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徐州大华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需方: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为完成徐州欧蓓莎国际商城(二期)C区 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合同,以备双方共同遵守。
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国家政策如何调整,本单价均不做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要求,且经政府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必须满足需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材料质量保证期为: 按各种产品质量保证期执行 (自材料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供方负责运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点(徐州欧蓓莎国际商城二
期工地)、供方负责及时卸货。
五、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过程中要按国家标准包装、覆盖,做到无抛洒、无遗漏,不污染环境。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七、计量方式(结算依据):以运至需方工地,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供方提供的包装标准为:包装标准要符合国家标准。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对包装物不进行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货到需方工地后,需方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供方须随货提供产品出厂材质单等技术资料原件加盖红章;需方在货到工地后 1 日内验收完毕,如有质量异议须在货到3日内向供方提出。
十、安全防护:供方应对送货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产品应是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并且符合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要求。需方不对供方在供货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责。
十一、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十二、结算方式及期限:无预付款。货款到10万元时开始支付,保留5万元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成无质量问题时,需方无息支付给供方;结算时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到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需方财务)。
供方货款账户:
户名: 彭亮 开户行: 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青山泉支行十四、双方责任:
(一)需方责任
1、 按需方指定时间交货的,需方提前 3 天通知供方具体的供货时间、规格、数量(或施工计划安排)等信息,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货准备。
2、 需方负责提供材料存放场地。供方驾驶员须服从供方收料人员的指挥,把货物卸到指定地点;
3、 如果需要需方可到供方厂内进行实地考查,供方应提供方便条件并给予配合。
(二)供方责任
1、供方负责供应满足业主、监理和需方试验室检验合格的材料,需方对材料质量有监督权。
2、供方所供应材料如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且已经卸料的,供方要及时负责清理出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
3、供方供应量不能满足需方或材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另选合格供货商。
十五、违约责任:
1、供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需方所订购的产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影响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2、经证实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
3、因需方计划不及时而影响供方的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十六、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其他约定事宜:
1、 需方若因业主原因发生设计变更,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则供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或解除,需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确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继续有效;
2、 监理、业主对供方提供材料同样有权检验,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供需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双方与第三方的单位、集体、个人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均不牵扯另一方。
4、由于供方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供方负全部责任,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九、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方执 贰 份,需方执 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帐款后自行终止。
供方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需方签字: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姚庄村项目地址:徐州市徐海路欧蓓莎国际商城 法定代表人: 马开峰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0516)68008928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