记录一次,病情稳定后可3天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上级医师应及时冠签。住院满30天的病人应书写阶段小结。
(6)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查房记录要求每周两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记录要求每周一次。
(7)科间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会诊意见单并签字,集体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应做详细记录。
(8)手术病人的术前小结、术 前讨论、手术同意书、手术记录等,均应详细填写。
(9)医生轮换时,应书写交、接班记录。
(10)凡决定转科或转院必须书写记录,转科记录由经管医生书写;转院记录由主治医生书写,科主任审查签字。
(11)出院记录于病人出院前完成,内容包括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各项检查要求,出院情况和出院后建议。死亡记录当日完成,除书写病历摘要、治疗经过,还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填写好死亡小结,死亡讨论在7天内完成。
(12)各种知情同意书(包括手术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治疗方案知情同意书、输血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等)均应在医疗活动前完成。
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如因抢救病员而未得到休息时,科主任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值班中病房情况在晨会交待,重点病员向主治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急诊值班人员(含药房、检验、放射、记账等)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应诊急诊病人,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离开须标明去向;值班医师应搞好交接班,特殊病人重点交班,观察室病人床边交接;接班医师未到位,交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遇有疑难病人,要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处理。
10、各科不得安排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单独上岗。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上午转抄医嘱后,须经2-3人查对。
2.查对医嘱者均应在查对登记本簿上登记签全名。
3.临时医嘱应记录执行时间,签全名。若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瓶,经俩人核对后,再弃去。
5.整理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执行。
6.护士长每周应总查对医嘱2-3次。
(二) 服药、注射、输液,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处置前必须严格三查七对;三查:备药处置前查;备药处置中查;备药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隙,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药卡上写药品、剂量、用法。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麻醉药、毒药、精神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5.发药或注射时如,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查血袋有否破损。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瓶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的报告有无凝集。
3.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要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完毕,报告单应贴在病历上。
4.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送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抄写饮食单并填写饮食通知单后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是否相符(普食除外),将饮食通知交配餐员,护士与配餐员均应在饮食单上签全名。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上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前,在病人床头再次核对。
(五)手术室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时,接手术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病历及X线片等。
2.查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准备体位和消毒皮肤前。再次核对手术通知单、病历、X光片、诊断报告单等,防止手术错误;
4.查无菌包的消毒日期是否全符要求,包内器械是否齐全;
5.手术台上一切用物均应点数,由洗手护士与巡回护士对点,无洗手护士时,由医生与巡回护士对点,并记录备查。
6.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不允许用小纱块,一定要用尾巾,同时必须清点数目并登记,待术毕,数目相符才弃之。
7.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关腹或缝合前,须经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两人核对用物,用时术者清理腹腔完毕后,方能关腹或缝合切口。
8.凡属于手术清点范围内的物品,未经巡回护士许可,不得随意拿出手术间。术中增减物品,应当时作详细记录。
9.术中急救用药,应将用过安瓿、血袋保留以备查对,手术后再丢弃。
10.关完体腔,再次清点手术中所有物品,在记录本上签名。
11.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特检单送检。
(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及清洁度,各种器械包必须经护士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包装灭菌,并标明器械包的名称、打包者姓名、消毒日期。
2.发无菌物品者,应认真清点品名、数量、物品灭菌日期。3.定期清点过期包及灭菌物品,及时处理重新灭菌。
4.回收物品时,要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状况,若发现物品短少、损坏,则按赔偿制度处理。
5.灭菌时查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效果指示剂、温度计及有无湿包情况。达到要求后方可发出使用。
分级护理制度
(一) 特别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
(2)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器官移植;
(3)各种严重外伤,如大面积烧伤等;
2、护理要求
(1)设专人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物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和液体出入量并做好记录。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诊疗安全。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病危、各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热、昏迷、肝功能衰竭、休克、极度衰竭者;
(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肿病人、早产婴儿;
2、护理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解决生活上的各种需要;
(2)注意心理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定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并及时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2、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情许可,可在床上坐起;
(2)注意观察病情和特殊治疗或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
(3)加强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的必要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病人、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者。
2、护理要求
(1)按常规每天测量体温、脉搏、呼吸,掌握病人的病情、心理状况;
(2)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3—4次;
(3)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4)进行卫生宣教。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医师分级
1.住院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的医师。
2.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的医师。
3.正、副主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后的医师。
二、手术分级;手术根据复杂程度分为
1.一级手术:普通常见的基本手术。
2.二级手术:中等手术。
3.三级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
4.四级手术:新开展的重大手术、残废性手术、科研项目。
三、各级医师参加手术的范围
医生根据技术水平高低施行不同级别手术。原则上一、二级手术由主治医师主持,住院医师参加,禁止低级别医师做高级别手术。
四、手术批准权限:决定手术治疗方式、参加人员及具体分工
1.一、二、三级择期手术由科主任批准。
2.急诊手术由二线班批准。
3.四级手术由医务科及主管院长批准。
篇9:护理核心制度试题
科室: 姓名: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40分)
1、下列不属于护理核心制度的是( )
A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 B医嘱执行制度
C 院务公开制度 D查对制度
2、护士再注册每( )年一次
A 2 B 3 C 4 D 5
3、特级护理的病人在一览表上的相应标记为( )
A 红卡片 B 黄卡片 C 蓝卡片 D 绿卡片
4、具备以下哪种情况的患者,定为二级护理( )
A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B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C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D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5、以下哪项不是一级护理的护理要求( )
A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B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C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D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
6、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小时内据实补记
A 4 B 5 C 6 D 7
7、交接-班制度规定接-班者提前 ( )分钟到科室
A 5 B 10 C 15 D 不必提前
8、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 ( )负责
A 接-班者 B 交-班者 C 共同 D 都不负责
9、护理文件书写可以由 ( )护理人员完成
A必须由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 B实习护士
C 进修护士 D见习护士
10、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何时执行( )
A 24小时内 B 12小时内 C 本班内 D 立即
11、护理病例讨论的范围不包括( )
A疑难、特殊、罕见病例 B重大抢救病例
C死亡病例 D新入院病历
12、凡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 )
A低效消毒水平B中效消毒水平C高效消毒水平D灭菌水平
13、无菌包一经打开不超过( )
A4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 24小时
14、护理会诊一般于 ( )小时内完成
A4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 24小时
15、病人安置的原则,以下哪项错误( )
A感染与非感染病人分室安置 B同类感染病人分室安置
C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D传染病和可疑传染病要按传染病常规隔离
16、放置感染性医疗废弃物的垃圾袋为( )
A黑色 B白色 C黄色 D彩色
17、临时备用医嘱(SOS)( )小时内有效
A4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 24小时
18、药物敏试结果阳性以( )笔作“+”标记
A黑色 B红色 C蓝色 D蓝黑色
19、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是( ) A查对制度 B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C护理会诊制度 D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
20、“三基”不包括( )
A基础理论 B基本知识 C基本技能 D基本素质
二、 判断题 (20分)
1、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
2、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
3、护士再注册每三年一次。( )
4、各科室非注册护士能独立执业和书写护理记录。( )
5、实施基础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基础护理合格率≤90%。( )
6、护理文件书写质量评价,合格率≤90%。( )
7、对有疑问的医嘱可不必询问就能执行。( )
8、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
9、临时即刻执行的医嘱,需经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
10、医嘱必须每班查对,护士长每周至少参加大查对1次.( )
三、问答题(40分)
1、心肺复苏的有效指征(20分)。
2、迅速判断病人心跳呼吸停止的方法及指证(20分)。
篇10:护理核心制度试题
一、选择题
1C 2D 3A 4B 5A 6C 7C 8A 9A 10D 11D 12D 13D 14D 15B 16C 17C 18B 19A 20D
二、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三问答题
1.答:心肺复苏的有效指征是:自主呼吸恢复、颈动脉有搏动、瞳孔由大缩孝口唇及甲床转红润
2.答:迅速判断病人心跳呼吸停止的方法及指证
(1)意识丧失:呼叫、刺激人中、合谷、轻拍患者肩部无反应。(2)呼吸停止:视胸廓无起伏,或棉纤维置口鼻处不被吹动。(3)心跳停止:触摸颈动脉、股动脉无搏动。(4)瞳孔散大。
上一篇:小学学校规章制度汇编 下一篇:没有了篇11: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一)查对制度
①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
(2)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医师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②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发药、注射、输液等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备药时与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发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备药时要检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是否清晰;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瓶(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麻醉药使用后须保留空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名。
(5)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6)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7)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床号、姓名、主要药名、剂量,并留下空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③输血查对制度
(1)抽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上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由值班医师协助)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抽血(交叉)前须在盛装血标本的试管上贴好写有病区(科室)、床号、住院号、患者姓名等的条形码,条形码字迹必须清晰无误。
4)抽血时对化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师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如发现错误,应重新填写化验单和条形码,切勿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条形码上直接修改。
(2)取血查对制度 取血时,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编号、输血数量、血型等是否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确保准确无误。检查血液有效期及外观,符合规范要求。
(3)输血过程查对制度
1)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核对供血者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查实相符后进行下一步程序。
2)输血前血液及用物查对: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未过期、无溶血、无凝血、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3)输血时查对: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确认受血者后方可输血。
4)输血后查对: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编号、供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交叉配血报告单粘贴在病历中,将血袋冷藏保存24小时备查。
④无菌物品查对制度
(1)使用灭菌物品和一次性无菌物品前,应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干燥、清洁,检查灭菌日期、有效期、灭菌效果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若发现物品过期、包装破损、不洁、潮湿、未达灭菌效果等,一律禁止使用。
(2)使用已启用的灭菌物品,应核查开启时间、物品质量、 包装是否严密、有无污染。
(3)消毒供应中心发放一次性无菌物品的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记录内容包括物品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
(4)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无菌物品的领取、保管。定期清点,分类保管,及时检查。确保产品外包装严密、清洁,无菌物品无潮湿、霉变、过期。
⑤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患者接入手术室前手术室接患者人员与病区当班护士核查患者科室、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与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影像学资料等,手术患者均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腕带),不能将贵重物品(如手机、戒指、项链、耳环)、假牙等带人手术室。
(2)患者进入手术室后必须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并签名。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由手术医师主持并填写表格。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前,参加手术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和/或洗手护士应全部到位,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核查表。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如下:
1)麻醉实施前:按“手术安全核查表”的内容,三方共同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此次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麻醉医师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三方签名。
2)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此次核查由主刀医师主持,三方签名。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此次核查由巡回护士主持,三方签名。
(3)术中用药的核查 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手术前、关闭体腔前后查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等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5)手术取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医师核对后,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并进行登记与交接。
(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遵照医院规定的上班时数与护士长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擅自减少或变动值班时间。
2)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医嘱和患者病情需要对患者进行治疗和护理。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四轻” (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 “十不”(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带私人用物人公共场所、不在工作区吃东西、不接待私人会客和打私人电话、不做私事、不打瞌睡或闲聊、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不接受患者礼物、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3)勤加巡视,了解病区动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与心理状态,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完成。
4)建立科室护理交班志和科室用物交接记录本。护理交班志内容包括:病室工作动态(包括患者总数、入院数、出院数、手术人数、危重患者数、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人数等),患者病情变化及处理结果等。凡另有护理记录的病例,护理交班志上只填写索引。用物交接记录本需记录器械、仪器、特殊药品、常用物品的数量与状态等。
5) 值班人员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处理好使用过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用物准备。做到“十不交接” (衣着穿戴不整齐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不交接,患者入院、出院或死亡、转科未处理好不交接,皮试结果未观察、未记录不交接,医嘱未处理不交接,床边处置未做好不交接,物品数目不清楚不交接,清洁卫生未处理好不交接,未为下一班工作做好用物准备不交接,交班志未完成不交接)。
6)交接班必须认真负责,接班者提前15分钟着装整齐上班进行交接。对所有患者进行床旁交接。需下一班完成的治疗、护理,必须口头、文字交代清楚。接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7)晨间集体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症患者、新入院患者和手术患者病情、诊断及治疗护理情况,参会人员认真聆听,晨会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 分级护理制度
护理级别由主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下达医瞩。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和专业技术服务。各科室应根据本章内容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分级护理项目内容,在病区醒目位置公示并落实到位。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
①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患者。
⑵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呼吸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②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至少每1小时巡视1次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监测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呼吸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为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促进康复。
5)提供相关健康指导。
③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相关健康指导。
④三级护理
(1)护理依据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执行医嘱制度
1)医师下达医嘱,护士按规定正确校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按照医嘱的内容与时间,正确执行正确的医嘱。发现可疑医嘱,应及时向医师提出,不得盲目执行或修改。需取消医嘱时,由医师用红笔写“取消”二字并签名。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和给药原则,防止缺陷事故发生。需要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有文字记录。
4)长期医嘱执行时间一般安排如下:
Qd 8:00
Bid 8:00 16:00
Tid 8:00 12:00 16:00
Qid 8:00 12:00 16:00 20:00
Q4h 4:00 8:00 12:00 16:00 20:00 24:00
Q6h 2:00 8:00 14:00 20:00
Q8h 8:00 16:00 24:00
5)医嘱执行后,由执行者签执行时间和姓名。观察效果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记录并及时与医师联系。
6)手术、分娩应停止术前、产前医嘱,手术、分娩后执行术后、产后医嘱。
7)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抢救和手术中需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督促医师据实、及时(6小时内)补开书面医嘱。
8)因故未能按时执行的医嘱,应设法补上;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及时报告医师处理并记录。
9)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擅自用药。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护士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师报告。
(五)抢救制度
1)各临床科室必须设抢救室,有抢救组织、专科抢救常规和抢救流程图。
2)抢救物品、器材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或外借。抢救车不上锁,但需贴封条,并注明时间和贴封条者姓名。抢救车未用,每周也需进行清理(如更换过期包等),必须保证抢救物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抢救车内用物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
4)当患者出现生命危险,医师未赶到现场前,护士应根据病情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等。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抢救规程。
6)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患者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抢救期间,应有专人守护。
7)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法及患者状况。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述一遍,抢救结束后,所用药品的安瓿必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并提醒医师据实、及时补开医嘱。
8)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准确记录,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仔细交接班。
9)及时与患者家属或单位联系。
10)抢救结束后,做好器械的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确保抢救仪器物品处于备用状态。
(六)护理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① 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一切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事件,如护理缺陷、药物不良反应、仪器设施所致不良事件、意外事件(如患者走失、安全防护情况下的跌倒)等
②处置
1)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首先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患者的损害
2)发生重度或极重度缺陷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患者损害的药品、器具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调换,相关标本须保留,以备鉴定。违反规定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3)凡实习、进修人员发生的护理缺陷或安排护理员、卫生员、陪人进行其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而发生的缺陷,均由带教者及安排者承担责任
4)科室设有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除口头向护士长汇报外,应登记事实经过、原因及后果。科室根据不良事件性质及时或每月组织分析讨论会,向护理部递交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③上报程序
1) 一般不良事件 当事人及时报告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程度。护士长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 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程度,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向护理部、医务部、主管院领导汇报,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15分钟。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护士长应于一般不良事件发生7日内、严重不良事件发生1~3日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护理部,一份留科室保存。
④结果分析
不良事件上报后,护理部每月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主要采取趋势分析和个案分析。趋势分析包括科室内部的纵向比较、与其他科室的横向比较、与标准及实践的比较。通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举一反三,消除护理安全隐患及缺陷,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⑤处罚及奖励
护理部营造开放、公平、非惩罚的护理安全文化氛围,鼓励责任人及科室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对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及个人视情况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对主动发现和及时报告重要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后果发生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和保护;对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的科室与个人,事后经主管部门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及医院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七) 护理安全制度
①患者安全管理
1)评估患者安全危险因素,向患者、家属及陪伴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儿童、老年患者、意识障碍和需要卧床休息的患者,设提示牌、加护栏等,落实床边安全护理措施,向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防坠床、烫伤、跌倒、误吸、导管脱出等意外事件发生。
3)患儿玩具应选用较大、不易误吞的物品,禁止玩弄刀、
4)剪及易破损的物品。任何针头、刀剪、玻璃等锐器在操作完毕后必须清点检查,不能遗留在病房内。工作人员工作服上不使用大头针、别针等,以免刺伤患儿。
5)新生儿科(室)及无陪护病区(部门)要严格执行出入人员的核查与管理。
②环境安全管理
1)病区(部门)物品同定放置,不影响行走。病区(部门)走道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拖地时置防滑标志,防滑倒、跌伤。
2)使用的物品合理放置,便于患者拿取。
3)提供足够的照明设施。
4)洗手间、浴室有防烫、防滑标志,热水使用有提示标识和使用指引。
③防火安全管理
1)病区(部门)内一律不准吸烟,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2)保持消防通道通畅,有明显的标志,不堆堵杂物。
3)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如灭火器等)。
4)医护人员能熟练应用消防设施和熟悉安全通道。
④停电安全管理
1)有停电的应急措施,病区(部门)备应急灯或其他照明设施。
2)有停电的应急预案。
⑤用氧安全管理
1)防火、防油、防热、防震,标志明显。
2)氧气房要上锁,做好交接工作。
3)有氧、无氧标志清楚。
4)对用氧患者进行注意事项宣教。
⑥防盗安全管理
1)做好患者宣传工作,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放在病区(部门)。
2)晚9时清点、劝导探视人员离开,锁好大门。
3)加强巡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科。
(八) 消毒隔离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设兼职监控员,做好各项监测。
2)各病区(部门)人、物流向符合环境卫生学要求,儿科有单独的出入通道。
3)严格遵守清洁卫生制度,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4诊疗用物按规定消毒灭菌
5)护理做到一床一毛巾、一桌一抹布。用过的毛巾和抹布及时清洗消毒,床刷每日消毒1次,患者出院或死亡后按要求做好床单位的终末消毒。
6)准确配制各种消毒液,监测消毒液的浓度及消毒效果。
7)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免疫力低下患者采取保护性隔离措施。对特殊感染和传染病患者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8)洗手设施符合要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遵守手卫生管理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不准穿污染的工作服进食堂、会议室等。
9)保证患者饮食卫生。做好卫生员、配餐员、陪人、探视人员的卫生管理及宣教工作。
10)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篇12:卫生部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医院核心制度是确保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点规范制度,也是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则,
1、严格实行首科首诊医师负责制,接诊医师应做到热情接待病人,认真询问病史,详细进行体格检查,病历记录完整,不推委病人。
2、对急危重病人,如诊断不清又不能转诊,应及时就地进行抢救,如遇特殊情况应请示上级医师或医务科。
3、首诊医师接诊病人牵涉到他科情况者需请有关科会诊,并有详细记录,涉及到多科疾病要请示上级医师或医务科。
4、对急危病人收治入院,首诊医师应随同值班护士一起将病人送入病房,以防发生意外。
5、首诊医师连续三次未能确诊或治疗无效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签字,如遇下班,应向接班医师交代病情。
6、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病情分别为:
(1)颌面部眉弓以上外伤者,归属脑外科。
(2)颌面部眉弓以下外伤者,分别归属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
(3)其他部位外伤者属外科。
(4)药物中毒者归属内科。
(5)自缢病人,根据病情归属外科或耳鼻喉科。
(6)触电、溺水病人归属内科。
抢救病人争分夺秒,各科必须团结协作.
医生查房制度
1、住院医生每天上午查房一次,根据病人情况,开好医嘱,作好各种小治疗,下午重点巡视病人,整理病历,做好病情记录,晚间应巡视病房一次,做到当天的事当天做完。上级医生查房时要做好准备,并报告病历。
2、科主任对本区病人的诊治全面负责,主治医生协助科主任搞好医疗质量的管理。
3、科主任每周大查房,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问题,指导下级医生工作。
4、各级医生对危重、大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的病人应随时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5、急诊科查房时间每日三次(早中晚各一次),各当班医生对查房中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写好交班报告,并向下班医生床边交班。
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讨论:入院7-10天未能确诊者要组织专科或科外专家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主持,经治医师必须做好记录。
2、术前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生主持,全科医生、麻醉医生、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研究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术后观察、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并报请医务科或者院长批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亡后一周内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检查报告后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大科室主任、医护有关人员参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并将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并认真填写《死亡病例讨论摘要》后和病例一道存档。
4、死亡病案的归档:凡死亡病案,由统计室当天收办归档手续,次日送回科室,由负责医生或经治医生书写借条,经讨论后,一周内归还病案室,否则按违规记载处理。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各科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出院(或死亡)的病例,每月举行一次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如临床科室与病理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6.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和记录本中。
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一般在24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科间会诊,原则上由专科高年资医师承担,进修医师和无资质医师不能独立执行会诊。
3、急诊会诊:被邀人员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7天不能确诊的,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10天不能确诊的,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收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8、病情需要申请医技科室急诊检查者,主管医师填写申请单需经上级医师签名后送出,非急诊病例或病情需要者,一般不作急诊申请和床边检查。
9、门诊必须执行首诊科室、医师负责制。连续三次未能确诊者、危重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签字,涉及两个或多个科室,一时不能确诊者,应由挂号第一科和第一个接诊医师负责,确诊后方能转入另一科。
1 0、凡遇疑难门诊病例,应本着先科内、后科外,先院内、后院外的原则分别办妥会诊手续进行会诊。必要时门诊办公室可以出面组织会诊,协商责成科室收入院。
附:转诊制度
1、转院病种:对结核病(开放型)、麻疯病等特殊病种,因病房条件和病人管理问题,有关科室可提出转院申请。
2、转院程序:由经治医师提出,科内讨论或科主任审核,门诊病人经门办、住院病人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转院,任何个人或科室不得自行决定转院,不得借故推诿病人,更不得为谋取私利向兄弟医院介绍病人。
3、对危急、重病人转院时,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转院途中应有医务人员陪同。
4、病人如需要专科治疗,须经转入科同意,转出科写转科记录,并通知住院处。
5、兼有两种疾病或不易判断是哪种疾病时,应按主要疾病(或原收治科)确定收治科室,严防互相推委,延误治疗。
急诊抢救制度
1、抢救室设备要齐全,制度要严格,做到随时投入急救工作,在抢救当中需要各有关科室支持时,必须及时、积极地给予支持;病人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容,严禁推拖,抢救科室有呼救权和转诊权。
2、一切急救用品施行“四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各类仪器要保证性能良好、避免抢救时出现故障,抢救室物品一律不外借,值班护士要接班交班,并作记录。
3、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由主要的医师和护士长组织抢救,必要时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合作。
4、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和工作帽,非参加抢救的人员,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进入抢救室。
5、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困难时,应及时请求上级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求作好记录,要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6、医护密切配合,完成自己所担负的任务,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尤其是药物的使用,如药、药量、给药途径和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补开处方。
7、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等用完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
8、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抢救室继续观察与治疗,确定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
9.对已住院治疗的急诊病人要定期进行追踪随访。
10.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11.不得因抢救而忽视正规操作和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事故和交叉感染。
病历书写制度
篇13:医疗核心制度内容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急诊会诊制度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十三、病历管理制度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篇14:护理核心制度心得体会
护理核心制度心得体会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是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安全的基本制度,是指导临床护理工作的核心,是规范护理工作的指南,作为临床一线的护理人员,必须要加深对护理核心制度内涵的理解,掌握并正确运用,严格落实,时刻牢记医疗护理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只在护理工作中全面落实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才能保证医疗护理质量和安全。本人就护理核心制度中五个核心制度的体会浅谈如下:
一、护理交接班制度是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的'保证。因此,在执行该制度时要始终坚持“不可随意简化操作程序;不可有丝毫的代侥幸心理;不可忽视每一查、每一对、三查七对要字字查清;不可凭主观经验估计行事;不可忽视操作中的病情观察”的“五不可”原则和“三交”(口头交、书面交、床旁交)、“三清”(口头清、书面清、床边看清)、“三接”(患者病情交接、治疗护理情况交接、抢救药品、器械使用交接)的原则。同时接班者要提前完成15分钟到科室,阅读新入院病人、病危病人、病情变化需特交班的病人的护理记录。交接班时做到病情不清不接、病人数不准不接、床铺不洁不接、病人皮肤不洁不接、管道不通不接、各项治疗未完成及物品数量不符不接。交班前当班护士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护理记录,重点巡视新入院病人、病危病人和病情变化的病人,在交班前安排好护理工作,完成本班的各项记录和各项工作,处理好所用物品。白班护士要为晚夜班接班者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下敷料、一次性用物、试管、常用器械、被服、必要的药物等,以便晚夜班接班者工作。在交接班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总之,在执行护理交接班制度时,一定要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视”,即:看交班本、看医嘱本、看护理物品登记本、看各项护理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查新入院病人、查术前准备、查危重瘫痪、查大小便失禁、查手术后患者的各项处置是否妥善;巡视所有住院病人,特别是新入院病人、病危病人、病情变化需特殊交班的病人。交接班人员共同巡视,床旁交接。
二、护理查对制度是保证护理工作安全进行的基矗执行时要保持高度的慎独精神,头脑清醒,遇到质疑要及时提问。医嘱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服药、注射、输液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瓶身瓶盖是否完好,过期药、标签不清楚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易过敏药物给药前询问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要反复核对,用后空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质疑,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前抽血时一人抽血,一人查对,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上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床号、姓名、采血者姓名、采集时间,字迹清晰无误,便于查对,抽血时如对化验单与病人身份有质疑时,应与主管医生、当班高级责任护士核对,不能在错误的化验单错误的标签上直接涂改。
上一篇:生产成本管理制度 下一篇:法人治理制度篇15: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资料。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其中,自治区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自治州是介于自治区与自制县之间的民族区域,自治县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及其地位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成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行政地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篇16:如何学习护理核心制度
如何学习护理核心制度
十五、术前患者访视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使患者配合医护人员顺利地完成手术,手术前1天手术室护士必须对择期手术患者进行访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一般资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体重、文化程度等),收集患者临床资料(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手术入路、各种检验结果;有无特殊感染、配血情况、过敏史及手术史等)。
二、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及护理。
三、做好术前宣教工作:
1. 向患者讲解有关的注意事项,如术前禁食、水,勿化妆,去掉饰物、义齿、更换手术衣裤等。
2. 介绍手术、麻醉体位的配合方法及重要性。
3. 介绍手术室环境、手术时注意事项等。
四、访视过程中要体现人文关怀,护士态度要热情,主动自我介绍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以减轻或消除患者的疑虑和恐惧心理。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告知,认真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五、访视内容要认真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中。
十六、护理文书管理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一)规范护理记录书写的临床意义和法律意义:
1. 为病人提供真实、客观、连续的护理资料,为医疗诊治提供依据
2. 维护护患双方合法权益。
3. 为护士观察病人病情和实施护理措施做出提示,从而使护士观察病人更有针对性,并为病人实施护理措施更有侧重点。
4. 规范了护士的行为,保障了护理安全,提高了护理质量。
5. 为护理科研累积了宝贵的资料,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
6. 完整、客观的护理记录,为举证提供了法律文件。
(二)护理记录书写规定
1. 护理记录的书写应遵守和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中病历书写的共同原则。
2. 护理记录单分为:《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病人还有《手术护理记录单》,其中《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是《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每位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特别护理记录单》是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护理记录单,每位患者可根据需要选用。
《护理记录单》是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中对护理记录的原则要求制定的。为了保持护理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将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和危重患者护理记录统一书写在《护理记录单》。各科室可根据本专科疾病特点补充设置相关内容,体现专科护理特点,记录的内容应客观、准确、及时和完整。《特别护理记录单》可根据医嘱选用。书写要求按原规定。
3. 护理记录单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
4. 护理文书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或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护理文书书写应做到措辞简明、扼要,表达准确,语句通畅,标点符号正确。文字工整,字迹清晰,容易辨认。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用同色笔在错字字体上划双横线,不得采用刮、粘、涂的报告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保持版面整洁,不要沾染污渍。护理文书书写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外文缩写。表格内已注明单位的,记录时只填数量,不必重复写单位名称。
5. 护理文书纸张规格与医疗记录单纸张规格一致,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6. 护理记录单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内容应为主诉、客观资料、手术患者资料。
主诉: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患者或家属的主诉可包括:不适,感觉,看法。
客观资料:护士观察到的体征及实验室的检查结果或辅助检查报告。
(1)患者生命体征等
(2)患者病情变化
(3)所给予的治疗。
(4)护理措施及护理效果。
(5)受压皮肤情况(不是周身皮肤情况)。
(6)异常检验结果,辅助检查结果。
手术患者资料:手术时间,名称,麻醉方式,使用器材,手术中情况,病人返回病房时间,状况,麻醉清醒时间,手术伤口情况,引流液情况等。
7.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护理记录的,有关护理人员必须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要求在当班记录完整)
8. 护理记录书写必须是当班护士或责任护士、责任组长、护士长,书写结束后清楚地签全名,实习、进修护士书写后由带教老师审阅并签名。
9. 护士长、责任组长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记录的责任。修改时应用红笔双线划在错字上,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上级对下级可修改一般护理记录及危重护理记录的文字资料,不能修改数据;并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全名,应签在修改处的右侧。修改必须在72小时内完成。
10. 护士长、责任组长的查房内容,均要在记录单上记录,体现三级护理查房制度的落实。
11. 护理记录单不能丢失,隐匿,伪造或销毁。
12. 护理记录书写时间要记录年、月、日,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并区分不同患者不同时间。
13. 危重患者护理记录范围: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危重病人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号或病案号、ID号、床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出入液量、病情,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等。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适用于:病重、病危、抢救、一级护理患者、住ICU、CCU重症患者、除局部麻醉以外的手术后三日患者和需严格观察病情者。护理记录内容应当根据相关按专科护理特点,在记录内容栏内如实记录病情观察情况、采取的护理措施和实际效果。
14. 一般患者护理记录范围:
除危重患者护理记录以外的患者。护理记录内容应当在记录内容栏内如实记录病情观察情况、采取的.护理措施和实际效果。 病情不稳定及易发生护理并发症的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书写。
15. 记录时间:(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1)首次护理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责任护士或当班护士书写的第一次护理记录,首次护理记录应按原规定书写,包括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入院日期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入院方式、入院诊断、病人客观资料、饮食情况、皮肤情况、等级护理、入院宣教、安全须知、相关护理措施等内容,必须在当班完成。
2)凡患者出现病情变化或特殊治疗时,应随时记录。
3)病重、病危、一级护理患者、住ICU、CUU重症患者和除局部麻醉以外手术后三日的患者要求至少每日记录一次。
16. 手术护理记录规定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3条第(14)款:手术护理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手术中情况及所用器械、敷料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成。手术护理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手术中护理情况,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巡回护士和手术的器械护士签名等。
17. 护理内容原则上只要在一处记录即可。入院当日病人大便的次数为病人当日大便次数。
18. 每份归档护理病历的内容为:体温单、医嘱记录单 (长期、临时)入院评估单、健康宣教单、护理记录单或特护记录单、护理评估措施单,手术病人还有手术护理记录单。
19. 护理记录单统一放在病历里。
20. 关于转科病历质量管理。
1)转出科室负责入院血压、体重、手术标志及手术后天数等记录的完整。
2)转入科室负责病历文书记录质量的最后把关。
21. 所有的护理记录应有护士长手写签名。
22. 每日均要打印医嘱单,执行护士应打勾、签名、签时间,每日装订,统一交护士长保存备查,保存期暂定两年。
23. 护理评估单
1)阳性资料:记录主诉内容、与疾病相关的特殊检查、检验异常结果。
2)专科体征:护士观察到的阳性体征。
3)去向:出院或转科。若转科应将“出院时间”改为“转科时间”。现存护理问题应切实评估。
4)入院病人再评估;入院时间应改为“转入时间”。诊断应记录“转科诊断”。阳性资料及转科体征应按转入时病人情况进行评估:如手术病人应记录手术及切口情况。
24. 入院时间及收集资料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篇17:医院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办急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协助科室组织对危重病人的抢救、会诊及伤员的特殊善后处理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4.对发生重大事故、灾害及其它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并根据领导意见迅速处理,凡重大问题或没有把握处理的问题不得擅自答复。
5.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每月末由院务部排班,定时接班。
7.凡因病、因事、因公出差等原因不能按时接班者,不能让非值班人员顶替,可在值班人员内调整,并通知院务部。
8.值班完毕将值班本交回院务部。
篇18:医院值班制度
医院行政值班是指在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由部分行政人员组成的.一种正常上班制度。
一、行政值班人员由院级领导、机关职能处室和群团组织负责人组成,分成若干值班小组,由院级领导担任组长。每个值班小组值班一天,实行轮转,长假期间不另行排班。
二、在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由院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值班小组的组长,告知值班时间,值班组长通知组内人员。组长遇出差或有其它事情不能参加值班,要指定一名组内人员担任临时组长(事前告知院办),负责本组的值班工作。
三、值班小组在值班期间,负责处理当天医院的各种医疗业务和行政事务,包括适时地对临床科室的查岗检查。当天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事情应做好记录,在机关行政人员集体上班时进行处理。凡遇特殊紧急情况又必须在当天进行处理而本值班小组又处理不了的,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领导进行开会研究处理。
四、值班小组组长应委托一名组内人员做好当天的值班记录,并在当天值班结束时将值班记录本交到院总值班室,院总值班室人员负责将值班记录本送交到下一值班小组,下一值班人员在上班时也应主动到院总值班领取值班记录本,以此往下传递。院人员在上班时,应对值班记录本进行检查,对在值班期间没有进行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地提交到有关领导和科室或相关会议进行研究解决。
五、八小时工作时间之外,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处于预备行政值班状态,保持二十四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医院总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遇有处理不了的问题,请示、通知到相关领导、相关科室人员时,必须给予明确的答复,需要到场处理的,必须无条件地及时到场处理相关问题。
六、机关工作人员在休息时,凡医院遇有抗击各种自然灾害、重大医疗抢救等紧急情况时,无论通过哪种渠道了解到准确消息后,必须主动及时地赶到办公楼,视情况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七、行政值班人员无故不值班的,机关工作人员在院总值班人员请示、通知后无故推卸或不到场处理的,凡发现一次取消当月的管理津贴或奖金,并取消当年的评先选优的各种资格,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篇19:医院值班制度
一、院行政总值班由院领导带班,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实行24小时轮班制,夜间值班每班补休一天,由院办公室向行政人事发放补休单作为考勤依据。
二、领导带班值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作为医院某一特定时间的总代表人,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医务等的临时性重大事宜:
1、处理下班后的对内对外联系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和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全院性危重病人的会诊、转诊、转院及多科性的抢救组织工作;
3、负责检查各科(室)值班人员的在岗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及安全保卫措施,协调处理各科室人员不能处理解决的问题;
4、值班期间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如需延续到第二天处理的事件,应和院办公室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