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造价:每平米 元。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为乙方协调用电、用水等事项。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避免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及其它事故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一切安全及其它事故责任。
3.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付款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
六、质量安全要求及标准:合格
1.质量:施工前必须把基层的浮砂、尘土清理干净;腻子打底刮平用力均匀,腻子要饱满,墙面如有明显的批刮痕迹,应进行打磨,打磨后表面光滑,无粗糙感,打磨后应清除表面灰尘;涂料基层处理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裂缝;面涂色泽要一致,无流挂、露底,阴阳角处无堆积。
2.安全:乙方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检查(如:绳锁、吊栏、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吊杆等)。 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违约责任
1.外墙腻子用腻子刮板,不允许滚涂方式施工。
2.如果外墙涂料粉刷发现腻子有刮痕迹、色泽墙面花、流挂、露底、起皮、裂缝等现象,造成质量不合格。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工程质保
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2.质保期内,如粉刷过的墙面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m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壹年)。
九、其它事项:
1.工程量以竣工验收的工程量为准。
2.乙方施工完成,交付甲方验收前,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整个粉刷墙面和墙根部清洁,无堆放的剩余物资,施工形成的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全部清理。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2
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